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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发[1999]38号),推进《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有工业企业三年走出困境的"375"攻坚计划】的通知》(晋发[1998]63号)中"千户百强"工程的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经营业绩突出、市场竞争力强、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全省中小企业先进水平的百户优秀中小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