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权力及其在大学治理中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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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学生权力是大学治理体系和权力结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当前学生权力在大学治理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其运行面临多方面的障碍。因此,要从更新学生权力观、健全有关法律规章、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拓展学生参与管理范围等方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学生权力保障体系。
  [关键词]学生权力 大学治理 现代大学制度
  [作者简介]王丽琛(1981- ),女,河北邯郸人,天津科技大学发展战略研究室,编辑,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李旭炎(1966- ),男,山西临汾人,天津科技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哲学、高等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范丽娟(1964- ),女,天津人,天津科技大学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天津 30022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YJA880069)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11-0016-04
  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学中管理人员和教师一直占据着大学权力结构的核心位置,而学生则处于权力结构的边缘,甚至游离于权力结构之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缺失主要也体现在学生群体未能有效参与大学治理。虽然学生权力在大学中不属于主导性权力,但其在大学治理体系和权力结构中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在当前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成为大学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的情况下,大学管理者必须从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真正把学生视为大学重要的组织成员和治理主体,给予学生权力应有的存在空间和运行渠道,促进学生有效参与大学治理。
  一、学生权力及其在大学治理中的作用
  学生权力是学生通过法律法规、组织制度、自身资源等影响和支配大学中各类组织和人员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尽管与学术权力、行政权力相比,学生权力较少被人们提及,但其存在价值却得到一致肯定。西班牙思想家加塞特曾说:“大学以学生为中心的概念必须得到贯彻……把大学看作教授接待学生的房子的观点是荒谬的。”①在大学逐渐走向民主、学生主体地位日益得到重视的当今时代,加塞特的论断值得我们深思。在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学生这一重要治理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赋予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机会,使学生权力真正成为大学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权力在大学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优化大学内部权力结构。“传统大学制度在理论基础上和实践上比较强调某一权力和利益要素,在哲学上遵循‘一元’逻辑;或强调各权力和利益要素的‘混合’,是一种‘混合’逻辑。现代大学制度要成为‘现代’的大学制度,必须是‘多元’逻辑,而且,其权力和利益要素不应是关系不大的‘混合’,而应是相互牵制、保持动态平衡的‘制衡’关系。” ②管理人员和学术人员及其组织机构是学生权力的主要客体,这两类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在价值追求、组织形式、行为准则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甚至互相冲突,其中任何一种群体权力过度膨胀,都可能造成另一种群体权力的式微和失效,进而造成大学权力结构失衡。而学生权力的存在和合理运作,可对这两种客体的权力进行制衡,从而维护大学权力结构的平衡。
  二是促进大学民主管理。“大学内外具有各种利益需求的群体和个人对于学校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有着不同的理解与要求。”③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冲突与竞争,使大学内部权力关系更加复杂化,并使大学演化成为一个各种利益主体互相角逐的“社会—政治系统”④。在这一系统中,民主是平衡各方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参与学校管理成为各利益相关者群体共同的诉求。作为大学的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之一,大学生是大学民主管理的重要力量,没有学生群体的参与,大学民主管理是不完整的。同时,长期以来对学生权力的忽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高校代理成本过大、效率低下。因此,切实保障学生权力,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促进大学民主管理、提高大学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维护学生利益特别是其受教育权。维护利益的手段多种多样,如法律、道德、权力、暴力等。法律和道德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维权过程中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但依靠法律规范和道德力量维护利益往往是被动的,因而过度依赖法律和道德来维护学生利益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权力在维护学生利益中的主导性作用就凸显出来。在各种利益主体互相角逐、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的大学组织中,学生权力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其能够主动、有力、合法地维护学生权益,以弥补法律规范、道德力量等手段在维护学生利益方面的不足。
  二、学生权力运行现状与困境
  受高度集权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影响,我国大学内部形成了过度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学生的权力空间被进一步挤压,话语权十分有限。同时,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在大学治理中的作用也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都导致学生权力的“虚化”,使学生权力处于弱势地位。当前,学生权力面临的困境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观念障碍。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师道尊严衍生出的教师专制与威严成为处理师生关系的基本伦理准则,由此导致教师和管理人员普遍将学生视为被教育、被管理的对象,对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不足。同时,大学生的自主意识比较薄弱,缺乏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意识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理念。
  二是制度障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发布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指出:“国家和高等院校的决策者应以学生及其需要为关注的重点,把他们看作是高等教育变革的主要合作者和负责任的支持者。这应包括学生参与有关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教学方法与课程的创新,在现行体制范围内,参与制定政策和院校管理工作。”我国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明确提出,要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但是,学生权力尚未在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中得到确认,仍面临法律保障缺失的问题。同时,由于大学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学生权力的运行缺乏相应的操作性规定,学生究竟可以通过何种组织、依据什么原则、按照怎样的程序、在哪些领域行使参与管理权等问题,在相关制度规范中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就目前来看,学生参与管理更多只是一种制度承诺,而缺少付诸实践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   三是组织障碍。这主要体现为学生权力载体的作用发挥不够。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是学生权力存在、运行和发挥作用的主要载体。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的性质却发生了异化,它们本应是独立的学生自治组织,却往往演变为学校进行学生管理的延伸机构或辅助部门,其功能也随之虚化,在维护学生权益、参与民主管理等方面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导致学生权力的存在与运行缺乏有力载体。
  四是渠道障碍。当前,大学中频繁出现的学生集体罢课、罢餐等抗争行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生表达话语和维护利益的合法渠道的缺失。集体抗争是学生权力的一种有效表达形式,但这种极端形式具有一定的暴力特征,可能对大学内部社群关系造成冲击,甚至破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和大学内部管理传统中,“集体抗争”的利益表达和权力运行方式并不被认可,但学生集体抗争行为的发生,表明需要为学生权力寻求更加多样、更加有效、更加合理的实现途径。
  三、学生权力保障体系的构建
  为保障学生权力的合法存在和有效运行,改变当前学生权力面临的困境,应当从观念、法律、制度、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学生权力保障体系,为学生参与大学治理创造良好条件。
  (一)更新学生权力观
  当前,无论是教师、管理人员,还是学生自身,都必须改变过去那种轻视学生主体地位和学生权力的观念,深化对学生权力的意义、运行、监督等的认识。
  首先,充分认识赋予学生适当的权力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承认和强化学生权力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大学管理人员和教师要改变用管制思维和方法管理学生的观念,支持学生参与教育管理活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其次,充分认识学生权力是大学内部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权力的彰显,将为大学内部权力体系注入新的制衡力量,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在制度设计和管理实践中对学生权力给予更多的关注,支持学生权力发挥作用,使学生权力成为监督和制约大学内部其他权力的重要力量。
  最后,充分认识学生权力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学生权力实践的过程也是学生协调各方面关系、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局面的过程,对学生来说是一种考验和锻炼。赋予学生一定的权力,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有利于培养学生统筹协调、团队合作、人际沟通、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也有利于培养具有参政意识、参政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现代公民。
  (二)健全有关法律规章
  首先,要在有关法律文本中确认学生权力的合法地位,为学生权力提供直接、明确的合法性依据。法律法规所提供的强制性保障是最有力、最有效的,通过法律手段为学生权力提供保障,已被西方大学的实践证明是有效的。例如,《匈牙利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案》规定,学生自治组织可以推选学生代表参加院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高校理事会成员中学生代表数量最多可达1/3,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校组织、发表言论、游行示威等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力。在我国大学学生权力因受挤压而式微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学生权力合法地位,依靠法律为学生权力的存在和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其次,要完善大学内部规章,确认和保障学生权力的地位。要使对学生权力的法律承诺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需要通过完善大学内部规章为学生权力提供保障,特别是要在大学章程中明确学生权力的合法地位。章程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是大学治理的“宪法”,应在大学章程中明确学生作为大学治理主体的地位,对学生权力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和保护,并明确其权限范围、运作程序、监管方式等。同时,大学还要在各项具体规章中对学生权力的运行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确保学生权力得以实现并有效发挥作用。
  (三)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民主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与监督,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应当予以重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首先,要健全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听证制度、提案制度、对话制度、申诉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为学生参与管理提供明确的制度依据。要积极探索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在涉及学生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领域中赋予学生一定的发言权,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彰显学生权力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要完善学生参与评价监督制度。目前,我国许多大学已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但这一制度在具体执行中仍面临评教形式较单一、评教结果可信度难以保证等问题。因此,在评教途径和方式的多样化方面还要下更大功夫,可考虑建立两项制度:一项是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即由学校教务部门聘请部分大学生作为教学信息员,他们通过提供教学信息辅助学校进行教学管理。教学信息员分布在学校各院系的各个班级,他们不仅可以就教师的教学情况向学校提供综合评价信息,还可以向教务部门反映教师违反教学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协助教务部门进行调查。一项是学生代表教学评议小组制度,即由学校或各院系随机抽取若干名学生对教学活动进行评议,学生代表既可以对教学的整体情况进行评议,也可以针对某位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小组的评议意见通过教务部门传达给教师,并督促其采取措施,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最后,要完善校领导接见日制度等学生与学校沟通制度。目前,已有许多大学建立了校领导接见日制度,为学生提供了与学校领导直接沟通的渠道,这有利于学生合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避免因矛盾积累造成冲突,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学生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激发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热情,增进学生对学校的感情。
  (四)加强学生组织建设
  从历史和现实情况来看,大学权力越来越依托于各种委员会等组织而存在和运行。因此,加强学生组织建设对于保障学生权力的有效发挥至关重要。   首先,要完善学生组织体系。依据组织职能的不同,学生组织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职能的学生组织,如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另一类是以参与学校管理为主要职能的学生组织,如食堂监督委员会等。目前,前一类学生组织在大学中已普遍存在,后一类学生组织的发展明显滞后,而后一类组织恰恰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展现自身权力的主要平台。因此,要积极发展以参与管理为主要职能的学生组织,如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监督委员会”“食堂监督与服务委员会”“公寓管理与服务委员会”“活动场馆监督与服务委员会”“学生提案委员会”“学生听证委员会”“学生权益保障中心”等学生参与管理监督的专门组织机构,为学生参与管理和监督提供有效平台。
  其次,要赋予学生组织自治权力。学生组织不是学校管理部门的附属机构。要明确学生组织成立和相关制度设计的初衷,赋予学生组织独立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如人员、经费、运营、纪律、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自我管理权,特别是组织负责人应通过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任命,使学生组织保持相对独立并回归自身使命,避免其成为被架空的“虚组织”,解决学生组织异化问题。
  最后,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职能。学生组织特别是具有参与管理职能的学生组织在柔化学校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与学校冲突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大学要充分认识学生组织在大学管理中的重要角色,支持学生组织参与大学管理和服务工作,深入探索学生组织参与管理和服务的有效机制,切实发挥学生组织的独特作用。
  (五)拓展学生参与管理范围
  除了参与评教之外,还应进一步扩大学生参与管理的范围,提高学生参与管理的层次,拓宽学生参与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学生权力在大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要参与学校决策。大学要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学校决策过程,特别是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学生应有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的途径。学生参与大学民主决策的领域主要有:关系学校长远发展和全体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学校、学院或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与学生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规定;学校发展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中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在学校为解决重大问题开展民主调研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方案,供学校决策参考。
  其次,要参与学生事务管理。比如,学生住宿管理、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和批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审批、优秀人选的推荐、各类学生组织的考核评比等均可吸收学生参与。以学生奖惩管理为例,无论是对学生的奖励事项还是处罚事项,都要有学生参与其中。学生参与奖惩管理过程,不仅能够促进学校奖惩行为公平、公正、合法,还能增强学生对奖惩结果的认同和支持,避免学生对学校产生怀疑和不满情绪,防止学生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最后,要参与后勤管理。后勤服务与大学生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让学生有效参与后勤管理,既有助于学校对提供后勤服务的单位进行监督,也有利于学生了解和体谅学校管理的难处,从而更加理性地面对和处理所遇到的矛盾与问题。学生参与后勤管理的领域主要包括对后勤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学生生活园区的管理等。比如,参与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对校内食堂卫生状况及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情况等进行监督;在校园经营性网点规划方面提出建议,监督校内超市、小卖部等商业网点的经营活动;对校医院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等。
  [注释]
  ①(西)奥尔特加·加塞特.大学的使命[M].徐小洲,陈军,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71.
  ②彭江.初论现代大学制度的本质及逻辑[J].复旦教育论坛,2006(1):16.
  ③高洪源.欧美学校微观政治研究的进展[J].比较教育研究,2003(6):2.
  ④董向宇.识读我国大学学生权力[J].高等教育研究,2012(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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