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哲学视阙下对“地下室人”痛苦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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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别尔嘉耶夫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思想具有继承性,别氏人格哲学中关于痛苦的阐释与陀氏《地下室手记》中地下室人的痛苦相联系。在人格哲学的视阙下,“地下室人”对痛苦的享受是“个性”的显现,地下室人对自我存在的追问表明,痛苦不仅来源于客体化世界的压迫,还源于自身。
  关键词:人格哲学;视阙;地下室人;个体存在;痛苦
  别尔嘉耶夫(以下简称“别氏”)的哲学是人格主义的哲学,是“个性”的哲学。在思想上,康德和叔本华是其哲学探索之路的开始,尼采和托尔斯泰则分别代表别尔嘉耶夫本性中的两个“极”;而在精神上,别氏最接近陀思妥耶夫斯基(以下简称“陀氏”):“还是在小男孩的时候我就形成了来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习性。他比任何一位作家和思想家更震撼我的心灵。”[1]两人精神上的紧密联系包含两个层面:一方面,陀氏的创作与思想作为一种精神营养对别氏哲学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别氏以一种新精神方式对陀氏作出了自己独特的哲学阐释。别氏发现了陀氏作品所揭示的人对于痛苦和苦难的需求。结合存在主义哲学与基督教思想,别氏形成了自己关于“个性”与“自由”的哲学。他发现痛苦不仅源于客体化世界的压迫和奴役,还来源于人的自我奴役。因为人有“个性”,能够进行反抗。回到陀氏充满对于个体存在追问的作品——《地下室手记》当中,笔者发现“地下室人”的痛苦在人格哲学视阙下呈现出了深刻内涵。
  一、痛苦成为享受
  在“地下室人”看来,人面对痛苦表现出一种病态的享受,这种享受看似是荒诞的、非理性的,似乎是人在被异化过程中呈现出的精神失常,是非正常的、特殊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对痛苦的享受是人所共有的,这指向人原初的堕落,同时也指向人的生命本质,痛苦不仅与人的无援无助的动物状态相关,即与其最低本质相关,也与其精神性相关,与其自由相关,与个性相关,即与其最高本质相关[2]349。“个性”相关联,正因为人是“个性”,才拥有将痛苦转化为享受的超越力量。
  “地下室人”这样描述这种感受:“这种享受就是,在某个最最恶劣的彼得堡之夜,我回到了自己的小角落,马上强烈地意识到,就在今天又干了一件卑鄙的事情,而已经做过的事情无论如何也无法挽回,因此就在内心深处暗自咬牙切齿地不断责备自己,翻来覆去地指摘自己,慢慢腾腾地折磨自己,以致那痛苦终于变成某种可耻的、令人诅咒的快感,而且,——最终变成一种千真万确、货真价实的享受!”[3]453之后他又追问自己这种享受从何而来:“这种享受,正是源自于对自己的屈辱有过于清楚的意识”“然而就是在绝望之中却往往有刻骨铭心的享受,特别是当你十分强烈地意识到你已经山穷水尽,毫无出路的时候。可就在这时挨了一耳光——于是你立刻痛苦地意识到,你已经被碾轧成了某种软膏”[3]454。痛苦成为了他确立自我的一种独特体验,“我”能够感受到痛苦,“我”能够追问痛苦从何而来,证明了“我”是个性,放弃个性,同意融在周围的世界里,可以减轻痛苦。地下室人坚持个性并且享受痛苦,不是痛苦本身就是享受,也不是从痛苦中能够自然诞生出享受,而是经由痛苦的体验,地下室人能够反证自身是“个性”。这个过程使他乐在其中,他真正惧怕的是对痛苦的无感,是自身“已经被辗轧成了某种软膏”而不自知,感受不到痛苦才是真正的奴役的来临。
  由于个性的超越力量,审美享受能够替代痛苦。莫丘利斯基解释说:“这是由于在人的意识中发生了替换,审美的方面替换了伦理的方面。如同照镜子的时候,可以忘记观看照出了某物,而去欣赏此物是如何被照出来的,审美的感受消除了现实的痛苦。”需知地下室人的痛苦中蕴含的是个性与异己力量的对抗,是个性与存在于自身当中的“非我”的较量。个性的超越力量使个性在体验痛苦的同时,能够从一个近乎于第三人称的视角欣赏到自己反抗的过程,即照镜子的过程。这就如同读者通过阅读文本获得审美享受,地下室人也通过观看自己的反抗而以审美享受替代了现实的痛苦。
  二、痛苦的来源之一
  人受到异己力量的压迫时,会感到痛苦,这是痛苦的来源之一。“地下室人”在钻进地下室之前,是一个办公室小职员,常常认为同事们以一种厌恶的目光看他,并且想不明白为什么只有自己能够感受到这种目光。然而他没有发觉的是,是他先将厌恶的目光投向他人,才产生了自身的被厌恶感:“在我们的办公室里,有个同事形貌丑陋,满脸麻子……另一个同事,身上的制服又脏又破,一挨近他身边就能闻到一股臭味。”[3]489根据萨特的“凝视理论”,人通过视觉器官凝视周围的一切,在凝视他人的同时也会意识到他人对自己的凝视,“他者”对自身的凝视、评价和判断迫使主体追问“我是谁”,从而确立主体存在。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从主体对“他者”的凝视,到主体通过“他者”的凝视确立自身在世界中存在的过程。在别氏的人格哲学里,个性并不意味着排斥“他者”;相反,个性在与“他者”的交往中得以存在和发展。“地下室人”无法将作为“他者”的同事们看作主体的“我”进行交往,因而无法通过“他者”的凝视正确地确立自身的存在,即他将应当作为主体、作为“个性”交往的同事客体化了,他感受到的厌恶感实际上是来自异己力量的压迫感。
  客体化是一切异己力量产生的根源。人作为“个性”具有创造的能力,这个创造过程本身是一个向上的过程,但是当人完成创造,创造的结果成为了客体,不仅不再受人控制,反而会反过来压迫和奴役人。文明、社会、国家都属于这个客体化的范畴,而在所有的奴役形式当中,人受社会的奴役具有最为重大的意义。“地下室人”的痛苦直接源于不合理的社会体制的压迫和奴役:他与军官的博弈看似滑稽可笑,企图通过改变自身的穿着,享有和军官同等的身份地位,从而在军官迎面走来时不需要再主动避让他,在经过数次尝试后终于成功了一次。对他来说,他的“不避让”对于自身的存在是有重要意义的,“维护了尊严,一步也没有退让,在大庭广众之中使自己与他处于完全平等的社会地位。”[3]502对于“地下室人”来说,军官是一个符号,代表了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在这个社会中,身份地位的悬殊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无法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不能再以“个性”进行交往,而是将自身的存在交给社会去定义,个性成為了社会的部分,人的本质被向外抛掷,人被他所创造的社会客体化了。“地下室人”敏锐地感知到了这种来自异己力量的压迫,并做出了本能的反抗。但是他没有看到自身的生存中心,在“我”当中,无法从主体出发确立自己的存在,而只能在客体化的社会中通过维护自己尊严的方式来确定自己的存在,结果只能是感受到更强的奴役和压迫,使自己更加痛苦。不合理的社会体制压迫和奴役人,本质上是客体化社会对人的奴役。   要理解这一点,就应当对个体和个性进行区分:个性是完整的,是一个有机整体,个性永远只能作为主体存在,人作为“个性”是自己微观宇宙的“神”,此时社会、国家都是“个性”的部分;个体则相对于集体而存在,个体可以作为部分进入社会并服从它,当人作为个体存在时,仅表现为他的自然属性。
  在扎米亚京的作品《我们》当中,符号作为个体存在绝对服从于大一统王国的集体,他们缺少人性,而只是作为个性的人在客体化社会的奴役下堕落为自然存在物的结果。个性应当在与同样作为主体的他者的交往中存在和发展。别氏认为,存在一个提供给个性与个性、“我”与“你”交往的环境,这个环境是“我们”。这里的“我们”有别于扎米亚京作品中符号口中的个性被消解为个体的简单集合的“我们”。“我们”则不同,“我”与“你”的交往就在“我们”之中进行,这个“我们”是对社会的超越,“我”所拥有的不仅是和“你”的交往,即个性和个性的交往,“我”还拥有和“我们”的交往,不是人离开社会无法确立自己的存在,而应当说“我”离开“我们”无法确立自己的存在。
  马丁·布伯的原初词“我—你”与别氏的“我们”类似。马丁·布伯的原初词“我—你”先于“我”与“你”而存在,“我”与“你”应当在“我—你”中建立关系,而当“我”以主体的形式区别于“他者”,“我—你”便被消解为了“我”和“你”。马丁·布伯以“我看见树”为例:“只要人说出‘我见到树’,那他已不可能再称述人(“我”)与树(“你”)之关系,其所建立的乃是人之意识对作为对象之树的知觉,其所构筑的乃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鸿沟。”[4]“我—你”向“我—它”的堕落即是“我们”向客体化社会的堕落。对人的生存的客体化将人抛向外部,就构成了“社会”,它企图成为比人和人的个性更多和更原初的现实。在卡夫卡的作品中表现为对K的审判,表现为那个无法进入的城堡,表现为将格里高尔变成大甲虫的异己力量。“我们”则是人的共性,是个性之间交往的基本条件,是在自由、爱和慈善中的交往,这从来也不可能奴役人,相反,是个性完满生命的实现,是个性向“他者”的超越。
  三、痛苦的来源之二
  人的痛苦的根源是双重的——在人之外的那堵无法穿越的墙和在他自身中的无法穿越的墙[2]352。人之外的墙即异己力量构成的墙,客体化社会之墙;而自身无法穿越的墙则是存在于“我”中的“非我”构成的墙,是人的自我奴役。人有接受奴役的本能,在面对客体化世界的奴役时,人由于这种本能会同意成为奴隶,奴隶般地服从外在的、来自客体的奴役。同时,人又有反抗奴役的本能,在“地下室人”的身上,当反抗的本能达到极致时,他表现为一个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人。他激烈地反抗世界对他的定义,钻进地下室封闭自我是对客体化社会的逃离,在逃离那座人之外无法穿越的墙时,他完全沉浸在了自我当中,被自我吞没,对自我存在的极端追求使他受到“非我”的奴役,遇到了自我当中无法穿越的墙。人被奴役的原因,既可能是人完全被自己的“我”所吞没,并集中在自己的状态里,看不见世界和人;也可能是人完全向外抛出,抛向世界的客观性,因此丧失对自身“我”的意识。“地下室人”所受到的奴役指向后者的同时也指向前者,他的身上有自我中心主义者的倾向。
  自我中心主义者既是奴役者,又是被奴役者,客体化的“我”奴役个性的“我”,这是对自我存在极端追求的结果。当人远离了动物的“我”的奴役,还有可能成为自己高尚观念、高尚情感和自己天赋的奴隶。例如,托尔斯泰的谢尔盖神父在修道院初期的追求就指向这一点。这种奴役在“地下室人”身上也同样存在:“地下室人”的高尚观念在于不被定义,“我不仅不会成为凶狠的人,甚至也不会成为任何一种人。”[3]450他具有极强的自我剖析能力,始终想要通过自我剖析来确立自身的存在;他具有高尚的情感,这种高尚在于他的良心,他因违背自己的良心而痛苦。当他意识到自己对妓女丽莎的训诫只是为了伤害她,转嫁自己的痛苦时,他自身也受到折磨:“我感到奇怪的是,在昨天所有那些回忆中,关于她的回忆不知为何却特别强烈、特别突出地折磨着我。”[3]557
  “地下室人”与隐含读者展开了对话,并通过这种对话达到了一种讽刺的效果:“如果你们已经被所有这些废话惹恼了,想要追问我:我究竟是什么人?——那么,我就回答你们:我是个八等文官。”[3]451“地下室人”所设想的读者是迫切地想要通过社会关系来对他下定义的人。换言之,这一类读者是被客体化世界所奴役的、将人的生存本质向外抛掷到客体化社会当中去的奴隶。以“八等文官”来介绍自己,就是“地下室人”对一类读者的嘲讽。仅仅通过对“地下室人”社会关系的认识无法达到与他“个性”的交往,“地下室人”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卓越的思辨能力,并且能够认识到来自于客体化世界的奴役与压迫。不同于一般人的察觉,他强烈的自我意识使他深深地体会这一点,他的痛苦也更加强烈。正如别氏所说:“体验痛苦最多的不是最坏的人,而是最好的人……思想的发展和灵魂的精致化都伴随着痛苦的加强,以及对痛苦的更大的敏感性。”[2]353
  四、“地下室人”何去何从
  《地下室手记》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奠基之作。“地下室人”的痛苦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他面对世界、面对自我的追问揭示了个体存在的普遍状态。地下室之于“地下室人”,是他逃避客体化社会奴役的处所,他企图通过断绝与社会的交往使自己能够不再体验来自种异己力量的压迫感。但他失败了,他无法逃离的是存在于自我当中的“非我”的奴役。存在于世界当中,每个个体都有可能封闭自我,寻找自己的“地下室”,成为一个“地下室人”。但自由不在那个狭小的地下室中,而在“个性”当中,在生存中心的“我”当中。
  我们必须承认,痛苦是人生存的基本事实,人以有限去追求无限,就注定是痛苦的,人不仅承受着被抛掷在这个世界上生的痛苦,还要面对死亡带来的恐惧与痛苦。我们无法消除痛苦,却可以成为不被痛苦所压垮的人,我们不应逃向“地下室”,而应当减少不必要的痛苦,甚至减少所有人和整个生命的痛苦。别氏认为存在着两类痛苦,一类痛苦与生命的悲剧基础相关,即痛苦的无法解决性;另一类痛苦是由人的无知所产生的痛苦,是可以通过改变社会制度和发展科学知识而被消除和克服的。必须与产生痛苦的社会原因进行斗争,与由人们的无知所产生的痛苦进行斗争。消灭社会的奴役,也包括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奴役,保障劳动和应有的生存权利,传播教育、技术和医疗知识,克服自然界的自发力量,所有这一切都能减少痛苦的量[2]358。因此,人应当走向世界,应当参与到社会变革中去,解决社会体制的现实问题。破坏客体化世界是社会和历史的行为,这需要每一个处在客体化社会压迫和奴役下的“个性”的力量。不合理的社会体制是客体化社会对人的奴役的外在表现,人最终克服痛苦指向内在的精神解放,人能够获得相对于这个世界的内在自由。别氏的人格哲学所追求的“个性”的实现也就是内在自由的实现。人应当坚持和发展自己的个性,这要求人走向“他者”,因为“我”需要在“我们”当中实现,也在与“他者”的交流交往中发展。
  我痛苦,所以我存在[5]。正如上帝创造人,给予人原初的自由;而人也回应上帝,反证上帝的存在。“地下室人”体验痛苦,痛苦也反证其是“个性”的存在。人需要痛苦,也应当减少不必要的痛苦,这是“地下室人”面对痛苦应当寻求的方向。
  参考文献:
  [1]Н.А.Бердяев, Миросозерцание Достоевского [M].Смысл творчества, Москва,2004: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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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别尔嘉耶夫.论人的奴役与自由[M].张百春,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1.
  作者简介:姜维东,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辑: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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