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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李煜;工笔;写意
李煜,史称其“为人仁孝,善属文,工书画,而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自961年登基后,在位十五年,于公元975年降宋,被封为“违命侯”。公元978年七夕生宴,太宗恨其诗句“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而将其以牵机酒毒死,时年四十二岁。李煜前期词多模仿花间词,用笔细腻工于细节;而后期词受其生活环境与状况影响,很少描写具体的景物,人物,而转向描写内心情感,数笔勾勒出景物状态。但是“无论是前期声乐享乐的任性放纵、爱情表达的大胆炽热,抑或是后期故国之思的深切沉痛,李煜在词中都永远葆有着一份真性情。”1这便是李煜词的最大特点,兴许是因为这一点,李煜才能登上千古词帝的宝座,在华彩纷呈的词坛上独树一帜,即使历经千年,再读起李煜词,也依旧能体会到那份真实而澎湃却压抑的深情。
诗画同源,自然笔法会有相通之处。在以绘画的笔法来比喻词风之前,首先分辨明确的即应该是工笔与写意的具体区别。工笔,就是运用工整、细致、缜密的技法来描绘对象。工笔又分为工笔白描和工笔重彩两类。工笔白描就是完全用墨的线条来描绘对象,不涂颜色。白描本来大抵是用来打草稿的,在工笔重彩与工笔白描之中,显然工笔重彩更能代表工笔画的特色,而工笔白描只是为了重彩铺陈而做的前期准备,直到宋朝,李公麟才以一幅《五马图》将其发展为独立画种。因而这里所说的“工笔”暂且以工笔重彩为代表,以免与写意无法区分。
受到晚唐时期花间词派的影响,李煜的前期词用笔细腻,细节描写色彩描写繁多,甚至在许多词中可见声音的描写。例如《长相思》中的“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即是描写一位在秋雨长夜里等待的女子的情态,女子盘结的发簪上斜插着梭形的玉簪,罗衫轻薄,眉黛轻蹙,轻妆淡雅却又不是贫家女子之态,这幅画面若是以笔勾勒出来,定是如唐朝吴道子笔下的仕女图一般,虽没有繁杂的色彩,但却工笔细腻到女子眉间因惆怅或是等待的漫长而皱起的细纹,陈廷焯在《云韶集》卷一里也称赞这首词:“字字绮丽”,可见李煜前期词的确受花间词影响颇深,多采用工笔描绘的手法,对景物,人物等多采用了细节描写,较少的直接抒发个人情感。
如果以李煜降宋为其词前后期的分水岭的话,那么李煜的后期词则多部分为被软禁时怀念故国,感叹命运捉弄的词作。与前期作品工于细节刻画相反,后期作品中充斥的更多是李煜喷薄而出的个人情感,几处细致的工笔描绘在这浩荡的随春水东流而去的愁思面前被吞噬的几乎无法察觉。例如《相见欢》中“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全词读罢,脑中也只能勾勒出一个清瘦的残影,倚靠着残月如钩,和几树梧桐一起站立在清秋时节浩大的天地下,画面中连绵的留白承载的是作者无处倾诉的愁思。这首词若是画出来也定是文人雅客笔下简单却意蕴深长的水墨画,寥寥数笔就将这孤身独看天地浩大的亡国之君的形象描绘的令人心颤。词中只有几个简单的意象,更多的细节还需要读者自己去想象,而那几处简单的意象已经将作者的情绪书写的明朗可感,这就是写意词的特点罢。
李煜的前期作品工笔色彩浓厚,后期作品写意之风盛行,而他的中期作品则可以粗略的体现出作者工笔向写意的转变。以最具此特色的《破阵子》为例,诗的上阕:“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楼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这几句,就从空间和时间延展铺陈开来,以开阔的视角回忆南唐国兴衰的历史,一个王朝的雕栏玉砌仅仅用“凤阁龙楼”来书写,布满宫殿的奇花异草仅仅以“玉树琼枝”来表现,没有精细的描写宫中绿瓦飞檐,没有渲染御花园中奇珍异草的争奇斗艳,读罢上阕,感受到的只有李煜登去往北宋的船时回望着南唐故国时内心无法描绘的苍凉。而词的下阕:“一朝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则是较为明显的工笔手法,有声音,有表情,有动作,有背景,这就是写意画无法描绘出来的了,若是想还原这一场景,还需采用细腻的工笔为好。一首词中包含了工笔与写意两种手法,同时词写作的时间又恰好在前后期的分水岭上,这不能说是一种巧合,更多的体现的是作者个人心态与生活境遇对词写作的影响。
至此,李煜词的前中后的构图与描绘笔法特点就已经基本梳理清楚了。虽然不能以偏概全的认为整个时期的词都具有这个特点,但是这毕竟是整个时期词作的一个很大的趋势罢。
影响李煜词前后期构图笔法的重要因素,就是作者写词时的心境与生活境遇。曾经有人说过,“工笔是跳出去,写意是闯进来。因为你跳出去,所以你可以客观的用眼睛去看,可以精确到每一个细节,它无关你的心情,你可以如实地描述。但若你闯进来,你的情就在景里,你眼中的一切就会是另外的样子。你无法客观去描述它,你的每一笔都带着你的情绪,所谓’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同时你也不可能精确到每一个细节,也不需要精确到每一个細节。“
李煜的前期生活是富足奢华,甚至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词人定是会无限细心的用最细腻的笔触去描绘,去记录,甚至有的词不是宴会当时创作的,而是作者某一日闲来无事回忆起当时的盛景感叹而写,因而更因为是对美好事物的回忆而变得细腻可感。或者,换一种理解的角度,当人处于声色犬马的环境中时,浑身的感觉细胞似乎只有兴奋,快乐最发达,人很难在极度快乐满足的时候有什么大的顿悟,如此美好的宫廷生活摆在眼前,李煜自然会不厌其烦的记录着自己每一场宴会的盛大,以便未来再回头看的时候也能体会到当时那份心情。从这一角度来看,李煜的确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皇帝,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用繁华的生活为自己构筑假象,自欺欺人,兴许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细腻的记录下早年每一段富足的生活。
而到了后期,李煜被俘虏北上之后,被封作“违命侯”,终日软禁在自己的住所里,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自己的妻子被北宋国君凌辱,因自己自毁长城亲手断送了一个王朝的悔恨使得李煜变得郁郁寡欢。他本就不是一个暴躁的人,过多的痛苦压抑带给他的不是情绪的大爆发,而是一种内心的沉淀和修炼。李煜早期为南唐国主的时候崇尚佛教每日潜心修炼参悟佛理,却不知一次亡国让他的内心沉淀到之前从未想象的地步。写意,既适合心境平和时的低吟浅唱,也适合情感浓烈时的大浪淘沙。当登上小楼眺望江南时,李煜已经没有了去描绘眼前或是葳蕤繁盛或是衰败不堪的景物的心情,此时内心喷薄欲出的愁苦已经占据了理智的全部,在笔尖流淌而出。因而后期词,更多的是寥寥几笔勾勒后感情的真实而细致的描写。王国维评价李煜是“以血泣书“,将心中的滴滴血泪化作文字镌刻以慰己并流传百代。后世对李煜后期词的评价远远高于前期词,而原因必有一项是:亡国让李煜的眼界变得开阔,开始脱离男欢女爱宫廷宴乐,王国维说:“词至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便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用工笔描绘男女之情在《花间词集》中屡见不鲜,而到了李煜这里他开始抒发自己的最真实感情,开始以自己作为词的主题,描绘最真实的情感,因而才有了周济评价他的:“粗头乱服不掩国色”。即使他最后丧命于此,但是他依旧在以一个词人的姿态对北宋国君的折磨与压迫做着卑微的反抗,宋太宗没能像他的哥哥一样倾了李煜的王国,他便要亲手血洗他的诗域,让他不仅以一个国君的身份像自己俯首称臣,更要以一个词人的身份下跪。这无疑是残暴的,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正是这种对李煜的精神凌辱才换来了他自身的又一次涅槃。
虽然李煜的前期词也有许多直接而真实的表达内心情感的,例如《菩萨蛮 花明月暗笼轻雾》这首描写自己有小周后偷情的诗,作者的喜悦,激动,兴奋几乎不加掩饰,然而这首词仅仅具有广泛的流传度而没有较高的评价的原因,就在于这首词的眼界较小,依旧没有脱离花间词艳情的习气,并且描绘也依旧偏于工笔,写意特点不明显。
工笔与写意,并不是在李煜的每一首词中都体现的十分明显,毕竟根据作者心境的细微变化,词的特点也会有千般万般,但是,研究李煜词前后期的从工笔到写意的变化,却对研究李煜一些创作时间不可考的词有着很大的价值,这位研究者提供了一条新的参考证据,可以不仅仅从诗的内容,表达的情感等方面判断,从诗词描写的画面构图以及笔法上也可以判断出诗词的创作时间。这无疑对研究有着一定的贡献。
然而,无论是工笔还是写意,李煜词中那真实的情感永远是他词作最大的一抹亮色,即使被囚禁他乡也依旧“不失赤子之心”。正如王国维评价说,李煜“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为人君之短处,为词人之长处。“历史上有那么多以身殉国的皇帝,不差李煜一个。似乎,他是倾了一座城,只为了那一阕词。
李煜,史称其“为人仁孝,善属文,工书画,而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自961年登基后,在位十五年,于公元975年降宋,被封为“违命侯”。公元978年七夕生宴,太宗恨其诗句“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而将其以牵机酒毒死,时年四十二岁。李煜前期词多模仿花间词,用笔细腻工于细节;而后期词受其生活环境与状况影响,很少描写具体的景物,人物,而转向描写内心情感,数笔勾勒出景物状态。但是“无论是前期声乐享乐的任性放纵、爱情表达的大胆炽热,抑或是后期故国之思的深切沉痛,李煜在词中都永远葆有着一份真性情。”1这便是李煜词的最大特点,兴许是因为这一点,李煜才能登上千古词帝的宝座,在华彩纷呈的词坛上独树一帜,即使历经千年,再读起李煜词,也依旧能体会到那份真实而澎湃却压抑的深情。
诗画同源,自然笔法会有相通之处。在以绘画的笔法来比喻词风之前,首先分辨明确的即应该是工笔与写意的具体区别。工笔,就是运用工整、细致、缜密的技法来描绘对象。工笔又分为工笔白描和工笔重彩两类。工笔白描就是完全用墨的线条来描绘对象,不涂颜色。白描本来大抵是用来打草稿的,在工笔重彩与工笔白描之中,显然工笔重彩更能代表工笔画的特色,而工笔白描只是为了重彩铺陈而做的前期准备,直到宋朝,李公麟才以一幅《五马图》将其发展为独立画种。因而这里所说的“工笔”暂且以工笔重彩为代表,以免与写意无法区分。
受到晚唐时期花间词派的影响,李煜的前期词用笔细腻,细节描写色彩描写繁多,甚至在许多词中可见声音的描写。例如《长相思》中的“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即是描写一位在秋雨长夜里等待的女子的情态,女子盘结的发簪上斜插着梭形的玉簪,罗衫轻薄,眉黛轻蹙,轻妆淡雅却又不是贫家女子之态,这幅画面若是以笔勾勒出来,定是如唐朝吴道子笔下的仕女图一般,虽没有繁杂的色彩,但却工笔细腻到女子眉间因惆怅或是等待的漫长而皱起的细纹,陈廷焯在《云韶集》卷一里也称赞这首词:“字字绮丽”,可见李煜前期词的确受花间词影响颇深,多采用工笔描绘的手法,对景物,人物等多采用了细节描写,较少的直接抒发个人情感。
如果以李煜降宋为其词前后期的分水岭的话,那么李煜的后期词则多部分为被软禁时怀念故国,感叹命运捉弄的词作。与前期作品工于细节刻画相反,后期作品中充斥的更多是李煜喷薄而出的个人情感,几处细致的工笔描绘在这浩荡的随春水东流而去的愁思面前被吞噬的几乎无法察觉。例如《相见欢》中“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全词读罢,脑中也只能勾勒出一个清瘦的残影,倚靠着残月如钩,和几树梧桐一起站立在清秋时节浩大的天地下,画面中连绵的留白承载的是作者无处倾诉的愁思。这首词若是画出来也定是文人雅客笔下简单却意蕴深长的水墨画,寥寥数笔就将这孤身独看天地浩大的亡国之君的形象描绘的令人心颤。词中只有几个简单的意象,更多的细节还需要读者自己去想象,而那几处简单的意象已经将作者的情绪书写的明朗可感,这就是写意词的特点罢。
李煜的前期作品工笔色彩浓厚,后期作品写意之风盛行,而他的中期作品则可以粗略的体现出作者工笔向写意的转变。以最具此特色的《破阵子》为例,诗的上阕:“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楼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这几句,就从空间和时间延展铺陈开来,以开阔的视角回忆南唐国兴衰的历史,一个王朝的雕栏玉砌仅仅用“凤阁龙楼”来书写,布满宫殿的奇花异草仅仅以“玉树琼枝”来表现,没有精细的描写宫中绿瓦飞檐,没有渲染御花园中奇珍异草的争奇斗艳,读罢上阕,感受到的只有李煜登去往北宋的船时回望着南唐故国时内心无法描绘的苍凉。而词的下阕:“一朝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则是较为明显的工笔手法,有声音,有表情,有动作,有背景,这就是写意画无法描绘出来的了,若是想还原这一场景,还需采用细腻的工笔为好。一首词中包含了工笔与写意两种手法,同时词写作的时间又恰好在前后期的分水岭上,这不能说是一种巧合,更多的体现的是作者个人心态与生活境遇对词写作的影响。
至此,李煜词的前中后的构图与描绘笔法特点就已经基本梳理清楚了。虽然不能以偏概全的认为整个时期的词都具有这个特点,但是这毕竟是整个时期词作的一个很大的趋势罢。
影响李煜词前后期构图笔法的重要因素,就是作者写词时的心境与生活境遇。曾经有人说过,“工笔是跳出去,写意是闯进来。因为你跳出去,所以你可以客观的用眼睛去看,可以精确到每一个细节,它无关你的心情,你可以如实地描述。但若你闯进来,你的情就在景里,你眼中的一切就会是另外的样子。你无法客观去描述它,你的每一笔都带着你的情绪,所谓’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同时你也不可能精确到每一个细节,也不需要精确到每一个細节。“
李煜的前期生活是富足奢华,甚至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词人定是会无限细心的用最细腻的笔触去描绘,去记录,甚至有的词不是宴会当时创作的,而是作者某一日闲来无事回忆起当时的盛景感叹而写,因而更因为是对美好事物的回忆而变得细腻可感。或者,换一种理解的角度,当人处于声色犬马的环境中时,浑身的感觉细胞似乎只有兴奋,快乐最发达,人很难在极度快乐满足的时候有什么大的顿悟,如此美好的宫廷生活摆在眼前,李煜自然会不厌其烦的记录着自己每一场宴会的盛大,以便未来再回头看的时候也能体会到当时那份心情。从这一角度来看,李煜的确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皇帝,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用繁华的生活为自己构筑假象,自欺欺人,兴许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细腻的记录下早年每一段富足的生活。
而到了后期,李煜被俘虏北上之后,被封作“违命侯”,终日软禁在自己的住所里,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自己的妻子被北宋国君凌辱,因自己自毁长城亲手断送了一个王朝的悔恨使得李煜变得郁郁寡欢。他本就不是一个暴躁的人,过多的痛苦压抑带给他的不是情绪的大爆发,而是一种内心的沉淀和修炼。李煜早期为南唐国主的时候崇尚佛教每日潜心修炼参悟佛理,却不知一次亡国让他的内心沉淀到之前从未想象的地步。写意,既适合心境平和时的低吟浅唱,也适合情感浓烈时的大浪淘沙。当登上小楼眺望江南时,李煜已经没有了去描绘眼前或是葳蕤繁盛或是衰败不堪的景物的心情,此时内心喷薄欲出的愁苦已经占据了理智的全部,在笔尖流淌而出。因而后期词,更多的是寥寥几笔勾勒后感情的真实而细致的描写。王国维评价李煜是“以血泣书“,将心中的滴滴血泪化作文字镌刻以慰己并流传百代。后世对李煜后期词的评价远远高于前期词,而原因必有一项是:亡国让李煜的眼界变得开阔,开始脱离男欢女爱宫廷宴乐,王国维说:“词至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便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用工笔描绘男女之情在《花间词集》中屡见不鲜,而到了李煜这里他开始抒发自己的最真实感情,开始以自己作为词的主题,描绘最真实的情感,因而才有了周济评价他的:“粗头乱服不掩国色”。即使他最后丧命于此,但是他依旧在以一个词人的姿态对北宋国君的折磨与压迫做着卑微的反抗,宋太宗没能像他的哥哥一样倾了李煜的王国,他便要亲手血洗他的诗域,让他不仅以一个国君的身份像自己俯首称臣,更要以一个词人的身份下跪。这无疑是残暴的,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正是这种对李煜的精神凌辱才换来了他自身的又一次涅槃。
虽然李煜的前期词也有许多直接而真实的表达内心情感的,例如《菩萨蛮 花明月暗笼轻雾》这首描写自己有小周后偷情的诗,作者的喜悦,激动,兴奋几乎不加掩饰,然而这首词仅仅具有广泛的流传度而没有较高的评价的原因,就在于这首词的眼界较小,依旧没有脱离花间词艳情的习气,并且描绘也依旧偏于工笔,写意特点不明显。
工笔与写意,并不是在李煜的每一首词中都体现的十分明显,毕竟根据作者心境的细微变化,词的特点也会有千般万般,但是,研究李煜词前后期的从工笔到写意的变化,却对研究李煜一些创作时间不可考的词有着很大的价值,这位研究者提供了一条新的参考证据,可以不仅仅从诗的内容,表达的情感等方面判断,从诗词描写的画面构图以及笔法上也可以判断出诗词的创作时间。这无疑对研究有着一定的贡献。
然而,无论是工笔还是写意,李煜词中那真实的情感永远是他词作最大的一抹亮色,即使被囚禁他乡也依旧“不失赤子之心”。正如王国维评价说,李煜“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为人君之短处,为词人之长处。“历史上有那么多以身殉国的皇帝,不差李煜一个。似乎,他是倾了一座城,只为了那一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