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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对旗下公司的定位进行了新的调整,以适应国内的监管要求
中投公司的重新定位,意味着持有诸多券商、信托等金融资产的建银投资,部分资产将在中投架构下进行重新分配,也预示着建银原先控制的一些资产将发生新的流转和处置。
10月22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投公司或中投)召集下属机构开会,传达国务院的最新批示。据有关参会人士称,经国务院批准,中投公司下属的中央汇金公司(下称汇金公司或汇金)定位为政策性金融投资平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建银投资)将被定位为实业投资平台。
这个决定,意味着持有诸多券商、信托等金融资产的建银投资,部分资产将在中投架构下进行重新分配,也预示着建银原先控制的一些资产将发生新的流转和处置。比如,一些重点券商如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下称中金公司),将从建银旗下划归到汇金;建银控股的其他一些券商会陆续处置,以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券商“一参一控”的要求。
此外,《财经》记者了解到,在光大集团重组中,曾归建银处置的光大实业有限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将重回光大集团。
“一参一控”禁锢
在中投开会的前一周,中国证监会已经根据国务院最新批示,向汇金、建银投资旗下的券商下发了文件,要求这些券商在五年之内达到证监会规定的“一参一控”要求。
“这个五年达标的文件一发,很多业务就可以开展了,不然有这么一个硬伤在这儿,什么牌照也批不下来。”一位相关券商高管说。这家券商正在积极申请融资融券试点牌照。
事实上,建银旗下券商深受“一参一控”之困已有时日。
“一参一控”最早的由来,是2004年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一参一控”被认为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这一条以后也逐渐被运用于券商和期货公司等,成为证监会进行机构监管的一个必要标准。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两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银投资由于旗下有多达八家券商,因此首先受到监管部门的限制。
建银投资成立于2004年9月,由建行重组分立而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9225亿元,为汇金全资控股。
建银投资成立之初被定位于投资性公司和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司,后被赋予证券公司重组平台的阶段性使命。
在汇金公司负责重组的银河证券、华夏证券、南方证券、西南证券、新疆证券、北京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齐鲁证券等九家券商中,银河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等三家由汇金公司资本市场部直接负责,建银投资则接下了其他六家证券公司的重组注资工作。
此外,建银投资还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手中收购了宏源证券,中金公司作为建行的实业资产也剥离至建银投资。
“我们这几家券商虽然都算是有大背景的股东,但是到了证监会,‘一参一控’这个规定摆在那儿,很多事情都难以突破。”一位建银投资旗下券商的高管说。
“证监会不会在投行业务、经纪业务或者设立营业部等方面进行直接限制,但会降低对相关券商的评分。这一评分会直接导致券商评级的下降,而级别低的券商在开展新业务等方面会有限制,同时,在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上会增加。”这位人士称,“实际上就是不达标就罚款。”
告别金融控股
在被宣布新定位之前,建银投资本有计划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金融控股公司。
建银投资前任总裁郑之杰,曾经在该公司的一份内部资料上提到了金融控股公司构想,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现实选择。但郑在两周前刚刚被调至国家开发银行担任党委委员。
目前,除持有八家券商股权,建银投资还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2093%的股份,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此外,浙江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也已成为建银投资旗下公司。建银投资还计划成立自己的基金公司。
然而,时至今日,建银投资的金融控股梦想已经消逝。根据最新文件,建银投资未来将变身为实业公司,不再拥有金融牌照。
建银投资旗下现在拥有的数家券商,除了保留“一参一控”的两家,其余均将进行转让,汇金公司将接手其中数家。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还没有确定建银投资保留的两家证券公司名单,此前曾有方案希望保留宏源证券,而建银投资全资控股的中投证券(原南方证券)并入宏源证券;但由于整合这两家券商难度很大,目前的方案已经暂停。
与此同时,建银投资对于瑞银证券(原北京证券)的持股,原计划将转让给外资股东,但由于最近金融风波的加剧,发生了变数。
建银对西南证券、齐鲁证券的注资,在最初的方案中就有退出条款,因而在今年6月底西南证券退出之后,齐鲁证券的退出也将很快进入操作层面。中信建投证券(原华夏证券)的情况则比较复杂,目前还在讨论过程中。
“现在比较明确的是,没有下家接手的一律先转给汇金公司,因为汇金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大帽子’,下边放几家券商都没问题,按现在证监会所提的期限,有五年的缓冲期。”一位知情人士说,“中金公司是肯定要给汇金的。”
光大实业回归光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建银投资进行全新定位的同时,原本已经划入建银投资的光大实业部分,将重新回归光大集团。
汇金公司在2007年底对光大银行进行注资时,曾明确了光大集团将被拆分为光大金融控股和光大实业两大部分;汇金对光大银行进行重组,并入主光大金融控股,建银投资则接手光大实业集团。
汇金公司针对光大金融资产的注资规模在200亿元左右,汇金的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在光大实业部分的注资也将达到50亿元左右,并将上世纪90年代末央行对光大的近90亿元再贷款转为股本。重组结束后,汇金将入主由光大金融资产组建的控股公司,建银则将控制光大集团余下的实业部分,有关新公司的注册程序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按照当时的计划,光大实业部分的重组由原光大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臧秋涛和现任建银投资副总裁杨小阳负责,臧、杨二人将分任重组后光大实业公司的董事长与总裁。
光大集团非金融类的总资产约100多亿元,其中包括在香港上市的光大国际(香港交易所代码:00257)等。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通过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持有光大控股55.47%,持有光大国际57.4%。
但建银投资对于光大实业的整合,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光大内部对于由建银投资接手香港部分以及实业资产意见很大,因此重组的阻力比较大。”汇金公司的一位人士说。
此前,光大国际行政总裁陈小平曾表示,光大集团的重组主要在北京进行,对香港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暂无影响,参与重组的建银投资也尚未参与到香港的业务中来。
“香港这块业务怎么做,怎么走,我们现在还没有得到明确指示。”陈小平称,“香港方面,我们自身要稳定,在稳定的基础上做事。”
“光大集团一直强调其在香港的‘窗口’地位,及其对于香港经济的影响。加之汇金旗下已经有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建银投资再把光大在港的上市公司全接过来,存在同一控制人的竞争问题。”汇金公司知情人士说,“因此,最终决定把光大实业还给光大集团。”不过,划转对价如何处理尚不得而知。
在汇金公司对光大银行的注资过程中,光大集团的地位被大大弱化,光大金融控股成为新的控股平台,光大集团已经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过,即便完成注资,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也曾多次强调要“做实”光大集团,这次全面接手光大实业,被视为在博弈中重新获得话语权的标志。
自成立之初,汇金公司的性质就缺乏明确规定,一直处在纯商业机构和准政府机构之间的模糊地带。
成立于2004年的汇金控股了中行、建行、工行等多家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成立之初的汇金一直希望按照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然而到了2005年中,鉴于香港上市规则中有关同一控制人的竞争性条款限制,为顺利推进中行、建行的上市,汇金与港交所进行了协商,把汇金界定为准政府机构。■
中投公司的重新定位,意味着持有诸多券商、信托等金融资产的建银投资,部分资产将在中投架构下进行重新分配,也预示着建银原先控制的一些资产将发生新的流转和处置。
10月22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投公司或中投)召集下属机构开会,传达国务院的最新批示。据有关参会人士称,经国务院批准,中投公司下属的中央汇金公司(下称汇金公司或汇金)定位为政策性金融投资平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建银投资)将被定位为实业投资平台。
这个决定,意味着持有诸多券商、信托等金融资产的建银投资,部分资产将在中投架构下进行重新分配,也预示着建银原先控制的一些资产将发生新的流转和处置。比如,一些重点券商如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下称中金公司),将从建银旗下划归到汇金;建银控股的其他一些券商会陆续处置,以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券商“一参一控”的要求。
此外,《财经》记者了解到,在光大集团重组中,曾归建银处置的光大实业有限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将重回光大集团。
“一参一控”禁锢
在中投开会的前一周,中国证监会已经根据国务院最新批示,向汇金、建银投资旗下的券商下发了文件,要求这些券商在五年之内达到证监会规定的“一参一控”要求。
“这个五年达标的文件一发,很多业务就可以开展了,不然有这么一个硬伤在这儿,什么牌照也批不下来。”一位相关券商高管说。这家券商正在积极申请融资融券试点牌照。
事实上,建银旗下券商深受“一参一控”之困已有时日。
“一参一控”最早的由来,是2004年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一参一控”被认为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这一条以后也逐渐被运用于券商和期货公司等,成为证监会进行机构监管的一个必要标准。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两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银投资由于旗下有多达八家券商,因此首先受到监管部门的限制。
建银投资成立于2004年9月,由建行重组分立而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9225亿元,为汇金全资控股。
建银投资成立之初被定位于投资性公司和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司,后被赋予证券公司重组平台的阶段性使命。
在汇金公司负责重组的银河证券、华夏证券、南方证券、西南证券、新疆证券、北京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齐鲁证券等九家券商中,银河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等三家由汇金公司资本市场部直接负责,建银投资则接下了其他六家证券公司的重组注资工作。
此外,建银投资还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手中收购了宏源证券,中金公司作为建行的实业资产也剥离至建银投资。
“我们这几家券商虽然都算是有大背景的股东,但是到了证监会,‘一参一控’这个规定摆在那儿,很多事情都难以突破。”一位建银投资旗下券商的高管说。
“证监会不会在投行业务、经纪业务或者设立营业部等方面进行直接限制,但会降低对相关券商的评分。这一评分会直接导致券商评级的下降,而级别低的券商在开展新业务等方面会有限制,同时,在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上会增加。”这位人士称,“实际上就是不达标就罚款。”
告别金融控股
在被宣布新定位之前,建银投资本有计划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金融控股公司。
建银投资前任总裁郑之杰,曾经在该公司的一份内部资料上提到了金融控股公司构想,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现实选择。但郑在两周前刚刚被调至国家开发银行担任党委委员。
目前,除持有八家券商股权,建银投资还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2093%的股份,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此外,浙江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也已成为建银投资旗下公司。建银投资还计划成立自己的基金公司。
然而,时至今日,建银投资的金融控股梦想已经消逝。根据最新文件,建银投资未来将变身为实业公司,不再拥有金融牌照。
建银投资旗下现在拥有的数家券商,除了保留“一参一控”的两家,其余均将进行转让,汇金公司将接手其中数家。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还没有确定建银投资保留的两家证券公司名单,此前曾有方案希望保留宏源证券,而建银投资全资控股的中投证券(原南方证券)并入宏源证券;但由于整合这两家券商难度很大,目前的方案已经暂停。
与此同时,建银投资对于瑞银证券(原北京证券)的持股,原计划将转让给外资股东,但由于最近金融风波的加剧,发生了变数。
建银对西南证券、齐鲁证券的注资,在最初的方案中就有退出条款,因而在今年6月底西南证券退出之后,齐鲁证券的退出也将很快进入操作层面。中信建投证券(原华夏证券)的情况则比较复杂,目前还在讨论过程中。
“现在比较明确的是,没有下家接手的一律先转给汇金公司,因为汇金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大帽子’,下边放几家券商都没问题,按现在证监会所提的期限,有五年的缓冲期。”一位知情人士说,“中金公司是肯定要给汇金的。”
光大实业回归光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建银投资进行全新定位的同时,原本已经划入建银投资的光大实业部分,将重新回归光大集团。
汇金公司在2007年底对光大银行进行注资时,曾明确了光大集团将被拆分为光大金融控股和光大实业两大部分;汇金对光大银行进行重组,并入主光大金融控股,建银投资则接手光大实业集团。
汇金公司针对光大金融资产的注资规模在200亿元左右,汇金的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在光大实业部分的注资也将达到50亿元左右,并将上世纪90年代末央行对光大的近90亿元再贷款转为股本。重组结束后,汇金将入主由光大金融资产组建的控股公司,建银则将控制光大集团余下的实业部分,有关新公司的注册程序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按照当时的计划,光大实业部分的重组由原光大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臧秋涛和现任建银投资副总裁杨小阳负责,臧、杨二人将分任重组后光大实业公司的董事长与总裁。
光大集团非金融类的总资产约100多亿元,其中包括在香港上市的光大国际(香港交易所代码:00257)等。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通过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持有光大控股55.47%,持有光大国际57.4%。
但建银投资对于光大实业的整合,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光大内部对于由建银投资接手香港部分以及实业资产意见很大,因此重组的阻力比较大。”汇金公司的一位人士说。
此前,光大国际行政总裁陈小平曾表示,光大集团的重组主要在北京进行,对香港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暂无影响,参与重组的建银投资也尚未参与到香港的业务中来。
“香港这块业务怎么做,怎么走,我们现在还没有得到明确指示。”陈小平称,“香港方面,我们自身要稳定,在稳定的基础上做事。”
“光大集团一直强调其在香港的‘窗口’地位,及其对于香港经济的影响。加之汇金旗下已经有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建银投资再把光大在港的上市公司全接过来,存在同一控制人的竞争问题。”汇金公司知情人士说,“因此,最终决定把光大实业还给光大集团。”不过,划转对价如何处理尚不得而知。
在汇金公司对光大银行的注资过程中,光大集团的地位被大大弱化,光大金融控股成为新的控股平台,光大集团已经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过,即便完成注资,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也曾多次强调要“做实”光大集团,这次全面接手光大实业,被视为在博弈中重新获得话语权的标志。
自成立之初,汇金公司的性质就缺乏明确规定,一直处在纯商业机构和准政府机构之间的模糊地带。
成立于2004年的汇金控股了中行、建行、工行等多家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成立之初的汇金一直希望按照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然而到了2005年中,鉴于香港上市规则中有关同一控制人的竞争性条款限制,为顺利推进中行、建行的上市,汇金与港交所进行了协商,把汇金界定为准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