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铅封引起大风波

来源 :中国经贸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yw8732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铅封,属于一次性产品,是集装箱在起运前用金属材料封闭集装箱,目的在于保护货物,避免偷盗与损失,及分辨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权责。就是这小小铅封,所引起的一场有关厦门地区抵制船公司铅封费的风波却不断扩大。
  
  风波不断升级
  
  2004年4月,马士基厦门公司发出通知“铅封费”提价为20元,并引发各个船公司的跟进;2004年7月9日,马士基厦门公司再次提价至45元。据业界人士介绍,马士基在上海、宁波、南京、福州等主要口岸都有此项收费,但并未在香港、台湾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口岸实行。对此,2004年8月22日,厦门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厦门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通过厦门口岸办联合向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发出要求取消不合理收费的函。
  马士基厦门分公司于2004年10月26日回函(简称回函)厦门口岸办,表示收取铅封费是船公司为弥补成本而采取的经营行为,上“铅封”是保护货方利益所需,货方理应支付相应费用。价格调整是出于成本考虑。此外,在航运费中收取THC、“铅封费”属于市场行为,已通知客户并向物价部门做了报备。
  2004年11月11日,三家协会集体致函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希望政府能对马士基厦门增收“铅封费”一事出面“协调”。
  2004年11月16日,三协会与厦门市贸易发展局有关单位的20多位代表参加了要求以马士基为首的船公司取消铅封费为主题的会谈,并达成了6点共识:三协会将联合要求马士基中国总部干涉其厦门分公司,取消铅封费;随时和其他中国口岸保持联系,争取得到其他口岸的声援和支持;三协会将向物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咨询船公司,特别是马士基收取高额铅封费的合法性;呼吁船公司应免费配备给每个集装箱一个铅封,其他铅封的收费,原则上同意由船公司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自行定价;如果所有努力都无法取得成效,三家协会将发起对铅封费收费最高的马士基公司抵制行动,包括抵制托运、抵制订舱、抵制道路运输等,第一次抵制的时间为一个航次(或一天),同时考虑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维护自身利益;三协会将各派代表共同组成谈判小组,以最大诚意等待和开展船公司的谈判。
  2004年11月23日,三家协会代表再次召开会议,成立了“取消铅封费工作小组”,起草了一封致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总裁的公开信,并于2004年11月24日下午快递送达。
  2004 年 11月26 日,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向厦门三协会发出题为《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坚决支持厦门三协会反对马士基乱收集装箱铅封费》的声援函。表示对三协会要求以马士基为首的船公司取消集装箱铅封费、维护货主、货代企业正当合法权益的行动,表示坚决支持和声援。签发提单、换提货单、集装箱铅封均是班轮公司在班轮运输条款下应尽的义务,班轮公司收取的运费已包括这些费用,不应当在运费之外乱收上述费用。
  2004年12月1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发出关于支持厦门货代协会等三协会抗议“马士基增收铅封费”的函,表示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对厦门三协会联合要求船公司立即取消不合理铅封费,维护中国货主、货代企业正当权益的行为,表示坚决支持和声援。集装箱铅封是班轮公司在班轮运输条款下应尽的义务,中国货主、货代支付了运费,班轮公司就应该提供适货的集装箱。马士基等公司强行收取大大超过成本的、高額的铅封费的做法违反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已经加重了中国货主、货代、物流企业的负担,引起了中国货主、货代企业的强烈不满。为维护中国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对其不合理的行为应予以坚决抵制。
  
  货主不堪重负
  


  据了解,以10元每个签封计算,厦门口岸的货运、货代企业每年将背上1400万元负担,如果其它船公司再次跟进,这个负担难以承受。而压在厦门货代、货主企业身上的负担,远不止铅封费一项。此前以马士基为首的船公司征收每个集装箱370元的码头处理费(THC)远比这45元的铅封费来得令人头痛。据介绍,三年来,厦门口岸已征收了THC达4~5亿元。马士基独自增加的还有国际船舶、港口保安附加费。
  在厦门三协会致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总裁的公开信中说:“马士基厦门分公司在半年内两度提高本应免费提供的集装箱铅封的收费,将一个市场价格仅为人民币1~3元的铅封定价高达人民币45元/个!针对包括贵司厦门分公司在内的船公司单方面违规收取铅封费一事,广大货主和代理已是怨言四起。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宗旨,我们一直对铅封收费采取平缓和克制的态度,但贵司厦门分公司得寸进尺,居然将此费用剧增至45元/个,这引起厦门大部分货主和物流、代理企业的极大反感……”
  三协会表示,“集装箱铅封”是“集装箱”的一部分,托运人支付了运费后,没有理由再为集装箱的铅封付费。集装箱运输均具有安全、方便、迅速等优点,这就意味着作为一个合格的运输工具,集装箱应该包括用于保证集装箱运输安全的“铅封”;一个没有配备“铅封”的集装箱不是一个符合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在接受托运后,船公司在提供集装箱的同时理应提供一个用于保证集装箱安全运输的“铅封”,托运人或集装箱货运的其他单位不应另外支付此项费用。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托运人的义务是支付运费,而承运人的义务是负责将承运货物安全地运抵目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47条的规定,船公司应保证运输船舶适航、适货,作为集装箱运输工具,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理所当然也应适航、适货。很难想象一个没有配备合格的铅封、且须由货主另行高价购买铅封的集装箱是符合法定要求“适航、适货”的。
  另外,厦门三协会还表示,马士基厦门分公司以人民币45元/个的离谱价格出售铅封时,是否意识到他们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厦门分公司强制要求货主或其代理必须向其购买铅封,而不能自行向铅封生产厂家订购,且坚持铅封的出售价格在人民币45元/个等等,这些已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不同口岸、从不同时间、以不同名目收取铅封费等,也已涉嫌歧视性经营和违反中国政府有关禁止“乱收费”的规定。
  对马士基厦门分公司在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函件上讲,“关于铅封费用,……应该考虑各项管理成本和适当利润。”三协会质问说:马士基是以经营远洋运输为主业的船公司,还是铅封的“贩卖者”?
  对此,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厦门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厦门对外经贸企业协会联合向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发出要求取消铅封费的法律函件,强烈要求马士基中国总部干涉其厦门分公司取消该项目收费。对除了船运公司应免费配备给每个集装箱的一个铅封外的其它铅封的收费,并同意其收费标准由船公司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自行进行定价。
  三行业协会表示,如果所有关于要求船公司取消铅封费的努力都无法取得成效,他们将在最大限度维护外经贸企业利益、最大限度维护厦门港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发起对铅封费收费最高的船公司“马士基”的抵制行动,包括抵制托运、抵制定舱、抵制道路运输等;同时考虑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维护自身利益。
  
  马士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
  
  马士基厦门表示,长期以来该公司一向重视货方的利益,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确保优质服务,包括减少因为经营行为而给客户带来的不必要的不便。在以往,多数船公司免费向客户发放铅封,但免费分发并不代表船公司的义务。铅封属于一次性耗品,其制造、采购、运输、分发需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其成本不容忽视。由于原来是免费分发,客户并不珍惜,造成大量的浪费,甚至用于别的船公司,或用于个人囤积及收藏,非常混乱。适当收取费用,一是考虑成本因素,二是加强管理,杜绝浪费。
  


  “在厦门,众多船公司在2001年决定停止免费提供集装箱铅封,并委托外代收取相应费用。马士基厦门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为了避免该措施给广大货主造成不便,在收费前该公司已于2001年4月向客户进行了通知。”
  “由于钢材价格上涨,铅封制造成本倍增,加之航运市场竞争激烈,成本持续上升。2004年8月份,该公司对收费进行调整,在此前的7月份委托外代向厦门市物价管理局价格处进行了报备。同时,马士基厦门分公司还表示,铅封费用不能单纯以批发价格计算,而应考虑到各项管理成本和适当的利润。”
  马士基厦门分公司认为,自身的行为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收取铅封费是船公司为弥补成本而采取的经营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还降低了自己的竞争能力。因此该行为并不会不正当地妨害同行业其他船公司的利益,更不是一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是消费者生活性消费,与国际航运业托运人为生产经营需要与承运人达成运输交易的性质完全不同。因此,将该法适用于承运人收取铅封费的情况未免不妥。”
  “对铅封、设备交接单和装箱单收费是目前整个集装箱海运业的惯例。就华东地区而言,上海、宁波、南京、福州等主要口岸都有此项收费,并非单独针对厦门港。《海商法》不能作为船公司应免费提供铅封的依据,相反,相关法律法规却证明,上“铅封”是保护货方利益所需,货方理应支付相应费用。《海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运人应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适货状态。集装箱是装货容器,其是否属于承运人船舶的一部分本身就存在很大争议,因此不能当然地认为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没有铅封就是“不适货”。况且承运人的责任也仅以“谨慎处理”为度,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如果装箱关门后,除非人为原因而使箱内货物暴露于箱外而受到损失,就是尽到“谨慎处理”的义务。”
  马士基厦门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中规定,由托运人负责装箱的货物,从装箱托运后到交付收货人之前的期间内,如果箱体和封志破坏,箱内货物损坏或者短缺由承运人负责。所以,铅封除了抵御非通常的风险外,还是货主用来证明货物灭失、损坏、短缺是承运人责任的用具。
其他文献
2003年的诺贝尔化学奖再次垂青膜通道领域的研究成果:Peter Agre因发现第一个细胞膜水通道蛋白,Roderick Mackinnon则因离子通道三维结构与功能机制方面的突破性成就而共同获
鱼类中IRF-1基因的克隆测序目前仅局限于辐鳍鱼类[1,2],而在软骨鱼类中未见报道。IRF-1是干扰素调节因子家族的成员之一[3]。除作为干扰素的转录调节因子外[4],还具有其他功
为了探讨切应力影响血管重建的机制,观察了低切应力对完整血管中膜平滑肌细胞原癌基因蛋白c-Fos和c-Myc表达的影响。应用血管体外应力培养系统,将一段完整的猪颈总动脉在体外进
主要运用温和电泳和蛋白印迹技术检测了暗培养4天脱绿的衣藻y-1细胞以及转绿后y-1细胞光系统I的核心色素蛋白复合物(CP I)和核心叶绿素脱辅基蛋白PsaA/B。暗培养衣藻细胞中,PS
从浙江台州海域健康海带、病烂海带犯aminariajaponica)及其周围海水中分离纯化海带藻际微生物,利用双层琼脂扩散法对获得的菌株进行抗菌活性筛选,比较活性菌株与来源的相关性,并
HIV-1是导致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的流行最广、破坏力最强的病毒。HIV-1分两个步骤特异性地进攻CD4^+细胞:一是利用表面糖蛋白gp120和靶细胞膜上的受体结合;二是通过跨膜糖蛋
当前,中小学教师要适应新课程的教学,就应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文化知识素质、多方面的能力以及身心素质和审美素质,从而完善自身的素质结构.
在30只氨基甲酸乙酯麻醉的SD大鼠上记录神经元单位放电,观察短纯音诱发的皮层AI区神经元ON-OFF反应的特性及电刺激杏仁外侧核(lateral amygdaloid nucleus,LA)对ON-OFF反应以及调
黄鳝(Monopterus albus)隶属合鳃目(Synbranchi formes)合鳃科(Synbranchidae)黄鳝属(Monopterus),适宜生长在泥塘、沟渠和稻田中,我国除西北高原外的各淡水水域均有分布。因黄鳝具有重
自全国电大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以来,我国远程开放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显现出一些问题.解决问题,改进与完善远程开放教育,应做到:端正学员学习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