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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银行提出扩大范围,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人民币现钞清分,有效促进流通中现金整洁度的提高。本文对山西省现钞社会化清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山西省现钞社会化清分业务发展现状
2014年,山西省各金融机构的现钞清分模式主要以自行清分为主,全省社会化清分量仅占到全部清分量的6.53%。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金融机构代理其他金融机构清分,即现金业务量较大的金融机构代理当地业务量较小的金融机构完成清分业务,其清分量占全省社会化清分量的13.61%。
二是驻场式外包清分,即由金融机构提供清分场地、设备等,聘请具有专业资质外包公司的服务人员,在本单位现有的现金处理中心完成现钞清分,这种模式又可以细分为两类:一种是机构整体现钞业务外包,另一种是自助设备供钞外包,其清分量占到全省社会化清分量的73.96%。
三是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山西省阳泉市各金融机构与外包公司达成协议,建立集约型社会化清分中心,由该公司自行提供现金清分场地、设备、库房和人员等,负责辖内7家机构的现金清分,目前,该模式清分的现金占到全省社会化清分现金量的12.43%。
二、现钞社会化清分的优势
现钞社会化清分有助于缓解当前人民银行和金融现钞清分的压力,是现金清分业务发展的趋势。
1.成本降低优势
金融机构将现钞处理交由社会化机构清分后,在现钞整点方面的人财物投入可以大幅减少。如:阳泉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投入约为各金融机构分散清分投入总和的70%左右,再加之其每日清分后现钞可全部交存人民银行,各机构的现金周转率提高至89%,备付库存降低至0.3%,解决了清分钞票占压资金的问题。
2.统一管理优势
一方面,社会化清分机构有专业化的人工操作,可以提高劳动效率。据调查,社会化清分机构4口清分机每人每日清分量达到200捆,是金融机构自行清分的1.6倍;另一方面,山西省内清分机的品牌多达20种,社会化清分机构统一的机器配置,可以解决设备参数设置参差不齐,与厂家沟通周期长,设备升级困难等问题。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实行统一的现钞清分标准,为区域内现金冠字号码信息流与实物流相匹配奠定了基础,解决不同金融机构间现钞重复清分问题,又可以保证该区域的现钞清分质量,有利于区域整洁度的有效提高。
3.资源集中优势
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通过测算该区域现钞处理数量,确定机器及人员的配置,通过投放行与回笼行的现金调剂,淡季和旺季人员劳动时间调配,解决机器“闲时空置,忙时不足”的问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自助设备供钞外包模式,将自助设备的现金清分以及配送业务统一打包外包,通过业务整合,提高服务效率。
4.社会效应优势
一方面,社会化清分机构的专业性特点,使其清分的现金质量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自行清分的质量,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各金融机构清分现钞质量抽检的结果显示,社会化清分的现金质量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自行清分的质量。另一方面,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便于协调,在阳泉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成立以后,阳泉市公交公司的小面额现金基本实现了当日交款、当日清点、当日入账,彻底解决了常年困扰这一公益性企业小票整点难、上缴难的问题。
三、推进现钞清分社会化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权衡问题
现钞处理业务的特殊性,要求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重视社会责任。就金融机构而言,现钞清分业务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经济效益在短时间内效果并不明显,因此,部分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的积极性不高。就社会化清分机构而言,山西省内目前的清分机构多是由金融机具制造商、现金安保守押等企业衍生而来的,在发展初期其关注市场规模的扩大,注重经济效益,与业务配套的各类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社会责任感有待加强。
2.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协调问题
目前,选择清分机构的主体是金融机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金融机构不能全面考察清分服务商的综合实力,可能产生选择风险;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合同内容不完备,引发经济纠纷,可能产生合同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清分机构硬件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欠缺,应急体系不健全,保密工作不到位等,可能产生操作风险等等。随着全额清分的推进,金融机构和社会化清分机构风险意识及风险控制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
3.主体多样性与行业标准不统一的脱节问题
目前,在山西省从事社会化清分业务的机构有六家,金融机构对于社会化清分机构的选择,多源自本行系统的推荐或机构的自我推销,双方的业务合作仅仅依靠自愿签订的合同制约,公开透明的社会化清分机构准入、退出、监督机制,以及清分业务的规范化管理规定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尚处于空白。目前各金融机构清分机具的品牌多达20种,主要以4口清分机为主,清分机具性能各异,加之对于清分机具配置、清分质量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各机构可通过控制清分机的参数对出钞质量进行控制,用以满足不同流通渠道的用钞,导致在全额清分推进的初期,现钞清分质量差异明显。
4.区域性规划与个体需求之间的差异问题
从各金融机构的意愿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系统内工作量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能力较强,倾向于以自行清分和驻场式清分外包为主;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于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的热情较高。对于一个区域而言,加入现金集中清分中心的机构越多,其规模效应越大,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系统内统一的模式有利于其管理,这就需要区域内的协调与配合。
5.阶段性目标与全额清分目标实现方式的匹配问题
目前,山西省内金融机构实现对外付出现金全额清分的先后顺序为:交存人民银行现金、自助设备加钞、柜台对外支付现金,而且对于社会化清分的合作也仅限于前两项。金融机构要实现全额清分必须考虑柜台现金清分方式,山西省各金融机构拥有的柜台数超过16000个,每个柜台配置清分机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如果每个网点只配一台清分机,不可能满足过多个柜员同时使用清分的需要,为了实现冠字号码查询阶段性目标部分金融机构存在使用A级点钞机清分付给客户的情况,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额清分。金融机构在选择清分机构是考虑全额清分的整体成本,因此社会化清分机构要想扩大市场,就需要进一步创新流程、拓展业务。 四、政策建议
从山西省目前状况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清分主体地位短时期内不会改变,社会化清分仅是多层次清分体系中的一个补充,要推进社会化清分业务的有序发展,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化清分机构还需要加强协调,加强合作,共同努力。
1.人民银行要发挥好引导和协调的作用
作为银行业现金全额清分工作的推动者和清分业务外包的引领者,人民银行应该避免采取强制措施,在坚持市场选择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发挥好牵头协调和推动作用。研究出台现金清分企业资质和执业认证标准、清分机技术标准、清分场地建设标准和清分质量标准,并纳入金融行业国家标准,引导和规范现金清分行业的发展。研究建立包括监管主体、程序、方法和标准在内的现金清分行业监管体系,提升对人民币流通领域工作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对社会化清分人员从业资格提出明确要求,对拟上岗清分人员的清点技能、反假技能等方面知识进行测试,提高清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紧密,对于地方经济状况、现金运行规律的特点比较了解,信息渠道相对畅通的优势,利用人民银行发行库“蓄水池”的作用,与当地金融机构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额清分达标计划,鼓励不同规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利用自身现有的处理能力和社会化清分机构的承接能力,制定不同的解决方案,兼顾各金融机构的步伐与区域步伐的一致性,并根据实际进度,加强现场检查,对进度不力者在现金服务方面实施差别对待,适度约束,保证整个区域的现金清分业务稳定安全运行,同时产生一定的规模效应,形成长期运行发展机制。
2.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目前,我国存款类金融机构承担着95%以上的回笼现金再投放任务,是现金服务的主力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兼顾上级行与辖内人民银行的规划,既充分发挥自身清分中心的作用,又适当采用社会化清分,统筹考虑各类业务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考虑建设成本、运行成本和管理成本,实现系统内整体效益最优的目标。
在开展现钞清分外包业务时,首先要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合同的完备性,明晰清分业务双方的责任,对于定价机制、清分质量、差错处理等问题,制定详细的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要强化风险意识,针对业务运行特点,修订完善的内部控制,加强对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与管控,确保风险的可防、可查、可控,必要时可建立风险救助基金或购买保险,降低风险;再次要强化保密意识,针对全额清分业务对象的特殊性,对于款项交接信息、日常业务往来等操作签订《保密协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泄密。
3.化清分机构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随着全额清分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社会化清分的进一步发展,各清分机构在组织结构、风险管理、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竞争将加大,社会化清分机构需要通过完善设备投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效率来巩固自身的市场,通过建立风险救助基金等方式,引入风险防控机制,降低自身经营风险;通过提高合同完备性,探索合理定价模式,创新操作流程,实施差别化服务措施等,提高行业竞争力。
作者简介:
王春丽(1981-),女,汉族,山西河曲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研究方向:现金管理。
一、山西省现钞社会化清分业务发展现状
2014年,山西省各金融机构的现钞清分模式主要以自行清分为主,全省社会化清分量仅占到全部清分量的6.53%。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金融机构代理其他金融机构清分,即现金业务量较大的金融机构代理当地业务量较小的金融机构完成清分业务,其清分量占全省社会化清分量的13.61%。
二是驻场式外包清分,即由金融机构提供清分场地、设备等,聘请具有专业资质外包公司的服务人员,在本单位现有的现金处理中心完成现钞清分,这种模式又可以细分为两类:一种是机构整体现钞业务外包,另一种是自助设备供钞外包,其清分量占到全省社会化清分量的73.96%。
三是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山西省阳泉市各金融机构与外包公司达成协议,建立集约型社会化清分中心,由该公司自行提供现金清分场地、设备、库房和人员等,负责辖内7家机构的现金清分,目前,该模式清分的现金占到全省社会化清分现金量的12.43%。
二、现钞社会化清分的优势
现钞社会化清分有助于缓解当前人民银行和金融现钞清分的压力,是现金清分业务发展的趋势。
1.成本降低优势
金融机构将现钞处理交由社会化机构清分后,在现钞整点方面的人财物投入可以大幅减少。如:阳泉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投入约为各金融机构分散清分投入总和的70%左右,再加之其每日清分后现钞可全部交存人民银行,各机构的现金周转率提高至89%,备付库存降低至0.3%,解决了清分钞票占压资金的问题。
2.统一管理优势
一方面,社会化清分机构有专业化的人工操作,可以提高劳动效率。据调查,社会化清分机构4口清分机每人每日清分量达到200捆,是金融机构自行清分的1.6倍;另一方面,山西省内清分机的品牌多达20种,社会化清分机构统一的机器配置,可以解决设备参数设置参差不齐,与厂家沟通周期长,设备升级困难等问题。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实行统一的现钞清分标准,为区域内现金冠字号码信息流与实物流相匹配奠定了基础,解决不同金融机构间现钞重复清分问题,又可以保证该区域的现钞清分质量,有利于区域整洁度的有效提高。
3.资源集中优势
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通过测算该区域现钞处理数量,确定机器及人员的配置,通过投放行与回笼行的现金调剂,淡季和旺季人员劳动时间调配,解决机器“闲时空置,忙时不足”的问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自助设备供钞外包模式,将自助设备的现金清分以及配送业务统一打包外包,通过业务整合,提高服务效率。
4.社会效应优势
一方面,社会化清分机构的专业性特点,使其清分的现金质量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自行清分的质量,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各金融机构清分现钞质量抽检的结果显示,社会化清分的现金质量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自行清分的质量。另一方面,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便于协调,在阳泉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成立以后,阳泉市公交公司的小面额现金基本实现了当日交款、当日清点、当日入账,彻底解决了常年困扰这一公益性企业小票整点难、上缴难的问题。
三、推进现钞清分社会化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权衡问题
现钞处理业务的特殊性,要求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重视社会责任。就金融机构而言,现钞清分业务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经济效益在短时间内效果并不明显,因此,部分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的积极性不高。就社会化清分机构而言,山西省内目前的清分机构多是由金融机具制造商、现金安保守押等企业衍生而来的,在发展初期其关注市场规模的扩大,注重经济效益,与业务配套的各类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社会责任感有待加强。
2.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协调问题
目前,选择清分机构的主体是金融机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金融机构不能全面考察清分服务商的综合实力,可能产生选择风险;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合同内容不完备,引发经济纠纷,可能产生合同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清分机构硬件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欠缺,应急体系不健全,保密工作不到位等,可能产生操作风险等等。随着全额清分的推进,金融机构和社会化清分机构风险意识及风险控制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
3.主体多样性与行业标准不统一的脱节问题
目前,在山西省从事社会化清分业务的机构有六家,金融机构对于社会化清分机构的选择,多源自本行系统的推荐或机构的自我推销,双方的业务合作仅仅依靠自愿签订的合同制约,公开透明的社会化清分机构准入、退出、监督机制,以及清分业务的规范化管理规定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尚处于空白。目前各金融机构清分机具的品牌多达20种,主要以4口清分机为主,清分机具性能各异,加之对于清分机具配置、清分质量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各机构可通过控制清分机的参数对出钞质量进行控制,用以满足不同流通渠道的用钞,导致在全额清分推进的初期,现钞清分质量差异明显。
4.区域性规划与个体需求之间的差异问题
从各金融机构的意愿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系统内工作量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能力较强,倾向于以自行清分和驻场式清分外包为主;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于区域化现金集中清分中心的热情较高。对于一个区域而言,加入现金集中清分中心的机构越多,其规模效应越大,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系统内统一的模式有利于其管理,这就需要区域内的协调与配合。
5.阶段性目标与全额清分目标实现方式的匹配问题
目前,山西省内金融机构实现对外付出现金全额清分的先后顺序为:交存人民银行现金、自助设备加钞、柜台对外支付现金,而且对于社会化清分的合作也仅限于前两项。金融机构要实现全额清分必须考虑柜台现金清分方式,山西省各金融机构拥有的柜台数超过16000个,每个柜台配置清分机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如果每个网点只配一台清分机,不可能满足过多个柜员同时使用清分的需要,为了实现冠字号码查询阶段性目标部分金融机构存在使用A级点钞机清分付给客户的情况,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额清分。金融机构在选择清分机构是考虑全额清分的整体成本,因此社会化清分机构要想扩大市场,就需要进一步创新流程、拓展业务。 四、政策建议
从山西省目前状况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清分主体地位短时期内不会改变,社会化清分仅是多层次清分体系中的一个补充,要推进社会化清分业务的有序发展,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化清分机构还需要加强协调,加强合作,共同努力。
1.人民银行要发挥好引导和协调的作用
作为银行业现金全额清分工作的推动者和清分业务外包的引领者,人民银行应该避免采取强制措施,在坚持市场选择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发挥好牵头协调和推动作用。研究出台现金清分企业资质和执业认证标准、清分机技术标准、清分场地建设标准和清分质量标准,并纳入金融行业国家标准,引导和规范现金清分行业的发展。研究建立包括监管主体、程序、方法和标准在内的现金清分行业监管体系,提升对人民币流通领域工作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对社会化清分人员从业资格提出明确要求,对拟上岗清分人员的清点技能、反假技能等方面知识进行测试,提高清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紧密,对于地方经济状况、现金运行规律的特点比较了解,信息渠道相对畅通的优势,利用人民银行发行库“蓄水池”的作用,与当地金融机构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额清分达标计划,鼓励不同规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利用自身现有的处理能力和社会化清分机构的承接能力,制定不同的解决方案,兼顾各金融机构的步伐与区域步伐的一致性,并根据实际进度,加强现场检查,对进度不力者在现金服务方面实施差别对待,适度约束,保证整个区域的现金清分业务稳定安全运行,同时产生一定的规模效应,形成长期运行发展机制。
2.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目前,我国存款类金融机构承担着95%以上的回笼现金再投放任务,是现金服务的主力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兼顾上级行与辖内人民银行的规划,既充分发挥自身清分中心的作用,又适当采用社会化清分,统筹考虑各类业务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考虑建设成本、运行成本和管理成本,实现系统内整体效益最优的目标。
在开展现钞清分外包业务时,首先要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合同的完备性,明晰清分业务双方的责任,对于定价机制、清分质量、差错处理等问题,制定详细的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要强化风险意识,针对业务运行特点,修订完善的内部控制,加强对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与管控,确保风险的可防、可查、可控,必要时可建立风险救助基金或购买保险,降低风险;再次要强化保密意识,针对全额清分业务对象的特殊性,对于款项交接信息、日常业务往来等操作签订《保密协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泄密。
3.化清分机构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随着全额清分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社会化清分的进一步发展,各清分机构在组织结构、风险管理、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竞争将加大,社会化清分机构需要通过完善设备投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效率来巩固自身的市场,通过建立风险救助基金等方式,引入风险防控机制,降低自身经营风险;通过提高合同完备性,探索合理定价模式,创新操作流程,实施差别化服务措施等,提高行业竞争力。
作者简介:
王春丽(1981-),女,汉族,山西河曲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研究方向: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