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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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岁,我上高中二年级,开始听周杰伦。
  小城的夏天格外闷热,教学楼旁的爬山虎沿着墙壁不停地向上爬,仿佛想要触及蓝天。在这么个美好的时令,我们还要呆坐在教室里,听数学老师不停唠叨着公式,同学们都选择了自己的方式放松顺便藐视下老师,比如,听音乐,看课外书,而我是趴在桌子上看山。
  我们班是艺术班,被分在教学楼的顶端,教学主任美其名曰一个清净的环境便于我们寻找灵感,其实大家清楚,学校这么安排无非是害怕我们的“活跃”影响到其他班级同学学习和休息。而令人更沮丧的是我人在艺术班,却不是艺术生,学着文化课,和艺术一点边都不沾。我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可能其他班级爆满吧。
  我一直是一个追求宁静的人,不太喜欢热闹,那会让我手足无措。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塞上耳机听周杰伦的歌,尤其喜欢他《十一月的萧邦》那张专辑,忧伤,神秘,余音绕梁。
  五月的一天,偶尔加了个QQ群,和一个叫阿猫的女孩相谈甚欢,她是大我一届的艺术生,学播音的,爱好写作,所以有的时候我就调侃她既能当播音,还能当编辑,她就会咯咯地笑。在后来几个月我们一直讨论文学,生活,理想。九月一号开学那天,我们恋爱了,我在高二的尾巴上,她,高三。我上课的时候总是会和她聊QQ,所以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老师向老妈告状的那天晚上,我和家里大吵一架,老妈没收了我的手机,寂寞的时光里,一直是周杰伦的音乐陪着我,而他的歌在那个时候,可能已经并非简简单单的旋律,更是我另一半的青春。
  在学校的日子依旧平淡乏味,班里还是整天闹作一团,要么逃课,要么上课就睡觉。直到有一天……
  那天,海哥和丧开在班里打闹的时候双双翻脸。
  有一天晚上,海哥穿过胡同,已经走到自家单元门前了,突然冲出几个人,二话不说就和海哥扭打起来。海哥的父亲听到家门口有人打架,确定就是自己儿子,立刻冲了出去,那几个人顿作鸟散了。在邻居的帮助下海哥的父亲把海哥送到医院,所幸的是并没有生命危险,左手骨折,左肋断了两根,可是后背的刀伤让海哥进了急救室。丧开在海哥出事不久就在走路时被汽车碾碎了小腿骨。
  海哥退学了,丧开降级休病假。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耳钉男阿宇带着同学逃课第N次被抓,学校勒令他退学,家长大闹了办公室。不久,小羽在全校体检时被查出疾病,主动退了学。那个酷酷的耳钉男和爱笑的短裙女孩再也没出现过。
  班里也不像以前那么热闹了,笼罩着一层阴霾,挥之不去。
  高三,班里的艺术生都去省城进修了,留下我们几个学文化课的学生,班里异常冷清。累的时候就趴在桌子上看山,这样的一年,一晃而过。
  因为落下的功课太多,高考我只考上了一所三流学校,毕业的那个假期,和朋友们玩翻了,偶尔回到学校看看。艺术班已经易主,而艺术班教室门口被阿一用篮球砸坏的窗户把手还在那里,那年大家比赛往墙上印的脚印也还在那里,不知道是哪个学弟或者学妹放了一首JAY的《离开》,坐着我的摩托车,载你缓缓的离开,考不上的好学校,可以不微笑就走……
  大一,我不再堕落,不再颓废,而把我们的高中时代落笔成字的时候才明白,无论是染发的耳钉男,还是黑T恤的冷傲美少年,或者是文身的短裙帆布鞋少女,我们不能说他们是如何的不堪,也不能指责他们格格不入的存在,十七岁的年纪,青春里该有一点墨晕染年少的白纸,无论这小小的一点在当时看来是多么的惊世骇俗和放荡不羁。但是再想起时,也不过是轻笑着彼时的轻狂,却从未后悔过。
  我依然在听周杰伦,今年我二十岁,大学二年级。
  编辑/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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