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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与监事会制度在职能上存在交叉、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的硬性规定与独立董事人力资源相对稀缺之间存在矛盾、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等问题。本文对此提出了理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之间的关系、设立次级委员会并规定独立董事在其中的控制地位、以延期支付计划或增加股票期权的方式建立独立董事激励机制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