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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十九世纪中叶的美国内战(南北战争),是美国人民革命传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这一伟大历史事件,给予了崇高评价。甚至在战场上的硝烟还没有消失净尽的时候,历史学家们和文学家们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用不同文字描绘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画卷,记录这一跌宕有声的壮丽诗篇。一百多年来,美国内战是得到最广泛评论和重视的世界性历史事件之一。
山东师范学院刘祚昌同志从1954年动手写作,迄1977年才最后完成的《美国内战史》,是我国史学界研究这一事件的力作。由于作者以锲而不舍的治学精神务期其成,我们才得以读到这本四十余万字、全面论述美国内战的专著。《美国内战史》的出版,是我国研究美国史的一个新成果。
本文不打算逐篇逐章来评介这部旁征博引、史料丰富、论述广泛的著作,只打算就评介内战时期历史人物问题谈点读后感。
作者在《前言》中写道:“在美国内战中,黑种和白种劳动人民是革命的战斗力量及革命动力,他们的革命斗争象一条红线一样贯穿着整个革命过程。”因此,“作者力求在书中突出人民群众特别是黑人在革命斗争的每一阶段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只有黑种和白种劳动人民,才是创造美国内战历史的动力。”对于上升时期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作者认为应该坚持两分法,比如对林肯,“既肯定他之发布《解放宣言》的进步意义,又批判了他的动摇性和不彻底性;既肯定他在领导反对奴隶主叛乱者的武装斗争中的坚决性,又批判他在南方重建问题上对叛乱者的妥协性;既肯定他反对奴隶制的一面,又指出他在这里所表现的资产阶级局限性;他是从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及资产阶级的利益的角度去反对奴隶制度的。”
作者也的确在评介历史人物方面倾注了很大的笔力。对十九世纪上半期的美国维赛、特纳等领导的著名黑奴起义,道格拉斯、加里森、洛夫乔伊等废奴主义者的献身精神,塔布曼、费尔菲尔德等“地下铁道”战士英勇机智的斗争,美国国会中以史蒂文斯为代表的急进派的活动等,作者作了不同程度的介绍。粗略计算,作为历史事件的重要角色而被描述到的有三十多人。读者欢迎这种把历史人物穿插在历史事件中的写法。读史而不见人,就如同观看舞台上空荡荡的“演出”;见人而不见主要的人物,就好比只见舞台上熙熙攘攘,看不出个所以然,纵有刀光剑影的阶级斗争,这样的历史也只能把读史者带进不同时代的庙会气氛中,看起来热闹,看不出门道。美国内战的中心人物是谁?林肯。
本书对林肯的总的评价(见《美国内战史》第481—483页)是中肯的。但是这些总的评价与前面关于林肯的大量论述缺乏逻辑的连贯性,有些问题的提法也还可以商榷。
评介林肯,不能脱离他所处的地位,他不是在野的废奴派,也不是代表某一个州的国会议员,而是联邦总统;也不能离开当时的环境,这个联邦发生了南方奴隶主阶级打着州权论的旗号进行分裂联邦的武装叛乱,实质上是要把奴隶制强加给整个美国;在联邦主义和脱离主义之间,还有几个地位重要而又动摇不定的边境州,这就是林肯所处的历史环境。林肯作为联邦总统坚决反对分裂联邦的任何行为,同时他作为美国新兴资产阶级的杰出代表,归根到底是不能容忍与奴隶制度“和平”共处(这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或长期处于对峙状态(这同样是不可能的,上升时期资本主义的特点在于它的活跃和进取,必然要为自己的扩张开辟道路)的,概括说,维护联邦的统一,代表当时是朝气蓬勃的资产阶级向奴隶制宣战,这是历史赋予林肯的任务。特定的地位、环境和任务,决定了林肯政治活动的主要方面。
在林肯的言论和行动中,维护联邦统一这一点是立场坚定态度鲜明的。可是在奴隶制问题上就不是那样前后一贯,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史家有不同的评论。林肯在他就任总统前两年多(1858年)发表的“裂屋”演说(这篇演说同他就任总统两年多以后即1863年在葛底斯堡发表的为时五分钟的著名演说齐名)中,朴素而明确地说道:“‘一幢裂开了的房子是站立不住的’。我相信这个政府不能永远保持半奴隶和半自由的状态。我不期望联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塌,但我的确期望它停止分裂。它或者将全部变成一种东西,或者将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着重号是引用者加的,下同)。在这里林肯明确提出问题的实质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谁战胜谁、谁来统治的问题。到1862年8月在他发表预告性奴隶解放宣言前夕,他又宣布:“我在这个斗争中的首要目的便是拯救联邦,既非拯救奴隶制度,亦非摧毁奴隶制度。……假如我对于奴隶制度或有色人种做什么事情的话,我之所以做,是因为我相信它将有助于拯救联邦,而假如我忍耐着不做什么事情的话,我之所以忍耐,是因为我不相信它将有助于拯救联邦。”在这里,林肯又把摧毁奴隶制度的任务从属于拯救联邦。如果考虑到南方诸州中有不少反对脱离联邦的奴隶主,在北方阵营里也有身为奴隶主的联邦主义者,此外还有在北部和南部之间观望风向的边境州等等,那末,把林肯的上述表态理解为出于策略上的原因,这并不是没有根据的。最有力的根据就是在他作上述表态四个月之后,1862年12月他在致国会咨文中明确指出:“假如没有奴隶制度,叛乱就绝对不会发生,而且没有奴隶制度,叛乱就不能继续下去了。”接着,正式的解放奴隶宣言发表了,这是在埋葬奴隶制的棺木上钉下的一枚巨钉。两年后,1865年1月31日,在林肯被刺前的两个多月,在他的领导和努力下制定的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从而在法律上埋葬了奴隶制度。林肯在废除奴隶制的斗争中,排除阻力,稳步前进,最终完成了他所代表的阶级赋予他的使命。十分明白,发生在十九世纪中叶的美国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它的真正的领袖,不是作者在本书前面(第210页)所说的撒迪厄斯·史蒂文斯,而是作者在本书后面(第483页)所说的林肯。林肯是代表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行动的,未必是如作者所说只代表北方资产阶级中的“中间派”(美国作家桑德堡也持“中间派”论的观点)。急进派中不乏北方资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他们提出比林肯更激烈的纲领,但从全局的意义上,并不一定立即可行,因为还需要有一个排除阻力动员舆论创造条件的过程。这使人联想起另一位美国总统富·罗斯福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后期和四十年代初期的政治活动。罗斯福在国际法西斯势力日益猖獗并威胁到美国本身利益的情况下,却难以有所作为,国会内外孤立主义势力对他形成强大压力,而美国公众舆论也普遍要求美国隔重洋以自保。尽管罗斯福认识到美国势必要投身于这场反法西斯战争中,但他也只能谨慎地、稳步地缓慢前进。最后,还是珍珠港的炸弹声帮助他完成了艰巨的动员人民的工作。美国内战,在某种意义上说,更加复杂,敌我阵营不若对外战争分明,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联邦军中有南方脱离州的人,在南部同盟军中也有北方各州的人。参议员克里坦登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北军少将,一个是南军少将。林肯的夫人有三个兄弟死在南部同盟军中。至于经济上的千丝万缕关系就更扯不清了。这些都是林肯行动谨慎的一些因素。1861年9月,急进派催促林肯发布解放奴隶宣言,林肯回答说:“一个人在前面走得太快而使全国跟不上,是没有好处的。”
评价历史人物看主流。林肯发布《解放宣言》,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作为美国总统,恐怕很难超越这个限度了,因此,马克思称《解放宣言》是联邦成立以来美国史上最重要的文件。本书作者认为林肯发布《宣言》“动机是很不纯的,完全是客观环境逼迫“所致”(第278页),因为“动机颇为不纯,所以《宣言》本身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及不彻底性”(第279页)。这种评价未免失之过苛。实际上本书作者对《宣言》发布的前因后果已经作了相当好的描述,无论如何很难与动机纯不纯这种提法挂上钩,应该说,这是本书的败笔。
林肯作为一个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我们不应该无视他所执行的政策的剥削阶级烙印和偏见。比如他在当选总统前与道格拉斯的辩论中,表白在种族优劣的看法上他与道拉格斯是一致的,他不认为黑种人白种人在社会和政治一切方面都能平等,他不同意给黑人以选举权、陪审权、担任公职权和黑白通婚。他的资产阶级种族偏见在后来的火热斗争中有所改变。比如在黑白通婚问题上,他在后来的另一个场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是不会同一个黑人妇女结婚的。如果一个白人愿意娶一个黑人妇女作妻子,就让他娶吧——只要黑人妇女支持他娶。”在1863年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中,他公开宣布美国独立战争时杰弗逊的名言“一切人生来平等”,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切人自然包括黑种人在内。虽然在黑人问题上,林肯是一步一步在前进,但是直到他1865年4月被刺身死前,他没有能解决或者说没有来得及解决黑人的选举权和分配土地问题。
此外,在林肯对待南方叛乱分子和暗藏在北方阵营中的反革命分子的政策是否过于宽大问题上,看法也不尽相同。本书作者认为林肯过于宽大。但是美国史学界中认为林肯在执行镇压权力方面已超过宪法所规定的权限者也大有人在。如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摩理逊、康马杰和鲁吞堡认为:“在内战期间林肯掌握的权力比任何英语国家的统治者——从克伦威尔到丘吉尔,所享有的权力都要大。如果林肯是柏拉图所梦想的理想专制君主的话,那么从美国宪法的法律观点和实践意义来看,他却是一个独裁者。……林肯认为在联邦瘫痪的情况下,对宪法采取小心翼翼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摩理逊、康马杰、鲁吞堡合著《美利坚共和国简明史》,1977年纽约版第284页)。林肯在说明他对破坏分子的坚决镇压政策时说:“难道我应该枪毙一个开小差的头脑简单的小兵,而不去触动他开小差的阴谋者的一根毫毛吗?”(出处同上。)据统计,在内战期间,联邦司法当局逮捕的表面效忠联邦实则进行破坏的“铜头蛇”分子达一万三千五百多人。对待被打败了的南部叛乱分子,林肯主张采取和平政策,以利于“迅速着手重建工作”。林肯的这一政策,与他维护联邦统一的思想是一致的。不论古今中外,在国内战争中,获得胜利的政权对自己的敌人采取和解宽大的政策以利于恢复和重建,是屡见不鲜的。当然这必须是战胜的一方确能牢牢地掌握住局势。象巴黎公社革命政权那样在自己的政权并没有巩固,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未最后解决时,对反革命分子采取宽容放纵的政策,那当然是致命的错误。但是,林肯在联邦军取得完全胜利的条件下,对参加叛乱的分子实行宽大,拒绝处死戴维斯、李将军等南部同盟首要分子,拒绝对南部实行报复、惩罚和摧毁政策,以利于争取南方群众,消除敌对感情,这恰恰是林肯的高明之处。这是根据美国的具体国情和民情制定的政策,不能完全套用我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镇反、肃反以来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等无产阶级专政政策。如果对南部采取类似对付战败国的办法,资产阶级中央政权未必能稳定,在动荡局势中,美国资本主义也未必会出现十九世纪后期的那种迅猛发展的局面。
林肯的功过是非最权威的评论者是美国人民。他去世已经一百多年,他的影响至今还存在。美国人民十分崇敬他。1962年美国《纽约时报杂志》举行过一次推选最得人望的美国总统的民意测验,林肯竟超越华盛顿居第一位,以下依次是华盛顿、富·罗斯福、威尔逊……。谈到这里,打算附带谈几句关于美国历史人物评价问题。评价历史人物总的原则当然是历史唯物主义,简言之就是实事求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过去对美国历史人物或是避而不评,或是作简单化的政治鉴定。该肯定的不加肯定,因为是帝国主义头子。当然,在今天的形势下,也不要走到另一极端,一切都好,该批判的也不批判了。总之,要根据翔实的、充分的材料,经过认真研究,作出符合历史事实的评价。是白的不要说成黑的,是黑的也不要说成白的。我们应该坚决反对那种把历史比作千依百顺的小姑娘可以任凭人们去打扮的反动唯心史观。比如,硬要说罗斯福的“新政”散发着法西斯气味,这说不服人;同样,如果把威尔逊在巴黎和会中的立场说成是公正无私仗义执言,也不能令人信服,因为都不符合史实。
话扯远了点,还是回过来再谈几句关于《美国内战史》的意见。本书的优点之一是史料比较丰富,但在材料的取舍繁简上还可作进一步的斟酌。第三篇《战后南方重建时期》占了一百一十多面,从1865年讲到1877年。这个问题严格说来已不属于内战史的范畴,而是另一个专题,如果本书不谈,另成专书,可能谈得更透更能有所发挥。书中最后部分《美国内战总结》,作者是花费了气力的,对读者也有帮助。只是最后总结的五点教训,读来总觉得多少有点“穿靴”、“贴标签”的味道。在内战以南方的失败而告终后,美国奴隶制度已经被粉碎了。内战后美国南方的种植场经济已经不是过去意义上的种植场奴隶经济,它已经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一部分。1877年以后种植场主攫取了南方各州的政权,在以北方为主体的资产阶级中央政府的默认和纵容下,剥夺了黑人曾经争得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但毕竟不是复辟奴隶制度。本书作者用了许多“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在整个南方实现了复辟”等类辞句,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奴隶制度又回到奴隶主阶级手中了。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1978年12月26日
山东师范学院刘祚昌同志从1954年动手写作,迄1977年才最后完成的《美国内战史》,是我国史学界研究这一事件的力作。由于作者以锲而不舍的治学精神务期其成,我们才得以读到这本四十余万字、全面论述美国内战的专著。《美国内战史》的出版,是我国研究美国史的一个新成果。
本文不打算逐篇逐章来评介这部旁征博引、史料丰富、论述广泛的著作,只打算就评介内战时期历史人物问题谈点读后感。
作者在《前言》中写道:“在美国内战中,黑种和白种劳动人民是革命的战斗力量及革命动力,他们的革命斗争象一条红线一样贯穿着整个革命过程。”因此,“作者力求在书中突出人民群众特别是黑人在革命斗争的每一阶段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只有黑种和白种劳动人民,才是创造美国内战历史的动力。”对于上升时期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作者认为应该坚持两分法,比如对林肯,“既肯定他之发布《解放宣言》的进步意义,又批判了他的动摇性和不彻底性;既肯定他在领导反对奴隶主叛乱者的武装斗争中的坚决性,又批判他在南方重建问题上对叛乱者的妥协性;既肯定他反对奴隶制的一面,又指出他在这里所表现的资产阶级局限性;他是从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及资产阶级的利益的角度去反对奴隶制度的。”
作者也的确在评介历史人物方面倾注了很大的笔力。对十九世纪上半期的美国维赛、特纳等领导的著名黑奴起义,道格拉斯、加里森、洛夫乔伊等废奴主义者的献身精神,塔布曼、费尔菲尔德等“地下铁道”战士英勇机智的斗争,美国国会中以史蒂文斯为代表的急进派的活动等,作者作了不同程度的介绍。粗略计算,作为历史事件的重要角色而被描述到的有三十多人。读者欢迎这种把历史人物穿插在历史事件中的写法。读史而不见人,就如同观看舞台上空荡荡的“演出”;见人而不见主要的人物,就好比只见舞台上熙熙攘攘,看不出个所以然,纵有刀光剑影的阶级斗争,这样的历史也只能把读史者带进不同时代的庙会气氛中,看起来热闹,看不出门道。美国内战的中心人物是谁?林肯。
本书对林肯的总的评价(见《美国内战史》第481—483页)是中肯的。但是这些总的评价与前面关于林肯的大量论述缺乏逻辑的连贯性,有些问题的提法也还可以商榷。
评介林肯,不能脱离他所处的地位,他不是在野的废奴派,也不是代表某一个州的国会议员,而是联邦总统;也不能离开当时的环境,这个联邦发生了南方奴隶主阶级打着州权论的旗号进行分裂联邦的武装叛乱,实质上是要把奴隶制强加给整个美国;在联邦主义和脱离主义之间,还有几个地位重要而又动摇不定的边境州,这就是林肯所处的历史环境。林肯作为联邦总统坚决反对分裂联邦的任何行为,同时他作为美国新兴资产阶级的杰出代表,归根到底是不能容忍与奴隶制度“和平”共处(这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或长期处于对峙状态(这同样是不可能的,上升时期资本主义的特点在于它的活跃和进取,必然要为自己的扩张开辟道路)的,概括说,维护联邦的统一,代表当时是朝气蓬勃的资产阶级向奴隶制宣战,这是历史赋予林肯的任务。特定的地位、环境和任务,决定了林肯政治活动的主要方面。
在林肯的言论和行动中,维护联邦统一这一点是立场坚定态度鲜明的。可是在奴隶制问题上就不是那样前后一贯,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史家有不同的评论。林肯在他就任总统前两年多(1858年)发表的“裂屋”演说(这篇演说同他就任总统两年多以后即1863年在葛底斯堡发表的为时五分钟的著名演说齐名)中,朴素而明确地说道:“‘一幢裂开了的房子是站立不住的’。我相信这个政府不能永远保持半奴隶和半自由的状态。我不期望联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塌,但我的确期望它停止分裂。它或者将全部变成一种东西,或者将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着重号是引用者加的,下同)。在这里林肯明确提出问题的实质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谁战胜谁、谁来统治的问题。到1862年8月在他发表预告性奴隶解放宣言前夕,他又宣布:“我在这个斗争中的首要目的便是拯救联邦,既非拯救奴隶制度,亦非摧毁奴隶制度。……假如我对于奴隶制度或有色人种做什么事情的话,我之所以做,是因为我相信它将有助于拯救联邦,而假如我忍耐着不做什么事情的话,我之所以忍耐,是因为我不相信它将有助于拯救联邦。”在这里,林肯又把摧毁奴隶制度的任务从属于拯救联邦。如果考虑到南方诸州中有不少反对脱离联邦的奴隶主,在北方阵营里也有身为奴隶主的联邦主义者,此外还有在北部和南部之间观望风向的边境州等等,那末,把林肯的上述表态理解为出于策略上的原因,这并不是没有根据的。最有力的根据就是在他作上述表态四个月之后,1862年12月他在致国会咨文中明确指出:“假如没有奴隶制度,叛乱就绝对不会发生,而且没有奴隶制度,叛乱就不能继续下去了。”接着,正式的解放奴隶宣言发表了,这是在埋葬奴隶制的棺木上钉下的一枚巨钉。两年后,1865年1月31日,在林肯被刺前的两个多月,在他的领导和努力下制定的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从而在法律上埋葬了奴隶制度。林肯在废除奴隶制的斗争中,排除阻力,稳步前进,最终完成了他所代表的阶级赋予他的使命。十分明白,发生在十九世纪中叶的美国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它的真正的领袖,不是作者在本书前面(第210页)所说的撒迪厄斯·史蒂文斯,而是作者在本书后面(第483页)所说的林肯。林肯是代表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行动的,未必是如作者所说只代表北方资产阶级中的“中间派”(美国作家桑德堡也持“中间派”论的观点)。急进派中不乏北方资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他们提出比林肯更激烈的纲领,但从全局的意义上,并不一定立即可行,因为还需要有一个排除阻力动员舆论创造条件的过程。这使人联想起另一位美国总统富·罗斯福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后期和四十年代初期的政治活动。罗斯福在国际法西斯势力日益猖獗并威胁到美国本身利益的情况下,却难以有所作为,国会内外孤立主义势力对他形成强大压力,而美国公众舆论也普遍要求美国隔重洋以自保。尽管罗斯福认识到美国势必要投身于这场反法西斯战争中,但他也只能谨慎地、稳步地缓慢前进。最后,还是珍珠港的炸弹声帮助他完成了艰巨的动员人民的工作。美国内战,在某种意义上说,更加复杂,敌我阵营不若对外战争分明,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联邦军中有南方脱离州的人,在南部同盟军中也有北方各州的人。参议员克里坦登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北军少将,一个是南军少将。林肯的夫人有三个兄弟死在南部同盟军中。至于经济上的千丝万缕关系就更扯不清了。这些都是林肯行动谨慎的一些因素。1861年9月,急进派催促林肯发布解放奴隶宣言,林肯回答说:“一个人在前面走得太快而使全国跟不上,是没有好处的。”
评价历史人物看主流。林肯发布《解放宣言》,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作为美国总统,恐怕很难超越这个限度了,因此,马克思称《解放宣言》是联邦成立以来美国史上最重要的文件。本书作者认为林肯发布《宣言》“动机是很不纯的,完全是客观环境逼迫“所致”(第278页),因为“动机颇为不纯,所以《宣言》本身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及不彻底性”(第279页)。这种评价未免失之过苛。实际上本书作者对《宣言》发布的前因后果已经作了相当好的描述,无论如何很难与动机纯不纯这种提法挂上钩,应该说,这是本书的败笔。
林肯作为一个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我们不应该无视他所执行的政策的剥削阶级烙印和偏见。比如他在当选总统前与道格拉斯的辩论中,表白在种族优劣的看法上他与道拉格斯是一致的,他不认为黑种人白种人在社会和政治一切方面都能平等,他不同意给黑人以选举权、陪审权、担任公职权和黑白通婚。他的资产阶级种族偏见在后来的火热斗争中有所改变。比如在黑白通婚问题上,他在后来的另一个场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是不会同一个黑人妇女结婚的。如果一个白人愿意娶一个黑人妇女作妻子,就让他娶吧——只要黑人妇女支持他娶。”在1863年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中,他公开宣布美国独立战争时杰弗逊的名言“一切人生来平等”,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切人自然包括黑种人在内。虽然在黑人问题上,林肯是一步一步在前进,但是直到他1865年4月被刺身死前,他没有能解决或者说没有来得及解决黑人的选举权和分配土地问题。
此外,在林肯对待南方叛乱分子和暗藏在北方阵营中的反革命分子的政策是否过于宽大问题上,看法也不尽相同。本书作者认为林肯过于宽大。但是美国史学界中认为林肯在执行镇压权力方面已超过宪法所规定的权限者也大有人在。如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摩理逊、康马杰和鲁吞堡认为:“在内战期间林肯掌握的权力比任何英语国家的统治者——从克伦威尔到丘吉尔,所享有的权力都要大。如果林肯是柏拉图所梦想的理想专制君主的话,那么从美国宪法的法律观点和实践意义来看,他却是一个独裁者。……林肯认为在联邦瘫痪的情况下,对宪法采取小心翼翼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摩理逊、康马杰、鲁吞堡合著《美利坚共和国简明史》,1977年纽约版第284页)。林肯在说明他对破坏分子的坚决镇压政策时说:“难道我应该枪毙一个开小差的头脑简单的小兵,而不去触动他开小差的阴谋者的一根毫毛吗?”(出处同上。)据统计,在内战期间,联邦司法当局逮捕的表面效忠联邦实则进行破坏的“铜头蛇”分子达一万三千五百多人。对待被打败了的南部叛乱分子,林肯主张采取和平政策,以利于“迅速着手重建工作”。林肯的这一政策,与他维护联邦统一的思想是一致的。不论古今中外,在国内战争中,获得胜利的政权对自己的敌人采取和解宽大的政策以利于恢复和重建,是屡见不鲜的。当然这必须是战胜的一方确能牢牢地掌握住局势。象巴黎公社革命政权那样在自己的政权并没有巩固,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未最后解决时,对反革命分子采取宽容放纵的政策,那当然是致命的错误。但是,林肯在联邦军取得完全胜利的条件下,对参加叛乱的分子实行宽大,拒绝处死戴维斯、李将军等南部同盟首要分子,拒绝对南部实行报复、惩罚和摧毁政策,以利于争取南方群众,消除敌对感情,这恰恰是林肯的高明之处。这是根据美国的具体国情和民情制定的政策,不能完全套用我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镇反、肃反以来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等无产阶级专政政策。如果对南部采取类似对付战败国的办法,资产阶级中央政权未必能稳定,在动荡局势中,美国资本主义也未必会出现十九世纪后期的那种迅猛发展的局面。
林肯的功过是非最权威的评论者是美国人民。他去世已经一百多年,他的影响至今还存在。美国人民十分崇敬他。1962年美国《纽约时报杂志》举行过一次推选最得人望的美国总统的民意测验,林肯竟超越华盛顿居第一位,以下依次是华盛顿、富·罗斯福、威尔逊……。谈到这里,打算附带谈几句关于美国历史人物评价问题。评价历史人物总的原则当然是历史唯物主义,简言之就是实事求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过去对美国历史人物或是避而不评,或是作简单化的政治鉴定。该肯定的不加肯定,因为是帝国主义头子。当然,在今天的形势下,也不要走到另一极端,一切都好,该批判的也不批判了。总之,要根据翔实的、充分的材料,经过认真研究,作出符合历史事实的评价。是白的不要说成黑的,是黑的也不要说成白的。我们应该坚决反对那种把历史比作千依百顺的小姑娘可以任凭人们去打扮的反动唯心史观。比如,硬要说罗斯福的“新政”散发着法西斯气味,这说不服人;同样,如果把威尔逊在巴黎和会中的立场说成是公正无私仗义执言,也不能令人信服,因为都不符合史实。
话扯远了点,还是回过来再谈几句关于《美国内战史》的意见。本书的优点之一是史料比较丰富,但在材料的取舍繁简上还可作进一步的斟酌。第三篇《战后南方重建时期》占了一百一十多面,从1865年讲到1877年。这个问题严格说来已不属于内战史的范畴,而是另一个专题,如果本书不谈,另成专书,可能谈得更透更能有所发挥。书中最后部分《美国内战总结》,作者是花费了气力的,对读者也有帮助。只是最后总结的五点教训,读来总觉得多少有点“穿靴”、“贴标签”的味道。在内战以南方的失败而告终后,美国奴隶制度已经被粉碎了。内战后美国南方的种植场经济已经不是过去意义上的种植场奴隶经济,它已经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一部分。1877年以后种植场主攫取了南方各州的政权,在以北方为主体的资产阶级中央政府的默认和纵容下,剥夺了黑人曾经争得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但毕竟不是复辟奴隶制度。本书作者用了许多“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在整个南方实现了复辟”等类辞句,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奴隶制度又回到奴隶主阶级手中了。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197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