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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日前联合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召开了“烟草广告‘禁’,还是‘限一’媒体信息交流会。据中心主任王克安介绍,《广告法》二审草案中增加对烟草广告限制力度,但是对烟草广告、促销、赞助的禁止态度仍不彻底;《广告法》“修改说明”中称:烟草专卖店可以在店堂内发布烟草广告。这就给烟草商留下了诸多广告、营销空间,更是放纵了烟草终端销售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