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之深信者《书》”——从《尚书》之论管窥象山学的经学底色

来源 :中国哲学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52980142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尚书》为代表的经学在象山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象山经由对《尚书》的引用,阐发了明理行德、严辨义利、知止反求、克敬等学以成圣的为学工夫,论述了以德性教化为宗旨的君臣分责、克艰儆戒、知人以德、听讼明罚等治国之道,体现了就经典阐明义理的宋学特点.藉此可知象山学是循宋儒反求六经,悉心体认而形成的深造自得之学,是经学义理化这一普遍时代精神的产物.象山《尚书》学体现的经学底色,对重新认识象山思想,反思中国哲学的研究路径皆具有借鉴意义.
其他文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科学命题.如何长期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正常运行及预期功能的充分发挥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要注重从信念强化、理论创新、内外转化、评价考核、周期运转和责任追究六个方面着手,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长效机制.
《孟子·梁惠王下》“诛一夫”章因涉及儒家政治伦理中的统治合法性、君臣伦理等问题而为历代学者所关注.自汉代以来,学者对此章的诠释,立足于“重民”或“尊君”的观念,对“诛一夫”的论断加以赞同或反对.就早期儒家经典来看,“尊君”与“重民”同为儒家政治伦理的重要内容.孟子偏向于“重民”,故而提出“诛一夫”的论断.而历代儒者大多立足于自己所处的时代环境、学术背景等,就“诛一夫”所涉及的相关儒家政治伦理进行细致的阐述,为我们把握儒家政治伦理观在历史中的多样性展开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切入点.
本文以公孙龙的“正名”为中心,着重铺展开公孙龙在名实问题上隐含的思想逻辑,包括公孙龙所主张的名实专对关系的内容、原则及其实现方法.本文考察了《名实论》与《指物论》中诸多重要的思想范畴,譬如名、实、位、物、指等,揭示出其在公孙龙哲学中组织与推进的方式,以及由此而突显的公孙龙对于“正名”的政治秩序的独特关切与体察.公孙龙就“物”的世界展开的一番细致入微的探求工作,充分体现出公孙龙哲学的理论旨趣与思想高度.
先秦诸子对于名辩问题曾予以充分讨论,但并未引起秦汉以来学人的足够重视,直至晚清民初,其研究才得以复兴,并持续至今.近百余年先秦名辩研究的主要取向是根据逻辑学(尤其是传统逻辑)、哲学、符号学等理论对文本进行理论重构,也有部分研究者偏重于探寻古人对于名辩问题的处理方案.当今先秦名辩研究,除了需要扎实可靠的文献基础,还需要根据名辩文本特点采取适宜的解读方法.从对《公孙龙子·白马论》的解读可见,概念澄清和论证分析有助于理解该文本的固有含义,是解读类似文本、处理名辩问题的适宜方法.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分为四个历史时期系统阐述了党团结带领人民经过百年奋斗取得的四次伟大飞跃,系统论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飞跃,凝练指出了党百年奋斗五个方面的历史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立足百年党史深刻认识大势、准确把握大势、主动顺应大势,不断坚定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的定力、信心和底气.
期刊
“两个维护”即维护党的领袖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到党的七大前,一直未能形成一代领袖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及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党的政治上成熟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也就是毛刘周朱和任弼时同志”,“核心是毛主席”.这“是从遵义会议开始”,到党的七大“逐步形成的”.党的七大第一次实际做到了“两个维护”.这一段历史进程初始于遵义会议,奠基于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基本定型于党的七大.
全祖望修定《武夷学案》,称胡安国“私淑洛学而大成”,足见对其学术地位之推许.但按《伊洛渊源录》所载,胡安国何以“私淑洛学”,其中渊源考察未精,至于何以称“大成”,则其奥义更未分明,此问题学界未能深究.实际上,胡安国“私淑洛学”,是通过程门弟子、《二程遗书》和太学师友三个途径.之所以用“大成”许之,因为在洛学蛰伏和程门凋敝情形下,胡安国表彰和发展了二程道学思想,完成了二程《春秋》学的未竟之业,并在批判荆公新学、奠立洛学正统中厥功甚伟,从而为北宋儒学由内圣转出外王作了贡献.如此疏解“私淑洛学而大成”之说,庶几
与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相比,刘歆的《洪范》五行说主要有两方面的不同:一是在《洪范》学上所表现出的《春秋》左氏学立场,一是对夏侯始昌以来的《洪范五行传》思想所作的改变.这种改变主要包含对《洪范五行传》“各传”的命名、灾异内容的调整和修改以及在解释灾异的时候更加注重运用分野说等.除此之外,与《洪范五行传》、刘向不同,刘歆对于《洪范》还有一套总体上的认识,即认为《洪范》是一部反映“天人之道”的著作.
“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是象山确认的两种经注形式,并有先后之序.“六经注我”是象山由经学转出为心学.六经是滋养本心的资源,注我不是通过解字,而须求血脉.注我虽不具语言的外在逻辑,但却隐含基于分析的生活的内在逻辑,在形式上经典文句则化作自己的语言,直接散入思想陈述中,构成完整叙论.“我注六经”是象山转将心学安顿于经学.其原则是对六经的阐释不落于文字,而坚守本心发明.其标准,一是揭明隐于文字中的事理,二是进入历史场景以体认本心.
南宋理学家陈淳的《北溪字义》专门对理学核心概念进行阐释,有力地推进了理学思想体系的建构,并对后世学者产生深远影响.惠栋和戴震同样运用由“概念”以通“义理”之法,先后撰成《易微言》《孟子字义疏证》,而其目的 则变为解构理学,建构自己的新思想体系,从而展现出清初以来“以经学济理学之穷”的学术特色.至清中后期,不少学者继续运用此法,赓续并推进了惠栋、戴震对思想义理的新建构.清代学者的此一持续努力,遂将思想上的关注点由形上玄远之学下移至形下日用之道,彰显出朴实考经证史的主流学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