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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的交往和管理中,调节制约平衡人际关系的不外乎情理法。情感,是人的基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遇到事情、矛盾,处理问题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情感。从人的情感上来讲,是不是该这么做,是不是过分,会不会因此伤害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基本关系,这通常是人们首先要考虑到的。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宣扬礼仪的国度,人与人的关系要讲究礼仪道德。人的情感主要是由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等衍生出来的,这是维系家庭和社会的基本要素。一个家庭要想基本稳定和谐快乐,主要就要尊重这种情感,相互尊重包容理解。这种情感的联系性在中国是最主要的。一切都要讲个情面,尤其在家庭成员和至亲的亲属间。中国人重视情感,这是任何一个国家所不能比拟的,这也就是几千年来中国主要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缘故。只要一通到情感,很多棘手复杂的问题就变得简单化,可以迎刃而解。
在家庭为主体的亲情及其自然属性情感的延伸之外,就是更具社会特性的同学情、师生情、战友情、同事情、交易情等。这类情感往往在长期交往中,由于彼此相互了解,相处深厚,因而渐渐产生的一种在自然亲情之外比较稳定的情感。好同学胜过亲兄弟,就是明证。这一类情感在相互交往、生意、官场上也往往发挥作用。由于其情感来源的隐秘性、不确定性,人们更难一目了然。
理是调节、制约、平衡人际关系的另一把尺子。人是能思维、有语言的高等动物。长期社会经验的积累、管理、教育、宣传,使人们在维系社会关系,处理各种问题矛盾时,总结出一些基本的道理、规范、准则。譬如文明公约、请假条、借据、日常行为规范等,这些其实表明的是做事的理。“顺理成章”“理所当然”都在告诉人们,做人做事要讲道理,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理性化所在。
法是社会制约惩处不念情不讲理之人,违背社会制度、规范,侵犯社会国家利益财产安全甚至他人性命时所作出的强制性的刚性的规范。在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时,首先是考虑以情动人,感化教育,达到转化改变的目的;如果这个还不能奏效,就给他阐明做人做事的道理,让其明白事理,通情达理,以其改变状况。这两招都不奏效,人们只能诉诸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尊严。可以看出,法律是最无奈最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就中国人而言,一旦用到法律,走上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就基本到了恩断义绝、无法挽回的地步。有些法院在判决之后仍然调解,还是用迂回方式发挥情与理功能。
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目前情理法的调节功能还比较混乱。
学生在学校里是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处于成长阶段,很多人世界观、价值观等还未形成,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矛盾。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往往还是以情动人,通过情感教育感化学生,转变认识态度,从而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中国自古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主要就在于老师长年累月的教导,培养了学生丰富的情感,懂得如何去做人,如何亲近尊重自己的亲人,如何回馈赡养自己的长辈。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老师呕心沥血的教育引导,就不会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也正是在朝夕相处中建立了和老师的深厚感情,更愿意听从老师的教诲帮助,指点人生的迷津。所以,情感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课程,老师、家长都应当克服一切困难,尽可能多地与学生沟通,把握学生的情感脉搏,以利于更好地帮助教育学生。
此外,学生心智不成熟,不能很好地明辨事理,往往固执倔强,桀骜不驯,个性张扬。这时需要老师有足够的耐心,慢慢地剖解分析,培养学生的是非观、价值观、荣辱观、爱情观、人生的理想责任等,让他们慢慢懂得一些基本的做人的道理。因为这些孩子终究要长大成人,他们将来要工作,要成家,要做父母,做任何事情都要遵守基本的规范道德。既要有自己的个性,又要能顾及别人,有涵养性、包容性。因此老师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方式不能简单粗暴。
社会的法律在学校里是最威严的,也是执行起来最尴尬的。除了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和经济案件外,似乎能用法律条文来完美解决问题的不多。不少孩子处于叛逆期,他们动不动要和老师讲法,譬如是老师侵犯他们的隐私了,不尊重他们的人格了,等等。他们要和老师斗法,通过法来约束老师。其实他们自己也知道理亏,但有时就是咽不下这口气,通过家长、媒体等来与学校老师交涉,以争取自己回避教育,对抗教育的空间。老师有时也觉得左右为难,束手无策。事实上,现在的教育面临的形势很复杂,学生早熟,媒体的不良影响,都增加了教育的难度。老师做的是良心工作,学校老师有责任全力以赴教导好学生。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不能一味地软弱、姑息、迁就。对学生过分地软弱、姑息、迁就其实就是回避,是对学生的一种不负责任和放纵,只能给社会制造更多的危险品和次品。基本的规范都不能严格执行,初始的学习做人都不好,奢谈什么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个人的尊严。难道我们非要等他们出了大问题,犯了严重的错误,才如梦初醒,开始意识到教育的义务和失责吗?这在以前的教育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还少吗?
目前,多数学校的当务之急就是梳理好情理法三者在教育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加与家长的联系,与学生的沟通,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下,在家长的支持下,严肃教育的法规和管理,真正改变重考试成绩而轻管理、疏于管理、畏惧管理的现状。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高级中学)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宣扬礼仪的国度,人与人的关系要讲究礼仪道德。人的情感主要是由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等衍生出来的,这是维系家庭和社会的基本要素。一个家庭要想基本稳定和谐快乐,主要就要尊重这种情感,相互尊重包容理解。这种情感的联系性在中国是最主要的。一切都要讲个情面,尤其在家庭成员和至亲的亲属间。中国人重视情感,这是任何一个国家所不能比拟的,这也就是几千年来中国主要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缘故。只要一通到情感,很多棘手复杂的问题就变得简单化,可以迎刃而解。
在家庭为主体的亲情及其自然属性情感的延伸之外,就是更具社会特性的同学情、师生情、战友情、同事情、交易情等。这类情感往往在长期交往中,由于彼此相互了解,相处深厚,因而渐渐产生的一种在自然亲情之外比较稳定的情感。好同学胜过亲兄弟,就是明证。这一类情感在相互交往、生意、官场上也往往发挥作用。由于其情感来源的隐秘性、不确定性,人们更难一目了然。
理是调节、制约、平衡人际关系的另一把尺子。人是能思维、有语言的高等动物。长期社会经验的积累、管理、教育、宣传,使人们在维系社会关系,处理各种问题矛盾时,总结出一些基本的道理、规范、准则。譬如文明公约、请假条、借据、日常行为规范等,这些其实表明的是做事的理。“顺理成章”“理所当然”都在告诉人们,做人做事要讲道理,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理性化所在。
法是社会制约惩处不念情不讲理之人,违背社会制度、规范,侵犯社会国家利益财产安全甚至他人性命时所作出的强制性的刚性的规范。在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时,首先是考虑以情动人,感化教育,达到转化改变的目的;如果这个还不能奏效,就给他阐明做人做事的道理,让其明白事理,通情达理,以其改变状况。这两招都不奏效,人们只能诉诸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尊严。可以看出,法律是最无奈最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就中国人而言,一旦用到法律,走上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就基本到了恩断义绝、无法挽回的地步。有些法院在判决之后仍然调解,还是用迂回方式发挥情与理功能。
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目前情理法的调节功能还比较混乱。
学生在学校里是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处于成长阶段,很多人世界观、价值观等还未形成,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矛盾。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往往还是以情动人,通过情感教育感化学生,转变认识态度,从而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中国自古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主要就在于老师长年累月的教导,培养了学生丰富的情感,懂得如何去做人,如何亲近尊重自己的亲人,如何回馈赡养自己的长辈。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老师呕心沥血的教育引导,就不会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也正是在朝夕相处中建立了和老师的深厚感情,更愿意听从老师的教诲帮助,指点人生的迷津。所以,情感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课程,老师、家长都应当克服一切困难,尽可能多地与学生沟通,把握学生的情感脉搏,以利于更好地帮助教育学生。
此外,学生心智不成熟,不能很好地明辨事理,往往固执倔强,桀骜不驯,个性张扬。这时需要老师有足够的耐心,慢慢地剖解分析,培养学生的是非观、价值观、荣辱观、爱情观、人生的理想责任等,让他们慢慢懂得一些基本的做人的道理。因为这些孩子终究要长大成人,他们将来要工作,要成家,要做父母,做任何事情都要遵守基本的规范道德。既要有自己的个性,又要能顾及别人,有涵养性、包容性。因此老师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方式不能简单粗暴。
社会的法律在学校里是最威严的,也是执行起来最尴尬的。除了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和经济案件外,似乎能用法律条文来完美解决问题的不多。不少孩子处于叛逆期,他们动不动要和老师讲法,譬如是老师侵犯他们的隐私了,不尊重他们的人格了,等等。他们要和老师斗法,通过法来约束老师。其实他们自己也知道理亏,但有时就是咽不下这口气,通过家长、媒体等来与学校老师交涉,以争取自己回避教育,对抗教育的空间。老师有时也觉得左右为难,束手无策。事实上,现在的教育面临的形势很复杂,学生早熟,媒体的不良影响,都增加了教育的难度。老师做的是良心工作,学校老师有责任全力以赴教导好学生。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不能一味地软弱、姑息、迁就。对学生过分地软弱、姑息、迁就其实就是回避,是对学生的一种不负责任和放纵,只能给社会制造更多的危险品和次品。基本的规范都不能严格执行,初始的学习做人都不好,奢谈什么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个人的尊严。难道我们非要等他们出了大问题,犯了严重的错误,才如梦初醒,开始意识到教育的义务和失责吗?这在以前的教育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还少吗?
目前,多数学校的当务之急就是梳理好情理法三者在教育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加与家长的联系,与学生的沟通,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下,在家长的支持下,严肃教育的法规和管理,真正改变重考试成绩而轻管理、疏于管理、畏惧管理的现状。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