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虎作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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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我第一次见到那人,是在十日前。当时是在山林里,应当是午时。只不过林间树木枝叶茂密,完全遮挡住了酷热的日头。只有稀疏几缕日光,自叶与叶之间洒落。
  我立在树梢,看见密林深处先是走来一人。那人衣衫褴褛,走得近了,我才看见他身上大片的血迹。他披头散发,偶然抬起头,我才见到了那张脸。
  柳眉杏目,娇娇的一张鹅蛋脸。,原来是个女子。
  深山老林里,这女子如同孤魂一般跌跌撞撞的地穿梭其间,委实怪哉。更令人惊诧的是,她身后十步远的地方,突然蹿出一只吊睛白额虎。那虎看起来威风凛凛,一副王者风范。可偏偏就是这样一只虎,却如一只家养的猫儿一般,踩着碎步小心翼翼的地跟在那女子的身后。
  我坐在树上,看见那女子自我脚底下走过。等那虎跟上来时,它抬头看向我。金色的眼睛里有着淡然的神情,虽它在地上,我在高处,却仍是睥睨一般,将我盯着。
  我认出了这虎,嘴角翘起一丝笑。
  虎盯了我一眼,又继续跟在那女子的身后。
  它是想吃了她吗?若是它要吃了她,说不定我还能分一杯羹。我想着,心里高兴起来,扶着树干站起,也开始跟在那女子的身后。
  那女子跌跌撞撞的地也不知走了多久,走的得我看那林间偶来的日光都变成了红色。她仿佛不知疲累似的,木着一张脸,涣散着目光往前走。
  不像生人,倒像死人。
  天都快黑了,她终于停下脚步。那虎也停下脚步,我也不得不停下脚步,立在最近的那棵树上。
  那女子先是摇摇晃晃的地站着,林间的风阴冷,吹的得她一身染着血迹的破布衣裳忽起忽落。她好像也要被风吹跑似的,往前跄踉了两步,突然跪了下去。
  然后,我就看见那女子伸出一双骨瘦嶙峋的手开始挖着面前的土地。一下一下,缓慢的地,挖着。
  那虎就一直在她身后看着,好像一点也不着急将这盘中餐吞入腹中。然后,它卧下去,将头颅枕在前肢上。
  我看那女子挖土,挖的得双手都出血了。她却好像一点也不知道痛,越挖越起劲,似乎是把十根手指头都挖断了也在所不惜。
  我看的得都困了,打了个哈欠在树干上坐下来,继续看着那女子。
  不知过了多久,女子终于停下手,不知道挖了什么出来,将那东西牢牢地抱在怀里,像是抱着不能给别人抢走的珍宝似的,蜷缩住全身,小心的地护住它。
  夜里林间的风刮得大了,反正我现在也感觉不出冷。只是脚底下那虎呼出来的热气全都化作了白雾,想必此时够寒冷的了。
  那女子蜷缩成了一截一动也不动的木头。我看那虎也不会吃她,正想着放弃,准备离开。,却不想沉默许久的女子突然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
  她那也不是哭喊,倒像是发泄什么,把命也拼出去的喊叫。那喊叫惊得林子里一大片飞鸟振翅而去,那喊叫,震荡在我的耳侧,几乎要把我的魂魄也震碎。
  她突然回过头,风吹起她散在脸上的发,让我看清了她赤红的眼里淌下的泪。可她却是笑着的,发疯似的笑着,笑着朝身后的虎举起怀中的宝贝。
  是一截人的腿骨,在漏下来的月光里显得越发白森森的白骨。
  我听见她笑着说:“哈哈……这……原来这……就是我的尸骨。”
  我想,我大概知道她是谁了。
  一
  这女子名叫孙阿宝,人如其名,乃是孙家真正如珠如宝的大小姐。孙家是城中大户,是鼎盛百年余的商贾之家。孙老爷膝下只有孙阿宝这一个女儿,待她当真是捧在心尖上疼爱的。
  我一直都很清楚这位孙阿宝的事情,不论是生前,还是死后。但关于她的一切,我也都是从他人口中得知的。其中,我就听说过,这位孙阿宝不到十六岁,便因为招亲之事闹得满城风雨。
  孙家只有她一个可以继承家业的血脉,孙夫人早逝,孙老爷可谓是又当爹来又当娘,将这孙阿宝拉扯大。大约是孙老爷太过溺爱这独苗,才使得这位小姐始终都没有学会如何去经营一个百年之家。
  孙老爷曾从人牙子手中买来过一个小厮,名叫季春。这季春入得孙家,主要也是为了那位淘气不堪的孙阿宝。
  孙阿宝不爱读书,还专爱惹麻烦。仗着家中权势,打遍书院无敌手。夫子对她头疼的得紧,三番几次找来孙老爷谈话,想让他将孙阿宝领回家去。城中最好的书院只此一家,可对于孙阿宝,孙老爷骂又舍不得骂,打又舍不得打,只得想出这么一个办法。
  季春入孙家第一天起,孙老爷就告诉他:“你以后必须不离小姐左右,她去哪儿你就去哪儿。你要记住,千万不能让小姐跟别人打架,吵架也不行。一旦我知道小姐又在书院惹是生非,那我就罚你。知道了吗?”
  季春知道是知道,只是不知道这位孙家小姐竟能浑成那样。
  第一次见面两人感觉都不太好。孙阿宝觉得季春长得太瘦,又不爱说话,像只哑巴猴子。季春觉得这孙小姐是没法救了,念书念到死也是狗改不了吃屎。
  因为,孙小姐见到季春的第一句就是:“你是我爹给我找来的小跟班?很好,以后就跟着我混吧。”
  季春跟着孙阿宝混的第一天,孙阿宝就打架了。起先他俩在书院里走的得好好的,突然就从假山后面蹿出个胖墩领着一帮小萝卜头对着假山下的孙阿宝做鬼脸,捏着嗓子阴阳怪气的地喊:“孙阿宝,孙阿宝,克死亲娘孤到老!”
  孙阿宝撸起袖子就往假山冲去。季春倒是愣住了,他在原地眨了眨眼睛,才后知后觉的地爬上假山。上了假山一看,好家伙,孙阿宝已经将那胖墩摁在大石头上,举起拳头就准备往那胖脸上砸。
  季春连忙将那拳头拦住,他扭头看孙阿宝,孙阿宝。她简直像个小煞星一般,赤红着眼睛瞪着季春,压着声音喝到:“怎么,你敢拦我?”
  季春不回答,仍使了劲握住那小小的拳头。
  孙阿宝挣了挣,发现这瘦猴子虽然瘦,但力气却是扎扎实实大的得很。她瞪着季春,一只手仍緊紧地抓住胖墩的衣襟。   小胖墩早就吓得双股打颤战了,他扭头看了看身边的那群小萝卜头。小萝卜头们早就呆住了,直到此时才幡然醒悟似的,见孙阿宝被制住,连忙一拥而上将胖墩解救下来。
  等人走了干净,季春才松开手。才一松开手,他就被孙阿宝推了个趔趄。
  他倒在大石头边,孙阿宝站住垂下眼睛看着他,静静的地说:“季春,你被辞了。”
  季春仰着脸,即便逆着日光,也依旧能看见孙阿宝的脸。那张脸通红,一双杏眼微微低垂,倒不像之前那般或满是机灵,或满含煞气。那眼睛静的得好像万紫千红的烟火盛放之后,只余下的,空寂星夜。
  或者说,那眼睛,本来就是空寂的。
  季春也静静的地说:“不用你动手,你且看着,他们自然会遭到报应。”
  二
  报应这词,对于当年才七岁的孙阿宝来说,确实是有些过于严重了。但七岁这个年纪,又分不清好赖,自然更分不清“报应”二字之沉重。
  如今我是明白的,我明白报应是这世间最难得的事。报应不令人恐惧,反倒令人痛快。
  孙阿宝没出手。季春替她出了。
  他守在小胖墩入书院必经的路上,从后面偷袭,不管三七二十一抢了那小胖墩的书袋,调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将夫子布置的大字帖全掏出来,撕了做天女散花状,边跑边散。
  小胖墩哪赶得上瘦猴子的速度,气喘吁吁的地在散开的纸屑里哇哇大哭。
  等季春回到孙阿宝身边时,又恢复了平日沉默不语的模样。
  小胖墩背着空书袋进了书院,见着孙阿宝,立马瞪着眼睛骂道:“是不是你!是不是你撕了我的大字帖!”
  孙阿宝一脸的莫名其妙,说:“我撕你的大字帖作甚!你少血口喷人!”说着,又要站起来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又是季春拦住了她。他垂着头,伸出手拉住孙阿宝的胳膊,轻轻摇了摇头。
  见状,小胖墩早就吓得缩起膀子,坐回了自己的座位。
  孙阿宝扭头开始骂:“你是我的跟班还是那小胖子的跟班!你作甚老是拦着我揍他!你是不是喜欢他!”
  季春活像吞了一枚鸡蛋被噎住似的张大了嘴巴,想不通这位小姐满脑子里到底装的什么东西。
  等夫子开始收昨日布置的大字帖,孙阿宝才终于知道季春为什么拦住她了。因为根本不需要她动手,小胖墩就已经受到了惩罚。
  “大字帖没写就是没写,做什么扯谎说有个蒙面人撕了你的大字帖?人家好好的撕你的大字帖作甚?为师教你念得的圣贤之书都读到了狗肚子里吗?没写就没写,居然还扯谎!打的就是你扯谎!”
  小胖墩手板心结结实实挨了十下戒尺,这也使得孫阿宝暗爽了一天。
  等下了学,出了书院,孙阿宝才高兴的地拉住季春的胳膊,笑嘻嘻的地说:“是你罢吧?撕他大字帖的是你罢吧?”
  季春满面通红,拿眼偷偷看着挽住自己胳膊的那双手。那双手小小的,白嫩白嫩的,十根手指头跟水葱似的。他僵住了那被挽住的胳膊,仍低着头不说话。
  孙阿宝停下脚步,侧过头认真的地看着他说:“季春,你为什么不喜欢说话呢?”
  季春挑起目光挑起迅速的在孙阿宝脸上逛了一圈,又垂下目光,不说话。
  孙阿宝撇撇嘴,松开手,说:“今天小胖子挨打,我确实蛮爽的。可是,季春,以后不要帮我做这样的事了。凡是我自己能解决的,都不需要你出手。你既是我的跟班,就得在我身后。”
  孙阿宝这段话,说的得自己都觉得自己忒讲义气,当真有几分江湖老大的气概。她沉浸在这股豪气里,走了几步才发现季春没有跟上来。她扭身一看,却见季春站在原地,皱着眉头盯着自己。
  接着,她听见他说:“我既是小姐的跟班,那就是该要保护小姐的。”
  季春这句话说的得十分诚恳,也十分坚决。以如今的我来看,季春也确实将这句话践行的得一点都不走样。
  季春陪着孙阿宝直到十七岁那年的春末。那是季春的十七岁,孙阿宝尚才十四岁而已。
  三
  孙小姐能到如今走在林子里,寻找自己的尸骨这地步,并不是横刺里飞来的奇事,一切都有因,有因才有果。
  我不知道季春与孙阿宝是何时暗生情愫的。十几岁的少年少女,是在怎样的光景里突然发现了对方的可爱。或者说,季春一直都知道孙阿宝是可爱的。从第一次见到她眼里的空寂,发现她内心里并不似外表那样霸道蛮横后,他才发现,她傻的得可爱,又倔强的得让人想要保护。
  季春始终沉默的地站在孙阿宝的身后,陪她上学,陪她读书,在她被人欺负时,又悄无声息的地帮她反击。只要孙阿宝回头,她就会发现季春的存在。
  这点很重要。正是这点依赖,才让孙阿宝陡然发现,这依赖已变成眷恋。她是喜欢季春的。这发现的起因,又得从十四岁那年说起。
  女儿大了,自然要有男女之别。孙老爷不经意的地朝孙阿宝一望,才发现女儿身后那个干瘦的少年不知何时也已长大。他,再不是初入孙家时,那副瘦弱的模样。少年身量长得快,几年之间已长成半大青年的模样。
  这少年,突然就让孙老爷想起了男女之防。他将季春远远的地调离了孙阿宝的身侧,让他跟在马夫后面,学着如何养马伺驯马。
  孙阿宝从外回到家中时,不见季春。四处都找遍了,也始终找不到那个沉默的身影。她去找孙老爷,才得知季春被调走的事。
  那一刹那,面对着暮春时节,满院的繁花锦簇,孙阿宝第一次察觉到内心的空荡。这种空荡,又与自幼失去娘亲的那种空不同。就好像是失而复得的什么东西,又再次被人偷走。
  孙阿宝大哭大闹,要季春回来。孙老爷什么事都会依着她,唯独这件不能。笑话,堂堂孙家的大小姐怎能终日里同一个下人,且是一个男子厮混在一起。若是传出去,将来还怎么嫁人。
  既然要不回季春,孙阿宝便想着去找季春。她等了许多天,终于等到孙老爷出门,才提起衣裙往马棚飞奔而去。
  孙阿宝在马棚找到了季春。季春当时正在刷洗马匹,他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卷起袖子露出一截精干的手臂。他背对着她,因而没有看见她眼中慢慢聚起的泪。   孙阿宝站在远处看了那背影好半天,才哽着嗓音喊了一声:“季春!”
  季春身形一顿,他扶着马匹慢慢直起上身,才一点一点回头。接着,他送给她一个笑容。
  这笑容……该怎么说呢。一个不喜欢笑的人,突然冲你露出一个笑容,且那笑容又是十分好看的笑容,自然是十分撩拨心弦的。
  孙阿宝就被这笑容撩拨了。她眼里蓄满的泪终于滚滚而下。
  “季春!”她又喊了一声,朝他冲去。
  季春眼睁睁地看着那粉红的一片朝自己奔来,他下意识的地张开双手,任那柔软撞入胸怀。这是他第一次拥抱她。只这一次,就如同梦里千万次一样。
  他将她紧紧地抱住,许久,才猛地将她推开,低着头轻声道:“我身上脏,小姐离我远一些。”
  孙阿宝也低着头,她双肩虽然被季春推离,可双臂依旧牢牢抠住季春背后的衣裳。
  要说孙家小姐曾是个混世女魔头,自然同一般少女不一样。
  她用尽全力抠住季春的背,抬起头看着季春,粉红的脸上还挂着泪,眼睛也湿漉漉的。
  她将他认真地的望着,好半天才说出一句:“季春,你笑起来真好看,以前从不笑的,这次又怎么笑了呢?”
  季春呆呆的地望着怀中的人,不知该如何回答。
  可孙阿宝就这么认真的地望着他。
  季春突然张开嘴巴,又笑了起来,这次的笑容更加大了。他说:“因为我见到你了啊。”
  四
  这大约是季春这一生以来说过最动人的情话。也大约是孙阿宝这一生听过最动人的情话。
  这也是一句令所有人都万劫不复的情话。
  可当时的孙阿宝与季春,他们沉浸在由这句情话为开端的爱情里。他们偷偷的地见面,避过所有人的眼。黄昏的马棚外,夜间的凉亭里,留下的都是他们相依偎的身影。
  我很羡慕孙阿宝。羡慕有这么一个如此将她放在心尖上爱慕的人。我又很怨恨老天爷,恨老天爷让有些人在什么都有了之后,还能有人能为他们献上一颗真心。而我,我什么也没有,至自始至终什么也没有。
  孙老爷后来为阿宝举办了一场轰动全城的招亲。
  这件事里,没有季春的影子。他走了,在孙阿宝十四岁那年时。
  一个是高门大户的小姐,一个却是这高门大户内的马夫。只论身份,孙阿宝与季春也是无法在一起的。可季春爱孙阿宝,他想要有个天长地久。
  于是,他要走。他要离开孙家,去别处另闯一番天地。
  事情终于走到这一步。孙阿宝终于要和季春分开。若季春知道,这一别将是永别,那不论如何,他也不会离开她罢吧。
  季春走时仍是那副沉默的模样。孙阿宝拉着他的手,也仍是那副笑嘻嘻的模样。她歪着头笑看着他说:“你若回来迟了,我就不认得你了。”
  季春望进她的眼里,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顶:“你不认得我,我也会认得你。”
  孙阿宝笑着低下头,脑袋抵住他的胸口,轻轻的地说:“就算没能闯出什么名堂,也没关系。只要你能好好的地回来就好。”
  “你要等我,等我回来娶你。”季春说完这句,转身离去。
  季春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音。
  而那时,转眼已是第二年春天。
  ,闹得满城风雨的招亲之事,也终于来了。
  而这一次,我又不得不提起另一个人。
  我不想提起那个人,可若不提起他,之后的一切我又无从说起。罢了……这人名叫冯禹,便是那被孙老爷招亲上门的女婿。
  说到轰动,也正是因为冯禹的身份。一个寡妇养大的贫家子弟,照理来说同季春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可偏偏,冯禹是中过乡试的秀才,他满腹才华,偏偏被不堪的家世捆绑住了本可翱翔于空的双翅。
  孙老爷也正是看中他的家世与才华。——只有这样的家世,才能让他安安心心做入赘的女婿。也只有这样的才华,才能将孙家这百年基业打理好。
  孙阿宝第一次见到那冯禹,也是春末时分。她对着满院子的花木发呆,一双盛满灵气的眼此时却仿佛被人抽空了生命,只剩下一片死寂。冯禹便是在此时踏入了这院子。
  冯禹其人,虽出身不好,却因着满腹诗书的缘故,又有一副好皮囊,因而看起来倒像是哪家终日里只知赌书泼茶的富贵公子。他踩着闲适的步伐,立在月拱门下。
  孙阿宝听见脚步声,目光微转,只看了他一眼,又重新看向那不知看了多久的花木。
  冯禹嘴角噙着一丝笑,他走到她身边,也找了把竹椅坐下。等了半响,才听见他开口:“我是你未来的夫君。”
  孙阿宝冷笑:“我未来的夫君不姓冯。”
  冯禹道:“不姓冯又姓甚?”
  孙阿宝便闭口沉默了。
  冯禹又道:“我知道,你心里有其他人。恰好,我心里也有别人。”
  孙阿宝扭头看他,他却不看她,继续说道:“我有一位未过门的妻子,名叫圆圆。我爱她,我想和她永远在一起。可偏偏……她死了。”
  “她是怎么死的?”
  “病死的。”
  “那你为何不请大夫救她?”孙阿宝皱眉,急切的得几乎喊了起来。
  冯禹却又是一笑:“我出身贫寒,哪里有钱请得起大夫。圆圆死在我怀中,我的心也跟她一起死了。”
  “所以……”冯禹扭头,看向孙阿宝。他长得英俊,看人時的目光也格外真诚。他说:,“孙小姐,与其同孙老爷这么僵持下去,再去嫁给其他什么人。倒不如先同我成亲缓上一缓。等那人回来了,你我自可和离。”
  五
  之后发生的一切,世人皆知。
  孙阿宝与冯禹成亲,寒门之子一跃成了豪门新贵。众人都道冯禹好本事好心机。寒窗苦读十几载,却只靠了一门亲事成了人上人。
  这话落入冯禹的耳中,他也只是一笑罢了。之后,便继续跟在孙老爷身后,用心学着打理生意。
  又两年后,那些城中的风言风语渐渐消失,对于冯禹,众人都道:“冯公子是真正的有才之人,才几年啊,孙家的生意在他手中,竟又扩大了一倍不止。”   冯禹是有本事的人,有本事的人便不会甘心受人摆布。不久后,孙老爷便撒手人寰,孙阿宝也下落不明。
  瞧,这一切出现的得猝不及防。
  孙老爷的死,死的很是离奇。我知道孙老爷是怎么死的,可孙阿宝下落不明,我却是不知道的。
  我最后得知的,便是冯禹在东山找到了孙阿宝残缺的尸骨。她死于东山虎之口。
  我听到这句传闻时,眼泪几乎都快要笑出来了。世人当真糊涂。真的当作假的,假的却成了真。
  季春回来时,孙阿宝已经下落不明。我得以见到季春时,也正在这东山密林里。他奄奄一息,满身血迹,手中握着一杆长枪,跄踉的地在林中打转。
  他身后跟着一只虎,而虎的身后便跟着我。
  我早就看出,这人就算不被虎吃掉,也离死不远了。人在此时,三魂六魄在肉身漂浮不定,正是在阴阳边界游荡之时。
  我顾不上虎,跳到他身前,望着他问:“你是谁!”
  大约是没有料到林中竟还有人,他抬起头看我,满是血污的脸,一双眼睛却闪着精光。我对这眼神十分熟悉,我这一生啊,算不上长,却也偏偏见过一次这样的眼神。
  杀气嘛,我现在已经不害怕了。
  我说:“你在林中迷路了吗?你看,你身后的那只虎要吃你呢!”
  那人回首看了一眼那虎,却问我:“这只虎,是否吃过一个女子?”
  我点点头。
  他眼中的杀气一下子熄灭了,杀气没了,生气也没了 。好像一下子成了一个死人。
  连最后一点支撑他的力气也没有了,他一下子跪倒在地,喃喃道:“阿宝……阿宝……是我错了,我没有保护好你……”
  我觉得这名字耳熟,便忍不住问道:“你说的,可是孙家小姐孙阿宝?”
  男子猛然抬起头看向我。我笑着问道:“你是谁呢?”
  他答:“我是季春。”
  六
  孙老爺是被毒死的。那毒却是由孙阿宝亲自手捧着,给他爹服下的。
  这一切,还得从冯禹说起。
  冯禹此人,我对他足够了解。他这一生啊,始终怨恨的地生活着。他怨恨自己身为寡妇又眼瞎的娘与家中那只有一间的茅草屋,他恨自己空有才华却连上京赶考的盘缠都凑不出。
  他更恨,恨他那同样出身贫贱的未婚妻。
  我初出落入到如今地步时,还总是想不通冯禹为何要恨他的未婚妻。要说,他那未婚妻圆圆对他,不谓不好。她帮着照顾他的娘亲,为他打理家中一切,日日夜夜做着绣活,只为了能凑足钱好送他进京赶考。
  就是这样一个姑娘……之后我才总算明白,就是这样卑微到尘埃里的姑娘,才让冯禹始终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他这样的身份,也只配娶身份同样低贱的女子。
  凭什么呢?他明明该有大好前途,他明明该有锦绣人生,他明明本可娶高门大户家的千金小姐,又怎能将一生的幸福与这小女子仓促潦草的渡地度过。
  他所有的不甘、愤懑,从不对人言。他始终是那个谦谦君子。他孝敬母亲,爱惜未婚妻。他是这世间最让人惋惜的才子。
  我了解冯禹,也是在之后什么都挽回不了时才真正的了解了他。他这个人能隐忍,善伪装。这样的人,就如同潜伏在草丛里的毒蛇,吐露着阴冷的信子伺机而动,。他轻易不会将毒牙露出,因为他要的是一击致命。
  他令孙家老爷渐渐放下防备,也令孙阿宝渐渐对他放下成见。所有人都是服气的。他有头脑,有本事,孙家的产业在他手中也越来越好。
  于是,就是在这样的境地里。,我看见孙阿宝将冯禹熬好的毒药,一日日,端给她的父亲。她不知道冯禹的野心,她也更不清楚冯禹的恨。
  孙阿宝,她这样一个自小锦衣玉食,什么也不用忧虑的姑娘,又如何能懂得冯禹呢?
  孙老爷死了,孙阿宝丧生虎口。这就是我知道的,所有的故事。
  而我所不知的一切,又都是季春告诉我的。
  季春多年未归,乃是因为参军的缘故。他在战场上拿命拼杀,从最前线的士兵慢慢成为了一名将军。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靠那条命,又或者说,全是靠着要挣得功名好回来迎娶孙阿宝的信念得到的。
  大军班师回朝,他没有去京都,而是来了这小城。我从他云淡风轻的诉说里,找不到一丝雀跃。可我能想象,想象他一人一马,是如何千里迢迢自边关而来,只为了见最心爱的姑娘。
  可是他没找到她,他在孙家见到的,只有孙家如今的掌舵者,孙阿宝的夫君,冯禹。
  季春说到此处时,已无生机的眼里拼着恨,咬牙切齿地道:“冯禹告诉我,阿宝疯了。阿宝怎么会疯呢?她那样一个喜欢调皮捣蛋捉弄人的姑娘……好好的,怎么会疯呢……”
  我蹲在他身边,沉默不语。
  季春吐了一口浊气,看向不远处的虎,轻声道:“他说阿宝到这东山,来寻她的爱人。她来找我了……”
  我摇摇头,关心则乱这四个字用来形容季春,却是再贴切不过。孙阿宝怎会好好的到这东山呢?冯禹的谎话,重复了第二遍竟还能骗到人。
  我开口,说道:“季春,你可知,我说的那个葬身虎口的女子死于两年前。她也是被冯禹所骗,来这东山去寻找他那眼瞎的老娘,最后被老虎吞没再也没能回家。”
  “你听着,死的不是孙阿宝。孙阿宝从来没有来过这东山。”我站起身,仰面望向天,心中沉甸甸的,好像我又重新有了心脏一般。我说:“你终归是不能活着走出这东山的。季春,与其浪费一条命,去填饱虎的肚子,倒不如为孙阿宝报仇。你说呢?”
  我低头,指着那虎,看向季春:“我会帮你,我们一起杀了那虎罢吧!”
  “我拼了我的来生,助你化虎。只要你能让冯禹得到报应。”
  “怎么样?”我笑,看见季春死灰一般的眼重新被点燃。
  尾声
  林间的月光西照,我从树上翻身跃下。
  孙阿宝抱着那一截腿骨,许久,才哭着轻声道:“季春,是你罢吧?”   她这话却不是自言自语。她抬起头,看向那虎。直到此时,那虎才慢吞吞的地立起身子,却看也不看她一眼,掉调转身形往前走去。
  虎走着,孙阿宝跟在它身后。我认得那方向,那是走出林子的方向。
  我知道,这一天终于来了。
  孙家仍是一片素缟。孙老爷才将去世,孙小姐又出了意外。整个孙家都笼罩在阴云之中。
  此时正是子时。我跟着那一人一虎入了孙家的后花园,见到了冯禹。
  他提着酒壶醉卧在花园里的大石上。
  他可真快活啊。这大约是他这二十几年来最放肆最快活的一天。
  我见着他听见声响,睁开微醺的眼,待看见面前的一人一虎时,脸突然变得煞白的脸。
  孙阿宝静静的地立在彼处,她怀中仍抱着那截腿骨。她朝他走近几步,颤抖着声音轻声道:“冯禹,这是我的尸骨吗?这……是季春的尸骨罢吧!”
  “你骗过了所有人,拿季春的尸骨冒充我的尸骨,说我已死……冯禹,那么我此时,是鬼吗?”孙阿宝笑了起来,她那笑容称衬得人她越发鬼魅。,“你哄我说季春在东山,我没找到季春,我只找到了我的‘尸骨’。冯禹,季春人呢?”
  冯禹睁大了双目,他是想不明白的。想不明白入了东山的人,竟能从那虎的口中逃脱。呵……他是不知,那虎早已不是那虎了。
  冯禹一声惨叫尚未来得及溢出喉间,东山虎已扑过来咬住了他的脑袋。只不過片刻间,那好好的一张脸,已被利齿撕了个粉碎。
  孙阿宝就立在彼处,静静的地看着一切。我坐在屋檐上,笑看着一切。
  冯禹未死。虎没有吃他。吃了他,虎都是嫌脏的罢吧。
  我看见血肉模糊的冯禹趴在那大石边蠕动,他的喉咙已被咬碎,一声求救的尖叫再也没有机会发出。
  我是真的感到痛快了。,痛快的得眼泪都出来了。
  孙阿宝轻轻抚摸着虎的皮毛,她一双眼无波无澜的地看着那血糊糊的一团,终于翘起嘴角,露出了笑。
  然后,她笑着点燃一把大火,将所有的一切燃烧。
  我在这火光里,看见了那一人一虎离开的身影。
  孙阿宝的声音轻轻的地传来:“等我快要死时,你就吃了我吧。这样我就能做你的伥鬼,和你在一起。”
  为虎所食后,人便会化为伥鬼,直到那虎吃了下一个人,伥鬼方可投胎,再世为人。
  我听见她说:“季春,我不能再和你分开了。”
  我留在这火中,不愿离去。我不要再世为人,我只要此刻,报应不爽。我看着在火中打滚的冯禹,心中畅快的得想要大笑出声。
  我有多恨,此时就有多快。
  我终于能说出,我是谁。
  我是伥鬼。
  而我生前名叫圆圆,就是那个自幼与冯禹定下婚约,后因他为了同孙阿宝在一起,不惜将我引到东山丧生虎口,却对外宣称病逝的……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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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年画的团子  走进一个家,处处皆年画。  “今儿天气不错,来耍哩。”  大门上,贴着尉迟恭、秦琼这两大“门神”。  推门而入,堂屋里贴着一个头戴乌纱帽、身穿朝服的“门官”。  往里走,可以看到内室里门上贴着《麒麟送子》的“门童”。  再多走几步,仔细瞧能看到窗格上糊着的“窗花眼”,就连米囤上也贴上了“斗方”。  若赶巧这家前阵子办了喜事,还能在屋里瞧见“喜对”;若恰逢这家的老爷子刚过了大寿,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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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卫搜查令”  据《飞·魔幻》社报道,昨日,有十六名暗卫加上一名暗卫营统领集体消失不见。特发布此搜查令并将在附文件中提供线索,希望飞碟们帮忙找到他们。  京西暗卫营  附文件:  线索1:(他们的详细特征)  谢之遥  特点:沉默而坚忍地守护在你身边,做你的依靠。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会第一时间出来保护你,在你不开心的时候只想怎么能把你哄开心。  傅锦歌  特点:长得可爱又很彪悍,惹出一堆麻烦让你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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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厕所偷偷打游戏的晴子  今天和小沐聊天,聊到学生时代上计算机课在机房干些什么,小沐说练习打字呀,可能是因为打字快吧,所以她后来当了“码字机”,我说我打游戏呀,“空当接龙”记录称霸机房,“扫雷”也无人能敌,后来就被计算机老师抓了,系统自带游戏也从此消失在从我那一届开始的每一届……  “游戏盲”的岑小沐:  之前晴子电脑有点问题,用了一下我的电脑,然后就在里面下了个扫雷。下扫雷没什么毛病,她下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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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传说天神造纸时,不小心被划破手指,血流入水中顷刻染红了纸浆,后来做出的纸张通灵悟性,修成了折叠仙。折叠仙若看上有仙骨的凡人,会亲自点化,助其飞升……”  跛脚瞎子盘腿坐在墙根,一边抓身上的虱子一边讲着,周围一群孩童或坐或站听得津津有味。冉约路过时在低声“呸”了一下,什么折叠仙,不过是成了精的白纸,到处祸害人,凡人愚昧蠢钝,还把它当仙了。  “得道之人脱去凡胎肉体,有的尚留下皮囊,有的只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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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昏灯寂寂的天牢里,宜凌为陆修送了最后一杯毒酒。她俯着身子,面色未改,只是稳稳端着手中酒杯,凑到陆修身前:“天牢寒重,皇上体恤陆相,特赐上好花雕一壶,为陆相暖暖身子。”  其实老皇帝的原话是:陆相为臣半世,如今也该让他走得体面一些,宜凌你一直与他交好,去送送他这最后一程吧。  心思玲珑如陆修,又怎会不懂其中深意?  他接过酒杯,只是自嘲地一笑:“一晃五年,我竟没注意到,从前抱着我衣袖哭鼻子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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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初夏午后阳光亮得晃眼,他垂下睫,时间久了,不由得昏昏欲睡,忘了自己身处何时何地。直到诵读圣旨的宦官提醒他接旨,他才蓦然惊醒。  “薛院判还不谢恩?”宦官看着他。  “非我不可?”  “这是圣旨。”宦官皮笑肉不笑,“恭喜院判官复原职,若能治好娘娘,更将前途无量。若不接旨……院判这般年轻,难道想在药院磨一世的药不成?陛下可是惜才之人。”  他低头笑了笑,道:“是我糊涂了——臣薛缜,谨遵皇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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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对白染很失望。  我和他在一起,如今细究起来,其实很荒唐。  我们是名义上的夫妻,他的府邸中早已蓄了位出了名受宠的老婆,而我呢,我原也是另有婚配的,只不过在婚期之前,我的贵族未婚夫背叛了我。  其实对方条件只能算过得去,也不是多高的门楣,倘论财富,还不如我。  可在我们巫族,男尊女卑,女子经商,锱铢必较,有违女德。我非名门之后,江湖飘零久,年岁日长,再染上被退婚的污点,门庭愈发冷落,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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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失去暖气后急需暖宝宝过冬的川贝  这一次《夜郎自大》的赠品是沈夜牌暖宝宝,是不是暖暖的,很贴心?暖宝宝在冬天简直必不可少,这两天官博君陆续收到了飞碟们的各种温暖表白,对我们来说,你们就是飞碟牌的暖宝宝,寒冷冬日,因为有你们,一点都不寂寞空虚冷了呢。  暖宝宝一号  深情款暖宝宝:就爱我家明先生  产地:新浪微博  保暖时间:一整个冬天  保暖指数:★★★★★    暖宝宝宣言:听说初雪和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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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王俨在料理周致灵尸身时,发现他左手小指上缺了一节,。从前听闻周致灵在人前左手总是紧紧握成拳,人们猜测纷纷却又无法探知得一点端倪,没想到那誉满京都风采无双的周致灵,只是为了掩饰这样一个缺陷。  王俨不自觉地动了动自己的手指,他看向了站在远处的簌簌,那个令自己神魂颠倒的女人,。他看到她淡漠而美丽的神情,忽然就明白了一切。  他自己的手指也缺了一节,那截手指留在了战场上,。当他第一次遇见簌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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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华山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山,山里尽是些普普通通的妖,四时也与别处没有什么不同。  只是那天霞光正好,我愉悦的地爬上树梢,倒吊在细小的树枝上,捧着那鲜红的果子吃,才一抬头,被霞光一晃眼,隐隐影影绰绰就见着一个身披胭脂红般的光芒走来的男人。我立时就看呆了,吧唧两下啃完果子,轻轻跃下树枝,幻成人形,大刀阔斧的地往他跟前一拦,蹙眉喝道:“谁许你上华山的,打哪儿来的就回哪儿去,当心姑奶奶生吃了你!”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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