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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内河小型船舶及检验质量的相关阐述,进一步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质量的处理方法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内河;小型船舶;检验质量;处理对策
对于内河小型船舶的法定检验来说,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证内河小型船舶安全的进行航行,同时有效的对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因为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因此,在实际的内河小型船舶进行检验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从法定检验技术法规和内河小型船舶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1.我国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的依据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针对我国内河小型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并逐渐的趋于完善,并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体系。例如,最新的适用于内河小型船舶的主要法律法规有:2007年《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6年《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在06年及07年制定的内河小型船舶相关法律规范中,对小型船舶的使用具有一定的范围,即船舶的长度规定在5m到20m之间,像其他如渔船、高速船、木质船舶、帆船、运动竞赛船等并不适用。当前情况下,我国内河小型船舶进行检验的机构主要是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设置的从事船舶法定检验业务的机构,同时还有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等。
2.内河小型船舶检验质量及处理对策
2.1 隔离舱没有安装空气管
对于没有进行空气管安装的隔离舱来说,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通常情况下,干舷甲板以下需要进行空气管的设置,不然就会造成舱内钢制构件腐蚀,进而出现腐烂的情况。对于此检验质量问题来说,具体的处理措施是在干舷甲板以下进行空气管的设置,并在各个甲板舱中都应对干舷舱进行延伸,并制作成为“鹅颈状”,并设置进水最低点至甲板的高度,河船一般都必须大于300mm,同时要将进水的最低点距满载水线的高度进行一定的设置,并保证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不会小于500mm。如果在上述的设置中,空气管经过了相关的检验,则空气管可以进行自动的关闭,相应的,上述高度的设置可以进行适当的降低,同时,还必须要保证空气管所露出来的部位能够坚固
2.2 强力甲板上货舱等大开口角隅处没有进行补强
当强力甲板上货舱等大开口角隅处没有进行补强的现象发生时,就会出现强力甲板上货舱口或机舱口的开口角隅处未补强,大开口角隅处属应力集中区,而在船舱受到外来风浪等作用力作用力的影响下,此区域就会发生断裂,从而对船舱的局部强度产生一定影响。强力甲板上货舱等大开口角隅处没有进行补强,其具体的处理对策有:加入强力甲板上货舱口和机舱口的角隅所采用的是抛物线或椭圆形时,角隅处的甲板则不需要进行补强,而当强力甲板具有一定的尺寸要求时,则需要保证河船圆角半径不得大于610mm的舱口角隅,同时需要对强力甲板上货舱角隅进行补强,其所运用的材料为厚度是甲板厚度1.5倍的加厚板或与甲板厚度相等的补强板,进行补强之后还需要进行一定的焊接,角隅处端接缝应与舱口围板的端接缝以及甲板骨架的角焊缝错开。
2.3 水密舱壁不能有效的保持水密
当水密舱壁不能有效的保持水密时,就会在水密舱壁上进行开孔,进而对水密舱壁的水密性造成一定的破坏,对船舱抗沉性造成严重的影响,当船舱底部有漏水的现象出现时,如果不能够及时的对水进行封堵,那么水將从开孔处进入舱内,从而造成沉船事故的发生。
当上述质量问题出现时,可以运用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即严厉禁止对船舱水密舱壁进行开孔,而其他水密舱壁上也不应进行开孔,要对水密舱壁的水密性进行有效的保护,如果有开孔的需要时,必须经过一定的保持水密措施,并经过船检人员的同意。
2.4 板材负公差及擅自降低材料规格
当板材负公差及擅自降低材料规格的现象出现时,船舶就会因为自身所特有的材质问题造成板材负公差现象的出现,虽然船舶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都会对船体进行各个部位的强度预留,但是当负公差现象出现时,就会对船舶的整体结构强度造成严重的影响,并对船舶的整体建造质量产生影响。
当上述情况发生时,相对应的处理措施为:在对船舶进行建造的过程中,要严格的对负公差材料的用量进行规定,并尽可能的减少其用量,如果非要使用,那么使用量也必须在相关规范所允许的公差范围内进行使用,并且还需要对所使用的材料负公差堆积情况进行有效的解决。在对船舶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要做到多看多测量,同时对所选用的材料进行一定的纠正,保证材料的正确使用。
3.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的建议
3.1 理顺内河小型船舶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政府管理智能
在对内河小型船舶进行安全事故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发现,许多船舶发生事故的原因都是因为人为的因素造成的,例如超载、操作失误等。这就要求在对内河小型船舶进行管理时,不仅要加强其检验故障的管理,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的管理,从而保证能够有效的减少人为因素所造成的船舶事故的发生。同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职能管理,进一步的对内河小型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强化。
3.2 建立完善的内河小型船舶检验发展支持体系
因为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的缺乏,就导致了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法规的研究维护、发展、执行等都缺乏相应的支持,相关的机制也不能有效的进行贯彻实施,因此,就需要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法规进行支持体系的发展。而具体的措施有:第一,成立相关的专家技术委员会,对船舶的设计院、船舶的制造厂等进行成分的运用,为内河小型船舶建造检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第二,加强对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第三,对于船舶的检验需要经过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并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船舶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3.3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破现有内河小型船舶法规制定机制
在实际的内河小型船舶的法律法规中,并不能适用于我国所有的小型船舶。因为在我国现有的小型船舶经营中,各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水域航行等的不同,导致了我国内河小型船舶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为了能够保证对我国内河小型船舶进行统一的管理,进而保证对船舶检验技术法规等的完善,就需要对不能满足内河船舶安全管理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并从中寻找出与内河船舶运输管理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法规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协调,同时还要保证内河小型船舶的航行路线与当地内河的水域相符合,使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法规更好的为各个地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帮助。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导致在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时,会出现一些问题,同时也找不到相应的处理对策。因为船舶尺寸、制造方法以及运行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在生产、制造及运行的过程中就会产生缺陷,因此,对船舶进行结构损伤的控制以及及时的采取维护措施对船舶在内河的运行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童霖.内河船舶避碰事故调查处理要点[J].海运运输,2010(04):58-60.
[2]王希民.船舶螺旋桨几起事故分析[J].世界海运,2011(07):74-77.
[3]童霖.浅析内河船舶碰撞事故的影响因素及预防[J].中国海运,2009(09):69-72.
【关键词】内河;小型船舶;检验质量;处理对策
对于内河小型船舶的法定检验来说,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证内河小型船舶安全的进行航行,同时有效的对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因为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因此,在实际的内河小型船舶进行检验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从法定检验技术法规和内河小型船舶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1.我国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的依据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针对我国内河小型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并逐渐的趋于完善,并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体系。例如,最新的适用于内河小型船舶的主要法律法规有:2007年《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6年《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在06年及07年制定的内河小型船舶相关法律规范中,对小型船舶的使用具有一定的范围,即船舶的长度规定在5m到20m之间,像其他如渔船、高速船、木质船舶、帆船、运动竞赛船等并不适用。当前情况下,我国内河小型船舶进行检验的机构主要是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设置的从事船舶法定检验业务的机构,同时还有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等。
2.内河小型船舶检验质量及处理对策
2.1 隔离舱没有安装空气管
对于没有进行空气管安装的隔离舱来说,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通常情况下,干舷甲板以下需要进行空气管的设置,不然就会造成舱内钢制构件腐蚀,进而出现腐烂的情况。对于此检验质量问题来说,具体的处理措施是在干舷甲板以下进行空气管的设置,并在各个甲板舱中都应对干舷舱进行延伸,并制作成为“鹅颈状”,并设置进水最低点至甲板的高度,河船一般都必须大于300mm,同时要将进水的最低点距满载水线的高度进行一定的设置,并保证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不会小于500mm。如果在上述的设置中,空气管经过了相关的检验,则空气管可以进行自动的关闭,相应的,上述高度的设置可以进行适当的降低,同时,还必须要保证空气管所露出来的部位能够坚固
2.2 强力甲板上货舱等大开口角隅处没有进行补强
当强力甲板上货舱等大开口角隅处没有进行补强的现象发生时,就会出现强力甲板上货舱口或机舱口的开口角隅处未补强,大开口角隅处属应力集中区,而在船舱受到外来风浪等作用力作用力的影响下,此区域就会发生断裂,从而对船舱的局部强度产生一定影响。强力甲板上货舱等大开口角隅处没有进行补强,其具体的处理对策有:加入强力甲板上货舱口和机舱口的角隅所采用的是抛物线或椭圆形时,角隅处的甲板则不需要进行补强,而当强力甲板具有一定的尺寸要求时,则需要保证河船圆角半径不得大于610mm的舱口角隅,同时需要对强力甲板上货舱角隅进行补强,其所运用的材料为厚度是甲板厚度1.5倍的加厚板或与甲板厚度相等的补强板,进行补强之后还需要进行一定的焊接,角隅处端接缝应与舱口围板的端接缝以及甲板骨架的角焊缝错开。
2.3 水密舱壁不能有效的保持水密
当水密舱壁不能有效的保持水密时,就会在水密舱壁上进行开孔,进而对水密舱壁的水密性造成一定的破坏,对船舱抗沉性造成严重的影响,当船舱底部有漏水的现象出现时,如果不能够及时的对水进行封堵,那么水將从开孔处进入舱内,从而造成沉船事故的发生。
当上述质量问题出现时,可以运用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即严厉禁止对船舱水密舱壁进行开孔,而其他水密舱壁上也不应进行开孔,要对水密舱壁的水密性进行有效的保护,如果有开孔的需要时,必须经过一定的保持水密措施,并经过船检人员的同意。
2.4 板材负公差及擅自降低材料规格
当板材负公差及擅自降低材料规格的现象出现时,船舶就会因为自身所特有的材质问题造成板材负公差现象的出现,虽然船舶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都会对船体进行各个部位的强度预留,但是当负公差现象出现时,就会对船舶的整体结构强度造成严重的影响,并对船舶的整体建造质量产生影响。
当上述情况发生时,相对应的处理措施为:在对船舶进行建造的过程中,要严格的对负公差材料的用量进行规定,并尽可能的减少其用量,如果非要使用,那么使用量也必须在相关规范所允许的公差范围内进行使用,并且还需要对所使用的材料负公差堆积情况进行有效的解决。在对船舶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要做到多看多测量,同时对所选用的材料进行一定的纠正,保证材料的正确使用。
3.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的建议
3.1 理顺内河小型船舶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政府管理智能
在对内河小型船舶进行安全事故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发现,许多船舶发生事故的原因都是因为人为的因素造成的,例如超载、操作失误等。这就要求在对内河小型船舶进行管理时,不仅要加强其检验故障的管理,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的管理,从而保证能够有效的减少人为因素所造成的船舶事故的发生。同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职能管理,进一步的对内河小型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强化。
3.2 建立完善的内河小型船舶检验发展支持体系
因为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的缺乏,就导致了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法规的研究维护、发展、执行等都缺乏相应的支持,相关的机制也不能有效的进行贯彻实施,因此,就需要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法规进行支持体系的发展。而具体的措施有:第一,成立相关的专家技术委员会,对船舶的设计院、船舶的制造厂等进行成分的运用,为内河小型船舶建造检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第二,加强对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第三,对于船舶的检验需要经过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并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船舶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3.3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破现有内河小型船舶法规制定机制
在实际的内河小型船舶的法律法规中,并不能适用于我国所有的小型船舶。因为在我国现有的小型船舶经营中,各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水域航行等的不同,导致了我国内河小型船舶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为了能够保证对我国内河小型船舶进行统一的管理,进而保证对船舶检验技术法规等的完善,就需要对不能满足内河船舶安全管理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并从中寻找出与内河船舶运输管理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法规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协调,同时还要保证内河小型船舶的航行路线与当地内河的水域相符合,使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法规更好的为各个地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帮助。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导致在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时,会出现一些问题,同时也找不到相应的处理对策。因为船舶尺寸、制造方法以及运行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在生产、制造及运行的过程中就会产生缺陷,因此,对船舶进行结构损伤的控制以及及时的采取维护措施对船舶在内河的运行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童霖.内河船舶避碰事故调查处理要点[J].海运运输,2010(04):58-60.
[2]王希民.船舶螺旋桨几起事故分析[J].世界海运,2011(07):74-77.
[3]童霖.浅析内河船舶碰撞事故的影响因素及预防[J].中国海运,2009(09):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