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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建筑市場中,招投标是常见的交易方式,也是一个项目进行实施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因此规范建筑市场的“龙头”——招投标管理意义十分重大。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呈现前所未有的大好势头,城市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建筑行业在更广泛的领域、更深的层次上参与了全球化竞争,工程建设各阶段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选择中标单位的做法又愈演愈烈。本文就此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投标 现状 对策
1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现状
1.1 工程招投标行为不单纯以经济性为主体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目的应该是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的经济利益行为,以经济性为主体是工作的重点,但是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有了很多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导致招标投工作有了过多的行政色彩,缺少了基本的商品交易主体特征。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政府行为对经济的干预过多,引起经济利益反弹,严重的会直接影响建筑经济链条的平
稳发展,使得经济主体的成本增加,引起更多的腐败行为,最终导致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隐形开支增加,加大了交易成本,影响整体工程质量和工程开发。
1.2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竞争激烈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市场客观上存在着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生产能力明显过剩的情况。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建设工程市场仍将会是买方市场,既表现在总量上的供大于求,又表现在结构供求上的不平衡。这种整体经济不平衡的情况会使得竞争激烈,招投标工作的难度增加,过多的企业也会为了中标而不断地降低成本报价,使得招标方的选择变得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单位不得不找出更为细致的核算评估方式,以此来决定中标单位。
1.3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严重
建筑工程一般分为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勘测设计、土木施工、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内外装修、竣工验收等工程项目。在如此复杂的工作环境中,涉及到的知识和技术含量都十分高的,这种不可预见的工程问题都是招投标工作应该考虑到的。
1.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中标单位。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的、量化的评价标准。还有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1.5工程转包问题
2004 年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管、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2改进和完善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对策
2.1强化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检察机关要发挥犯罪预防职能,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向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和业主大力宣传《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违法的法律后果,对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经常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
2.2 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建设单位的权力
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一套全国统一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和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要制定招标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办法,要对有形建筑市场的性质、功能、工作原则和程序,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管理,以及市场交易的范围、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等都要作明确规定。评标、定标是招标投标的核心,也是工程交易中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和完善专家评标制度。
2.3合理确定标底
标底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一项重要决定要素,它是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招标者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和控制。标底的合理确定需要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双方共同明确,首先招标单位应该将单位对标底的要求做出明确地规定,将其评标重点向招标单位明确;而投标单位必须在控制合理造价的基础上进行标底说明,以标底来作为工程建设的财务尺度。总之,标底确定后,接着就进入招标、开标和评标程序工作了,所以标底的合理确定一定要考虑到后期的施工质量、工期、信誉和经济利益等多方面问题,力求通过更为准确的标底确定核算方式来决定投标标底。
2.4合理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既是对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的行动指南,也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质量对招标活动能否正常开展、能否达到招标效益最大化的根本目的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注意这样几方面:(1)对工程造价和相关问题不应该做出过于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主要的项目款项可以做出大致数据的估计报告。(2)对于工程项目的造价问题要设定一定的浮动空间,以此来规避风险;对工作量和进度问题也要设立上下标准。(3)对工程质量的保证要尽可能地明确,保证招标方能够以工程质量为标准考虑建筑工程和建筑工艺的先进性。另外,对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设备、装饰材料的功能、型号、技术要求、外观色彩应尽量做到详尽描叙。
2.5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同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发动各界力量,加强监督。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联合,并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特别是对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进行举报,对经查证举报属实的,要给予物质奖励。奖励基金可在对违规者处罚的罚金中给付,督促施工企业依法通过正当竞争承揽工程项目,坚决防止违规挂靠,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凡是不按规定招标投标和不按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以及搞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都要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总之,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刘孔玲.工程量清单招标现状分析[J].山西建筑,2008,34(12)
[2] 田隽.加强招投标管理,降低项目单位成本[J].经营与管理,2010(2):66~67.
[3] 缪佳梅,罗斌.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探析[J].商业经济,2011(6):42~43.
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投标 现状 对策
1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现状
1.1 工程招投标行为不单纯以经济性为主体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目的应该是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的经济利益行为,以经济性为主体是工作的重点,但是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有了很多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导致招标投工作有了过多的行政色彩,缺少了基本的商品交易主体特征。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政府行为对经济的干预过多,引起经济利益反弹,严重的会直接影响建筑经济链条的平
稳发展,使得经济主体的成本增加,引起更多的腐败行为,最终导致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隐形开支增加,加大了交易成本,影响整体工程质量和工程开发。
1.2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竞争激烈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市场客观上存在着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生产能力明显过剩的情况。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建设工程市场仍将会是买方市场,既表现在总量上的供大于求,又表现在结构供求上的不平衡。这种整体经济不平衡的情况会使得竞争激烈,招投标工作的难度增加,过多的企业也会为了中标而不断地降低成本报价,使得招标方的选择变得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单位不得不找出更为细致的核算评估方式,以此来决定中标单位。
1.3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严重
建筑工程一般分为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勘测设计、土木施工、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内外装修、竣工验收等工程项目。在如此复杂的工作环境中,涉及到的知识和技术含量都十分高的,这种不可预见的工程问题都是招投标工作应该考虑到的。
1.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中标单位。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的、量化的评价标准。还有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1.5工程转包问题
2004 年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管、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2改进和完善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对策
2.1强化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检察机关要发挥犯罪预防职能,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向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和业主大力宣传《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违法的法律后果,对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经常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
2.2 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建设单位的权力
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一套全国统一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和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要制定招标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办法,要对有形建筑市场的性质、功能、工作原则和程序,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管理,以及市场交易的范围、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等都要作明确规定。评标、定标是招标投标的核心,也是工程交易中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和完善专家评标制度。
2.3合理确定标底
标底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一项重要决定要素,它是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招标者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和控制。标底的合理确定需要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双方共同明确,首先招标单位应该将单位对标底的要求做出明确地规定,将其评标重点向招标单位明确;而投标单位必须在控制合理造价的基础上进行标底说明,以标底来作为工程建设的财务尺度。总之,标底确定后,接着就进入招标、开标和评标程序工作了,所以标底的合理确定一定要考虑到后期的施工质量、工期、信誉和经济利益等多方面问题,力求通过更为准确的标底确定核算方式来决定投标标底。
2.4合理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既是对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的行动指南,也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质量对招标活动能否正常开展、能否达到招标效益最大化的根本目的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注意这样几方面:(1)对工程造价和相关问题不应该做出过于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主要的项目款项可以做出大致数据的估计报告。(2)对于工程项目的造价问题要设定一定的浮动空间,以此来规避风险;对工作量和进度问题也要设立上下标准。(3)对工程质量的保证要尽可能地明确,保证招标方能够以工程质量为标准考虑建筑工程和建筑工艺的先进性。另外,对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设备、装饰材料的功能、型号、技术要求、外观色彩应尽量做到详尽描叙。
2.5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同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发动各界力量,加强监督。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联合,并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特别是对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进行举报,对经查证举报属实的,要给予物质奖励。奖励基金可在对违规者处罚的罚金中给付,督促施工企业依法通过正当竞争承揽工程项目,坚决防止违规挂靠,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凡是不按规定招标投标和不按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以及搞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都要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总之,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刘孔玲.工程量清单招标现状分析[J].山西建筑,2008,34(12)
[2] 田隽.加强招投标管理,降低项目单位成本[J].经营与管理,2010(2):66~67.
[3] 缪佳梅,罗斌.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探析[J].商业经济,2011(6):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