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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四肢骨折伴重要脏器损伤的临床疗效。方法 对我院2005年3月~2007年12月收治的36例四肢骨折并重要脏器损伤患者的临床治疗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手术后24h内4例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其余病例均随访3~24个月。7例发生骨不连,21例骨折均达到或接近解剖复位,全部恢复。结论 对于四肢骨折并重要脏器损伤,应兼顾重要脏器损伤和四肢损伤,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关键词] 四肢骨折; 脏器损伤; 治疗
[中图分类号] R6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09)27-44-02
四肢骨折合并重要脏器损伤在临床逐渐增多,与一般脏器损伤相比,这类患者病情危急,病情变化快,如果早期处理不当,死亡率及致残率都很高[1]。如何在正确处理脏器损伤、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及时处理四肢骨折,尽快恢复四肢功能,具有很大的临床意义和社会意义。现就我院2005年3月~2007年12月收治的36例四肢骨折并重要脏器损伤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并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2005年3月~2007年12月收治四肢骨折合并重要脏器损伤患者36例,其中男性26 例,女性10例。年龄10~63岁,平均(41.5±8.8)岁。致伤原因:车祸13例、坠落伤11例、压砸伤8例,其他4例。本组患者四肢骨折合并胸部重要脏器损伤23例,四肢骨折合并腹部重要脏器损伤13例。其中胸部损伤包括血气胸、肺挫裂伤,腹部损伤包括肝、脾、肠重要脏器破裂,肢体损伤包括四肢闭合性、开放性骨折。
1.2 治疗方法
全部患者入院后行全面体检,首先进行抢救和支持生命的治疗,如抗休克、止血和颅脑、肝脾、胸腔、肾脏的手术,综合抢救,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同时或尽快行骨折内固定术。剖腹探查21例,血气胸闭式引流术15例。同时进行骨折治疗17例,其中12例开放性骨折均同时进行了一定的处理,如钢板螺钉内固定、带锁髓内针内固定、外固定支架固定等。1~3d内手术的8例,3~10d内手术的6例,10d后手术的5例。
2 结果
除手术后24h内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的4例外,其余病例均随访3~24个月,其中随访1 年以上21例。发生骨不连7例,其中肱骨骨折4例,胫腓骨骨折3例,经手术植骨及外固定治疗后,后期均愈合。21例骨折均达到或接近解剖复位。1例轻度功能障碍,骨折延期愈合2例,钢板断裂3例;21例术后12~15个月去除内固定骨愈合良好,合并神经损伤3例,全部恢复。
3 讨论
四肢骨折并重要脏器损伤是现代社会常见的复合伤,一定要在积极抢救患者生命、处理腹部器官损伤的同时,也要充分重视对四肢骨折的治疗[2]。对于四肢并重要脏器损伤的患者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损伤机制、现场抢救及搬运情况,首先对呼吸通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排查出损伤严重和可能危及生命的损伤部位,抢救和维持生命体征始终是严重创伤救治的首要任务。四肢骨折合并重要脏器损伤处理基本原则[3]:完整体检,边检查边抢救,对危重患者一般请相关科室医生会诊,明确诊断,同时进行抢救。
患者入院后首先控制活动性出血、开放伤口行清创包扎,血气胸行胸腔闭式引流,颅内血肿及时减压清除血肿,腹内脏器破裂急诊行脾切除或修补,肝脏及肠破裂及时行修补术,挽救患者生命。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同时或尽早行四肢骨折内固定术。对于严重脑损伤、颅内大出血或脑水肿,严重血气胸并多发肋骨骨折,严重腹内出血、骨盆内出血,治疗后伴严重凝血障碍,仅作临时固定,而其他患者则同时或尽早固定。
本研究中36例患者均合并有重要脏器的严重损伤,存在不同程度地休克、出血、呼吸困难、昏迷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我们首先进行了抗休克、止血等重要脏器的抢救性手术和治疗,根据术中或术后患者的全身情况决定骨折的治疗是否同时进行,但有的存在皮肤软组织毁损伤、骨外露、重要神经血管损伤的严重开放性骨折,也可能危及生命,必须及早进行抢救性手术。本组10例严重开放性骨折患者就是不得已在病情尚未完全稳定的情况下进行的骨折手术治疗,其中3例术后1周内死亡,说明在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情况下实施骨折手术,因手术时间延长、创伤大、出血多,易加重病情,危及生命,因此骨折的治疗时机应尽量选在生命体征比较平稳以后进行。
骨折的治疗方法应根据病人的全身情况来确定,同时对骨折的相关因素如骨折的部位、开放伤情况、局部并发症等进行评估,宜选用简单、快捷、有效的治疗方法,尽量缩短手术时间,减少出血和手术创伤。对于病情较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严重开放性骨折,尤其是合并症为肝、脾、胸腔损伤者,创伤大,出血多,又必须先进行肝、脾、胸腔的抢救性手术,病人的全身情况一般较差[4]。因此对于骨折的治疗我们多选用及早清创加牵引或外固定、骨外固定手术,以避免加重病情,确需进行内固定手术的,也尽量留在二期进行。对于病情较好、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也只根据骨折类型适当进行一些较為复杂的内固定手术,一期完成骨折的手术治疗。
总之,对于四肢骨折并重要脏器损伤,应针对不同伤情全面综合考虑,选择治疗方案时应兼顾重要脏器损伤和四肢损伤,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在保证生命体平稳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死亡率及致残率。
[参考文献]
[1] 康列和.四肢骨折合并多发损伤的治疗[J].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2, 12(2):66-67.
[2] 黎沾良. 腹部创伤处理的进展[J]. 中华创伤杂志,2003,19(2):133.
[3] 刘晓明,雷云峰. 四肢骨折伴重要脏器损伤45 例临床观察[J]. 山西医药杂志,2008,37(2):333-334.
[4] 贺小兵. 合并重要脏器严重损伤的四肢骨折的治疗[J]. 第三军医大学学报,2003,25(2):126-127.
(收稿日期:2009-04-06)
[关键词] 四肢骨折; 脏器损伤; 治疗
[中图分类号] R6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09)27-44-02
四肢骨折合并重要脏器损伤在临床逐渐增多,与一般脏器损伤相比,这类患者病情危急,病情变化快,如果早期处理不当,死亡率及致残率都很高[1]。如何在正确处理脏器损伤、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及时处理四肢骨折,尽快恢复四肢功能,具有很大的临床意义和社会意义。现就我院2005年3月~2007年12月收治的36例四肢骨折并重要脏器损伤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并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2005年3月~2007年12月收治四肢骨折合并重要脏器损伤患者36例,其中男性26 例,女性10例。年龄10~63岁,平均(41.5±8.8)岁。致伤原因:车祸13例、坠落伤11例、压砸伤8例,其他4例。本组患者四肢骨折合并胸部重要脏器损伤23例,四肢骨折合并腹部重要脏器损伤13例。其中胸部损伤包括血气胸、肺挫裂伤,腹部损伤包括肝、脾、肠重要脏器破裂,肢体损伤包括四肢闭合性、开放性骨折。
1.2 治疗方法
全部患者入院后行全面体检,首先进行抢救和支持生命的治疗,如抗休克、止血和颅脑、肝脾、胸腔、肾脏的手术,综合抢救,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同时或尽快行骨折内固定术。剖腹探查21例,血气胸闭式引流术15例。同时进行骨折治疗17例,其中12例开放性骨折均同时进行了一定的处理,如钢板螺钉内固定、带锁髓内针内固定、外固定支架固定等。1~3d内手术的8例,3~10d内手术的6例,10d后手术的5例。
2 结果
除手术后24h内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的4例外,其余病例均随访3~24个月,其中随访1 年以上21例。发生骨不连7例,其中肱骨骨折4例,胫腓骨骨折3例,经手术植骨及外固定治疗后,后期均愈合。21例骨折均达到或接近解剖复位。1例轻度功能障碍,骨折延期愈合2例,钢板断裂3例;21例术后12~15个月去除内固定骨愈合良好,合并神经损伤3例,全部恢复。
3 讨论
四肢骨折并重要脏器损伤是现代社会常见的复合伤,一定要在积极抢救患者生命、处理腹部器官损伤的同时,也要充分重视对四肢骨折的治疗[2]。对于四肢并重要脏器损伤的患者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损伤机制、现场抢救及搬运情况,首先对呼吸通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排查出损伤严重和可能危及生命的损伤部位,抢救和维持生命体征始终是严重创伤救治的首要任务。四肢骨折合并重要脏器损伤处理基本原则[3]:完整体检,边检查边抢救,对危重患者一般请相关科室医生会诊,明确诊断,同时进行抢救。
患者入院后首先控制活动性出血、开放伤口行清创包扎,血气胸行胸腔闭式引流,颅内血肿及时减压清除血肿,腹内脏器破裂急诊行脾切除或修补,肝脏及肠破裂及时行修补术,挽救患者生命。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同时或尽早行四肢骨折内固定术。对于严重脑损伤、颅内大出血或脑水肿,严重血气胸并多发肋骨骨折,严重腹内出血、骨盆内出血,治疗后伴严重凝血障碍,仅作临时固定,而其他患者则同时或尽早固定。
本研究中36例患者均合并有重要脏器的严重损伤,存在不同程度地休克、出血、呼吸困难、昏迷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我们首先进行了抗休克、止血等重要脏器的抢救性手术和治疗,根据术中或术后患者的全身情况决定骨折的治疗是否同时进行,但有的存在皮肤软组织毁损伤、骨外露、重要神经血管损伤的严重开放性骨折,也可能危及生命,必须及早进行抢救性手术。本组10例严重开放性骨折患者就是不得已在病情尚未完全稳定的情况下进行的骨折手术治疗,其中3例术后1周内死亡,说明在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情况下实施骨折手术,因手术时间延长、创伤大、出血多,易加重病情,危及生命,因此骨折的治疗时机应尽量选在生命体征比较平稳以后进行。
骨折的治疗方法应根据病人的全身情况来确定,同时对骨折的相关因素如骨折的部位、开放伤情况、局部并发症等进行评估,宜选用简单、快捷、有效的治疗方法,尽量缩短手术时间,减少出血和手术创伤。对于病情较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严重开放性骨折,尤其是合并症为肝、脾、胸腔损伤者,创伤大,出血多,又必须先进行肝、脾、胸腔的抢救性手术,病人的全身情况一般较差[4]。因此对于骨折的治疗我们多选用及早清创加牵引或外固定、骨外固定手术,以避免加重病情,确需进行内固定手术的,也尽量留在二期进行。对于病情较好、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也只根据骨折类型适当进行一些较為复杂的内固定手术,一期完成骨折的手术治疗。
总之,对于四肢骨折并重要脏器损伤,应针对不同伤情全面综合考虑,选择治疗方案时应兼顾重要脏器损伤和四肢损伤,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在保证生命体平稳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死亡率及致残率。
[参考文献]
[1] 康列和.四肢骨折合并多发损伤的治疗[J].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2, 12(2):66-67.
[2] 黎沾良. 腹部创伤处理的进展[J]. 中华创伤杂志,2003,19(2):133.
[3] 刘晓明,雷云峰. 四肢骨折伴重要脏器损伤45 例临床观察[J]. 山西医药杂志,2008,37(2):333-334.
[4] 贺小兵. 合并重要脏器严重损伤的四肢骨折的治疗[J]. 第三军医大学学报,2003,25(2):126-127.
(收稿日期:2009-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