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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了加快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本文积极探索利用资产证券化解决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短缺的现实困境,对利用资产证券化为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 可行性研究
1.资产证券化概念及融资特点
1.1资产证券化概念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可以产生稳定的可预见未来现金流的资产,按照某种共同特征分类,形成资产组合,并以这些资产为担保发行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技术和过程。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它既不同于传统的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也不同于单纯的依赖发行公司股票或债券的直接融资方式。它是有效融合了间接融资方式和直接融资方式的创新金融工具,它是近30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目前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广为流行的融资方式。
1.2资产证券化融资特点
1.2.1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成本融资方式
从国际实践看,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虽然有很多费用支出:如支付给受托管理人的托管费用、服务人员的费用、证券承销机构的费用等,但总的融资成本低于传统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支出费用的项目虽然较多,但各项费用占交易总费用的比率比其他融资方式的费用低。
1.2.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风险的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的投资者或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以获得本金、利息的偿付。偿付资金来源于证券化基础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证券化基础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限。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的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项特定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也不是以公司产权为基础,而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起人持有的非流动资产转化为证券在市场上交易,这样就把原来由发起人独家承担的资产风险分散给多家投资者承担,从而起到了降低借贷风险的作用。
2.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中的可行性分析
2.1我国法律、政策环境可行性分析
从国外实施资产证券化的经验来看,石油、天然气储备、矿藏储备、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均可作为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对象。森林资源的资产证券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为我国生态林业建设提供充足资金的客观需要。森林资源是林业行业拥有的一笔最大资产,是林业产业扩大再生产的坚实基础。加快森林资源的资产证券化进程,对于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存量,实现森林资源进入资本市场流转,增强生态林业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度,实现生态林业建设资本的自我积累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国已初步具备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金融、投资等领域的法律体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需的法律环境得到不断加强和改善。《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信托法》和《证券法》已经相继出台,为我国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构架。
我国政府在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传統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不断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坚持保护优先、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生态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坚持在积极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建立健全生态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十一.五”规划精神,结合目前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瓶颈”的现实困境,大力发展我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亟需探索构筑“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
2.2. 生态公益林建设可形成完整产业链
我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应包含三个有机结合的层次或过程,即;生态公益林的营造、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从林业产业体系的角度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做进一步的分析又可得出:生态公益林建设包含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链,既有第一产业----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又有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在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生态养殖业、森林旅游业等。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国家财政资金紧缺,生态林业建设任务紧迫的现实条件下,积极转变传统思想观念,从发展林业产业链的视角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进行全新的思考与认识,牢牢抓住当前我国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政策的有力时机,充分、合理地利用生态公益林资源,科学、有序地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利用第三产业创造的现金流发展第一产业(生态公益林的营造),与此同时,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又可全面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培育的林业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正确实施发展过程亦鲜明地体现了中央关于生态林业的发展战略,即“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坚持保护优先、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精神要领
2.3.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具备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特征
2.3.1.生态公益林一定时期内稳定的收费
从理论上讲,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资产,在处理其未来的应收现金流时都可以采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生态林业作为我国的一项基础产业与公益事业,凡涉及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等项目中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由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构建排他性使用权,使经营者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为经营者获取稳定、可靠的经营性现金流,因此,可以积极探索将未来一定时期的森林公园门票收入、森林旅游收入等可预期的稳定未来现金流资产证券化,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机制,引入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2.3.2生态公益林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的开发经营权
从生态林业自身的发展来看,森林与林地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与利用的巨大现实资源。森林蕴藏着自然界最为丰富、珍贵的资源种类,只要善于合理的开发与利用,任何一种资源都可以发展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充分科学地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社会功能,以体现生态林业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的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3.正确认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融资机制同其他资本市场的融资方式一样都具有一定的风险。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面临着诸多风险,除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还面临着提前偿付风险、证券化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特殊风险。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主要是资产重组、风险隔离机制和信用增级来实现的。虽然有以上的三种风险控制机制,然而并不能排除所有风险,尤其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还可能出现新的风险,因此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风险的管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所以在积极探索利用资产证券化为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的同时,对其的风险也应有全面、客观的认识与了解,这也是正确、有效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础与前提条件。
4.施资产证券化的宏观保障因素
顺利有效地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产证券化融资需要完善的宏观环境做支撑。就目前我的国情来看,需要充分协调发挥政府职能与市场体制两者的作用。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现实条件下,积极探索构建资产证券化融资运行机制,拓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必须遵循“政府引动,制度带动、利益驱动、市场拉动”的原则。同时,应立足于政府与市场以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职能互补,而不是相互替代。应着眼于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采取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融资模式,建立市场机制与政府职能复合调节、长期稳定的融资机制,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创建新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推进“全社会办林业”这一林业发展理念的实施步伐。所有这些,没有政府的宏观保障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政府的宏观保障因素不可或缺。
5.可行性的后期研究与完善
以上只是对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利用资产证券化模式融资的理论性探讨,目的是为了快速加快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在坚持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上,拓展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的多种模式,以有效解决其建设资金缺口困境。若要在实践中成功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工具为我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筹集资金,还需要在理论与实践调研等方面做大量认真细致、深入的研究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着眼于我国社会现实出发,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有效地促进我国生态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与进步。
参 考 文 献
[1] 李子白,《投资银行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一版
[2] 薛艳,《资产证券化与林业融资》,《林业经济》,2006年第3期
[3] 李永珍,《浅谈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实践》,http://www.cnki.net
[4] 李成学,《浅析资产担保证券融资方式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工会论坛》,2001年1月■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 可行性研究
1.资产证券化概念及融资特点
1.1资产证券化概念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可以产生稳定的可预见未来现金流的资产,按照某种共同特征分类,形成资产组合,并以这些资产为担保发行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技术和过程。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它既不同于传统的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也不同于单纯的依赖发行公司股票或债券的直接融资方式。它是有效融合了间接融资方式和直接融资方式的创新金融工具,它是近30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目前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广为流行的融资方式。
1.2资产证券化融资特点
1.2.1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成本融资方式
从国际实践看,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虽然有很多费用支出:如支付给受托管理人的托管费用、服务人员的费用、证券承销机构的费用等,但总的融资成本低于传统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支出费用的项目虽然较多,但各项费用占交易总费用的比率比其他融资方式的费用低。
1.2.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风险的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的投资者或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以获得本金、利息的偿付。偿付资金来源于证券化基础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证券化基础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限。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的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项特定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也不是以公司产权为基础,而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起人持有的非流动资产转化为证券在市场上交易,这样就把原来由发起人独家承担的资产风险分散给多家投资者承担,从而起到了降低借贷风险的作用。
2.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中的可行性分析
2.1我国法律、政策环境可行性分析
从国外实施资产证券化的经验来看,石油、天然气储备、矿藏储备、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均可作为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对象。森林资源的资产证券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为我国生态林业建设提供充足资金的客观需要。森林资源是林业行业拥有的一笔最大资产,是林业产业扩大再生产的坚实基础。加快森林资源的资产证券化进程,对于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存量,实现森林资源进入资本市场流转,增强生态林业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度,实现生态林业建设资本的自我积累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国已初步具备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金融、投资等领域的法律体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需的法律环境得到不断加强和改善。《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信托法》和《证券法》已经相继出台,为我国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构架。
我国政府在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传統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不断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坚持保护优先、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生态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坚持在积极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建立健全生态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十一.五”规划精神,结合目前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瓶颈”的现实困境,大力发展我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亟需探索构筑“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
2.2. 生态公益林建设可形成完整产业链
我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应包含三个有机结合的层次或过程,即;生态公益林的营造、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从林业产业体系的角度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做进一步的分析又可得出:生态公益林建设包含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链,既有第一产业----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又有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在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生态养殖业、森林旅游业等。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国家财政资金紧缺,生态林业建设任务紧迫的现实条件下,积极转变传统思想观念,从发展林业产业链的视角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进行全新的思考与认识,牢牢抓住当前我国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政策的有力时机,充分、合理地利用生态公益林资源,科学、有序地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利用第三产业创造的现金流发展第一产业(生态公益林的营造),与此同时,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又可全面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培育的林业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正确实施发展过程亦鲜明地体现了中央关于生态林业的发展战略,即“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坚持保护优先、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精神要领
2.3.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具备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特征
2.3.1.生态公益林一定时期内稳定的收费
从理论上讲,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资产,在处理其未来的应收现金流时都可以采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生态林业作为我国的一项基础产业与公益事业,凡涉及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等项目中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由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构建排他性使用权,使经营者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为经营者获取稳定、可靠的经营性现金流,因此,可以积极探索将未来一定时期的森林公园门票收入、森林旅游收入等可预期的稳定未来现金流资产证券化,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机制,引入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2.3.2生态公益林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的开发经营权
从生态林业自身的发展来看,森林与林地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与利用的巨大现实资源。森林蕴藏着自然界最为丰富、珍贵的资源种类,只要善于合理的开发与利用,任何一种资源都可以发展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充分科学地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社会功能,以体现生态林业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的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3.正确认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融资机制同其他资本市场的融资方式一样都具有一定的风险。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面临着诸多风险,除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还面临着提前偿付风险、证券化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特殊风险。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主要是资产重组、风险隔离机制和信用增级来实现的。虽然有以上的三种风险控制机制,然而并不能排除所有风险,尤其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还可能出现新的风险,因此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风险的管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所以在积极探索利用资产证券化为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的同时,对其的风险也应有全面、客观的认识与了解,这也是正确、有效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础与前提条件。
4.施资产证券化的宏观保障因素
顺利有效地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产证券化融资需要完善的宏观环境做支撑。就目前我的国情来看,需要充分协调发挥政府职能与市场体制两者的作用。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现实条件下,积极探索构建资产证券化融资运行机制,拓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必须遵循“政府引动,制度带动、利益驱动、市场拉动”的原则。同时,应立足于政府与市场以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职能互补,而不是相互替代。应着眼于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采取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融资模式,建立市场机制与政府职能复合调节、长期稳定的融资机制,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创建新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推进“全社会办林业”这一林业发展理念的实施步伐。所有这些,没有政府的宏观保障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政府的宏观保障因素不可或缺。
5.可行性的后期研究与完善
以上只是对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利用资产证券化模式融资的理论性探讨,目的是为了快速加快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在坚持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上,拓展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的多种模式,以有效解决其建设资金缺口困境。若要在实践中成功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工具为我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筹集资金,还需要在理论与实践调研等方面做大量认真细致、深入的研究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着眼于我国社会现实出发,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有效地促进我国生态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与进步。
参 考 文 献
[1] 李子白,《投资银行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一版
[2] 薛艳,《资产证券化与林业融资》,《林业经济》,2006年第3期
[3] 李永珍,《浅谈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实践》,http://www.cnki.net
[4] 李成学,《浅析资产担保证券融资方式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工会论坛》,200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