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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修水县以“环保修河行”活动为契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环境监管,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修河”活动,为建设生态的鄱阳湖经济区做出了积极努力。
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多种监督形式,对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入持久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监测数据显示,修河修水段水质基本处于Ⅱ类或优于Ⅱ类水标准,水质状况始终居全省五河之首。修河流域呈现出一派山美水美风景更美的美好图画。
领导重视,从机制上促进
“环保修河行”活动深入开展
修河发源于江西省修水县西部黄龙山,为江西省五大河流之一,修水县境内河长134公里,流域面积422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94%。
根据江西省、九江市人大的有关要求,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牵头于2004年成立了“保护母亲河—修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修水县“保护母亲河——修河”活动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结合该县实际,每年均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检查采访等主题活动。如:利用“6·5”环境日在县城中心广场举行“保护母亲河”万人签名活动;为还修河洁净的水面,组织中、小学生万人捡垃圾活动;组织开展修河漂浮物(特别是水葫芦)打捞及城区支流河叉口垃圾清理工作;积极开展“抵制白色污染,少用一个塑料袋”活动;开展“绿色乡镇”、“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社区”创评活动;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工业园服务局每年组织园区企业厂长、经理和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提高厂矿企业、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节能减排和环保意识。
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执法检查;对城镇环境卫生工作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多次视察,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修河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促进了修河水环境保护,推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县人民政府能够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修河保护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把修河保护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先后成立了“县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创建全省生态县”等领导机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支持乡镇、社区、学校开展绿色环保创建活动;组织人力物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环保治理专项资金,加大环保设备设施建设投入;重视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在重点保护项目、重点污染源建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如:县环保局设立了环境质量监测站,县工业园设立了环境保护分局,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环保安全部,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修河环境保护大格局。
加强监管,从源头上
控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一是严格把住项目准入门槛。该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多次提出,不能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县政府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在引进项目时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国家明令禁止、关停、淘汰的污染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项目,有关部门不审批,发改委不立项,银行不贷款,工商部门不发营业执照,严把项目准入门槛。2009年,该县拒绝了近十个重污染的工业项目的落户,其中亿元以上项目有两个,分别是浙江客商投资的染料项目和纺织印染项目。
二是确保生产、生活废水达标排放。加强了对企业排污行为的日常监察。县环保局对全县136户企业设立了“一厂一册”监督台账,要求企业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人,加强自身管理,并将例行监测、随时监测和突击监测有机结合,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质量实行网络式管理,及时纠正、制止了部分企业的违法违规排放行为。
加强了矿山企业排污治理。“环保修河行”活动开展以来,该县督促矿山企业加大了治污设施的投入,共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新增污水处理设施50台套,年处理污水500万吨,并向上级争取实施了原724矿退役治理工程。针对香炉山钨矿规模发展迅猛,废水排放量快速增加,矿区水环境压力剧增等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增加环保投入,确保达标排放”的意见。县环保部门明确了“突出监测、系统检查、完善治理、健全规章、减污达标”的工作思路,组织工作队伍进驻矿区,开展环保整治工作,香炉山钨业公司投入300万元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通过整治,矿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轨道,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基本达到了工业排放标准,矿区水环境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促进了修水县矿产资源的科学、有序和合法开发利用。
提升了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督促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太阳升医院、渣津医院、向阳骨科医院相继完善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加大了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力度,改进和完善了治污措施,提高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好率、运行率和处理效果。
较好地解决城区居民生活废水、废物污染修河的问题。该县先后投资8000万元建设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投资1.1亿元建设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投资1000多万元对城区和城郊黄土坑河、西茗坑河、洪坑河、芦塘河等四条河流进行了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了修河水环境质量。
三是切实保护县城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是水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为保护县城饮用水源不受污染,提高饮用水质,县政府重新界定了县城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出台了《关于加强修水县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决定》,颁发了《加强县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通告》,并组织环保、公安、供水等单位和有关乡镇在保护区内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逐户签订保护水源责任书。县政府每年还在环保专项经费中安排19万元用于黄港、黄沙、义宁镇三个镇的饮用水源保护,使饮用水源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严格执法,从根本上
整治违法排污行为
几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非法排污行为,各主要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一是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活动,关停了县纤维板厂、县造纸厂等一批重污染、难治理的排污企业,查封了香炉山、布甲乡高湖和土龙山金矿7个违法采矿点;炸毁孙岭、全丰半坑等12个非法冶炼小钒厂。
二是努力根治饮用水源污染。县人大常委会强力介入,通过多次视察、检查和跟踪监督,督促县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彻底关闭了黄沙、黄港境内100多家小造纸厂。
三是彻底关闭修河干流排污口。结合“绿色生态修水”——修河源头及干流陆域一公里范围内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关闭了红山屠宰场、南崖玻纤厂等企业,对红山食品城、安坪丝绸城实行整治搬迁,确保修河干流无排污口,使“一控双达标”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多措并举,从功能上
加强修河流域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是“环保修河行”活动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建设,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先后两次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决定》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方式先后多次对《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还对平原绿化、边界林政管理、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强力推动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八个方面加强了生态功能建设。
一是举全县之力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县。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展,并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的立项批准,近期可望通过验收。
二是建立省级修河水源涵养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目前,已通过省环保局批准立项,县里正在着手申报修河源头保护区项目。
三是申报“修河水源五梅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目前已通过评审,并在保护区内建立了杨家坪林业生态科技园。
四是加强修河流域综合治理。近几年,先后争取到“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等项目,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60个,治理面积83.77万亩,综合治理了白沙岭、塔头等20多条修河上游的小流域,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
五是积极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一大四小”工程。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达204.76万亩,退耕还林面积26.5万亩,封山育林面积300万亩,“一大四小”造林面积14.44万亩,长防林工程面积26.5万亩。
六是努力建设生态农村。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大节能新科技推广力度,全县沼气池总数达2万余个。
七是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全县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64个,无公害农畜水产品基地一个(东电银鱼)。
八是大力推进生态移民。从2003年以来,该县共搬迁深山区、库区移民9487户,44121人。
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多种监督形式,对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入持久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监测数据显示,修河修水段水质基本处于Ⅱ类或优于Ⅱ类水标准,水质状况始终居全省五河之首。修河流域呈现出一派山美水美风景更美的美好图画。
领导重视,从机制上促进
“环保修河行”活动深入开展
修河发源于江西省修水县西部黄龙山,为江西省五大河流之一,修水县境内河长134公里,流域面积422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94%。
根据江西省、九江市人大的有关要求,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牵头于2004年成立了“保护母亲河—修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修水县“保护母亲河——修河”活动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结合该县实际,每年均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检查采访等主题活动。如:利用“6·5”环境日在县城中心广场举行“保护母亲河”万人签名活动;为还修河洁净的水面,组织中、小学生万人捡垃圾活动;组织开展修河漂浮物(特别是水葫芦)打捞及城区支流河叉口垃圾清理工作;积极开展“抵制白色污染,少用一个塑料袋”活动;开展“绿色乡镇”、“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社区”创评活动;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工业园服务局每年组织园区企业厂长、经理和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提高厂矿企业、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节能减排和环保意识。
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执法检查;对城镇环境卫生工作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多次视察,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修河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促进了修河水环境保护,推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县人民政府能够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修河保护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把修河保护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先后成立了“县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创建全省生态县”等领导机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支持乡镇、社区、学校开展绿色环保创建活动;组织人力物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环保治理专项资金,加大环保设备设施建设投入;重视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在重点保护项目、重点污染源建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如:县环保局设立了环境质量监测站,县工业园设立了环境保护分局,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环保安全部,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修河环境保护大格局。
加强监管,从源头上
控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一是严格把住项目准入门槛。该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多次提出,不能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县政府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在引进项目时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国家明令禁止、关停、淘汰的污染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项目,有关部门不审批,发改委不立项,银行不贷款,工商部门不发营业执照,严把项目准入门槛。2009年,该县拒绝了近十个重污染的工业项目的落户,其中亿元以上项目有两个,分别是浙江客商投资的染料项目和纺织印染项目。
二是确保生产、生活废水达标排放。加强了对企业排污行为的日常监察。县环保局对全县136户企业设立了“一厂一册”监督台账,要求企业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人,加强自身管理,并将例行监测、随时监测和突击监测有机结合,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质量实行网络式管理,及时纠正、制止了部分企业的违法违规排放行为。
加强了矿山企业排污治理。“环保修河行”活动开展以来,该县督促矿山企业加大了治污设施的投入,共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新增污水处理设施50台套,年处理污水500万吨,并向上级争取实施了原724矿退役治理工程。针对香炉山钨矿规模发展迅猛,废水排放量快速增加,矿区水环境压力剧增等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增加环保投入,确保达标排放”的意见。县环保部门明确了“突出监测、系统检查、完善治理、健全规章、减污达标”的工作思路,组织工作队伍进驻矿区,开展环保整治工作,香炉山钨业公司投入300万元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通过整治,矿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轨道,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基本达到了工业排放标准,矿区水环境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促进了修水县矿产资源的科学、有序和合法开发利用。
提升了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督促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太阳升医院、渣津医院、向阳骨科医院相继完善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加大了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力度,改进和完善了治污措施,提高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好率、运行率和处理效果。
较好地解决城区居民生活废水、废物污染修河的问题。该县先后投资8000万元建设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投资1.1亿元建设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投资1000多万元对城区和城郊黄土坑河、西茗坑河、洪坑河、芦塘河等四条河流进行了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了修河水环境质量。
三是切实保护县城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是水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为保护县城饮用水源不受污染,提高饮用水质,县政府重新界定了县城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出台了《关于加强修水县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决定》,颁发了《加强县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通告》,并组织环保、公安、供水等单位和有关乡镇在保护区内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逐户签订保护水源责任书。县政府每年还在环保专项经费中安排19万元用于黄港、黄沙、义宁镇三个镇的饮用水源保护,使饮用水源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严格执法,从根本上
整治违法排污行为
几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非法排污行为,各主要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一是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活动,关停了县纤维板厂、县造纸厂等一批重污染、难治理的排污企业,查封了香炉山、布甲乡高湖和土龙山金矿7个违法采矿点;炸毁孙岭、全丰半坑等12个非法冶炼小钒厂。
二是努力根治饮用水源污染。县人大常委会强力介入,通过多次视察、检查和跟踪监督,督促县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彻底关闭了黄沙、黄港境内100多家小造纸厂。
三是彻底关闭修河干流排污口。结合“绿色生态修水”——修河源头及干流陆域一公里范围内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关闭了红山屠宰场、南崖玻纤厂等企业,对红山食品城、安坪丝绸城实行整治搬迁,确保修河干流无排污口,使“一控双达标”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多措并举,从功能上
加强修河流域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是“环保修河行”活动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建设,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先后两次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决定》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方式先后多次对《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还对平原绿化、边界林政管理、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强力推动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八个方面加强了生态功能建设。
一是举全县之力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县。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展,并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的立项批准,近期可望通过验收。
二是建立省级修河水源涵养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目前,已通过省环保局批准立项,县里正在着手申报修河源头保护区项目。
三是申报“修河水源五梅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目前已通过评审,并在保护区内建立了杨家坪林业生态科技园。
四是加强修河流域综合治理。近几年,先后争取到“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等项目,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60个,治理面积83.77万亩,综合治理了白沙岭、塔头等20多条修河上游的小流域,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
五是积极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一大四小”工程。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达204.76万亩,退耕还林面积26.5万亩,封山育林面积300万亩,“一大四小”造林面积14.44万亩,长防林工程面积26.5万亩。
六是努力建设生态农村。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大节能新科技推广力度,全县沼气池总数达2万余个。
七是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全县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64个,无公害农畜水产品基地一个(东电银鱼)。
八是大力推进生态移民。从2003年以来,该县共搬迁深山区、库区移民9487户,44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