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增进社会和谐,上海市通过政府主导推动非营利组织的创建,不仅实现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职能的对接和联结,还初步解决了政府还权于社会以后,应该由什么样的组织来承接,以及怎样来承接等问题。但另一方面政府的主导推动也引发了诸多问题。在目前条件下,政府在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大力扶持的同时,应注重其自主运作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非营利组织为主体、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良性运行和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