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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5日,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正式出台。《电子垃圾处理法》的出台是根据2002年欧盟的两个指令完成的。这两个指令分别是《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它们分别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日15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并在2005年8门15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强制要求生产商回收处理市场上销售的10大类145种废弃电子电气产品:于2006年7月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