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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当前部队实战化训练要求,着眼军校教育训练转型,必须构建起新的法律教育教学体系,来应对军校学员对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的具体需求。针对可能的涉法问题,设立教学专题,把基础知识传授自然地融合进对学员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过程,使之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关键词:教育训练转型;专题教学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要着眼于“全面”二字,涵盖了党和国家、社会生活、军队建设等各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有法有据”,“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些都为稳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军队院校改革方案呼之欲出,实战化训练要求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着眼军校教育训练转型和学员对法律教育的具体需求,针对学员可能出现的涉法问题,必须对军校法律教育教学进行适应性调整,以应对实战化训练中可能面临的涉法涉诉问题。同时,确保学员提高解决在自身和家人发生涉法问题时的实操能力,为学员学习训练和社会生活解除后顾之忧。
现行的军校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大多注重向学生传授法理知识,现行法律规范,法律基础知识及运行原理,而对涉军涉法实务操作强调不多,这种教学模式最大的弊端在于,没有让法律知识在学员的学习训练和社会生活中“活”起来,导致学员在面对具体涉法问题时依然无从下手,更有甚者由于事出紧急选择放弃权利或者逃避责任,不仅不利于涉法问题的解决,还可能带来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面对此种教学效果,必须调整教学模式。军校学员毕竟不是法律专业学生,涉法专题课模式既能让每一堂课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让学员不在保持知识体系连贯性上花费过多时间,又能有针对性的就每个专题给予工具性的法条指引和实际操作的解决路径。
对于专题结构的设计,首先需要运用大量真实的涉军案例以及民商事易发高发案例作为导入,一方面,从身份认同的角度提高学员对案例的感知度,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越是贴近学员日常学习训练、社会交往与家庭生活的案例,越能有针对性的向学员提供实操方法与经验。其次,法律常识知识的讲授需要贯穿于案例之中,凸显于案例之上,在学员熟悉案例案情的前提下,提出知识要求,对于必须熟记的授权性规则、禁止性规则、部门机构及运行机制、时限时效、管辖规则等,要在案例中凸显强调,帮助学员形成准确记忆。再次,专题课的落脚点必须放在实际问题的解决上,授课目标必须直指学员解决实际发生的涉法问题的能力培养,在遇到相同相似法律问题时,具备遇事不慌,心中有数,能够及时分析法律问题的核心矛盾与自身在矛盾中的法律诉求,预防自身陷入法律事件或防止涉法事态扩大,从而避免或减轻相应不利法律后果的发生,或至少能够立即目的诉求明确的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与帮助。
对于实现专题课手段的设计,最首要的工作是课前专题样本采集,学员需求收集,这不仅包含学员平时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必须包含学员及其家人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比如很多士官学员家庭面临的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婚姻继承等问题,另外还有户口注册注销、身份证、银行卡异地遗失与补办、民间借贷以及合同诈骗票据诈骗等,都是学员普遍反映和关注的问题。需求采样需要在保证样本数量的基础上,重点采集易发多发问题,力争及时引入教案,进行课堂解析。从课堂教学手段来说,除了案例式和研讨式教学外,对于程序性和涉及运行机制的法律知识,尽量采用浸入式教学。比如对于诉讼程序相关知识,可以引入模拟法庭,模拟联合国会议,模拟侦查、模拟谈判等教学模式,和学员一起做一次实况浸入式的角色扮演,使学员对相关知识加深理解,加强记忆。从教学反馈手段来说,课堂与课后应分别开展。培养学员课堂随时提问互动的习惯,针对知识、程序、实操中的突发情况等问题,及时提问,对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力争课上解决。课后反馈则采取诊所式完成,针对细节问题、非典型个案、涉及学员隐私等问题,采用接受法律咨询的方式,这里需要考虑師资、场地和资金的配备,必要时需联系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个人为学员提供帮助,必要时还应当跟进事件发展,帮助推动问题解决。
对于专题内容的设立,必须突出考虑以下问题。首先,根据军队改革对院校教育训练转型的要求,在教学设计中必须包含法律信念与法治信仰教育专题。习主席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聚焦军校改革,必须帮助学员坚守政治信仰,树立法律信念,为改革提供坚实的精神和法制保障。同时,在教育中必须让学员熟知2016年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印发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应细则,让学员真正信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有遇事寻求法律援助的意识和途径,提高学员在实际训练和生活中的用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其次,围绕实战化训练的学习任务需要,在教学设计中必须包含如何面对和处理训练任务中军地矛盾涉法问题的专题。要让学员意识到妥善处理涉及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权属、国防工程建设等方面军地纠纷的重要性,以保障部队完成正常战备、演训和其他任务。同时在做好涉军涉法政策性研究的前提下,培养学员通过掌握军地法务纠纷特征,在实务操作中争取更多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从而保证训练和建设顺利实施。再次,着眼学员和官兵需求,设计中必须包含军人军属维权渠道和处理应对易发高发案件具体方法的实务操作专题。一方面,努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部队维稳维权的重要部分,加上当前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加和随军政策,让军属维权问题更突出的表现出来,维权意识也有很大程度提高,这就要求军人的维权意识和知识紧跟上来,通过典型案例培养学员和官兵依法解决军人军属涉法涉诉问题的能力,通过问题的妥善处理增强军人荣誉感与使命感。另一方面,必须把法律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联系起来,培养学员建立正确的涉法涉诉维权意识,要求学员认识到涉法事件首先不能因为军人身份而无原则的退让逃避,也不能依靠个人蛮干处理问题,更不能寻求法外特权。要懂得军人身份受法律特殊保护不意味着军人拥有法外特权,没有任何人任何权利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必须学会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维权,在平衡自身利益与其他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寻求问题的解决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培养军校学员和广大官兵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军人涉法问题的实践能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对军校教员也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建立起科学的法律教育专题教学体系不仅需要课堂教学的效果能产生执行力,更需要跟踪后效,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从而充实和更好的对教学进行补正。
参考文献:
[1]马颖章.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原则[J].继续教育研究,2013(12)
[2]段亚芳.涉军维权工作应注重“三个结合”[J].政工学刊,2011(4)
关键词:教育训练转型;专题教学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要着眼于“全面”二字,涵盖了党和国家、社会生活、军队建设等各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有法有据”,“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些都为稳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军队院校改革方案呼之欲出,实战化训练要求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着眼军校教育训练转型和学员对法律教育的具体需求,针对学员可能出现的涉法问题,必须对军校法律教育教学进行适应性调整,以应对实战化训练中可能面临的涉法涉诉问题。同时,确保学员提高解决在自身和家人发生涉法问题时的实操能力,为学员学习训练和社会生活解除后顾之忧。
现行的军校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大多注重向学生传授法理知识,现行法律规范,法律基础知识及运行原理,而对涉军涉法实务操作强调不多,这种教学模式最大的弊端在于,没有让法律知识在学员的学习训练和社会生活中“活”起来,导致学员在面对具体涉法问题时依然无从下手,更有甚者由于事出紧急选择放弃权利或者逃避责任,不仅不利于涉法问题的解决,还可能带来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面对此种教学效果,必须调整教学模式。军校学员毕竟不是法律专业学生,涉法专题课模式既能让每一堂课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让学员不在保持知识体系连贯性上花费过多时间,又能有针对性的就每个专题给予工具性的法条指引和实际操作的解决路径。
对于专题结构的设计,首先需要运用大量真实的涉军案例以及民商事易发高发案例作为导入,一方面,从身份认同的角度提高学员对案例的感知度,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越是贴近学员日常学习训练、社会交往与家庭生活的案例,越能有针对性的向学员提供实操方法与经验。其次,法律常识知识的讲授需要贯穿于案例之中,凸显于案例之上,在学员熟悉案例案情的前提下,提出知识要求,对于必须熟记的授权性规则、禁止性规则、部门机构及运行机制、时限时效、管辖规则等,要在案例中凸显强调,帮助学员形成准确记忆。再次,专题课的落脚点必须放在实际问题的解决上,授课目标必须直指学员解决实际发生的涉法问题的能力培养,在遇到相同相似法律问题时,具备遇事不慌,心中有数,能够及时分析法律问题的核心矛盾与自身在矛盾中的法律诉求,预防自身陷入法律事件或防止涉法事态扩大,从而避免或减轻相应不利法律后果的发生,或至少能够立即目的诉求明确的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与帮助。
对于实现专题课手段的设计,最首要的工作是课前专题样本采集,学员需求收集,这不仅包含学员平时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必须包含学员及其家人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比如很多士官学员家庭面临的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婚姻继承等问题,另外还有户口注册注销、身份证、银行卡异地遗失与补办、民间借贷以及合同诈骗票据诈骗等,都是学员普遍反映和关注的问题。需求采样需要在保证样本数量的基础上,重点采集易发多发问题,力争及时引入教案,进行课堂解析。从课堂教学手段来说,除了案例式和研讨式教学外,对于程序性和涉及运行机制的法律知识,尽量采用浸入式教学。比如对于诉讼程序相关知识,可以引入模拟法庭,模拟联合国会议,模拟侦查、模拟谈判等教学模式,和学员一起做一次实况浸入式的角色扮演,使学员对相关知识加深理解,加强记忆。从教学反馈手段来说,课堂与课后应分别开展。培养学员课堂随时提问互动的习惯,针对知识、程序、实操中的突发情况等问题,及时提问,对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力争课上解决。课后反馈则采取诊所式完成,针对细节问题、非典型个案、涉及学员隐私等问题,采用接受法律咨询的方式,这里需要考虑師资、场地和资金的配备,必要时需联系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个人为学员提供帮助,必要时还应当跟进事件发展,帮助推动问题解决。
对于专题内容的设立,必须突出考虑以下问题。首先,根据军队改革对院校教育训练转型的要求,在教学设计中必须包含法律信念与法治信仰教育专题。习主席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聚焦军校改革,必须帮助学员坚守政治信仰,树立法律信念,为改革提供坚实的精神和法制保障。同时,在教育中必须让学员熟知2016年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印发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应细则,让学员真正信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有遇事寻求法律援助的意识和途径,提高学员在实际训练和生活中的用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其次,围绕实战化训练的学习任务需要,在教学设计中必须包含如何面对和处理训练任务中军地矛盾涉法问题的专题。要让学员意识到妥善处理涉及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权属、国防工程建设等方面军地纠纷的重要性,以保障部队完成正常战备、演训和其他任务。同时在做好涉军涉法政策性研究的前提下,培养学员通过掌握军地法务纠纷特征,在实务操作中争取更多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从而保证训练和建设顺利实施。再次,着眼学员和官兵需求,设计中必须包含军人军属维权渠道和处理应对易发高发案件具体方法的实务操作专题。一方面,努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部队维稳维权的重要部分,加上当前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加和随军政策,让军属维权问题更突出的表现出来,维权意识也有很大程度提高,这就要求军人的维权意识和知识紧跟上来,通过典型案例培养学员和官兵依法解决军人军属涉法涉诉问题的能力,通过问题的妥善处理增强军人荣誉感与使命感。另一方面,必须把法律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联系起来,培养学员建立正确的涉法涉诉维权意识,要求学员认识到涉法事件首先不能因为军人身份而无原则的退让逃避,也不能依靠个人蛮干处理问题,更不能寻求法外特权。要懂得军人身份受法律特殊保护不意味着军人拥有法外特权,没有任何人任何权利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必须学会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维权,在平衡自身利益与其他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寻求问题的解决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培养军校学员和广大官兵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军人涉法问题的实践能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对军校教员也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建立起科学的法律教育专题教学体系不仅需要课堂教学的效果能产生执行力,更需要跟踪后效,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从而充实和更好的对教学进行补正。
参考文献:
[1]马颖章.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原则[J].继续教育研究,2013(12)
[2]段亚芳.涉军维权工作应注重“三个结合”[J].政工学刊,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