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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卫生部关于医院手术室管理规范(试行)基本条件要求,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要求,根据手术量及工作要求,配置护理人员,辅助工作人员和设备技术人员,手术室护理人员与手术间之比不低于3:1,明确手术室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和层级认定及岗位能力要求,手术室工作两年以内护理人员数占总数≤20%。 本院护理部要求:突出工作能力,专科技术水平,参照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等,对护士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