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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对瑞幸意味着什么
在悬崖边缘徘徊的瑞幸咖啡,迎来喘息的机会。
2020年12月17日,据主流媒体报道,瑞幸咖啡将与SEC(美国证监会)达成和解,支付1.8亿美元换取后者对其放弃会计的欺诈指控。
这次和解,瑞幸咖啡既没有承认也未否认。
那么,和解对瑞幸咖啡有哪些实质影响?对受害的投资者而言,蒙受的损失又该何处讨要?为何和解成为SEC处理案件的首选?
考虑到瑞幸咖啡自爆承认了虚假交易、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以及采取了重大补救措施,SEC在诉讼的同时也提交了一份和解方案,获得法院批准之后方能生效。
对此,重庆敬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玉婕律师告诉电脑报,选择和解对瑞幸咖啡有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可暂时避免公司高管被SEC刑事追责。
不过,SEC在声明中称相关调查“仍在继续”,不排除未来针对陆正耀等前高管进行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另外一方面是可暂时避免公司在美被继续索赔。
公开资料显示,之前美国已有4家专门做集体诉讼的律师事务所代表投资者对瑞幸咖啡提起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
而有媒体报道,上海律师宋一欣粗略估算,面临集体诉讼的瑞幸或将遭遇总计约112亿美元赔偿,彼时折合人民币高达754亿元。
投资者想继续追诉该怎么做
这么一来,被瑞幸咖啡误导从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其利益又该如何保障?这个疑问压在每个受害的投资者心头上。
公开资料显示,美国的行政和解金是专户管理,也被称为“公平基金”,在使用行政和解金对投资者做出正式补偿之前,其需辅助制订和解金补偿的投资者范围、具体分配方案以及进行资格审查等内容。
换而言之,瑞幸咖啡与SEC和解之后,受害的投资者并非一无所获。
不过,1.8亿美元说多也多、说少也少,恐难以满足全部受害的投资者的诉求,倘若执意不依不饶又该如何?
周玉婕律师提供了一个思路:瑞幸咖啡与SEC和解,并不意味着在境内无法起诉瑞幸咖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通俗易懂地说,国内监管机构对瑞幸咖啡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样具有管辖权,一旦做出行政处罚,受害的投资者一样可以申请索赔。
而2020年9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上海、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因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100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的背后,瑞幸咖啡或涉嫌虚假披露信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至第三十一条,受害的投资者可主张赔偿损失。
这意味着,瑞幸咖啡可能还有一只靴子没有落地。
不过,周玉婕律师认为,在境内发起针对中概股的索赔诉讼,此前缺乏相关的先例,也没有成熟的过程可借鉴,这条路或许不太好走。
和解或许不是最好的方式,但可能是现阶段最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