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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破坏。自然灾害的破坏如此巨大,可目前的科技水平却无法避免其发生,因此我们只有通过灾前及时准确的预警,灾后及时高效的救援,可以有效减少灾害对我们的伤害。
关键词:科技创新 防灾减损 能力 措施
1、今年来自然灾害特点分析
虽然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然性,但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及地球再次进入活跃期,其引发的自然灾害则呈现以下特点。
1.1、类型多。我们看到,近几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从气象灾害到地质灾害,如地震、旱涝、暴风雪、飓风、火山喷发等无所不有,甚至出现了以前很少遇到的冬雨灾害。
1.2、频率高。我们上述列举的几类个灾难只是近几年来发生的具有典型性的少数几个灾难,如地震,仅从08年开始,影响较大的地震就有汶川地震,海地地震,智利地震,玉树地震以及这次的日本地震等。
1.3、灾情重。这几年发生的自然灾害,级别都非常高,以至于我们总能听到几十年甚至百年不遇这样的描述,但是却变成了年年有。
1.4、破坏大。这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并不局限于其本身带来的破坏,还伴随着次生灾害的发生,更增加灾害的破坏程度及救援进展。如汶川地震其本身带来的破坏就使得全国5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共造成近乎十万人的死亡及失踪,但这仅仅是其产生的直接影响,它还引发山体滑坡、植被毁坏、地质结构破坏等次生灾害,这些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更无法估算。
我们知道,自然灾害的发生我们无法避免,但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有效及时的预警、高效的救援,可以有效降低自然灾害给我们带来的破坏。平时注重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及救援演练。
2、我国现有的防灾机制及缺陷分析
2.1、我国防灾机制的现状
2.1.1、建立了自然灾害预警机制。目前我国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主要由相关的灾情预测部门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体系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大江大河的灾害性洪水预警预报体系、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体系、农作物和森林病虫害测报体系、海洋环境和灾害监测体系以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民政系统则负责灾情的统一汇总等。
2.1.2、建立了自然灾害救援机制。各级政府成立了应急救援中心,各职能部门都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并成立的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2.1.3、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协调指挥,各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应对自然灾害。
2.2、我国现有救灾机制的缺陷分析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缺陷。一是宣传不到位,作为灾害的直接承受者——普通百姓不知晓具体内容。二是主要对象是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对自然灾害的规定内容不明确。如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是内容上主要规定了政府的职责,对普通民众没有要求。四是仅做一般规定,无具体灾难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缺乏实践,如有关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灾后管理、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管等许多内容亟需完善。
2.2.2、预警机制的缺陷。一是预警方式单一。行政机关内部以文件或电话方式预警,对社会则以天气预报为主要预警方式,不能做到最大范围的预警通知。二是预警内容不清。只以简单的等级或代号预警,没有灾难的严重程度说明,使人们无所适从。
2.2.3、救援机制的缺陷。一是条块分割,缺乏整体合力,多支职能单一的应急救援力量并存,互不隶属。多个应急抢险救援方面的“中心”并存,各自为阵,客观上造成了遇险求助不便、接警出动迟缓、联动响应滞后、合成指挥不力等,影响救援效果。二是多头投入,缺乏成本观念。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各自进行自然灾害救助建设,没有协同观念,致使救援成本居高不下,并且多支救援力量并存形成闲置较多,高精尖设备不多,浪费严重,救援能力止步不前。如地震局,防汛办,医疗机构等。三是职能单一,缺乏常备主力。这种部门分割状态下进行的救援建设,因缺乏有效配合与沟通,使得各救援队伍职能单一,而且由于这种建设只购买设备,不配备人员,也影响了救援的效率。没有一支政府直接指挥下的,能妥善处理各种事故灾害的常规、常备、综合性救援力量。
2.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缺陷。一是政府及民众防灾意识不强,防灾减灾教育欠缺。政府及民众都有侥幸的思想,不认为灾难总是经常性发生。致使政府缺乏防灾意识,民族缺乏防灾教育。二是灾害救助缺乏法律依据。三是救灾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的数量和素质亟待提升。四是灾害救助资金筹集运作困难,救灾储备不足。
3、地方政府防灾减损能力建设路径
3.1、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完善建议
3.1.1、加强宣传,增强预警意识。这是建立建全预警机制的根本性要求,只有在觉悟和意识上有认识,才能在根本上对其提高重视程度。这也是建立预警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基础不牢,后继的工作哪怕再出色也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2.建全预警管制政策和体制。建立一个完善的,从上到下,统一领导,分级管制的体制。上级政府发出指示,下级各部门收到指示后,立即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保证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来避免灾害的发生。这种分层管理模式是积极有效的。
3.1.2、信息的有效沟通。信息有效沟通包括信息的有效正确输入、处理、输出、反馈,来保证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可以构建一个信息平台来完成,一个良好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保证信息传输渠道的顺畅,也可以保证从上到下都及时地得知情况,了解动态,知晓措施。政府可以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公众通报,保证公众知情权,有利于民族减少恐惧心理,配合政府采取措施应对灾难。 3.1.3、建立专业专家灾害评估组。预警机制的完善需要一个理论扎实和实际经验丰富的专家评估团体来对一些突发事件进行评估预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紧急方案,采取最得力的措施。
3.1.4、合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预警机制的支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积极完善各地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5、多措并举,分类预警。临时预警与经常预警相结合,经常性预警应有措施、有计划、有警示,临时预警应在自然灾害诱因发生时采取24小时不间断预警,并按事先约好的预警警示预警。对不能早期预警的自然灾害,应在平时工作中,以应对自然灾害的要求工作。如建筑质量的要求应能应对几级地震等。
3.2、自然灾害救援机制的完善建议
3.2.1、成立地方政府常设应急救援中心。这个中心不应是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预案临时成立的,而是常设机构,平时负责情报的收集分析及自然灾害的预警,指导各救援机构进行救援演练,灾害发生时能马上转入救援指挥工作程序。
3.2.2、根据各职能部门的特点,落实部门在应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自然灾害时的具体职责。
3.2.3、地方政府划分灾害的等级应结合当地实际。地方划分自然灾害的等级,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形地质条件,生产生活习惯等相结合,一般来说,一个地方工业经济越发达,其经济受损度越大,所以地方应急预案关于自然灾害的等级划分可以与国家的级别有所不同。
3.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建议
3.3.1、打破思维定势,走出思维误区,用新理念认识防灾减损体系建设。改变政府及民众以往应对自然灾害的理念、思维、习惯,既自然灾害不可避免,能预警减少损失更好,不能预警则采取措施处置救援,都是临时性工作,毕竟灾难不是经常发生的,与平时工作关系不大。用全新的理念去认识自然灾害,应对自然灾害。既应对自然灾害是工作的一部分,应在平时注重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将本职工作与自然灾害的预防结合起来。
3.3.2、成立常设的多功能、高集权的应急处理中心。这个应急处理中心应该集情报的收集、分析、评估、预测于一身,及时评估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危害性,并及时制定出应对方案。并且该中心只对党委和行政首长负责,有权调动各部门并指挥其进行防灾救灾行动,指导各部门平时的救援力量建设。
3.3.3、调整结构,明确救援体系。一是明确主体关系,建立一支由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专业救援队伍,立足常规、常备、综合、攻坚的职能定位,对现有各种救援力量进行大重组、大整合,集中人、财、物资源建立强有力的专业高效救援队伍。二是明确结构关系,以预案建设为基础,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为主体,以专业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其他公共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应急救援队伍框架。三是明确指挥关系,救援力量有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阵中将应急救援融为整体,极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联动作战能力。
3.3.4、协调关系,整合救援力量。一是建立处置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把公安、消防、武警、驻军、交通、煤气、化工、卫生、环保、通信、水利、地震等有救援能力的单位纳入抢险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抢险救援工作中的任务和配合,做到有备而来。二是制定各类灾害抢险救援预案,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分析灾难可能发生、发展的过程和处置措施,既要在灾害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处理上有对策,也要在处置技术上有着落。三是组织开展实战演习。
关键词:科技创新 防灾减损 能力 措施
1、今年来自然灾害特点分析
虽然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然性,但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及地球再次进入活跃期,其引发的自然灾害则呈现以下特点。
1.1、类型多。我们看到,近几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从气象灾害到地质灾害,如地震、旱涝、暴风雪、飓风、火山喷发等无所不有,甚至出现了以前很少遇到的冬雨灾害。
1.2、频率高。我们上述列举的几类个灾难只是近几年来发生的具有典型性的少数几个灾难,如地震,仅从08年开始,影响较大的地震就有汶川地震,海地地震,智利地震,玉树地震以及这次的日本地震等。
1.3、灾情重。这几年发生的自然灾害,级别都非常高,以至于我们总能听到几十年甚至百年不遇这样的描述,但是却变成了年年有。
1.4、破坏大。这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并不局限于其本身带来的破坏,还伴随着次生灾害的发生,更增加灾害的破坏程度及救援进展。如汶川地震其本身带来的破坏就使得全国5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共造成近乎十万人的死亡及失踪,但这仅仅是其产生的直接影响,它还引发山体滑坡、植被毁坏、地质结构破坏等次生灾害,这些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更无法估算。
我们知道,自然灾害的发生我们无法避免,但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有效及时的预警、高效的救援,可以有效降低自然灾害给我们带来的破坏。平时注重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及救援演练。
2、我国现有的防灾机制及缺陷分析
2.1、我国防灾机制的现状
2.1.1、建立了自然灾害预警机制。目前我国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主要由相关的灾情预测部门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体系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大江大河的灾害性洪水预警预报体系、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体系、农作物和森林病虫害测报体系、海洋环境和灾害监测体系以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民政系统则负责灾情的统一汇总等。
2.1.2、建立了自然灾害救援机制。各级政府成立了应急救援中心,各职能部门都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并成立的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2.1.3、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协调指挥,各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应对自然灾害。
2.2、我国现有救灾机制的缺陷分析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缺陷。一是宣传不到位,作为灾害的直接承受者——普通百姓不知晓具体内容。二是主要对象是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对自然灾害的规定内容不明确。如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是内容上主要规定了政府的职责,对普通民众没有要求。四是仅做一般规定,无具体灾难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缺乏实践,如有关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灾后管理、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管等许多内容亟需完善。
2.2.2、预警机制的缺陷。一是预警方式单一。行政机关内部以文件或电话方式预警,对社会则以天气预报为主要预警方式,不能做到最大范围的预警通知。二是预警内容不清。只以简单的等级或代号预警,没有灾难的严重程度说明,使人们无所适从。
2.2.3、救援机制的缺陷。一是条块分割,缺乏整体合力,多支职能单一的应急救援力量并存,互不隶属。多个应急抢险救援方面的“中心”并存,各自为阵,客观上造成了遇险求助不便、接警出动迟缓、联动响应滞后、合成指挥不力等,影响救援效果。二是多头投入,缺乏成本观念。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各自进行自然灾害救助建设,没有协同观念,致使救援成本居高不下,并且多支救援力量并存形成闲置较多,高精尖设备不多,浪费严重,救援能力止步不前。如地震局,防汛办,医疗机构等。三是职能单一,缺乏常备主力。这种部门分割状态下进行的救援建设,因缺乏有效配合与沟通,使得各救援队伍职能单一,而且由于这种建设只购买设备,不配备人员,也影响了救援的效率。没有一支政府直接指挥下的,能妥善处理各种事故灾害的常规、常备、综合性救援力量。
2.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缺陷。一是政府及民众防灾意识不强,防灾减灾教育欠缺。政府及民众都有侥幸的思想,不认为灾难总是经常性发生。致使政府缺乏防灾意识,民族缺乏防灾教育。二是灾害救助缺乏法律依据。三是救灾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的数量和素质亟待提升。四是灾害救助资金筹集运作困难,救灾储备不足。
3、地方政府防灾减损能力建设路径
3.1、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完善建议
3.1.1、加强宣传,增强预警意识。这是建立建全预警机制的根本性要求,只有在觉悟和意识上有认识,才能在根本上对其提高重视程度。这也是建立预警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基础不牢,后继的工作哪怕再出色也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2.建全预警管制政策和体制。建立一个完善的,从上到下,统一领导,分级管制的体制。上级政府发出指示,下级各部门收到指示后,立即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保证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来避免灾害的发生。这种分层管理模式是积极有效的。
3.1.2、信息的有效沟通。信息有效沟通包括信息的有效正确输入、处理、输出、反馈,来保证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可以构建一个信息平台来完成,一个良好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保证信息传输渠道的顺畅,也可以保证从上到下都及时地得知情况,了解动态,知晓措施。政府可以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公众通报,保证公众知情权,有利于民族减少恐惧心理,配合政府采取措施应对灾难。 3.1.3、建立专业专家灾害评估组。预警机制的完善需要一个理论扎实和实际经验丰富的专家评估团体来对一些突发事件进行评估预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紧急方案,采取最得力的措施。
3.1.4、合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预警机制的支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积极完善各地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5、多措并举,分类预警。临时预警与经常预警相结合,经常性预警应有措施、有计划、有警示,临时预警应在自然灾害诱因发生时采取24小时不间断预警,并按事先约好的预警警示预警。对不能早期预警的自然灾害,应在平时工作中,以应对自然灾害的要求工作。如建筑质量的要求应能应对几级地震等。
3.2、自然灾害救援机制的完善建议
3.2.1、成立地方政府常设应急救援中心。这个中心不应是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预案临时成立的,而是常设机构,平时负责情报的收集分析及自然灾害的预警,指导各救援机构进行救援演练,灾害发生时能马上转入救援指挥工作程序。
3.2.2、根据各职能部门的特点,落实部门在应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自然灾害时的具体职责。
3.2.3、地方政府划分灾害的等级应结合当地实际。地方划分自然灾害的等级,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形地质条件,生产生活习惯等相结合,一般来说,一个地方工业经济越发达,其经济受损度越大,所以地方应急预案关于自然灾害的等级划分可以与国家的级别有所不同。
3.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建议
3.3.1、打破思维定势,走出思维误区,用新理念认识防灾减损体系建设。改变政府及民众以往应对自然灾害的理念、思维、习惯,既自然灾害不可避免,能预警减少损失更好,不能预警则采取措施处置救援,都是临时性工作,毕竟灾难不是经常发生的,与平时工作关系不大。用全新的理念去认识自然灾害,应对自然灾害。既应对自然灾害是工作的一部分,应在平时注重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将本职工作与自然灾害的预防结合起来。
3.3.2、成立常设的多功能、高集权的应急处理中心。这个应急处理中心应该集情报的收集、分析、评估、预测于一身,及时评估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危害性,并及时制定出应对方案。并且该中心只对党委和行政首长负责,有权调动各部门并指挥其进行防灾救灾行动,指导各部门平时的救援力量建设。
3.3.3、调整结构,明确救援体系。一是明确主体关系,建立一支由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专业救援队伍,立足常规、常备、综合、攻坚的职能定位,对现有各种救援力量进行大重组、大整合,集中人、财、物资源建立强有力的专业高效救援队伍。二是明确结构关系,以预案建设为基础,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为主体,以专业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其他公共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应急救援队伍框架。三是明确指挥关系,救援力量有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阵中将应急救援融为整体,极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联动作战能力。
3.3.4、协调关系,整合救援力量。一是建立处置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把公安、消防、武警、驻军、交通、煤气、化工、卫生、环保、通信、水利、地震等有救援能力的单位纳入抢险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抢险救援工作中的任务和配合,做到有备而来。二是制定各类灾害抢险救援预案,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分析灾难可能发生、发展的过程和处置措施,既要在灾害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处理上有对策,也要在处置技术上有着落。三是组织开展实战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