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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业逐渐实现了产业化经营,农民的数量不断减少,农业生产逐渐趋于专业化和规模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因此得以产生和发展,并且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程度;影响因素
一、前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组织,产生于2007年,依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且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得到了迅速发展,其服务内容也由单一的生产领域向着生产、流通和加工一体化经营的方向迈进,形成了多样化的服务功能,而其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直接体现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形成的组织,他们希望这个组织能够为自己提供所需的各种服务,并且通过这些服务,获得切实的利益。实际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发展时间较短,但是在保持农业家庭经营效率、降低外部服务不确定性以及减少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具体来讲,就是指其所提供的服务功能覆盖成员的程度,体现在两个不同的维度:一是实现宽度,主要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的服务功能的数量,能够直观地显示其服务功能所辐射的产业相关环节的程度;二是实现深度,指接收该项服务功能的成员占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的比重,能够直观地显示服务功能对于合作社成员的覆盖程度。
三、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程度的因素
实际上,从一开始,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具备一种防卫性应激机制,属于一种处于一定组织环境中的环境适应性组织。环境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赖以生存的基础,不仅能够为其服务功能的实现提供有利条件,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服务功能的有效实现。相关研究表明,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品特性因素
在农业生产中,产生的产品是多种多样的,而不同的产品在特性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产品特性一般是指农产品的生产技术特性和市场交易特性两个方面的内容,从前者来看,与主营产品为粮食的合作社相比,主营产品为果蔬、生肉等产品的合作社在保鲜、加工、存储等方面面临着更多的问题,对于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要求更高,相应的接受程度也更深;从后者来看,可以细分为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不确定性三个维度,也是影响农民專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程度的主要因素。
2.成员特性因素
该因素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其发展的主要目的,是为成员提供相应的服务,实现成员的利益需求。而社长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拥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其自身的素质、能力乃至个性会直接影响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一般来讲,社长的管理能力越强,经验越丰富,则服务功能的实现也就越彻底。另外,从目前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着激励不足的问题,激励的对象不应该仅仅是合作社成员,还应该包括社长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具体的实践中,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成员如果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为合作社提供良好的人才和资金支持,但是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合作社成员的异质性,影响其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3.经营条件因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兼具了共同体与企业的属性,对内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对外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服务功能的实现必须充分考虑其自身的经营条件。一是生产集群,即产品的生产、交易、服务在地域或者空间上的集中度,包括了集群成员的数量以及个体成员的规模。简单来讲,成员数量越多,越容易形成相应的带动效应和规模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成本也就越低。二是若个体成员规模较小,则其从服务功能中获得的利益也就较小,很可能会无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各种服务;若个体成员规模较大,其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也相对越高,当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时,就可能出现自立门户的现象。
4.制度环境因素
一方面,正式的制度能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对其发展进行引导;另一方面,非正式的制度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造成影响。
由此,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而言,应该做好相应的引导工作,在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时,应该考虑集群优势,合理选择产品类型,同时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培养,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并加大相应的扶持力度,帮助其拓展服务功能的领域,以适应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结语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占据着非常关键的位置,其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直接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应该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的政策性措施,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有效实现。
参考文献:
[1]李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影响因素: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D].沈阳农业大学,2012.
[2]黄祖辉,高钰玲.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农村经济,2012(7):4-16.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程度;影响因素
一、前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组织,产生于2007年,依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且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得到了迅速发展,其服务内容也由单一的生产领域向着生产、流通和加工一体化经营的方向迈进,形成了多样化的服务功能,而其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直接体现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形成的组织,他们希望这个组织能够为自己提供所需的各种服务,并且通过这些服务,获得切实的利益。实际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发展时间较短,但是在保持农业家庭经营效率、降低外部服务不确定性以及减少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具体来讲,就是指其所提供的服务功能覆盖成员的程度,体现在两个不同的维度:一是实现宽度,主要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的服务功能的数量,能够直观地显示其服务功能所辐射的产业相关环节的程度;二是实现深度,指接收该项服务功能的成员占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的比重,能够直观地显示服务功能对于合作社成员的覆盖程度。
三、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程度的因素
实际上,从一开始,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具备一种防卫性应激机制,属于一种处于一定组织环境中的环境适应性组织。环境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赖以生存的基础,不仅能够为其服务功能的实现提供有利条件,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服务功能的有效实现。相关研究表明,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品特性因素
在农业生产中,产生的产品是多种多样的,而不同的产品在特性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产品特性一般是指农产品的生产技术特性和市场交易特性两个方面的内容,从前者来看,与主营产品为粮食的合作社相比,主营产品为果蔬、生肉等产品的合作社在保鲜、加工、存储等方面面临着更多的问题,对于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要求更高,相应的接受程度也更深;从后者来看,可以细分为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不确定性三个维度,也是影响农民專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程度的主要因素。
2.成员特性因素
该因素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实现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其发展的主要目的,是为成员提供相应的服务,实现成员的利益需求。而社长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拥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其自身的素质、能力乃至个性会直接影响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一般来讲,社长的管理能力越强,经验越丰富,则服务功能的实现也就越彻底。另外,从目前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着激励不足的问题,激励的对象不应该仅仅是合作社成员,还应该包括社长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具体的实践中,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成员如果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为合作社提供良好的人才和资金支持,但是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合作社成员的异质性,影响其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3.经营条件因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兼具了共同体与企业的属性,对内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对外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服务功能的实现必须充分考虑其自身的经营条件。一是生产集群,即产品的生产、交易、服务在地域或者空间上的集中度,包括了集群成员的数量以及个体成员的规模。简单来讲,成员数量越多,越容易形成相应的带动效应和规模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成本也就越低。二是若个体成员规模较小,则其从服务功能中获得的利益也就较小,很可能会无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各种服务;若个体成员规模较大,其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也相对越高,当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时,就可能出现自立门户的现象。
4.制度环境因素
一方面,正式的制度能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对其发展进行引导;另一方面,非正式的制度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造成影响。
由此,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而言,应该做好相应的引导工作,在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时,应该考虑集群优势,合理选择产品类型,同时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培养,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并加大相应的扶持力度,帮助其拓展服务功能的领域,以适应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结语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占据着非常关键的位置,其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直接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应该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的政策性措施,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有效实现。
参考文献:
[1]李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影响因素: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D].沈阳农业大学,2012.
[2]黄祖辉,高钰玲.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农村经济,2012(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