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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编辑们:rn你们好!我是贵社的忠实读者,贵社的文章讲得到位,很受我们百姓的认同和称赞。近期,贵社的一些文章用事物发展变化、矛盾的统一论,讲到社保的统一,借助《社会保险法》,畅谈社会各阶层人员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名称的不统一等问题,令我受益匪浅。虽然将要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在社保工作与改革方面对“统一”做出了一定的推进,但是我感到在细节上今后还应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