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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空前改善。但由于个人收入分配的约束机制、调节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个人收入增长明显快于国民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合理拉大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1997年到2005年,我国基尼系数从0.335上升到0.458。特别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收入分配差距 改革取向
一、收入分配领域存在四大问题
1、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因素,从分配本身看主要包括:一是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同市场脱节,表现为关键岗位或工种的职工收入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普通岗位或工种的职工收入却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二是保险福利制度改革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比如,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经过公房出售这个环节,默认了过去住房实物分配中造成的不平等,福利分房时代分到更多、更好的住房的,利用出租或出售房改房,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或利益;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能够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大都是处于垄断性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不但在职时工资收入高,而且退休后还能得到企业年金。
2、分配不公。处于垄断性领域的企业,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造成企业内部的分配不公;而普通岗位的工资收入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比其他行业同工种职工的收入高出很多,因而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分配不公。此外,分配不公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很严重,表现为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3、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国有单位的分配失控,是造成分配秩序混乱的根源,主要表现为分配规则的混乱、无序,资金渠道过多、过滥。国家垄断经营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的差额利润,并没有上缴国家财政或转为国有资本金,而是直接或变相地转化为职工收入和福利,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行政机关把通过财政以外的渠道获得的资金,也转化为职工津贴、补贴等收入项目,造成不同单位之间公务员的收入过分悬殊。
4、分配格局不合理。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正在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过去,由于全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差距很小,分配格局就像一个“矩形”。现在,由于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分层很明显,分配格局就像一个“倒三角形”。这样的分配格局对保持社会稳定是极为不利的。应当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现有分配格局进行及时调整,逐步形成“两头尖、中间大”的分配格局。
二、改革取向:“调高”、“扩中”、“保低”
1、初次分配:坚持市场导向改革,重点在国有单位。提高收入分配的透明度,是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国有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一些单位自行设立了津贴、补贴和福利项目,形成了新的单位福利待遇。这些福利待遇名目很多,资金来源不透明,不易监控,应结合深化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认真予以清理。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
―――继续推动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工资收入要同劳动力市场价位相一致。
―――推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而且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
―――推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其工资分配都应同市场接轨。工资收入的高低,不应当取决于所供职的单位,而取决于所从事的职业。
2、再分配:体现社会公平,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目前,我国收入再分配改革所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
首先要着力解决再分配的“逆向调节”。所谓再分配的“逆向调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个人所得税收入中,高收入者的贡献率并不高,相反,工薪阶层却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二,垄断性行业的职工不仅在职时能领取很高的收入,而且退休后通过企业年金等形式也能领取丰厚的退休收入。再分配存在的“逆向调节”,不仅对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极为不利,而且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潜在因素。亟须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制,以及完善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加以解决。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体系。目前,我国贫富差距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差距,居民的财富占有形态呈现多样化,对贫富差距的税收调节应是全面的。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对增加税收收入的作用是有限的,但可以引导富人向社会转移财富。
第三,还要增加对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的救助方式。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在住房、就医及子女就学等方面仍面临很大困难,今后应重点研究如何完善廉租房制度,进一步改善其居住条件;实施医疗救助,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奖学金制度,解决其子女“上不起学”问题
参考文献:
1、赵人伟:《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若干思考》,经济学动态,2002
2、赵人伟、李实:《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及其原因》,《经济研究》,1997(9)
3、斯蒂格里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4、陈宗胜:《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关键词:收入分配差距 改革取向
一、收入分配领域存在四大问题
1、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因素,从分配本身看主要包括:一是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同市场脱节,表现为关键岗位或工种的职工收入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普通岗位或工种的职工收入却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二是保险福利制度改革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比如,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经过公房出售这个环节,默认了过去住房实物分配中造成的不平等,福利分房时代分到更多、更好的住房的,利用出租或出售房改房,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或利益;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能够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大都是处于垄断性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不但在职时工资收入高,而且退休后还能得到企业年金。
2、分配不公。处于垄断性领域的企业,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造成企业内部的分配不公;而普通岗位的工资收入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比其他行业同工种职工的收入高出很多,因而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分配不公。此外,分配不公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很严重,表现为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3、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国有单位的分配失控,是造成分配秩序混乱的根源,主要表现为分配规则的混乱、无序,资金渠道过多、过滥。国家垄断经营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的差额利润,并没有上缴国家财政或转为国有资本金,而是直接或变相地转化为职工收入和福利,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行政机关把通过财政以外的渠道获得的资金,也转化为职工津贴、补贴等收入项目,造成不同单位之间公务员的收入过分悬殊。
4、分配格局不合理。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正在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过去,由于全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差距很小,分配格局就像一个“矩形”。现在,由于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分层很明显,分配格局就像一个“倒三角形”。这样的分配格局对保持社会稳定是极为不利的。应当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现有分配格局进行及时调整,逐步形成“两头尖、中间大”的分配格局。
二、改革取向:“调高”、“扩中”、“保低”
1、初次分配:坚持市场导向改革,重点在国有单位。提高收入分配的透明度,是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国有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一些单位自行设立了津贴、补贴和福利项目,形成了新的单位福利待遇。这些福利待遇名目很多,资金来源不透明,不易监控,应结合深化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认真予以清理。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
―――继续推动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工资收入要同劳动力市场价位相一致。
―――推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而且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
―――推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其工资分配都应同市场接轨。工资收入的高低,不应当取决于所供职的单位,而取决于所从事的职业。
2、再分配:体现社会公平,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目前,我国收入再分配改革所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
首先要着力解决再分配的“逆向调节”。所谓再分配的“逆向调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个人所得税收入中,高收入者的贡献率并不高,相反,工薪阶层却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二,垄断性行业的职工不仅在职时能领取很高的收入,而且退休后通过企业年金等形式也能领取丰厚的退休收入。再分配存在的“逆向调节”,不仅对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极为不利,而且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潜在因素。亟须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制,以及完善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加以解决。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体系。目前,我国贫富差距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差距,居民的财富占有形态呈现多样化,对贫富差距的税收调节应是全面的。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对增加税收收入的作用是有限的,但可以引导富人向社会转移财富。
第三,还要增加对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的救助方式。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在住房、就医及子女就学等方面仍面临很大困难,今后应重点研究如何完善廉租房制度,进一步改善其居住条件;实施医疗救助,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奖学金制度,解决其子女“上不起学”问题
参考文献:
1、赵人伟:《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若干思考》,经济学动态,2002
2、赵人伟、李实:《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及其原因》,《经济研究》,1997(9)
3、斯蒂格里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4、陈宗胜:《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