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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咋舌的是,青山背矿井一直没有70万元“干股”分送符级官员,这一数目到2008年6月增至380万元,其中260万元的去向及分红只由一名股东掌握。
继李大伦、曾锦春系列腐败案发生四年之后,因为一场矿难,湖南郴州官场再次震动。
一夜之间,郴州市纪委突然通报了51名官员违规入股煤矿案件。而在一个月前,郴州已通报过一批涉矿案件,被通报官员15名。
一幅涉及地市两级几十位官员入股煤矿的利益图谱,被清晰地勾勒出来。
爆炸事故牵出腐败窝案
引发新一轮肃贪风暴的导火索,是2009年发生的“4·17”事故。事故发生时,当事矿井青山背煤矿正处于技改阶段。4月17日14时35分,该矿隐藏予综合办公楼的炸药爆炸,包括3名儿童在内的20条生命瞬间掩埋于烟尘之中。
自2006年开始,永兴县公安局就不再向青山背煤矿提供爆炸物品,但在事后调查得知,该矿违法私藏炸药达500公斤、雷管2000多根。几发未响的雷管上面,编码字迹模糊,有打磨的痕迹。
对于事故的原因存在多种说法,有媒体报道:由于炸药被偷,所以矿方决定把仓库的木门换成铁门,在换铁门时,火花引燃了炸药。
郴州市纪委执法监督室主任张志祥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事发初期,由于一份关键的设计审核文件离奇失踪,故不能认定该煤矿是合法还是非法。
直到《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永煤行[2005]58号)》浮出水面,郴州市煤炭局煤管科科长喻建文、永兴县煤炭局工作人员刘云生和对事故矿负有监管职责的樟树乡企业办负责人陈武义被作为前期调查的主攻目标。
郴州市纪委常委杨赛保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调查组选择了责任相对较小、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脆弱的借调人员刘云生作为突破口,刘云生交待了伪造文件的经过,从而瓦解了其与喻建文等人的攻守同盟。
随后,郴州市煤炭局局长曾宪明、永兴县樟树乡党委书记李林荣、永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文君、永兴县民爆公司董事长张义清等数十官员被掀翻落马。
伪造设计初审文件
2004年4月,永兴“煤老板”邓冠雄等人未经批准,即动工开掘青山背矿井。一年后,邓在组织青山背矿井非法施工的同时,以大岭煤矿的名义申请进行技术改造立项和设计。
2005年9月,邓冠雄为了让市煤炭局总工程师何报生尽快为大岭煤矿技改立项,特意请何在郴州一足浴店洗脚,并塞给何报生15万元。何是煤炭行业的专家,虽然早已到了退居二线的年龄,但仍被留用,外界对他的评价是“工作认真负责、为人随和、经常加班加点”。
一个月之后,邓邀集永兴县煤炭局工作人员刘云生,将有关资料送到郴州市煤炭局审批,但是其初步设计没有经永兴县煤炭局初审。为此,邓冠雄送给时任郴州市煤炭局煤管科副科长喻建文5万元,喻建文将其中15万元送给刘云生,自己实得35万元。
张志祥向本刊记者介绍,在围绕青山背矿井的官煤利益链中,喻建文扮演“关键先生”。
“他虽然是一个科长,但是主管全市煤矿的整合,他决定煤矿是不是保留下来,他让你关掉你就得关掉。”张志祥说。
2008年7月,喻被提拔为煤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事发时距离转正仅剩三个月。
2005年11月,郴州市煤炭局同意大岭煤矿进行扩能技术改造,但由于其设计始终没有获得永兴县煤炭局的初审意见,喻建文指使刘云生想办法弄一份假的初审意见来。此举旨在跳过县级审查,直接进入市级审查。
之后邓冠雄提供了一份《永兴县樟树乡荣亨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的原件。
在永兴县煤炭局文印室,刘云生移花接木,将该文件标题改为《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伪造了文号为“永煤行字[2005]58号”的初审意见文件。为尽快取得技改批复,邓冠雄又在喻建文办公室送给喻建文现金3万元。
喻建文、何报生、唐东红,加上随后成为郴州市煤炭局借调干部的刘云生,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圈。“技改批复必须要走评审这一步,但在实际当中,完全是他们说了算,因为他们四个是技术干部,其他的领导、干部插不上话。”张志祥说。
2005年12月23日,郴州市煤炭局局长曾宪明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何报生、唐东红、喻建文三人均与会。会上根据伪造的《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等资料批准了大岭煤矿矿井改建初步设计。
设计批复文件下达后,邓冠雄为表示感谢,又送给何报生10万元、唐东红5万元、喻文5万元。
郴州纪委法制调研室副主任黄康明向本刊记者介绍,青山背矿井与其所属的大岭煤矿并不是一套领导班子,两个煤矿之间距离约7公里,但青山背矿却一直以大岭煤矿技改井名义进行非法开采。
设“干股”分送各级官员
2009年6月,何报生、唐东红、喻建文落马后,郴州市煤炭局“危机四伏”,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宪明成为众矢之的。
经纪委查证,郴州市共有8个县市区的106个煤矿向曾宪明“进贡”,这个全市煤炭行业的“掌门人”成了郴州最大的煤矿“保护伞”。
在外人看来,曾宪明反应敏锐,干事有魄力、果断,还讲“江湖义气”。
但这种“义气”在利益的驱使下发生了畸变,宜章县大冲煤矿(属关闭矿)老板王某为谋求煤矿不被关闭,利用长期苦心经营与曾宪明建立的“兄弟关系”,请求曾宪明关照并许诺“重谢”。曾宪明通过疏通有关领导,并在研究整合煤矿的会议匕力排众议保留了大冲煤矿。
曾宪明的作案手段颇为丰富:赌博受贿、干股分红受贿、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等。曾宪明对各煤矿送来的干股、贿赂、礼金都——笑纳,在任市煤炭局局长三年多时间里,受贿就高达600万元。
曾宪明被逮捕之后,郴州市煤炭监察大队大队长胡道胜亦被市纪委“双规”。郴州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雷大勇因在事故矿入股10万元,亦被处分。
至此,“4·17”案煤炭系统涉嫌违纪违法的7人,全部追究刑事责任。之后,永兴县公安局、永兴县煤炭局、永兴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樟树乡政府、樟树乡企业办的官员纷纷卷入其中。
樟树乡企业办负责人陈武义在上级部门来检查煤炭安全工作时,都会事先通知青山背矿井。2007年大岭煤矿重新承包后,陈武义伪造乡政府的委托书,胁迫大岭煤矿新承包人同意青山背矿井按大岭煤矿风井的名义再生产2年。按照国家煤矿整顿关闭政策,青山背矿井此时已在关闭之列。
樟树乡安监站安监员黄秋平经常到青山背矿井进行安全检查,但其从未向有关部门反映青山背矿井违法行为的情况,事故发生后黄秋平逃匿。
郴州纪委常委杨赛保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令人咋舌的是,青山背矿井一直设有70万元“干股”分送各级官员,这一数目到2008年6月增至380万元, 其中260万元的去向及分红只由一名股东掌握。
正是这笔数额巨大的“干股”将大批官员拉下马,“4·17”事故涉案人员中,因存在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的占80%以上。
一个重要细节是,在事故发生前的2009年4月9日,永兴县公安局樟树派出所5名民警曾于该矿井巡查,在明知该矿井进行非法生产的情况下,亦称“没有发现秘密炸药库”。
实际上,在郴州,枪支、炸药的广告充斥在墙壁和电线杆上。“很多煤矿企业就是这些炸药的主要购买群体。”郴州民间反腐人士胡桂生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胡桂生向本刊记者透露,当地部分公安机关也是上述炸药的出售者之一,“很多炸药都是公安机关收缴后再私下里卖给煤矿企业。”
此次郴州纪委公布的名单显示,永兴县公安局副局长代社田组织亲友违规入股黄泥乡麻土煤矿48万元,获利39.052万元;收受贿赂20.4万元。
永兴县公安局工会主席、正科级侦查员朱文君,在任职期间,对民爆物品的审批购买等没有严格按法定程序把关,监管不到位,且涉嫌违纪金额10.2万元。
“郴州当地几乎每个乡镇都设有煤炭协会。名义上是协会,其实是变着法子收取保护费。”胡桂生说,以协会的名义收取的各种费用,一部分用来打点县级领导,一部分贿赂乡镇政府官员,另一部分要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为此,许多人大代表也成为隐形的煤矿股东。
纪委由被动参与到主动出击
地处湘南一隅的郴州,资源丰富得让人羡慕,它的煤炭储量占湖南全省的1/4,多种稀有金属储量都居全国首位。
原市委书记李大伦通过权力寻租很快聚敛起1300多万元的财富。而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短短几年内几乎将郴州的煤矿都纳入到其势力范围内,涉案资金高达1.1亿元。其后,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等当地高官纷纷落马。
贪腐与官煤勾结,成了李大伦与曾锦春等人,给外界留下的“郴州印象”。在这一系列贪腐案件中,纪委成为一个尴尬的角色。
当政者们开始思索改变郴州形象,纪委也试图走出曾锦春的阴影:一个重要数字是,新的继任者刘光跃在两年内查办的官员案件,几乎是他前任五年的总和。
在最近的一次安全事故中,郴州市纪委对红顶煤商又有斩获。2009年11月12日,宜章县麻田镇一座已关闭的非法小煤窑发生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未报,最终通过郴州市纪委检察部门的介入,事件得到查处。
2009年8月28日,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积财石墨矿发生井下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5名矿工死亡。事故背后,再次查证有3名党政部门公务人员及国有企业负责人违纪违规入股。
同样为郴州矿难多发地的嘉禾县,已查出县政府办副主任、煤炭征收办主任肖某等与煤矿老板相互勾结,偷逃税费、贪污公款窝案,涉案金额达900多万兀。
“我们希望改变过去被动参与的方式,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主动出击,以事故责任调查为切入点,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郴州纪委常委杨赛保说。
2009年12月,郴州市纪委第二批通报名单中,安监局、国土局等部门官员亦列在位。郴州市纪委执法监督室主任张志祥对《瞭望东方周刊》解释,“安监局本来就是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但是事故责任调查却也由其牵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一则真实的逸闻是:2007年2月,国务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国10个主要产煤省进行煤矿清理整顿的新一轮督查,在郴州督查时发现,当地政府竟然组织本地小煤矿停产放假,躲避检查。
为斩断非法生产背后的“利益黑手”,郴州市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将重点查处在煤矿入股分红或接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的干部。“此后,经查实在矿山人股分红的干部,一律就地免职、开除公职。”张志祥说。
继李大伦、曾锦春系列腐败案发生四年之后,因为一场矿难,湖南郴州官场再次震动。
一夜之间,郴州市纪委突然通报了51名官员违规入股煤矿案件。而在一个月前,郴州已通报过一批涉矿案件,被通报官员15名。
一幅涉及地市两级几十位官员入股煤矿的利益图谱,被清晰地勾勒出来。
爆炸事故牵出腐败窝案
引发新一轮肃贪风暴的导火索,是2009年发生的“4·17”事故。事故发生时,当事矿井青山背煤矿正处于技改阶段。4月17日14时35分,该矿隐藏予综合办公楼的炸药爆炸,包括3名儿童在内的20条生命瞬间掩埋于烟尘之中。
自2006年开始,永兴县公安局就不再向青山背煤矿提供爆炸物品,但在事后调查得知,该矿违法私藏炸药达500公斤、雷管2000多根。几发未响的雷管上面,编码字迹模糊,有打磨的痕迹。
对于事故的原因存在多种说法,有媒体报道:由于炸药被偷,所以矿方决定把仓库的木门换成铁门,在换铁门时,火花引燃了炸药。
郴州市纪委执法监督室主任张志祥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事发初期,由于一份关键的设计审核文件离奇失踪,故不能认定该煤矿是合法还是非法。
直到《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永煤行[2005]58号)》浮出水面,郴州市煤炭局煤管科科长喻建文、永兴县煤炭局工作人员刘云生和对事故矿负有监管职责的樟树乡企业办负责人陈武义被作为前期调查的主攻目标。
郴州市纪委常委杨赛保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调查组选择了责任相对较小、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脆弱的借调人员刘云生作为突破口,刘云生交待了伪造文件的经过,从而瓦解了其与喻建文等人的攻守同盟。
随后,郴州市煤炭局局长曾宪明、永兴县樟树乡党委书记李林荣、永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文君、永兴县民爆公司董事长张义清等数十官员被掀翻落马。
伪造设计初审文件
2004年4月,永兴“煤老板”邓冠雄等人未经批准,即动工开掘青山背矿井。一年后,邓在组织青山背矿井非法施工的同时,以大岭煤矿的名义申请进行技术改造立项和设计。
2005年9月,邓冠雄为了让市煤炭局总工程师何报生尽快为大岭煤矿技改立项,特意请何在郴州一足浴店洗脚,并塞给何报生15万元。何是煤炭行业的专家,虽然早已到了退居二线的年龄,但仍被留用,外界对他的评价是“工作认真负责、为人随和、经常加班加点”。
一个月之后,邓邀集永兴县煤炭局工作人员刘云生,将有关资料送到郴州市煤炭局审批,但是其初步设计没有经永兴县煤炭局初审。为此,邓冠雄送给时任郴州市煤炭局煤管科副科长喻建文5万元,喻建文将其中15万元送给刘云生,自己实得35万元。
张志祥向本刊记者介绍,在围绕青山背矿井的官煤利益链中,喻建文扮演“关键先生”。
“他虽然是一个科长,但是主管全市煤矿的整合,他决定煤矿是不是保留下来,他让你关掉你就得关掉。”张志祥说。
2008年7月,喻被提拔为煤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事发时距离转正仅剩三个月。
2005年11月,郴州市煤炭局同意大岭煤矿进行扩能技术改造,但由于其设计始终没有获得永兴县煤炭局的初审意见,喻建文指使刘云生想办法弄一份假的初审意见来。此举旨在跳过县级审查,直接进入市级审查。
之后邓冠雄提供了一份《永兴县樟树乡荣亨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的原件。
在永兴县煤炭局文印室,刘云生移花接木,将该文件标题改为《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伪造了文号为“永煤行字[2005]58号”的初审意见文件。为尽快取得技改批复,邓冠雄又在喻建文办公室送给喻建文现金3万元。
喻建文、何报生、唐东红,加上随后成为郴州市煤炭局借调干部的刘云生,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圈。“技改批复必须要走评审这一步,但在实际当中,完全是他们说了算,因为他们四个是技术干部,其他的领导、干部插不上话。”张志祥说。
2005年12月23日,郴州市煤炭局局长曾宪明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何报生、唐东红、喻建文三人均与会。会上根据伪造的《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等资料批准了大岭煤矿矿井改建初步设计。
设计批复文件下达后,邓冠雄为表示感谢,又送给何报生10万元、唐东红5万元、喻文5万元。
郴州纪委法制调研室副主任黄康明向本刊记者介绍,青山背矿井与其所属的大岭煤矿并不是一套领导班子,两个煤矿之间距离约7公里,但青山背矿却一直以大岭煤矿技改井名义进行非法开采。
设“干股”分送各级官员
2009年6月,何报生、唐东红、喻建文落马后,郴州市煤炭局“危机四伏”,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宪明成为众矢之的。
经纪委查证,郴州市共有8个县市区的106个煤矿向曾宪明“进贡”,这个全市煤炭行业的“掌门人”成了郴州最大的煤矿“保护伞”。
在外人看来,曾宪明反应敏锐,干事有魄力、果断,还讲“江湖义气”。
但这种“义气”在利益的驱使下发生了畸变,宜章县大冲煤矿(属关闭矿)老板王某为谋求煤矿不被关闭,利用长期苦心经营与曾宪明建立的“兄弟关系”,请求曾宪明关照并许诺“重谢”。曾宪明通过疏通有关领导,并在研究整合煤矿的会议匕力排众议保留了大冲煤矿。
曾宪明的作案手段颇为丰富:赌博受贿、干股分红受贿、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等。曾宪明对各煤矿送来的干股、贿赂、礼金都——笑纳,在任市煤炭局局长三年多时间里,受贿就高达600万元。
曾宪明被逮捕之后,郴州市煤炭监察大队大队长胡道胜亦被市纪委“双规”。郴州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雷大勇因在事故矿入股10万元,亦被处分。
至此,“4·17”案煤炭系统涉嫌违纪违法的7人,全部追究刑事责任。之后,永兴县公安局、永兴县煤炭局、永兴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樟树乡政府、樟树乡企业办的官员纷纷卷入其中。
樟树乡企业办负责人陈武义在上级部门来检查煤炭安全工作时,都会事先通知青山背矿井。2007年大岭煤矿重新承包后,陈武义伪造乡政府的委托书,胁迫大岭煤矿新承包人同意青山背矿井按大岭煤矿风井的名义再生产2年。按照国家煤矿整顿关闭政策,青山背矿井此时已在关闭之列。
樟树乡安监站安监员黄秋平经常到青山背矿井进行安全检查,但其从未向有关部门反映青山背矿井违法行为的情况,事故发生后黄秋平逃匿。
郴州纪委常委杨赛保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令人咋舌的是,青山背矿井一直设有70万元“干股”分送各级官员,这一数目到2008年6月增至380万元, 其中260万元的去向及分红只由一名股东掌握。
正是这笔数额巨大的“干股”将大批官员拉下马,“4·17”事故涉案人员中,因存在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的占80%以上。
一个重要细节是,在事故发生前的2009年4月9日,永兴县公安局樟树派出所5名民警曾于该矿井巡查,在明知该矿井进行非法生产的情况下,亦称“没有发现秘密炸药库”。
实际上,在郴州,枪支、炸药的广告充斥在墙壁和电线杆上。“很多煤矿企业就是这些炸药的主要购买群体。”郴州民间反腐人士胡桂生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胡桂生向本刊记者透露,当地部分公安机关也是上述炸药的出售者之一,“很多炸药都是公安机关收缴后再私下里卖给煤矿企业。”
此次郴州纪委公布的名单显示,永兴县公安局副局长代社田组织亲友违规入股黄泥乡麻土煤矿48万元,获利39.052万元;收受贿赂20.4万元。
永兴县公安局工会主席、正科级侦查员朱文君,在任职期间,对民爆物品的审批购买等没有严格按法定程序把关,监管不到位,且涉嫌违纪金额10.2万元。
“郴州当地几乎每个乡镇都设有煤炭协会。名义上是协会,其实是变着法子收取保护费。”胡桂生说,以协会的名义收取的各种费用,一部分用来打点县级领导,一部分贿赂乡镇政府官员,另一部分要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为此,许多人大代表也成为隐形的煤矿股东。
纪委由被动参与到主动出击
地处湘南一隅的郴州,资源丰富得让人羡慕,它的煤炭储量占湖南全省的1/4,多种稀有金属储量都居全国首位。
原市委书记李大伦通过权力寻租很快聚敛起1300多万元的财富。而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短短几年内几乎将郴州的煤矿都纳入到其势力范围内,涉案资金高达1.1亿元。其后,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等当地高官纷纷落马。
贪腐与官煤勾结,成了李大伦与曾锦春等人,给外界留下的“郴州印象”。在这一系列贪腐案件中,纪委成为一个尴尬的角色。
当政者们开始思索改变郴州形象,纪委也试图走出曾锦春的阴影:一个重要数字是,新的继任者刘光跃在两年内查办的官员案件,几乎是他前任五年的总和。
在最近的一次安全事故中,郴州市纪委对红顶煤商又有斩获。2009年11月12日,宜章县麻田镇一座已关闭的非法小煤窑发生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未报,最终通过郴州市纪委检察部门的介入,事件得到查处。
2009年8月28日,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积财石墨矿发生井下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5名矿工死亡。事故背后,再次查证有3名党政部门公务人员及国有企业负责人违纪违规入股。
同样为郴州矿难多发地的嘉禾县,已查出县政府办副主任、煤炭征收办主任肖某等与煤矿老板相互勾结,偷逃税费、贪污公款窝案,涉案金额达900多万兀。
“我们希望改变过去被动参与的方式,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主动出击,以事故责任调查为切入点,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郴州纪委常委杨赛保说。
2009年12月,郴州市纪委第二批通报名单中,安监局、国土局等部门官员亦列在位。郴州市纪委执法监督室主任张志祥对《瞭望东方周刊》解释,“安监局本来就是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但是事故责任调查却也由其牵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一则真实的逸闻是:2007年2月,国务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国10个主要产煤省进行煤矿清理整顿的新一轮督查,在郴州督查时发现,当地政府竟然组织本地小煤矿停产放假,躲避检查。
为斩断非法生产背后的“利益黑手”,郴州市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将重点查处在煤矿入股分红或接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的干部。“此后,经查实在矿山人股分红的干部,一律就地免职、开除公职。”张志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