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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直辖市和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大中城市,探索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审判庭”,作为《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法学理论界都成为法官和学者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司法实践中,全国不同层级的许多法院都为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如何具体运行,如何使之更加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特点和规律,尚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本文第一部分结合全国相关法院对“三审合一”综合审判庭的试点实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