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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工程由于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以及工程参与方众多的特点,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所以建筑工程承包是一项高风险的事业,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均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风险,如不加防范,很可能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严重后果。本文就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做一探究,供参考。
关键词: 建筑工程;主体;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2-0184-02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2.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2.1 重视收尾工程且认真完成 。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承建项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认真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按时保质地完成收尾工程。
2.2 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到位 。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之前安排专人对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星期整理到位,资料达到填写规范、书写正确、完整、手续齐全,并编制可查询检索的资料目录。
2.3 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预验收 。项目工程承建单位在工程基本竣工后,应及时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并上报监理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项目工程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
3.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3.1 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
3.1.1 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3.1.2 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1.3 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3.1.4 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3.2 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 工程项目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可报请竣工验收。
3.3 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建单位不能报请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3.1 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3.3.2 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3.3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3.3.4 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3.3.5 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3.3.6 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4.竣工验收的步骤
4.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 4.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相关方的签字方可予以生效。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5.1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既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更要对子单位工程验收时补充见证抽样检验报告进行复核。为了体现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视程度故需要采用这种强化验收的手段。
5.2对主要使用功能须进行抽查。在分項、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这样做的原因是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的综合检验,同时更是用户最关心的内容。因此,抽查项目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严格进行。
5.3由参加验收的各方面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由于观感质量验收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且由于参杂个人的主观印象,故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最终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总之,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重要环节,是一项重要工作,项目工程承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策划工作,精心组织,只有这样才能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搞好。
参考文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2]莫 宁.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探究[J].科技风,2011(14)
关键词: 建筑工程;主体;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2-0184-02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2.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2.1 重视收尾工程且认真完成 。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承建项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认真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按时保质地完成收尾工程。
2.2 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到位 。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之前安排专人对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星期整理到位,资料达到填写规范、书写正确、完整、手续齐全,并编制可查询检索的资料目录。
2.3 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预验收 。项目工程承建单位在工程基本竣工后,应及时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并上报监理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项目工程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
3.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3.1 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
3.1.1 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3.1.2 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1.3 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3.1.4 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3.2 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 工程项目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可报请竣工验收。
3.3 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建单位不能报请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3.1 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3.3.2 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3.3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3.3.4 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3.3.5 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3.3.6 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4.竣工验收的步骤
4.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 4.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相关方的签字方可予以生效。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5.1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既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更要对子单位工程验收时补充见证抽样检验报告进行复核。为了体现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视程度故需要采用这种强化验收的手段。
5.2对主要使用功能须进行抽查。在分項、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这样做的原因是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的综合检验,同时更是用户最关心的内容。因此,抽查项目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严格进行。
5.3由参加验收的各方面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由于观感质量验收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且由于参杂个人的主观印象,故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最终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总之,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重要环节,是一项重要工作,项目工程承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策划工作,精心组织,只有这样才能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搞好。
参考文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2]莫 宁.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探究[J].科技风,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