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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3个志愿。
4.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4个志愿。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5月11日10:00至13日10:00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5月13日14:00至14日16:00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5月19日10:00至21日10:00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报考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的考生填报志愿并现场确认5月22日至24日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填報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三)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自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参加招生录取(以下简称“报考”)的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到报考区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返沪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3个志愿。
4.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4个志愿。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5月11日10:00至13日10:00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5月13日14:00至14日16:00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5月19日10:00至21日10:00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报考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的考生填报志愿并现场确认5月22日至24日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填報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三)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自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参加招生录取(以下简称“报考”)的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到报考区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返沪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