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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浙江高校腐败现象出现上升趋势,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本文针对浙江高校发生腐败的特点和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高校预防腐败的推进策略。
关键词:浙江高校 腐败的特点 对策
作者简介:李振祥,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纪检监察。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190-02
近年来,浙江高教事业有了快速的发展,到2007年,浙江普通高校数已有77所,在校学生数达77.8万人,教职工7.4万人,校舍总面积2584万平方米。从2000年至2006年,全省高校基本建设投入高达391亿元,几乎每所高校每年用于基建、购置图书、设备的经费均超过亿元。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客观上为少数高校人员违纪违法带来更多机会。高校自然也成为一些商家尤其是建筑商、书刊发行商、设备供应商等竞相“进攻”的目标。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因此,如何有效遏制高校腐败问题,是当前高校发展亟待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一、高校发生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近年来,浙江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浙江高校腐败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高校违纪违法案件仍在不断发生,引起较大的社会关注和反响。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高校腐败的大案要案频发。高校腐败现象和问题是社会上各种腐败现象在高校的反映,特别是对于不法商人发来的种种“糖衣炮弹”,少数高校领导干部经不起诱惑,把高校的发展机遇当作成了其个人谋取私利的机会。如2005—2007年三年间就有14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其中有原宁波工程学院党委书记何心展、原浙江理工大学副校长夏金荣、原党委书记白同平等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50人。
二是高校基建工程、物资设备和图书教材采购成为高校违纪违法的“重灾区”。其一,基建工程、物资设备和图书教材采购的案件所占比例高。三年来查处的147人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18人,涉及教材、教学设备采购领域的66人,二者合计达84人,超过被查处人数的一半。其二,涉及人员级别高、岗位重要、涉案金额大。在查处的54名高校处及处以上干部中有校级党政领导、教务处长、基建处长、图书馆长、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等许多领导干部。更加触目惊心的有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受贿案,受贿金额高达848万元之巨,皆可称浙江高教领域自建国以来的第一贪腐案,在全国高教领域引发巨大震荡。
三是高校违纪违法主体呈“泛化”态势。违纪违法主体既有校级党政领导、中层领导干部,也有一般干部、普通教职员工;既有教授,也有聘用的临时工,几乎遍布高校的所有工作岗位。
四是串案窝案多。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情况来看,窝案、串案所占比例较大,往往是一拉一串,一端一窝,经常出现“查办一人挖出一窝,办理一案带出一串”的现象。且这类案件往往是领导与下属串通一气,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形成同盟,共同实施犯罪。如浙江某高校教材采购受贿案,涉及图书馆正副馆长等8人。
五是犯罪手段隐蔽性、迷惑性增强。有的“巧立名目”。往往以“劳务费、业务介绍费、信息咨询费、外协费、节日慰问金”等名义支付贿赂款物,贿赂款物除美金、人民币外,也经常会以代金券卡、提贷凭证等有价证券或首饰、收藏品、高级礼品等物品形式出现,有时为了不留下物证,行为方也可能提供担保、娱乐、旅游、出国考察、性服务、房屋和汽车使用权等非财产性利益。还有的是“人情”包装。再有的是新型贿赂犯罪显现。如用“干股”入资分红、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卖汽车等物品、以借为名等新型手段进行贿赂。
笔者认为,高校领导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远大于一般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尤为恶劣,它不但有损于高等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玷污高等教育的神圣殿堂。而且对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也带来严重冲击,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二、高校滋生腐败案件的原因分析
(一)滋生腐败原因的理论分析
综观几年来有关高校反腐倡廉的研究成果,总结已有滋生权力腐败原因的研究,主要有寻租理论和转型理论。
1.社会转型视角理论。社会转型视角理论主要论述现代化与腐败的关系,美国的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的理论可谓是最为深刻,影响也最大。现代化为什么会滋生腐败,亨廷顿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现代化使社会基本价值观念发生变化;第二,现代化开辟了新的财富和权力,从而助长腐败行为;第三,现代化通过它在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加剧腐败。因此,转型理论认为,正是这一新旧体制的交替为权力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2.寻租理论。寻租理论视角下的权力腐败研究认为,寻租现象一旦进入权力运作过程,一般都伴随着腐败行为的产生。由此可见,寻租理论对揭示腐败根源有着重要的借鑒意义,并从中引出寻租腐败根源论。处于经济转轨阶段的中国,特别易于出现权力寻租现象,高校也不例外。
显然,以上理论都有其自己的独到、深刻之处,值得我们研究参考、借鉴和运用。
(二)滋生腐败原因的现实分析
根据浙江高校腐败案例分析,滋生腐败的现实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经调查研究和分析后,其主要原因如下:
1.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丧失。一些领导干部由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又放松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从而对腐蚀诱惑放松警惕,在权力与金钱面前,失去抵制和防御能力,造成心理失衡、人生目标错位、人生观价值扭曲、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丧失。
2.权力的高度集中,监督制约机制又相对弱化。一是少数领导人员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监管失控。如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长达13年,且长期既分管学校基建,又协管财务管理,一手管钱,一手用钱,从而为夏在新校区建设中以权谋私大开方便之门。这种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监管失控。二是监督制约机制的相对弱化,给职务犯罪有可乘之机。有些高校领导决策不民主,集体领导和决策的作用不能很好发挥,以至于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一把手”大权独揽,重大事项都是一人说了算,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内部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给职务犯罪人员有可乘之机。
3.制度不少,但执行的力度不够。据统计,高校反腐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定、文件都不少,但最突出的问题是现有的制度得不到严格的执行。如果制度光规定不“执行”,制度无异于“一纸空文”。如有的高校领导干部法规意识不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高;有些高校制度执行的随意性大;有的高校部分制度被消解或避开;更有甚者,明知有制度,就是不执行。如轰动一时的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受贿案不正是制度执行不倒位的具体体现吗?倘若这些相关制度都能够切实得以贯彻落实,相信此类恶性腐败案的发生机率将大大降低。
4.干部岗位变动少,缺乏岗位交流。高校中的后勤、基建工程、教学设备、图书采购等作为对外经济往来事务比较集中的部门,特别容易受到不良市场竞争行为的腐蚀,这些岗位的干部变动太少,交流不够,客观上为腐败滋长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使得职务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期内具有连续性。
5.交友不慎,入圈套。由于这些人拜金主义思想严重,又一切向钱看,并把敛取财富的多少作为自己人生成功的一个主要标志。因此,这些人交友不慎,往往喜欢和“供货商”、“建筑承包商”交朋友,甚至称兄道弟,一个看中的是钱,一个看中的是权,双方都心知肚明、互相利用,但最后害了自己的也是这些朋友。
三、浙江高校预防腐败的推进策略
预防高校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实行多管齐下的方针,才能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此,笔者提出如下预防腐败的推进策略。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特别是要通过构建“大宣教”工作体系,提高干部教育的效果。即纪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等部门要协同合作,以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使干部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弘扬正气、警钟长鸣。且要不断创新预防腐败教育的形式、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为了预防腐败,高校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并要充分体现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让那些贪腐者无机可乘,无空可钻。
(三)提高监督制约能力,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必须抓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要建立监督制度。除了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加强群众的监督外,还要依靠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机制作保障。要充分发挥高校工会、教代会、妇委会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参与和了解学校的重大事项和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对重大项目的开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必须加以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要明确监督重点。要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如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并把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检查与监督,尤其是加強内审工作。四是构建责任追究机制。对于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护重要岗位干部的安全,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对高校中控制人、财、物重要岗位的领导和人员,必须建立轮岗交流机制。通过岗位交流,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努力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干事创业、廉政奉公、实绩突出”的干部队伍,从而确保干部队伍的廉洁性,为高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防止有些干部因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产生厌倦、懈怠,出现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理情绪。也有利于减少或降低职务犯罪发生的概率。事实证明:轮岗对遏制高校职务犯罪的发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于健慧.权力寻租性腐败的表现及成因.行政论坛.2005(3).
[2]童星,曹海林.转型社会腐败根源的社会学分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报.2002(4).
[3]饶桂生.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关键词:浙江高校 腐败的特点 对策
作者简介:李振祥,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纪检监察。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190-02
近年来,浙江高教事业有了快速的发展,到2007年,浙江普通高校数已有77所,在校学生数达77.8万人,教职工7.4万人,校舍总面积2584万平方米。从2000年至2006年,全省高校基本建设投入高达391亿元,几乎每所高校每年用于基建、购置图书、设备的经费均超过亿元。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客观上为少数高校人员违纪违法带来更多机会。高校自然也成为一些商家尤其是建筑商、书刊发行商、设备供应商等竞相“进攻”的目标。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因此,如何有效遏制高校腐败问题,是当前高校发展亟待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一、高校发生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近年来,浙江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浙江高校腐败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高校违纪违法案件仍在不断发生,引起较大的社会关注和反响。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高校腐败的大案要案频发。高校腐败现象和问题是社会上各种腐败现象在高校的反映,特别是对于不法商人发来的种种“糖衣炮弹”,少数高校领导干部经不起诱惑,把高校的发展机遇当作成了其个人谋取私利的机会。如2005—2007年三年间就有14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其中有原宁波工程学院党委书记何心展、原浙江理工大学副校长夏金荣、原党委书记白同平等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50人。
二是高校基建工程、物资设备和图书教材采购成为高校违纪违法的“重灾区”。其一,基建工程、物资设备和图书教材采购的案件所占比例高。三年来查处的147人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18人,涉及教材、教学设备采购领域的66人,二者合计达84人,超过被查处人数的一半。其二,涉及人员级别高、岗位重要、涉案金额大。在查处的54名高校处及处以上干部中有校级党政领导、教务处长、基建处长、图书馆长、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等许多领导干部。更加触目惊心的有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受贿案,受贿金额高达848万元之巨,皆可称浙江高教领域自建国以来的第一贪腐案,在全国高教领域引发巨大震荡。
三是高校违纪违法主体呈“泛化”态势。违纪违法主体既有校级党政领导、中层领导干部,也有一般干部、普通教职员工;既有教授,也有聘用的临时工,几乎遍布高校的所有工作岗位。
四是串案窝案多。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情况来看,窝案、串案所占比例较大,往往是一拉一串,一端一窝,经常出现“查办一人挖出一窝,办理一案带出一串”的现象。且这类案件往往是领导与下属串通一气,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形成同盟,共同实施犯罪。如浙江某高校教材采购受贿案,涉及图书馆正副馆长等8人。
五是犯罪手段隐蔽性、迷惑性增强。有的“巧立名目”。往往以“劳务费、业务介绍费、信息咨询费、外协费、节日慰问金”等名义支付贿赂款物,贿赂款物除美金、人民币外,也经常会以代金券卡、提贷凭证等有价证券或首饰、收藏品、高级礼品等物品形式出现,有时为了不留下物证,行为方也可能提供担保、娱乐、旅游、出国考察、性服务、房屋和汽车使用权等非财产性利益。还有的是“人情”包装。再有的是新型贿赂犯罪显现。如用“干股”入资分红、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卖汽车等物品、以借为名等新型手段进行贿赂。
笔者认为,高校领导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远大于一般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尤为恶劣,它不但有损于高等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玷污高等教育的神圣殿堂。而且对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也带来严重冲击,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二、高校滋生腐败案件的原因分析
(一)滋生腐败原因的理论分析
综观几年来有关高校反腐倡廉的研究成果,总结已有滋生权力腐败原因的研究,主要有寻租理论和转型理论。
1.社会转型视角理论。社会转型视角理论主要论述现代化与腐败的关系,美国的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的理论可谓是最为深刻,影响也最大。现代化为什么会滋生腐败,亨廷顿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现代化使社会基本价值观念发生变化;第二,现代化开辟了新的财富和权力,从而助长腐败行为;第三,现代化通过它在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加剧腐败。因此,转型理论认为,正是这一新旧体制的交替为权力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2.寻租理论。寻租理论视角下的权力腐败研究认为,寻租现象一旦进入权力运作过程,一般都伴随着腐败行为的产生。由此可见,寻租理论对揭示腐败根源有着重要的借鑒意义,并从中引出寻租腐败根源论。处于经济转轨阶段的中国,特别易于出现权力寻租现象,高校也不例外。
显然,以上理论都有其自己的独到、深刻之处,值得我们研究参考、借鉴和运用。
(二)滋生腐败原因的现实分析
根据浙江高校腐败案例分析,滋生腐败的现实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经调查研究和分析后,其主要原因如下:
1.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丧失。一些领导干部由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又放松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从而对腐蚀诱惑放松警惕,在权力与金钱面前,失去抵制和防御能力,造成心理失衡、人生目标错位、人生观价值扭曲、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丧失。
2.权力的高度集中,监督制约机制又相对弱化。一是少数领导人员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监管失控。如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长达13年,且长期既分管学校基建,又协管财务管理,一手管钱,一手用钱,从而为夏在新校区建设中以权谋私大开方便之门。这种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监管失控。二是监督制约机制的相对弱化,给职务犯罪有可乘之机。有些高校领导决策不民主,集体领导和决策的作用不能很好发挥,以至于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一把手”大权独揽,重大事项都是一人说了算,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内部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给职务犯罪人员有可乘之机。
3.制度不少,但执行的力度不够。据统计,高校反腐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定、文件都不少,但最突出的问题是现有的制度得不到严格的执行。如果制度光规定不“执行”,制度无异于“一纸空文”。如有的高校领导干部法规意识不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高;有些高校制度执行的随意性大;有的高校部分制度被消解或避开;更有甚者,明知有制度,就是不执行。如轰动一时的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受贿案不正是制度执行不倒位的具体体现吗?倘若这些相关制度都能够切实得以贯彻落实,相信此类恶性腐败案的发生机率将大大降低。
4.干部岗位变动少,缺乏岗位交流。高校中的后勤、基建工程、教学设备、图书采购等作为对外经济往来事务比较集中的部门,特别容易受到不良市场竞争行为的腐蚀,这些岗位的干部变动太少,交流不够,客观上为腐败滋长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使得职务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期内具有连续性。
5.交友不慎,入圈套。由于这些人拜金主义思想严重,又一切向钱看,并把敛取财富的多少作为自己人生成功的一个主要标志。因此,这些人交友不慎,往往喜欢和“供货商”、“建筑承包商”交朋友,甚至称兄道弟,一个看中的是钱,一个看中的是权,双方都心知肚明、互相利用,但最后害了自己的也是这些朋友。
三、浙江高校预防腐败的推进策略
预防高校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实行多管齐下的方针,才能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此,笔者提出如下预防腐败的推进策略。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特别是要通过构建“大宣教”工作体系,提高干部教育的效果。即纪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等部门要协同合作,以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使干部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弘扬正气、警钟长鸣。且要不断创新预防腐败教育的形式、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为了预防腐败,高校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并要充分体现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让那些贪腐者无机可乘,无空可钻。
(三)提高监督制约能力,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必须抓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要建立监督制度。除了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加强群众的监督外,还要依靠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机制作保障。要充分发挥高校工会、教代会、妇委会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参与和了解学校的重大事项和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对重大项目的开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必须加以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要明确监督重点。要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如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并把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检查与监督,尤其是加強内审工作。四是构建责任追究机制。对于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护重要岗位干部的安全,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对高校中控制人、财、物重要岗位的领导和人员,必须建立轮岗交流机制。通过岗位交流,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努力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干事创业、廉政奉公、实绩突出”的干部队伍,从而确保干部队伍的廉洁性,为高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防止有些干部因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产生厌倦、懈怠,出现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理情绪。也有利于减少或降低职务犯罪发生的概率。事实证明:轮岗对遏制高校职务犯罪的发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于健慧.权力寻租性腐败的表现及成因.行政论坛.2005(3).
[2]童星,曹海林.转型社会腐败根源的社会学分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报.2002(4).
[3]饶桂生.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