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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罪刑法定主义,系指“律无文则无犯罪,亦无刑罚”(without provision inthe Law there is no crime, no punis-hment)。这个现代刑法学的基本原则是由被称为资产阶级刑法学之父的德国刑法学家弗耶尔巴查於1801年出版的刑法学教科书中首先提出的,并由他系统地化为四个原则。这就是:一、定罪科刑只能根据成文法的规定。二、刑期只能依据法律上的规定,而不得适用不定期刑。三、刑法效力不得溯及既往。四、不得适用类推的原则。由于现代“罪刑法定主义”原则是针对西欧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