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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国土部召集部分市场人士进行座谈,评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39号令)实施效果。
“退市令”后,业界可谓欢呼声一片,特别是被压抑多年的开发商,就好像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一样。但作为多年来从事央企地产业务研究和咨询的人士,我对国资委的“退市令”效果不抱乐观,甚至有越来越多的怀疑。
首先是板子该打,但打错对象了。78家非主业央企所属地产企业销售收入只占到央企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5%,被允许的16家,才是央企市场业务的主力军。其次是78家何时退出,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且,国资委是“允许做完自有土地和现有项目再退出”的。
值得推敲的是“允许做完自有土地”。央企哪儿来的自有土地,土地不是全民所有吗?在国资委的语境中,显然指的是那些原有划拨土地,例如纺织厂、水泥厂,也就是只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就能进一步开发的土地。据笔者了解,这些地几乎是天量,甚至够开发几十年的。例如春节前,我们公司刚刚完成另一家78家之一的房地产企业战略规划咨询。就是这家央企,系统内只有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系统内遍布全国的老企业用地有几万亩。这么多的存置土地就是企业自己也不知道何时做完。“退市令”的玄机恰恰在此。
能不能退出是下一阶段问题的核心,对于股权关系相对简单的央企来说,退出房地产还是比较容易的,比如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但对于房地产业务已经上市的非地产主业央企来说,制订退出方案可能容易,如果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事实上就很难顺利退出。
其次,国资委对央企所设定的不尽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更是增加了央企退市的难度。我知道国资委现在用EVA(经济附加值)考核央企。也就是说,央企的年利润在扣除资金成本后,才是央企的实际贡献。无可否认,EVA指标是一项科学指标,用于一般企业可以,但用于央企考核却值得商榷,因为这会产生促使企业更关注超额利润的副导向作用——显然有悖于央企应更多承担社会责任的说法。如果了解央企内部环境的话,或许还会对“退市令”效果产生更大的疑问。在央企内部,地产公司不过是央企下属的二级、三级子公司,但对整个企业的利润贡献确实非常大。例如,某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的企业,其下属地产业务营业收入仅占总营业收入的17%,但利润却占到一半以上。如果你是央企负责人,你会情愿放弃地产业务吗?
每次国资委对央企吹风,每次社会公众将矛头指向央企,我都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大家都局限于多少家?即便是78家明天全部退出,剩下的16家就不拿地王了吗?不是!大多数地王恰恰是16家主业央企拿的,事实已经确凿无疑地证明了这一点。而且,据我从央企内部获悉,“退市令”后,许多主业央企有磨刀霍霍、大干一场的想法。这难道不是更大的隐优吗?所以,最终的问题不是劝退多少家、保留多少家的问题,而是是否有必要保留、如何保留的问题。就像头发中有一些白发,或者是发现一根拔掉一根,或者是干脆别管它,只要调理好身体机理就行。对房地产市场来说,这个机理就是市场机制。
“退市令”后,业界可谓欢呼声一片,特别是被压抑多年的开发商,就好像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一样。但作为多年来从事央企地产业务研究和咨询的人士,我对国资委的“退市令”效果不抱乐观,甚至有越来越多的怀疑。
首先是板子该打,但打错对象了。78家非主业央企所属地产企业销售收入只占到央企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5%,被允许的16家,才是央企市场业务的主力军。其次是78家何时退出,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且,国资委是“允许做完自有土地和现有项目再退出”的。
值得推敲的是“允许做完自有土地”。央企哪儿来的自有土地,土地不是全民所有吗?在国资委的语境中,显然指的是那些原有划拨土地,例如纺织厂、水泥厂,也就是只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就能进一步开发的土地。据笔者了解,这些地几乎是天量,甚至够开发几十年的。例如春节前,我们公司刚刚完成另一家78家之一的房地产企业战略规划咨询。就是这家央企,系统内只有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系统内遍布全国的老企业用地有几万亩。这么多的存置土地就是企业自己也不知道何时做完。“退市令”的玄机恰恰在此。
能不能退出是下一阶段问题的核心,对于股权关系相对简单的央企来说,退出房地产还是比较容易的,比如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但对于房地产业务已经上市的非地产主业央企来说,制订退出方案可能容易,如果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事实上就很难顺利退出。
其次,国资委对央企所设定的不尽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更是增加了央企退市的难度。我知道国资委现在用EVA(经济附加值)考核央企。也就是说,央企的年利润在扣除资金成本后,才是央企的实际贡献。无可否认,EVA指标是一项科学指标,用于一般企业可以,但用于央企考核却值得商榷,因为这会产生促使企业更关注超额利润的副导向作用——显然有悖于央企应更多承担社会责任的说法。如果了解央企内部环境的话,或许还会对“退市令”效果产生更大的疑问。在央企内部,地产公司不过是央企下属的二级、三级子公司,但对整个企业的利润贡献确实非常大。例如,某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的企业,其下属地产业务营业收入仅占总营业收入的17%,但利润却占到一半以上。如果你是央企负责人,你会情愿放弃地产业务吗?
每次国资委对央企吹风,每次社会公众将矛头指向央企,我都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大家都局限于多少家?即便是78家明天全部退出,剩下的16家就不拿地王了吗?不是!大多数地王恰恰是16家主业央企拿的,事实已经确凿无疑地证明了这一点。而且,据我从央企内部获悉,“退市令”后,许多主业央企有磨刀霍霍、大干一场的想法。这难道不是更大的隐优吗?所以,最终的问题不是劝退多少家、保留多少家的问题,而是是否有必要保留、如何保留的问题。就像头发中有一些白发,或者是发现一根拔掉一根,或者是干脆别管它,只要调理好身体机理就行。对房地产市场来说,这个机理就是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