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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球经济的复杂性加剧,风险性日益提升,确保安全交易的同时还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双方当事人都会提供相应的担保,其形式多样。担保业务的出现,为各类金融机构降低了风险,同时保护了当事人双方的权益,降低了风险率,促进了经济的安全有序发展。
【关键词】公证;担保业务;公平公正
什么是公证,仅从汉字本身含义上分析,公家的相关证明。国家为公证赋予了不可亵渎的职责,除了国家公证机构外任何其他团体都无权行使公证的权利。因为公证的出现,并应用在实际的担保业务当中,为担保业务的公平、公证提供了保证,提高了担保业务的真实性,为担保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开辟了道路。
一 、公证产生的原因
公证是相对于私证而言,它的出现是证明其客体(自然人、法人等对象)的行为活动符合法律行为规范,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意义。它用于满足客体的实际需要,以帮助客体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但由于公证发展状态不稳定,人们对公证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在公证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必须同国情相结合,将公证落实到实处。
二、公证的特性
(一)真实、合法性
真实性是公证的基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将事实真实、明确地反应在文书上,禁止弄虚作假,欺骗公众;公证本身是代表国家公证处行使其公证的权利,因此它的一切形式表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自愿性
对于法律未明确说明必须采用公证方法的事项,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可强制执行,应自愿决定公证与否。但对于相关法律明确阐明必须进行公证的,则采取强制态度,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从业人员的特殊性
出示公证等相关法律文书,公证员必须亲自办理,如涉及到自身亲属则主动回避。公证员不可舞弊营私,委托非公证人员进行相关公证手续的办理。
(四)保密、便民性
公证处的相关人员,在公证中要考虑到人们的实际需要,切身实地考察,认真、准确、迅速办理好相关公证手续,对涉及到国家机密和当事人秘密的相关公证,公证处人员必须具有保密的义务。
三、公证在担保业务中的应用
(一)担保业务的涵义
担保业务是适应世界金融市场和国际贸易、资本运作的需求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业务。它影响银行业务运作的同时,对于外资的引进、交易的安全性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国际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日益频繁,受不同的经济文化背景地影响,全球经济的复杂性加剧,风险性日益提升,确保安全交易的同时还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双方当事人都会提供相应的担保,其形式多样。担保业务的出现,为各类金融机构降低了风险,同时保护了当事人双方的权益,降低了风险率,促进了经济的安全有序发展。
(二)公证在担保业务中的应用确保了合同的完善及合法性
公证会根据担保业务的实际情况,增加公证的相关条款,明确合同签订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同时确保当事人双方出示的法律相关证明是合法有效的,确保合同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降低当事人双方的风险。
(三)公证对担保业务中出现的抵押进行严格审查
公证处根据需要抵押的详细情况,对抵押相关物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抵押的真实性,及所属权的问题,并保证抵押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合法、合理。
(四)公司担保业务
公证应对公司担保的相关业务进行相关公证,首先确保担保公司的真实性,并对其相关手续进行严格检查,对于股份公司则应出示相关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的证明,确保公司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五)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公证的解决态度
当担保业务过程中,实际签订的合同某些条款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公证处的相关公证人员应以中立的身份为当事人双方调解,避免不必要误会地产生;如确实发现合同严重违背所签内容,公证人员应对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寻求最佳解决办案。
(六)如遇到违反诚信、违反法律的情况公证应采取的解决方式
不少企业在在公司的运行过程中,会突发奇想,采用不发手段套取资金,公证处应采用合理的措施,积极应对套取资金的企业。为了确保公证的成功,避免欺诈情况的出现,应对其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签署连带责任书,并办理相关的法律文件。确保欺诈行为无处遁形。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公证,彰显公证的威慑性,确保公证在担保业务中顺利实现。
(七)对不能履行债权义务的债权人采取的手段
债权人不能依照公证文书规定履行相应的债权义务,公证处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书,相关管辖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确保公证落实力度。
四、公证在担保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一)公证在担保业务中层次不合理
除了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执行公证的业务之外,公证在其他领域的发展比重相对较低,一些领域甚至没有涉及到,这就导致公证发展的局限性,由于其层次发展过于单一,不合理化,在实际生活实践中,除了金融等相关领域的涉及,其余则发展薄弱。公众对公证的认识不强,同时公证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公证的扩展业务难上加难。
(二)舞弊营私,群众对其缺少信赖
由于某些公证人员职业操守过弱,在公证过程中收受贿赂,导致公证缺少公平性与可信性。同时影响群众对其的信赖,不少群众认为公证就是花钱买个证明的过程,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公证的发展,同时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影响了法律的公平性。
(三)公证从业人员专业性低
由于公证的发展还存在着局限性,人们的公证意识不够深,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也存在缺陷,甚至不符合公证的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是促进公证发展的关键环节,只有保证人员将公证落实实处,合理的宣传,积极的促进公证的发展。公证才能深入人心,出现质的飞跃,单单依靠公证自身的发展,没有相关公证人员的努力,缺少实战经验,公证的发展会停滞不前。
五、结束语
公证在担保业务中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担保业务良性发展的同时,应确保公证的进步,打破传统,寻求最适的发展途径。公证是担保业务不可或缺的环节,当公证深入人心,一定会对金融等相关领域起到法律规范的作用,同时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荣新.做好公证工作,为现代化建设和法律体制改革服务[J].法学研究,1997(06).
[2]陈严.试论反担保合同公证的必要性[J].现代营销,2010(12):103.
【关键词】公证;担保业务;公平公正
什么是公证,仅从汉字本身含义上分析,公家的相关证明。国家为公证赋予了不可亵渎的职责,除了国家公证机构外任何其他团体都无权行使公证的权利。因为公证的出现,并应用在实际的担保业务当中,为担保业务的公平、公证提供了保证,提高了担保业务的真实性,为担保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开辟了道路。
一 、公证产生的原因
公证是相对于私证而言,它的出现是证明其客体(自然人、法人等对象)的行为活动符合法律行为规范,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意义。它用于满足客体的实际需要,以帮助客体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但由于公证发展状态不稳定,人们对公证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在公证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必须同国情相结合,将公证落实到实处。
二、公证的特性
(一)真实、合法性
真实性是公证的基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将事实真实、明确地反应在文书上,禁止弄虚作假,欺骗公众;公证本身是代表国家公证处行使其公证的权利,因此它的一切形式表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自愿性
对于法律未明确说明必须采用公证方法的事项,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可强制执行,应自愿决定公证与否。但对于相关法律明确阐明必须进行公证的,则采取强制态度,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从业人员的特殊性
出示公证等相关法律文书,公证员必须亲自办理,如涉及到自身亲属则主动回避。公证员不可舞弊营私,委托非公证人员进行相关公证手续的办理。
(四)保密、便民性
公证处的相关人员,在公证中要考虑到人们的实际需要,切身实地考察,认真、准确、迅速办理好相关公证手续,对涉及到国家机密和当事人秘密的相关公证,公证处人员必须具有保密的义务。
三、公证在担保业务中的应用
(一)担保业务的涵义
担保业务是适应世界金融市场和国际贸易、资本运作的需求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业务。它影响银行业务运作的同时,对于外资的引进、交易的安全性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国际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日益频繁,受不同的经济文化背景地影响,全球经济的复杂性加剧,风险性日益提升,确保安全交易的同时还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双方当事人都会提供相应的担保,其形式多样。担保业务的出现,为各类金融机构降低了风险,同时保护了当事人双方的权益,降低了风险率,促进了经济的安全有序发展。
(二)公证在担保业务中的应用确保了合同的完善及合法性
公证会根据担保业务的实际情况,增加公证的相关条款,明确合同签订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同时确保当事人双方出示的法律相关证明是合法有效的,确保合同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降低当事人双方的风险。
(三)公证对担保业务中出现的抵押进行严格审查
公证处根据需要抵押的详细情况,对抵押相关物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抵押的真实性,及所属权的问题,并保证抵押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合法、合理。
(四)公司担保业务
公证应对公司担保的相关业务进行相关公证,首先确保担保公司的真实性,并对其相关手续进行严格检查,对于股份公司则应出示相关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的证明,确保公司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五)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公证的解决态度
当担保业务过程中,实际签订的合同某些条款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公证处的相关公证人员应以中立的身份为当事人双方调解,避免不必要误会地产生;如确实发现合同严重违背所签内容,公证人员应对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寻求最佳解决办案。
(六)如遇到违反诚信、违反法律的情况公证应采取的解决方式
不少企业在在公司的运行过程中,会突发奇想,采用不发手段套取资金,公证处应采用合理的措施,积极应对套取资金的企业。为了确保公证的成功,避免欺诈情况的出现,应对其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签署连带责任书,并办理相关的法律文件。确保欺诈行为无处遁形。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公证,彰显公证的威慑性,确保公证在担保业务中顺利实现。
(七)对不能履行债权义务的债权人采取的手段
债权人不能依照公证文书规定履行相应的债权义务,公证处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书,相关管辖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确保公证落实力度。
四、公证在担保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一)公证在担保业务中层次不合理
除了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执行公证的业务之外,公证在其他领域的发展比重相对较低,一些领域甚至没有涉及到,这就导致公证发展的局限性,由于其层次发展过于单一,不合理化,在实际生活实践中,除了金融等相关领域的涉及,其余则发展薄弱。公众对公证的认识不强,同时公证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公证的扩展业务难上加难。
(二)舞弊营私,群众对其缺少信赖
由于某些公证人员职业操守过弱,在公证过程中收受贿赂,导致公证缺少公平性与可信性。同时影响群众对其的信赖,不少群众认为公证就是花钱买个证明的过程,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公证的发展,同时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影响了法律的公平性。
(三)公证从业人员专业性低
由于公证的发展还存在着局限性,人们的公证意识不够深,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也存在缺陷,甚至不符合公证的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是促进公证发展的关键环节,只有保证人员将公证落实实处,合理的宣传,积极的促进公证的发展。公证才能深入人心,出现质的飞跃,单单依靠公证自身的发展,没有相关公证人员的努力,缺少实战经验,公证的发展会停滞不前。
五、结束语
公证在担保业务中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担保业务良性发展的同时,应确保公证的进步,打破传统,寻求最适的发展途径。公证是担保业务不可或缺的环节,当公证深入人心,一定会对金融等相关领域起到法律规范的作用,同时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荣新.做好公证工作,为现代化建设和法律体制改革服务[J].法学研究,1997(06).
[2]陈严.试论反担保合同公证的必要性[J].现代营销,2010(1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