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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为期四年的拉锯战结束了。四年里的两次审判,从爱帮网的垂直搜索肆意侵权,到爱帮网“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再到双双因虚假宣传被判罚,这一切又为互联网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立法、管理方面提供了参考。
创新能量匮乏导致同质化竞争普遍
目前,互联网行业中的同质化现象早已让消费者感到麻木,商家为了一己利益纷纷投入红海,但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明显暴露出目前行业中存在的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创新能力匮乏。
大众点评网董事、资深副总裁龙伟表示:“4年维权之路不容易,我们希望通过该案件,能够引起所有互联网企业的重视,尊重同行的劳动成果以及诚实守信的经营才能真正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互联网知识产权律师周宾卿表示,中国的互联网行业缺乏创新,所以企业的思路大都比较窄,最后导致业务模式会撞车。
这种现象亟需各个互联网企业提高警惕,在投入红海的同时,寻找品牌自身的差异化特征,从而形成企业的独特销售理念,打造良性的竞争环境。
反不正当竞争尚无明确法律规定
今年3月,爱帮网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结论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此,一审判决立即生效:爱帮网大量抄袭大众点评网内容属于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大众点评网50万元,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源自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
但终审判决书下来之后,从爱帮网对媒体发布的通稿可以看出,其对于法院的判决并不“服气”。在爱帮网看来,被判赔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法定最高额50万元并不公平。
爱帮网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可操作的标准,例如对垂直搜索类网站聚合信息的展示程度给予明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诉讼,让企业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运营生产中,才能更有利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与繁荣。
对此,也有不少律师表示对本案的判决过程有些遗憾,认为由于没有直接相关的法律条文,最终导致法院不得不依据公平原则及诚信原则做出了判决。这还有待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再加以解决,或许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后,类似的案子就不会持续这么久了。
网购将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同时,网络购物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诚信建设问题。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成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事实上,这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7月15日表示,下一步将开展网络购物领域立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据他透露,商务部将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建立网络购物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开展网络购物领域立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出台《网络购物商品配送服务规范》,对网络购物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三是强化网络购物平台主办方责任,要求网络购物平台建立商标、专利、品牌查询系统,严格网上卖家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建设“全国网络 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所有网站卖家的真实信息以及信用记录。
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让原本一桩侵权诉案最后演变成两起诉讼,最终两家分别受到法律制裁。这场没有胜利者的官司带给互联网的启示远大于两家企业获得的利益。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本案被拎到台前,正式接受法律的衡量,对行业规范和市场管理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也为正在实施类似侵权行为的企业敲响警钟。
围观
网络媒体过于沉迷信息堆砌
“大爱”之争暴露了网络媒体的一个通病,那就是信息堆砌不嫌其多,东拉西扯唯恐不足,但对用户使用逻辑和感受下力不够,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投入不足。原材料拿来就是简单陈列,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的优势进行深度加工,以获得衍生服务和衍生价值。过于沉迷于信息的生产制造而忽视对信息的深度加工和对信息使用者的控制,就等于在虚拟世界里甘当第一产业从业者。
——谢文 互联网资深观察家
大众点评网取证方法值得借鉴
爱帮网恐怕是目前国内互联网行业中不少企业的缩影,通过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来换来低廉的经营成本。由于网络的特性,取证困难,让众多的权利人束手无 策。大众点评网目前一方面除了著作权角度还从不正当竞争角度来维权,另一方面通过修改用户协议从法律角度确保享有用户发表的点评著作权来确保自己维权的正当性,这些都值得其它企业学习借鉴。
——张樊 速途网名博
期待互联网虚假生存魔咒消失
我现在很关注这两家网站会如何修改自己的网站介绍,如何修改销售、市场和PR材料,如何抚平自身心灵的创伤。不过,这种“最”既是网站自我图谋、自我定位的见证,也是市场客户与用户对网站选择习惯导致,它的根本源头是互联网行业中“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的虚假生存法则的普及化和神圣化,这种魔咒阴影之下,想获得成功、想IPO就必须成为大众市场的最大,而不是细分市场的最好。互联网的逻辑居然堕落至此,也是悲剧。
——马旗戟 Connect EVP
尽快填补垂直搜索领域的法律空白
爱网帮提出的在垂直搜索领域的法律缺失也是国内互联网制度的一个空白,法律应该细分限定对垂直搜索类网站聚合信息的展示程度,类似诉讼发生过多,也必然削减企业在实际运营生产中的精力。而对于许多中小网站而言,新闻信息的采集必不可少,一经侵权,诉讼官司成本开支增加,不利于互联网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各类原创版权的认定上,制度上有待于深化与加强。
——中国诺网
创新能量匮乏导致同质化竞争普遍
目前,互联网行业中的同质化现象早已让消费者感到麻木,商家为了一己利益纷纷投入红海,但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明显暴露出目前行业中存在的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创新能力匮乏。
大众点评网董事、资深副总裁龙伟表示:“4年维权之路不容易,我们希望通过该案件,能够引起所有互联网企业的重视,尊重同行的劳动成果以及诚实守信的经营才能真正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互联网知识产权律师周宾卿表示,中国的互联网行业缺乏创新,所以企业的思路大都比较窄,最后导致业务模式会撞车。
这种现象亟需各个互联网企业提高警惕,在投入红海的同时,寻找品牌自身的差异化特征,从而形成企业的独特销售理念,打造良性的竞争环境。
反不正当竞争尚无明确法律规定
今年3月,爱帮网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结论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此,一审判决立即生效:爱帮网大量抄袭大众点评网内容属于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大众点评网50万元,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源自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
但终审判决书下来之后,从爱帮网对媒体发布的通稿可以看出,其对于法院的判决并不“服气”。在爱帮网看来,被判赔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法定最高额50万元并不公平。
爱帮网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可操作的标准,例如对垂直搜索类网站聚合信息的展示程度给予明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诉讼,让企业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运营生产中,才能更有利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与繁荣。
对此,也有不少律师表示对本案的判决过程有些遗憾,认为由于没有直接相关的法律条文,最终导致法院不得不依据公平原则及诚信原则做出了判决。这还有待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再加以解决,或许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后,类似的案子就不会持续这么久了。
网购将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同时,网络购物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诚信建设问题。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成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事实上,这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7月15日表示,下一步将开展网络购物领域立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据他透露,商务部将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建立网络购物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开展网络购物领域立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出台《网络购物商品配送服务规范》,对网络购物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三是强化网络购物平台主办方责任,要求网络购物平台建立商标、专利、品牌查询系统,严格网上卖家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建设“全国网络 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所有网站卖家的真实信息以及信用记录。
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让原本一桩侵权诉案最后演变成两起诉讼,最终两家分别受到法律制裁。这场没有胜利者的官司带给互联网的启示远大于两家企业获得的利益。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本案被拎到台前,正式接受法律的衡量,对行业规范和市场管理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也为正在实施类似侵权行为的企业敲响警钟。
围观
网络媒体过于沉迷信息堆砌
“大爱”之争暴露了网络媒体的一个通病,那就是信息堆砌不嫌其多,东拉西扯唯恐不足,但对用户使用逻辑和感受下力不够,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投入不足。原材料拿来就是简单陈列,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的优势进行深度加工,以获得衍生服务和衍生价值。过于沉迷于信息的生产制造而忽视对信息的深度加工和对信息使用者的控制,就等于在虚拟世界里甘当第一产业从业者。
——谢文 互联网资深观察家
大众点评网取证方法值得借鉴
爱帮网恐怕是目前国内互联网行业中不少企业的缩影,通过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来换来低廉的经营成本。由于网络的特性,取证困难,让众多的权利人束手无 策。大众点评网目前一方面除了著作权角度还从不正当竞争角度来维权,另一方面通过修改用户协议从法律角度确保享有用户发表的点评著作权来确保自己维权的正当性,这些都值得其它企业学习借鉴。
——张樊 速途网名博
期待互联网虚假生存魔咒消失
我现在很关注这两家网站会如何修改自己的网站介绍,如何修改销售、市场和PR材料,如何抚平自身心灵的创伤。不过,这种“最”既是网站自我图谋、自我定位的见证,也是市场客户与用户对网站选择习惯导致,它的根本源头是互联网行业中“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的虚假生存法则的普及化和神圣化,这种魔咒阴影之下,想获得成功、想IPO就必须成为大众市场的最大,而不是细分市场的最好。互联网的逻辑居然堕落至此,也是悲剧。
——马旗戟 Connect EVP
尽快填补垂直搜索领域的法律空白
爱网帮提出的在垂直搜索领域的法律缺失也是国内互联网制度的一个空白,法律应该细分限定对垂直搜索类网站聚合信息的展示程度,类似诉讼发生过多,也必然削减企业在实际运营生产中的精力。而对于许多中小网站而言,新闻信息的采集必不可少,一经侵权,诉讼官司成本开支增加,不利于互联网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各类原创版权的认定上,制度上有待于深化与加强。
——中国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