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伯格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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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拉开衣柜的时候不小心把上次挂在围巾处的珠链扯断了,大概是某几个夜晚之前随手放的——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凌晨。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过意外了,当时的客人也有些醉醺醺,他不得不喝完手中的酒以表敬意,因为大金主在过去的一个礼拜都非常克制,不动手不动嘴,打赏的小费非常阔绰,一晚的小费已足够他一个月的房子租金,这很不容易。不管是忍不住要向他提出一些非分之事,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已经过去了。珠子散落到地面,哗啦啦地往四面八方滚动,有些弹到地毯上,静止了。已经是傍晚,他随意把珠子踢开,回到柜子前选好要穿的衣服。
  穿上酒红色长裙,还有披肩、丝袜、高跟鞋。
  拎起另一条宝石项链,还有手镯、扇子。
  坐到镜子前开始化妆。口红、粉底、眼线,最后夹上假睫毛,戴一顶与衣服匹配的假发。
  当然胡子的地方要涂得更厚一些,浓烈的胡茬是他一直很在意的事情。好些年前他也从认识的变装皇后那里学会服用雌激素,但经常半夜反胃呕吐、神经紧张,最后不得不停掉。唯一的好处是瘦了不少,那些裙子都还能穿上。住楼下的妇人很会化妆,一把年纪还能很好地遮住鱼尾纹。他从她那儿学来一些小伎俩,如果太阳不是很猛,很难认出他是个男人。附近的女孩同样来自各地,如果有两把嗓子那么在这里留下就最好不过了,一个个高挑又纤瘦,恨不得从节食里省钱顺便保持身形。他不可以,他容易肚饿,消耗又大,只能是控制食量。好在大家不是在同一个地方卖力——事实上是他选择不多。不过,除了要靠买些义乳或束腰带来维持体态,他跟她们的行为方式也没什么异样。
  沿着河岸一直往前,走到街角有座低俗灯标的纳兰德酒吧便是他工作的地方,附近一带到了夜晚都乱糟糟的,各式酒吧纷纷开门迎客,小巷环境令人堪忧。每天天黑他才出门,有时跟楼下的妇人一起吃饭,但通常他会在路边买些简单填饱肚子的热食,避开高热量与脂肪,站在转角处人少的地方看河对岸的高楼,直至吃完。到对岸必须过桥,但大桥在很远的地方,乘坐一次的士花销很大,还要收过桥费。去年他没有回家,父母自从知道他在酒吧表演之后一直不与他相认,父亲说他的那些扮相不知羞耻。那几夜的失眠令他胡子怎么也刮不干净。工作被捅破之后他也没解释,年末便跟几位女朋友一起坐的士到河对面,碰上黑心司机,上了桥跟他们提价,不然就在桥上放下他们。姐妹们一路跟司机争吵,到了之后下车匆匆直走,他因为坐在副驾驶位置而来不及,丢了钱过去却被司机狠狠抓住。“That’s not enough you little pussy.”司机辱骂他。他当然生气了,挣扎着想下车,女孩们没有留意到他还在车上,他的力气斗不过大只佬司机,最后司机伸手抓了一下他的胸部,也许手感柔软又多抓了几下,他没稳住,整个义乳掉下来了。司机受了惊吓,没有再让他付多的钱,连忙赶他下车。
  很多年前他还是保持男性的着装,到了表演后台才开始打扮,但自从家里人没有联络过他之后,他已不在乎什么场合了,如今大多数时候他都以女性的打扮出现在人群的视野中。从某种程度上说,表演给了他信心。特别是在陌生的城市里,也许五湖四海真的会宽容一些,他人的眼光变得没那么重要,也并不是说完全不重要,而是他认为更需要顾及自己,比如学会自我关怀。现在他是纳兰德酒吧里非常重要的人物了,对岸有不少人也会过来看他。他的表演很有趣,最初几年平平无奇,后来唱了一首相当有故事性的爵士让他红起来了,曼妙的律动与性感舞姿让他一时风光无两(当然也因为人们对一位变装皇后的好奇)。于是在那之后他找到了更贴切自己的风格,丰富了表演形式。不过,后来遇见了杰弗里让他失去了这种风光,甚至教他怀疑自己的人生。
  现在他已经不需要走场或彩排了。每当音乐流淌在舞台的时候,他能迅速进入情绪,肢体的灵动与立体的五官都很耀眼,加上低沉的歌声因与外表有着强烈反差,又显现出一种难得的舞台魅力。他会像歌里唱的那样,伸出戴着金色手袜的手在假装点烟,轻轻靠近嘴边,做着空无的姿态,诉说歌词里的故事。如果台下观众不多,他便走到宽敞的位置与贵宾们做些挑逗而暧昧的互动。极其放松的姿态令他感到自如,能感到自己的有用之处。但那些时候,时光是他最记挂的东西,他有时会害怕所有幸福的时刻都在这些歌声中渐渐溜走,而到了最后,一旦舞台灯光暗淡下来,他还是难免感到自己的陌生。
  后来有一天,有人在他的化妆间外敲门。起初他很随意,他知道不过是一些歌迷来签名或者送花。“进来。”他说,因为毫不在乎而显得声音粗犷。
  “不欢迎?”男人脱下帽子,鞠了一躬。
  他從镜子中看着男人,歪着脑袋说:“你很面善。”
  “某种程度上,我们已经接触过了,刚才在你唱歌的时候,你走过来捧起了我的脸。噢,我猜你已经忘了。”
  “我记得,你身上的麝香还很浓,我怎么会忘记那些高档香水?那是使我存活的理由之一。”
  男人慢慢靠近,递给他一枝玫瑰。“给你。”
  “红玫瑰只适合女人。”他将玫瑰放到鼻下闻。
  “在我心里,它只适合你。”男子干脆坐到化妆台上,“你好,我是杰弗里。”
  “金斯。”
  “我知道。我想在这附近的人都听过你的名字。”
  金斯苦笑着,“你其实知道我并没有这么大的名气。”
  “名字取自哪里?”
  “金斯伯格。他们说这是男人的名字,但在台上我是一位女士,去掉末尾的词若如去掉了我的阳物,也许这有助于我更好地挖掘天性。希望你不介意我这么随意。”
  “当然不会。”杰弗里笑了笑,又跳下化妆台,在金斯身后走来走去,伸手去抚摸那些出演礼服与道具。金斯从镜子里看着杰弗里的一言一行,心里有着强烈的预感——这位绅士应该会对自己说什么。但他不知道对方会是出于怎样的想法,不知道他是等待台上的金斯还是卸妆后的自己。他放下卸妆的棉布,点燃了一支烟。
  “漫长的时间都需要香烟打发。”
  “你想要抽一根烟吗?”   “我得停一停。”
  “这会儿我已经结束工作了,杰弗里先生。”
  “噢,是的,当然。你要到哪去?”杰弗里走到金斯身后,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是说,愿意跟我一起走走吗?”
  因为有过不愉快的经历,现在爱情对金斯来说是遥远且复杂的。他从来没有奢侈地想过自己能拥有如何刻骨铭心的爱情。目前唯一还能感受到情意的时刻,是他无可避免地在歌唱时连同自己带入了歌声里的爱恋当中。并且对于男人,他一无所知。
  “Nothing is real and nothing to get hungabout.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杰弗里在河岸重复金斯当夜唱过的歌,倒过来走在金斯面前,姿态滑稽,学着他唱歌时伸出柔软的手指在半空旋转。“神魂颠倒。亲爱的,你永远不会知道当你这么唱的时候,你的神态给了人们什么,给了我什么。”
  金斯下意识地托起自己的内衣,好让胸部看起来保持对称。但此刻他更在意的,是杰弗里对他一直在说的话。他已经很久没有接受过私人的赞扬,他很明白平日里的掌声与打赏、美誉都仅存于舞台上,花钱买开心的醉客离场后便忘了台上的他。
  “无与伦比。”杰弗里说,“那些心酸的歌词触动了每一个人,如果说有女士为这哭泣,我是相信的。”
  “你认为女人们会哭泣吗?”
  “我只是这么说。”
  “你的语气听起来你很了解女人。”
  杰弗里笑笑,“也许我只是了解她们容易陷入悲伤的特性,就好像女人认为男人们只会耍弄打鸟的猎枪、如何在摆着廉价啤酒的桌前谈论开兰博基尼的富人们。”
  “这么说倒给自己下了台阶。你也开兰博基尼吗?”
  “我只有一辆嘉年华。”
  “噢,英国人的最爱。”
  杰弗里摆出谦让的手势,此时他们在一家还未打烊的咖啡馆停下。“我在英国一直待到十五岁,我母亲是英国人。”
  金斯笑笑,才意识到他忽然变了口音,非常严肃正统。“相比你,我庸俗多了。”他说。
  “我们不谈庸俗与高尚,我认为你很有勇气,很迷人。上帝给了你磁性的嗓音。”
  “但上帝忘了给别人一颗宽容的心。”
  侍应将两杯咖啡送到跟前,他们坐到露台上,依靠着河流。远处被灯光点缀的大桥在夜色里少了几分雄伟,更显凄迷,与此刻的他们十分贴切。杰弗里为金斯点火,第一口烟雾尤为浓烈,在属于他们的这个夜晚散发开来。
  金斯知道自己常常让对方难以接话,有时候他也承认自己会在聊天中变得悲伤。“抱歉。”他说,把烟盒递给杰弗里。
  “不,不,”杰弗里摇摇头,“表达自己的不甘是人类的天性。”
  金斯笑笑,“杰弗里先生,你很风趣。但你在凌晨请我喝咖啡,只是为了聊这些吗?”
  “我认为我们可以慢慢来。你衣服脏了。”
  “什么?”
  “你的衣服沾上了烟灰。”
  金斯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没有找到。“我帮你。”杰弗里说着,起身走到金斯身后,但他并没有指出烟灰所在之处,而是附身紧贴金斯耳旁,双手搭在他的身上,并在说话的同时轻揉他的双肩。
  “金斯小姐——先生——不知你的心里有没有给别人留位置?”
  杰弗里摘下他的假发,温柔地抚摸他原本短而密的头发,手指滑过络腮。
  金斯伯格确实是他的原名,最初意识到自己喜欢穿女性衣服时,他并不知道这叫做异装癖。“那是什么?”有一次同学跟他谈起附近有个爱穿女装的男人经常在学校附近夜出,对未成年人、儿童做些犯法事,被警察抓了。长大后金斯觉得异装癖被污名化了,如果犯错,那是因为对孩子犯错,而不是取决于他的着装。秉着一种不甘心里,那种对人性道义的批判开始有了反抗欲念。他从一些性学研究的书籍中找到相关信息,但学术性的本质无法令他更深入地了解自己。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但女孩并不知道他有异装癖,即使他在生活中也常常替这位女孩装扮,给出十分考究的建议,甚至一起陪她到时装店。旁人引述他是一位体贴而称心的男朋友,没有任何怨言陪伴女孩,那些日子还是值得怀念的。发现破绽是因为他偷穿了女孩的丝袜,并涂了口红,在镜子前不停地更换姿态,学习如何令自己看起来更像一个女人。他没想到女孩会提前回来,同往日的点数不一样。女孩非常惊讶,开始质问他,接着便发疯似地扯下他身上的衣服,但真正让她气得说不出话来的,是金斯里面的内衣裤——他在内衣里塞了两团西服的垫肩,好让胸部凸显,而下体穿着极其紧身的泳裤,再套上她的丝袜,看得出他试图将阳物的轮廓收缩进去。女孩尖叫,骂他是个变态,再也没回来过。那些衣服她也没有收走,大概知道金斯在私底下偷偷穿过也不会再想要了。
  但他还是喜欢女孩的,只是事情的揭露有些突然,并且——他希望是在他们恋情成熟之后,试着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她,如果事先声明能让她好受一些,那么不管她是否接受,结局不会这么难堪。
  后来他就搬到了这里,以合唱团的名字对父母撒谎,开始接触了歌舞行业,并以变装皇后的身份,在女性表演群体中杀出一條演艺道路。也许从某些角度来看,上帝还是眷顾他的。老板很欣赏他,给了他机会与名誉。每一次主持人说出“Welcome our Drag Queen”的时候,金斯会在登台前为自己的行为给予坚定信念——那句一直警惕着他的话:这是源于本心的自由,是流淌在血液里的一种成分,它曾使我麻醉,但如今,它令我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不过在那之后,他没有再遇见什么人。如今出来一个表达爱慕的人,却是一位先生——他还是认为自己不了解男人的,至少,他连自己都不了解,性识的属性对他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杰弗里没有穷追不舍,他看出了金斯的忧虑,显然,对他说“不管是金斯还是金斯伯格我都不会在意”这样的话并未能打动他。
  有很长一段时间,杰弗里都像个好友或热情的观众那样到酒吧看他表演,不管是出于爱慕,还是别的什么,那能让金斯的感受稍微好一些。他放下了对金斯关于爱情的追问。   后来,杰弗里开着自己的嘉年华在纳兰德酒吧门口等金斯,那会儿已经深夜了,原本说好如果他因为演出而拖延了,请杰弗里不必等他。但他还是那么做了。他载他绕出混杂的酒吧街,驶上夜色里的大桥,在干净奢华的大道上飞驰。“你是否乐意到我的家里看一看?”当车子开到像公园那般安宁而高档的住宅区时,杰弗里问。但金斯被这种邀请吓坏了,想到他那些富有教养、坐姿端庄的家人们,连忙拒绝。最后他们到了里兹卡尔顿酒店,有门童过来替金斯脱下外套——他们都以为他是女士。他一时紧张起来,但杰弗里搭在他肩上的手给了他不少的坚实感。当然,他们什么也没发生,只是金斯大概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个晚上,包括很多年之后,他都依然会想起夜色里的温柔是如何敲击他的心灵的。
  起初杰弗里开了香槟,两人在阳台碰杯。金斯第一次在这样的高楼地段里找到停下脚步的一刻,也第一次入住奢华酒店。他脱下高跟鞋,赤脚踩在冰凉的阳台地板上眺望河流对面。那是他生活、工作的地方,此刻在他看来竟渺小得不可思议。零星光影在高矮不一的楼房上,光色暗淡,而显眼的地标或建筑看起来也非常可笑,纳兰德酒吧根本看不清。他不知道原来自己长期受困于这样的市井里。他有了一种宿命感,觉得自己这一生都不会过上像此刻上流社会般的、对杰弗里来说只是普通的一个夜晚的生活。除了性别,还有贫富与更多因素之分,社会阶级同地位让他意识到生命的长河之所以矛盾诸多,是因为人类生来不公。但他不想抱怨。他喝光酒杯里的香槟,在杰弗里给他添酒的那一刹那,看着杯中滚动的金色液体,他落下了眼泪。
  杰弗里很是动情,伸出手背贴到金斯的脸庞说:“噢,亲爱的,你哭是因为我吗?”
  “抱歉,我其实很多年没有哭过了。”金斯笑了笑,廉价的化妆品使他的眼妆被泪水染成一片乌黑。
  “来吧,我替你卸妆。”
  杰弗里摘下他的假发,用温热的湿布擦去发胶。他十分温柔,一只手托着金斯的脸庞,另一只手轻轻擦拭。因为不懂得如何卸妆,也只是用清水慢慢替金斯抹去停留了一整晚的脂粉。他脱下金斯的衣服避免弄脏,这一次金斯没有佩戴硅胶义乳,也没有穿女性内衣,甚至穿上了很久没穿的男性内裤,露出长期去毛而变得毛孔有些粗糙的大腿,瘦骨嶙峋的身形让杰弗里有些担心。
  就這样,金斯只穿着短裤,而杰弗里依旧一身上乘的高定西服,两人相对而坐,一位绅士笨拙地帮一位歌者卸妆。杰弗里让金斯把双脚踩在他的脚背上,那种柔软的触碰令他内心滚过一股难以名状的热流,流经体内聚集到腹部,直至勃起。这样的生理反应令他相当吃惊,但他没有表现出来,他希望自己有所克制,所有丢脸的情绪在刚才落下眼泪之后他都不打算外露。
  但渐渐外露的,是他原原本本的样子。在杰弗里面前,他一直认为这些着装与妆容是他的外壳,能够给他在喜爱自己的人面前保持镇定。在卸下一切之后,他感到焦虑,身子收缩。
  “不必躲着我。你看,瘦是瘦了点,但本身就很好看。”杰弗里看着镜子说。
  镜面的对视令金斯感到不好意思,但也令他更从容了些。后来两个男人在浴缸里躺着聊天,一人一头举着酒杯,没什么令他不舒服的地方,但也没有发生任何事。黑夜竟第一次变得如此漫长。
  凌晨时杰弗里正熟睡。金斯从松软的床上爬起来,在酒店房里转了一圈,抚摸那些设计考究的物件,在宽敞的浴缸里又沐浴了一次。他起身到阳台去,凉风令他诧异,仿佛住在高处连空气都要变得好一些。其实他心里早已有了决定,只是在里兹卡尔顿的这个夜晚令他更坚定了。
  他看着渐渐泛亮的天空,河流在此刻寂静如同静止不动的湖面,对面的房屋如残垣一般,仿佛是外来的耻辱,而河流之所以把两面相隔,是杜绝这个一流的世界被低俗入侵。但是,不管站在这一边,还是在对面,他都无法看清自己的未来,那种孤立无助的感觉并没有因为他人的爱慕而得以消散。谈不上惧怕,但这些风景俨然从他的眼前开始渐渐消散。
  他没有叫醒杰弗里,只是偷偷亲吻他的手背,像对待一位王子那样表达敬意,一个人离开了酒店。这天早上没什么不同,不同的是他没有装扮自己,哀愁的预感使他脸色苍白,回到对岸的话,也许不会有人认出他是金斯。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在舞台上的表现称得上得体,而现在,他倒认为大多数时候的自己是幼稚肤浅。他也不太相信他在这条路上能够走出有什么不一样的将来。他觉得前方是个死胡同。当然,四通八达的城市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充满希冀的,太阳出来的时候人类总会充满这样的期许,而在他面前却很难识别——他很惊讶自己此刻充满灾难感的想法,因为有些过于清晰了。
  他不知道年轻的杰弗里是出于怎样的勇气与精神为他献出这一切,他没有为爱情至上被打动,不管他在爱情的角色里要充当男人还是女人(或者说他其实并不在乎)。很多时候生活令他无奈,他常常为钱发愁,为歌舞的选择发愁,为自己的未来发愁。他觉得杰弗里跟自己交往会令他吃亏,他不想欠他。是的,他原来一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失去上风的,如今生活告诉了他,是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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