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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第2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与第1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相比,数量上无变化。东部地区5个城市,分别为天津市、浙江省绍兴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三明市、广东省珠海市。中部地区5个城市,分别为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太原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西省新余市、海南省三亚市。西部地区7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