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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偷看孩子日记违法
16岁的娟娟刚放学回家,便发现抽屉上锁着小秘密的锁子被砸开了,里面的东西和日记好像被翻过。娟娟赶紧跑到厨房问妈妈:“抽屉上的锁子谁给砸开了?”妈妈却轻松地说:“是我砸开的,我想看看你的抽屉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娟娟当下便急得哭了起来。
无独有偶,上高中的彬彬晚上刚洗完澡,回到自己房间时看见妈妈正在翻看自己手机上的短信。彬彬当场质问:“我都15岁了,您怎么不经过我同意就偷看我的手机短信呢?”彬彬妈妈却理直气壮地回答:“你是我孩子,我怎么就不能看了呢?”“你这是不尊重我隐私。”彬彬气得直喊。妈妈却说:“我也全是为你好呀!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好‘对症下药’。”而彬彬却认为,这样只会让自己以后更不愿意和妈妈沟通。
律师说法:偷看孩子日记、信件、手机短信、聊天记录或电子邮件,这种不少家长习惯的做法不只是伤害彼此的情感,而且很可能涉嫌触犯法律,侵害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根据新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家长、学校要把握好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与侵犯其隐私权之间的度。如果孩子发现家长偷看自己日记、短信,并因此对孩子构成伤害且产生不良后果,家长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商家
泄露顾客资料属侵权
陈丽经常到某商场购买同一牌子的化妆品,为了享受更多优惠,她申请了一张该化妆品的消费积分卡。不过销售商要求她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个人月收入、电话及家庭月收入等情况都填写在积分表上。没几天,她便常常接到化妆品推销员的电话,令她头痛不已。其在上海上班的丈夫刘玉丰近日也遇到了此类烦心事。刘玉丰准备买一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售楼处要求他留下电话以便联系。目前,交房前的各种手续还在办理中,可装修公司的电话却不断打上门来,刘玉丰十分恼火,认为可能是房产商泄露了他的个人资料。几经交涉,最后房产商承认是公司一名员工向装修公司提供了刘玉丰的电话。
律师说法:单从陈丽填写积分申请表而言,商家不存在侵犯陈丽隐私权的问题,因为愿不愿意参加化妆品店的消费积分活动由陈丽个人决定,如果陈丽不愿参加,则不用填写该表,也就谈不上隐私权被侵犯的问题。但从常理上说,消费者在经营场所消费总希望能获得优惠,但由于要参加积分必须填写申请表,因此,申请表中加入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假如商家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那么则属侵权行为。更不用说非法出售客户信息来牟利了。
其丈夫刘玉丰在购买房子时留下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也是为售后服务提供方便,而房产商在刘玉丰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征得其同意就擅自把刘玉丰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装修公司,这已经涉嫌侵害刘玉丰的个人隐私权。刘玉丰若因此上当受骗甚至遭受财产损失,房产商得承担责任。
相关链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经营者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雇主
涉嫌侵害隐私应担责
两个月前,我经家政公司介绍来到了某别墅区的王女士家做保姆。与她们一家相处得很融洽,她们都亲切地叫我刘阿姨。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房间内打扫卫生,正当我预备打扫3楼书房时,发现写字台上的电脑屏幕内显示了9个不同的画面。我凑过去仔细一看,正是王女士别墅家中9处的场景,包括客厅、书房、卧室、厨房、阳台、花园等,竟然还有卫生间。我越看越生气,越想越伤心。我的忠实劳动不仅没得到她们家的尊重,而且在人格上还受到了侮辱。后来我就与王女士说了这事,王女士则说,“我们经常出差,整个家都交给你一个人看管。这么大一房子,难免会疏忽,安装摄像头实则是为防贼。而卫生间内的摄像头对准洗浴池,并不影响厕所的使用。”无奈之下,刘阿姨最终提出辞职。
律师说法:无论雇主出于什么目的考虑,做法已经涉嫌侵犯刘阿姨的隐私权。依据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精神,雇主王女士应在签订雇佣协议时,及时告知刘阿姨安装摄像头一事,然后再让刘阿姨选择是否愿意来工作。其次,卫生间内是不允许安装摄像头的,这是保护公民基本隐私权的要求。一旦发生监控影像泄漏,给保姆造成名誉损害,保姆有权通过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相关链接: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中规定: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责编/诗坤 shikun01@163.com
偷看孩子日记违法
16岁的娟娟刚放学回家,便发现抽屉上锁着小秘密的锁子被砸开了,里面的东西和日记好像被翻过。娟娟赶紧跑到厨房问妈妈:“抽屉上的锁子谁给砸开了?”妈妈却轻松地说:“是我砸开的,我想看看你的抽屉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娟娟当下便急得哭了起来。
无独有偶,上高中的彬彬晚上刚洗完澡,回到自己房间时看见妈妈正在翻看自己手机上的短信。彬彬当场质问:“我都15岁了,您怎么不经过我同意就偷看我的手机短信呢?”彬彬妈妈却理直气壮地回答:“你是我孩子,我怎么就不能看了呢?”“你这是不尊重我隐私。”彬彬气得直喊。妈妈却说:“我也全是为你好呀!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好‘对症下药’。”而彬彬却认为,这样只会让自己以后更不愿意和妈妈沟通。
律师说法:偷看孩子日记、信件、手机短信、聊天记录或电子邮件,这种不少家长习惯的做法不只是伤害彼此的情感,而且很可能涉嫌触犯法律,侵害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根据新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家长、学校要把握好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与侵犯其隐私权之间的度。如果孩子发现家长偷看自己日记、短信,并因此对孩子构成伤害且产生不良后果,家长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商家
泄露顾客资料属侵权
陈丽经常到某商场购买同一牌子的化妆品,为了享受更多优惠,她申请了一张该化妆品的消费积分卡。不过销售商要求她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个人月收入、电话及家庭月收入等情况都填写在积分表上。没几天,她便常常接到化妆品推销员的电话,令她头痛不已。其在上海上班的丈夫刘玉丰近日也遇到了此类烦心事。刘玉丰准备买一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售楼处要求他留下电话以便联系。目前,交房前的各种手续还在办理中,可装修公司的电话却不断打上门来,刘玉丰十分恼火,认为可能是房产商泄露了他的个人资料。几经交涉,最后房产商承认是公司一名员工向装修公司提供了刘玉丰的电话。
律师说法:单从陈丽填写积分申请表而言,商家不存在侵犯陈丽隐私权的问题,因为愿不愿意参加化妆品店的消费积分活动由陈丽个人决定,如果陈丽不愿参加,则不用填写该表,也就谈不上隐私权被侵犯的问题。但从常理上说,消费者在经营场所消费总希望能获得优惠,但由于要参加积分必须填写申请表,因此,申请表中加入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假如商家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那么则属侵权行为。更不用说非法出售客户信息来牟利了。
其丈夫刘玉丰在购买房子时留下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也是为售后服务提供方便,而房产商在刘玉丰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征得其同意就擅自把刘玉丰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装修公司,这已经涉嫌侵害刘玉丰的个人隐私权。刘玉丰若因此上当受骗甚至遭受财产损失,房产商得承担责任。
相关链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经营者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雇主
涉嫌侵害隐私应担责
两个月前,我经家政公司介绍来到了某别墅区的王女士家做保姆。与她们一家相处得很融洽,她们都亲切地叫我刘阿姨。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房间内打扫卫生,正当我预备打扫3楼书房时,发现写字台上的电脑屏幕内显示了9个不同的画面。我凑过去仔细一看,正是王女士别墅家中9处的场景,包括客厅、书房、卧室、厨房、阳台、花园等,竟然还有卫生间。我越看越生气,越想越伤心。我的忠实劳动不仅没得到她们家的尊重,而且在人格上还受到了侮辱。后来我就与王女士说了这事,王女士则说,“我们经常出差,整个家都交给你一个人看管。这么大一房子,难免会疏忽,安装摄像头实则是为防贼。而卫生间内的摄像头对准洗浴池,并不影响厕所的使用。”无奈之下,刘阿姨最终提出辞职。
律师说法:无论雇主出于什么目的考虑,做法已经涉嫌侵犯刘阿姨的隐私权。依据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精神,雇主王女士应在签订雇佣协议时,及时告知刘阿姨安装摄像头一事,然后再让刘阿姨选择是否愿意来工作。其次,卫生间内是不允许安装摄像头的,这是保护公民基本隐私权的要求。一旦发生监控影像泄漏,给保姆造成名誉损害,保姆有权通过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相关链接: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中规定: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责编/诗坤 shikun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