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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创建主要是针对一味地西化,无谓地贬损中国文化传统的风气而言,并探求一种关注社会现实的法学进路,呼吁文化自醒与行为的自觉。创建新时期的中国法学是实现法律理念与法律事实匹配的需要,是中国法学走向世界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四地”、“三法域”共存现状对中国法学提出的新课题。创建新时期中国法学的过程,也即探求关注社会现实的法学进路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