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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们村最近出现了一起触电致人死亡的事故,事故原因如下:罗家用来接电的木桩上绑着晾衣服的铁丝;李某私拉电线灌水,且使用完电后不及时进行安全处理,致其线口触及罗家晾衣服的铁丝;供电公司对农村电网进行改造时,未严格按照农村安全用电规程操作,在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送电。结果,罗某之妻在晾衣服时触电身亡。请问,他们的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