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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的社会经济结构在明清时期发生了较大变动,宗族经济中族产产权的私化趋势和流转现象逐渐增多。族内成员通过内部占有的方式借机侵夺或控制了部分族产产权,佃仆则通过外部分化的方式分割、转移并获得部分族田产权。徽州宗法制度的影响与永佃制变迁是深厚的现实基础。族人生存发展改善与佃农对宗族经济依赖减弱表明族产所有权的变动使宗族关系出现变化,个人与宗族之间的良性互动得以加强。“穷乡村、富祠堂”式财富所有结构遭到一定程度瓦解,宗族财产共有的统治地位受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