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主办侦查员制度是司法责任制在侦查阶段的一种延展,其理论依据是警察自决权与权力的规范化运行理论。主办侦查员制度由1990年代以来的地方性探索,逐步演化为当前由中央统筹规划的改革方略。作为对制度建构的初步探索,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建构应遵循权、责、利相一致与比例性原则,并应首先对其职务定位、权限范围和隶属关系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