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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理论是指个体对自己和他人心理状态(如需要、信念、意图、感知、情绪等)的认识,并由此对相应行为做出因果性的预测和解释。
1 对心理理论发展的解释
到目前为止,研究者们提出了至少三个不同的理论观点来解释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不是每一种都认为它是一种严格的理论。这些理论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认为心理理论是不同于其他认知能力的特定领域,如理论论、模拟论和模块论。另一类关注与更具有领域普遍性的执行性功能上的局限。
目前在心理理论的研究领域,争论的焦点仍然集中在了认知发展的领域特殊性与领域普遍性的争论上。理论论和模块论都坚持领域特殊性的观点。理论论的观点是坚持儿童对心理的理解是天生的“像理论一样”;模块论的观点是认为儿童的心理理论是一种内在的能力,在个体出生时,心理理论模块(ToMM)就已经存在于个体的神经系统之中了,影响儿童“心理理论”发展的是神经成熟。然而,一些研究还是关注于更具有领域普遍性的执行性功能上的局限。
2 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关系的研究发展
执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EF)是指为达到未来目标而保持适当的问题解决定势的能力。执行功能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即工作记忆、抑制控制和注意灵活性,其中抑制控制是核心成份。抑制控制是指当个体追求一个认知表征目标时,用于抑制对无关刺激的反应的一种能力。它涉及反应选择、必要的转换反应以及选择性注意等能力,它在决定多种心理过程如何协同工作以成功实施一项任务中起着重要作用。工作记忆是用来在直接刺激缺乏的情况下短暂地储存信息以便引导行为,是形成和保持外在刺激的内在表征的预设能力和涉及将表征信息用于行动准备的能力。心理灵活性是指当可以适当地反应变化以符合新情境的要求时,保持反应定势的思想和动作的灵活性。
自Russell(Russell,1996)首次提出关于执行功能和心理理论关系的理论以来,二者关系的发展研究已成为近年来发展心理学研究的一个热点,研究者们作出了许多执行功能与心理理论的关系的研究探讨。
但是,关于执行功能与心理理论的关系探讨存在不一致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是不存在关系的。过去的许多研究,着重分析被试在心理理论任务与执行功能任务这两类任务得分是否相关,着重探讨社会功能缺失的特殊群体的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自闭症儿童在解释心理理论能力的时候存在着困难,但是在执行功能上却没有表现出困难;临床研究表明,执行功能的发展可以不依靠于心理理论的发展而发展。这些研究都表明,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是相互独立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主要是基于对经典的心理理论范式和执行功能任务的考察,发现它们之间确实存在着统计学上的显著相关。German和Hchman指出,过去的研究低估了执行功能中某些成分的加工过程,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之间的关系研究也许更多的依赖于方法的选择。
一些来自对正常儿童和自闭症儿童的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的关系研究,对心理理论的模块论提出了挑战,认为执行功能的进步是与心理理论的发展相联系的。
首先,是两者年龄发展的一致性。儿童在学前期执行功能发展变化的时间就是心理理论显著进步的时间(学前期3-5岁)。其次,研究发现,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有共同的加工过程,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间存在独特的联系。最后,毁损法和神经成像的研究也显示,前额皮质既是心理理论能力发生的部位,又是执行功能能力发生的部位。所以,有理由认为两个加工过程都依赖于一个共同的神经解剖系统。
至此,对于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的关系,由于所用方法及材料的不同,使得两者之间的相关也不一致,缺乏稳定性。目前的行为研究,还不能够很好的说明其关系,研究中发现的高相关,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关系:心理理论是执行功能的前提;执行功能是心理理论的前提;心理理论包含有执行成分;认知复杂性控制理论(CCC理论),即执行功能和心理理论都受一个共同内含的条件推理的影响;共同的脑机制。
但即便是脑机制的研究也一样,也不能很清晰地加以揭示两者之关系,只能够说涉及到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的大脑某些区域是共同的,但由于这些区域比较大,加上研究结果上的不一致,因此目前仍然不能确定两者之间的实质性关系。而且,脑机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成人,研究的内容更多地涉及到对心理状态(特别是需要、情感)等的理解上,较少采用儿童行为研究中所用的错误信念任务。尽管对心理状态的理解与错误信念任务同属于“心理理论”的范畴,但是这两种任务是处于不同的层面的,因此不可排除不同的心理理论成分各自有独立的神经基础脑结构。
至此,两者关系的确定仍需要对心理理论脑机制的深入研究为基础。例如,研究者必须清楚地知道在心理理论的获得中大脑的哪些区域起着其本的作用?或者说额叶特别是前额皮层在心理理论获得中是否是必需的?儿童在心理状态的理解及其错误信念任务的完成上,其发展都是显著的,儿童期是心理理论和执行功能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因此,以儿童为对象的研究将有可能解决心理理论脑机制及其与执行功能的关系问题。
1 对心理理论发展的解释
到目前为止,研究者们提出了至少三个不同的理论观点来解释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不是每一种都认为它是一种严格的理论。这些理论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认为心理理论是不同于其他认知能力的特定领域,如理论论、模拟论和模块论。另一类关注与更具有领域普遍性的执行性功能上的局限。
目前在心理理论的研究领域,争论的焦点仍然集中在了认知发展的领域特殊性与领域普遍性的争论上。理论论和模块论都坚持领域特殊性的观点。理论论的观点是坚持儿童对心理的理解是天生的“像理论一样”;模块论的观点是认为儿童的心理理论是一种内在的能力,在个体出生时,心理理论模块(ToMM)就已经存在于个体的神经系统之中了,影响儿童“心理理论”发展的是神经成熟。然而,一些研究还是关注于更具有领域普遍性的执行性功能上的局限。
2 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关系的研究发展
执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EF)是指为达到未来目标而保持适当的问题解决定势的能力。执行功能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即工作记忆、抑制控制和注意灵活性,其中抑制控制是核心成份。抑制控制是指当个体追求一个认知表征目标时,用于抑制对无关刺激的反应的一种能力。它涉及反应选择、必要的转换反应以及选择性注意等能力,它在决定多种心理过程如何协同工作以成功实施一项任务中起着重要作用。工作记忆是用来在直接刺激缺乏的情况下短暂地储存信息以便引导行为,是形成和保持外在刺激的内在表征的预设能力和涉及将表征信息用于行动准备的能力。心理灵活性是指当可以适当地反应变化以符合新情境的要求时,保持反应定势的思想和动作的灵活性。
自Russell(Russell,1996)首次提出关于执行功能和心理理论关系的理论以来,二者关系的发展研究已成为近年来发展心理学研究的一个热点,研究者们作出了许多执行功能与心理理论的关系的研究探讨。
但是,关于执行功能与心理理论的关系探讨存在不一致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是不存在关系的。过去的许多研究,着重分析被试在心理理论任务与执行功能任务这两类任务得分是否相关,着重探讨社会功能缺失的特殊群体的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自闭症儿童在解释心理理论能力的时候存在着困难,但是在执行功能上却没有表现出困难;临床研究表明,执行功能的发展可以不依靠于心理理论的发展而发展。这些研究都表明,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是相互独立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主要是基于对经典的心理理论范式和执行功能任务的考察,发现它们之间确实存在着统计学上的显著相关。German和Hchman指出,过去的研究低估了执行功能中某些成分的加工过程,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之间的关系研究也许更多的依赖于方法的选择。
一些来自对正常儿童和自闭症儿童的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的关系研究,对心理理论的模块论提出了挑战,认为执行功能的进步是与心理理论的发展相联系的。
首先,是两者年龄发展的一致性。儿童在学前期执行功能发展变化的时间就是心理理论显著进步的时间(学前期3-5岁)。其次,研究发现,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有共同的加工过程,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间存在独特的联系。最后,毁损法和神经成像的研究也显示,前额皮质既是心理理论能力发生的部位,又是执行功能能力发生的部位。所以,有理由认为两个加工过程都依赖于一个共同的神经解剖系统。
至此,对于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的关系,由于所用方法及材料的不同,使得两者之间的相关也不一致,缺乏稳定性。目前的行为研究,还不能够很好的说明其关系,研究中发现的高相关,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关系:心理理论是执行功能的前提;执行功能是心理理论的前提;心理理论包含有执行成分;认知复杂性控制理论(CCC理论),即执行功能和心理理论都受一个共同内含的条件推理的影响;共同的脑机制。
但即便是脑机制的研究也一样,也不能很清晰地加以揭示两者之关系,只能够说涉及到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的大脑某些区域是共同的,但由于这些区域比较大,加上研究结果上的不一致,因此目前仍然不能确定两者之间的实质性关系。而且,脑机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成人,研究的内容更多地涉及到对心理状态(特别是需要、情感)等的理解上,较少采用儿童行为研究中所用的错误信念任务。尽管对心理状态的理解与错误信念任务同属于“心理理论”的范畴,但是这两种任务是处于不同的层面的,因此不可排除不同的心理理论成分各自有独立的神经基础脑结构。
至此,两者关系的确定仍需要对心理理论脑机制的深入研究为基础。例如,研究者必须清楚地知道在心理理论的获得中大脑的哪些区域起着其本的作用?或者说额叶特别是前额皮层在心理理论获得中是否是必需的?儿童在心理状态的理解及其错误信念任务的完成上,其发展都是显著的,儿童期是心理理论和执行功能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因此,以儿童为对象的研究将有可能解决心理理论脑机制及其与执行功能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