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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说企业传承,请问,你传给谁?是传给儿子,还是传给职业经理人?作为父辈,创始人绝大多数是把企业传给儿子的。那你传什么?只有两个东西,第一是钱财,第二是权利。从李嘉诚对两个儿子作出的财产与权力的分配上,我们首先看到,传承是要尊重个性的。
传承关乎公司治理
现在我们说最关键的问题,在权力交接上,你传给儿子什么?
你得让儿子接任董事,这是最基本的。我们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的核心是董事局的组成,董事局的核心是董事席位的诞生,董事席位则是与企业决策紧密相关的。
董事会就是企业的议会。在西方,一个国家的国会议员,议会议员的席位怎么诞生?就是把这个国家分成许多个片区,每个片区诞生几个议会代表或者立法委员。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把股份分成许多块,每当累计持有本公司6%的股份就诞生一个董事席位;每当持有本公司3%的股份就诞生一个监事的席位。所以,你的股份可以拿来提名董事、监事,董事会席位和监事会席位就是这样诞生的。
企业的传承自然要看到一个思路,要把企业的所有权传承给子女,你就要非常关注公司治理。
切切重视法务监管
还有一个问题在公司治理中也非常重要:法务监管体系。
拿国美案例来看,前前后后,黄光裕都栽在了公司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务监管体系上。陈晓其实是被冤枉的,律师邹晓春才是个人物。邹晓春要么是不懂,要么就是挖坑让黄光裕往里跳。黄光裕吃了官司不算,跟陈晓的矛盾还不断激化,还曾提名邹晓春做董事局主席。要知道,黄光裕坐牢了,谁能接近他,一是直系亲属,二就是律师。黄光裕在外面干的那些光彩或不光彩的事情,他跟妻子、姊妹都未必说的事情,律师一定知道。我在媒体就公开评论邹晓春极不地道,国美的问题跟律师有很大的关系。
律师怎么挣钱?要有官司给他打嘛。假如你公司聘请他当律师,但没有官司给他打,他不就愁死了吗?所以说你的律师每天都会利用他懂得的法律知识挖坑给你跳。他骗你的过程中你是不知道的。这就是中国司法界、律师界的一个普遍现象。
而我们请律师干什么?是给我们生意保驾护航的,是让我们这辈子没有官司打,让我们不会遭遇到法律上的困扰。比如收购,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做好法律设计,否则将来的利益受损,是谁造成的?律师。
专门为一个老板服务的律师,在公司治理专业上被称为法务董事。为什么李嘉诚的企业只有告别人,没有人能告他,我们要明白这个道理。一个律师要让企业没有官司打,就要利用大量的法律知识为企业风险设立一道防火墙,这就是法务监管体系。我们也不避讳说彻底一些,李嘉诚、高盛、摩根,哪怕他们天天跟政府打交道,政府官员倒台了,他们也不出事,为什么?甚至你干了坏事,法律都诉及不到你,这就是律师的作用。
我要强调的是,公司要有一个很好的法务监管体系,这也是公司治理中的大问题。
领导与监管必须分开
企业是一群人跟一堆钱组成的赚钱机器。这个企业无论是交给儿子,还是职业经理人,老板都要意识到另一个问题:权力无处不在,权力的构成则是由两个部分组成:领导、监管。这两个部分必须清晰,必须分开。如果认为领导就是监管,监管就是领导,那是错误的。
我是企业的董事长,请你来当总经理,把企业经营的领导权交给你,你是企业的CEO,你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说什么就是什么。但监管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英语中的领导Lead与监管Regulatory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单词,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西方人一出生就知道。
你是CEO,COO,如何用最少的钱采购最好的材料,如何制定最好的销售策略和方法,如何能够实现最好的资金运作等,是你的事情。但是你到底做得好不好,是有另外的监管系统的。监管权不在职业经理人手里,它是代表企业所有权人来监管你的。
那么,这个监管体系干什么呢?第一有建议权;第二有抗议权;第三有评鉴权;第四有下达“停权”指令的权力,而被停权的经理人就得停下一切手头工作,甚至整个管理团队都要引咎辞职。当然,如果停权指令发错了,监管人员就得走人。
全世界那些经营优秀的企业,都是把领导权与监管权分得很清楚的。例如我们可以看到,在德国的企业里,人人都很守规矩,为什么?如果某人做事违规了,他会主动申报,因为他知道对自己的主管也好、上司也好,包庇是包不住的。如果他的业绩很好,他的上司想压制人才,把功劳归自己也是做不到的。这样的团队,都得坦诚做事,所以团队的战斗力很强,领导指哪儿打哪儿。
而在我们的企业里,领导者也就是监管者,大家把权力中的领导与监管理解成一个东西,公司治理很混乱,也就难怪职业经理人耍权、弄权、整死人的现象很严重,以至于企业的所有权人也难以控制。我们想靠人为设计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一个人,来限制领导权,那是不行的。
所以,老板要很清楚,我是把领导权交给了别人,董事长还是我,作为董事局成员之一,提交董事会的提案是要经过全体董事投票通过的。一旦通过,管理团队就要为经营目标奋斗。他担任总经理,年薪180万元,但是却有一套法务监管体系在监督他,做不好他就得另找工作,所以,他只有好好干,为什么还要干坏事?明白了这样的道理,企业传承中,老板就应该知道让自己的儿子学会干什么,不干什么。当你的企业形成这样一种正派的、正能量的生态规则与环境的时候,不管你传承给谁,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我们民营企业家在做企业的时候,在公司治理方面一定要真刀真枪,实事求是。要把基本规则定下来,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本文根据作者在第21届中外管理官产学恳谈会上的演讲编辑整理而成,未经本人审阅)
责任编辑:王 缨
传承关乎公司治理
现在我们说最关键的问题,在权力交接上,你传给儿子什么?
你得让儿子接任董事,这是最基本的。我们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的核心是董事局的组成,董事局的核心是董事席位的诞生,董事席位则是与企业决策紧密相关的。
董事会就是企业的议会。在西方,一个国家的国会议员,议会议员的席位怎么诞生?就是把这个国家分成许多个片区,每个片区诞生几个议会代表或者立法委员。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把股份分成许多块,每当累计持有本公司6%的股份就诞生一个董事席位;每当持有本公司3%的股份就诞生一个监事的席位。所以,你的股份可以拿来提名董事、监事,董事会席位和监事会席位就是这样诞生的。
企业的传承自然要看到一个思路,要把企业的所有权传承给子女,你就要非常关注公司治理。
切切重视法务监管
还有一个问题在公司治理中也非常重要:法务监管体系。
拿国美案例来看,前前后后,黄光裕都栽在了公司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务监管体系上。陈晓其实是被冤枉的,律师邹晓春才是个人物。邹晓春要么是不懂,要么就是挖坑让黄光裕往里跳。黄光裕吃了官司不算,跟陈晓的矛盾还不断激化,还曾提名邹晓春做董事局主席。要知道,黄光裕坐牢了,谁能接近他,一是直系亲属,二就是律师。黄光裕在外面干的那些光彩或不光彩的事情,他跟妻子、姊妹都未必说的事情,律师一定知道。我在媒体就公开评论邹晓春极不地道,国美的问题跟律师有很大的关系。
律师怎么挣钱?要有官司给他打嘛。假如你公司聘请他当律师,但没有官司给他打,他不就愁死了吗?所以说你的律师每天都会利用他懂得的法律知识挖坑给你跳。他骗你的过程中你是不知道的。这就是中国司法界、律师界的一个普遍现象。
而我们请律师干什么?是给我们生意保驾护航的,是让我们这辈子没有官司打,让我们不会遭遇到法律上的困扰。比如收购,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做好法律设计,否则将来的利益受损,是谁造成的?律师。
专门为一个老板服务的律师,在公司治理专业上被称为法务董事。为什么李嘉诚的企业只有告别人,没有人能告他,我们要明白这个道理。一个律师要让企业没有官司打,就要利用大量的法律知识为企业风险设立一道防火墙,这就是法务监管体系。我们也不避讳说彻底一些,李嘉诚、高盛、摩根,哪怕他们天天跟政府打交道,政府官员倒台了,他们也不出事,为什么?甚至你干了坏事,法律都诉及不到你,这就是律师的作用。
我要强调的是,公司要有一个很好的法务监管体系,这也是公司治理中的大问题。
领导与监管必须分开
企业是一群人跟一堆钱组成的赚钱机器。这个企业无论是交给儿子,还是职业经理人,老板都要意识到另一个问题:权力无处不在,权力的构成则是由两个部分组成:领导、监管。这两个部分必须清晰,必须分开。如果认为领导就是监管,监管就是领导,那是错误的。
我是企业的董事长,请你来当总经理,把企业经营的领导权交给你,你是企业的CEO,你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说什么就是什么。但监管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英语中的领导Lead与监管Regulatory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单词,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西方人一出生就知道。
你是CEO,COO,如何用最少的钱采购最好的材料,如何制定最好的销售策略和方法,如何能够实现最好的资金运作等,是你的事情。但是你到底做得好不好,是有另外的监管系统的。监管权不在职业经理人手里,它是代表企业所有权人来监管你的。
那么,这个监管体系干什么呢?第一有建议权;第二有抗议权;第三有评鉴权;第四有下达“停权”指令的权力,而被停权的经理人就得停下一切手头工作,甚至整个管理团队都要引咎辞职。当然,如果停权指令发错了,监管人员就得走人。
全世界那些经营优秀的企业,都是把领导权与监管权分得很清楚的。例如我们可以看到,在德国的企业里,人人都很守规矩,为什么?如果某人做事违规了,他会主动申报,因为他知道对自己的主管也好、上司也好,包庇是包不住的。如果他的业绩很好,他的上司想压制人才,把功劳归自己也是做不到的。这样的团队,都得坦诚做事,所以团队的战斗力很强,领导指哪儿打哪儿。
而在我们的企业里,领导者也就是监管者,大家把权力中的领导与监管理解成一个东西,公司治理很混乱,也就难怪职业经理人耍权、弄权、整死人的现象很严重,以至于企业的所有权人也难以控制。我们想靠人为设计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一个人,来限制领导权,那是不行的。
所以,老板要很清楚,我是把领导权交给了别人,董事长还是我,作为董事局成员之一,提交董事会的提案是要经过全体董事投票通过的。一旦通过,管理团队就要为经营目标奋斗。他担任总经理,年薪180万元,但是却有一套法务监管体系在监督他,做不好他就得另找工作,所以,他只有好好干,为什么还要干坏事?明白了这样的道理,企业传承中,老板就应该知道让自己的儿子学会干什么,不干什么。当你的企业形成这样一种正派的、正能量的生态规则与环境的时候,不管你传承给谁,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我们民营企业家在做企业的时候,在公司治理方面一定要真刀真枪,实事求是。要把基本规则定下来,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本文根据作者在第21届中外管理官产学恳谈会上的演讲编辑整理而成,未经本人审阅)
责任编辑:王 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