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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听见了林七喜嚣张的声音才看见她那张愤世嫉俗的脸。阳光热烈地洒在她身上,她踩着七公分的高跟鞋叉着腰站在二楼走道上,伸出一只手指着某个人的鼻子骂道:“他娘的季贱人,你给我站住!”
风云突变,妖风四起。
本来嘈杂如菜市场的校道霎时安静下来,大家都屏住呼吸想知道是哪个倒霉蛋又得罪了校长千金。
我猜那个倒霉蛋是季小然,高二六班的学生,十七岁,常年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不见天日的位置。不,他并不是一个坏学生,这个白色系的男孩品行端正作息规律,写一手漂亮的字拿最显眼的成绩,很讨老师喜欢。事实上,假如他愿意,他可以坐在教室任何一个位置。
只是他不喜欢前排那些女生,她们总是装模作样在颈后喷浓郁的香水,说起话来嗲声嗲气,看见帅哥一脸脑瘫相,像一群活在泡沫里的人。
天气有些燥热,我扯开白衬衫袖口的扣子,继续往前走,书包带子突然被人拽住了。林七喜像只好斗的公鸡从我身后钻出,眼神刀光剑影地杀过来,“季小然,你今天为什么不解释?”
“解释什么?”男孩的声音带着独有的干净,像新鲜的苹果一样脆生生的,我很喜欢。
我知道她说的是黎雪菲事件。黎雪菲是学校出了名的美女,有一种年少青葱里呼之欲出的带些妩媚的气质。昨天她旁若无人地来到三班,昂着高傲的头穿过走廊,撞开挡在季小然面前询问数学题目的书呆子,用手理了理头发才对上他茫然的眼睛,“晚上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班上响起了起哄的口哨声,很多女生为黎雪菲加油助阵,这并不是因为黎雪菲人缘有多好,而是因为林七喜。
这样说来,林七喜确实是一个讨人厌的姑娘。她抽烟喝酒染指甲油,逃课打架玩台球,往老师茶杯里倒粉笔末的是她。和新同学打架的也是她,这样万夫所指的罪人,却倚仗着自己校长千金的身份,安然无恙地呆在学校里横行霸道,恨得多少人牙痒痒。
大家能做的,无非是费尽心机地孤立她。季小然是林七喜的同桌,也是她唯一的朋友。毫无疑问,假如季小然离开了林七喜,她的星球再华丽,也只剩下她孤单单一个人了。
昨天晚上究竟后况如何没人知道,但今天班上很多人都看见,黎雪菲的父母替她来办了退学手续。
你看,林七喜就是这样阴险,斗不过别人就找老爸开除她,呸!同学们议论纷纷,林七喜路过的地方,犹如病毒入侵,大家自觉呈弧形后退一步。
可此刻的林七喜站在我面前,红了耳根的样子单纯得像个孩子,她的声音很轻,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见,“黎雪菲为什么退学你再清楚不过了,你昨天说的话,不算数了吗?”
“我说过什么吗?”
林七喜显然不敢置信我会说这样的话,她愣了一下,然后飞速给了我一脚,大声喊道:“季小然你别再给我写情书了,我不会喜欢你的,白痴!”
这个爱面子的丫头,她还不知道我并不是季小然,所以我当然不知道季小然对她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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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逐渐转暖,班长为了抓住春天的尾巴自费在周末举行了一场春游,在郊区一所森林公园里烧烤。
大家从家里带来各自喜爱的食材,自由组队,就在场面热火朝天其乐融融的时候,一辆价值不菲的白色宝马车停在了公园门口。车里冒出一张晦气的脸,正是林七喜。
谁也没想到这姑娘脸皮刀枪不入。就在周三,体育老师要求每位同学都必须跑接力赛,四人一组,班上三十七个人,林七喜当仁不让地成了多出来的那一个。体育老师在操场上喊了三遍谁愿意和林七喜一组,甚至把条件降到出来的人可以少跑两百米,也没有一个人肯举手。
最后自强不息的林七喜同学一个人咬牙跑完了四个人的任务,不负众望地晕倒在跑道上,被人抬进了医务室打了三天吊瓶。
大家纷纷猜测这次又是哪个混蛋泄露了消息,让她来折磨大家。
我无语地望望天,这个林七喜,来就来了,居然两手空空,你以为你是来打酱油的吗?
事实上我们都想错了,这座森林公园的另一侧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林七喜不过是搞错了方向而已。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林七喜正在奋力与挂住她高贵礼服的树桩抗衡,果然不出我所料,“嗞啦”一声,礼服的裙摆被勾烂了一大块。
她索性撩起裙摆坐在树桩上,露出一截光滑笔直的小腿。又夺过我千辛万苦烤好还咬过一口的玉米,理所当然地吃起来。
我们已经走出了同学们的视线,周遭静谧,一束束阳光穿过枝繁叶茂的间隙射下来,光影婆娑。
林七喜边啃玉米边问我:“季小然,你发短信告诉我今天野炊,就不怕被他们孤立啊?”
“季小然,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好吧,季小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哦。看在你这么勇敢的份上,我就允许你亲我一下吧!”
说罢,她扬起头,有光落在她脸上,显得唇角那抹笑更隐约了。
“林七喜,没有人会喜欢吻邋遢的女生,特别是当她嘴边还粘着黑不溜秋的玉米粒的时候。”我掏出纸巾帮她擦嘴,她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在空旷的森林里此起彼伏地传出好远。
我该怎么说呢,林七喜,你喜欢的男孩把这张脸给了我,我怎么敢无耻地代替他去吻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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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林七喜一直是个讨人厌的姑娘。
前年雪灾的时候,道路结冰车辆被困,林七喜去青海旅游后回来被搁在路上。附近有生意头脑的村民在公路两旁卖泡面,坐地起价从五块涨到三十。饥肠辘辘的林七喜凑到路边,骂那个卖面的中年男人:“你良心被狗吃了吗?尽赚黑心钱!”周围司机和乘客们一涌而上,林七喜趁机扛起一箱泡面,利索地钻进车里。 市里沃尔玛超市开业那一天,人潮拥挤进退两难,所有的营业员都记得有一个叫做林七喜的孕妇快生了,她们叫来了警察,打了120,层层护送下林七喜是第一个走出沃尔玛的人。而亲眼看见她将两条围巾和一个包塞进肚子里的保安也为她捏了一把冷汗。
还有去年冬天最冷的那个时候,林七喜抱着一只脏兮兮的狗坐在地下通道里,一共骗取了路过的好心人的十七块钱。最后给她钱的那个胖子还好心地帮她将那只狗送到了动物救助站。而林七喜同学,她乐颠颠地拿着人生赚到的第一笔钱去买了一桶劣质油漆,然后在开学的时候,将油漆涂在了她新同桌的椅子上。
我之所以知道那么多,是因为我曾经是那个卖泡面的中年男人,也曾经是那个看见她偷东西的保安,还曾经是给她五块钱的那个胖子。不过那都是曾经了,现在我是季小然,林七喜的同桌,会和她用一副耳机听歌陪她聊天的人。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相信童话,却不相信神话,可没办法,我就是这个世界多余的神话。
千面君,无颜。
作为这个世界荒诞的存在,从我有记忆起我顶着一张光秃秃的脸流浪在浓稠的黑夜里,在荒无人烟的地界,孤独地远离人群。
白天我只能瑟缩起来远远观望孩子们嬉戏打闹,人群拥挤繁忙,这个世界如此热闹,却不容我添一分笑。
这样过了多久呢,或许一千年,或许更久的时间,记忆已经单薄到我忘了自己的存在。在某个星光暗淡的夜晚,寒风呜咽,我孤零零站在广袤的田野里,温暖的橘色灯光突然就点燃了我枯竭的心。
是用橘子皮做的小灯,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提着它在田野欢快地奔跑,然后唐突撞进了我怀里。我下意识地捂住脸。她却天真而兴奋仰着头,赞叹,“哇,我终于找到比我还可怕的面具啦!”
这个无所畏惧的孩子,她将手里的小橘灯递给我,让我在田野里等她回家取彩笔,她说她要帮我把面具画得更恐怖,她要带着我去吓唬山那边常欺负她的坏孩子。
她的眼睛里摇曳着小橘灯灼热的光,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类的眼睛在黑夜里也有如此璀璨的光芒。
心底的某个地方轻轻塌陷了一块,我突然很羡慕人类的世界,羡慕她们肆无忌惮地活跃在阳光下,羡慕她们能遵守约定,我却不能,我狼狈地拿着女孩的小橘灯,按住心底汹涌的渴望,仓皇重复我唯一擅长的事——逃离。
后来,我开始努力寻找那些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人,在他们心脏跳动的最后一秒与他们达成协议,然后换上他们的脸。虽然是以别人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我却前所未有的满足,因为这世上没人比我更渴望阳光,渴望交谈。就这样,我实现他们的遗愿,他们赐我容颜。
很诡异不是吗?
但对我来说,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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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再暖一些的时候,林七喜同学终于不负众望地谈恋爱了,她开始逃课,耳朵后面的头发挑染了一撮紫色,抽烟的样子很熟稔。
高二六班的同学终于有了盼头,他们三五成群地议论,林七喜以这样突飞猛进的速度变坏,等到她的家人也厌烦她的时候,她收拾东西滚蛋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
所有人都希望这个劣迹斑斑的女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至少也得让她吃点苦头。
但林七喜好命地让人嫉妒,她男朋友并不是大家期待的那样,文身、满口脏话的低素质流氓,相反,他家境优渥、举止优雅,就读于名牌大学,刚成年就在家族企业里帮忙打理生意。
于是,又有很多好事的同学磨蹭到我身边,苦口婆心地怂恿我加入他们:“季小然,有人看见你和林七喜偷偷约会,是真的吗?”
我含蓄地笑了笑,又有人迫不及待地叫道:“季小然,你有点节操好不好?!人家林七喜很明显都没把你当盘菜,她已经有男朋友啦!”
“那又怎样?”我无所谓地继续笑,运筹帷幄的神情让同学惊得下巴都脱臼了,他们啰啰嗦嗦叫起来,“季小然,你怎么笑得这么……阴险!”
他们都不知道,我和林七喜已经喜结连理,不,是喜结拍档,林七喜为我们这个组合取了一个牛逼哄哄的名字——雌雄双煞!
我们无数次在月黑风高的晚上偷偷摸摸地跟踪小富二代李凉,披星戴月地研究人家的兴趣爱好、人格缺陷。我们甚至为了他的一颗痣长在左眼角还是右眼角大打出手。
最终终于确定李凉属于重口味,那些贤良淑德的女孩子根本吸引不了他的注意。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大凡活得太规矩的男生都欣赏洒脱自由的女生。于是林七喜同学义无反顾地演起了叛逆女生的角色,或许是她表演太有天赋,顺利将李凉一举拿下。
而我之所以这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因为我知道林七喜不会喜欢李凉,她要的不过是挽回父亲的一点怜悯而已。
坏小孩林七喜,她已经穷途末路了。那天在森林公园另一侧的婚礼,是林七喜的父亲和另一个女人。林七喜判给了母亲,以林父的手腕,她和母亲几乎净身出户。那个时候林七喜才终于明白,就算她在学校再折腾也已经于事无补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为自己和母亲争取更多的生活保障。林七喜第一时间想到父亲常常送礼的那家人,两家虽有生意往来,可每次见面,林父总是唯唯诺诺的,像是有求于人。
那家人只有一个儿子,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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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七喜上课的时间屈指可数,晚自修下了后,我有幸在校门口看见她。她正从李凉的豪车下来,戴着夸张的复古耳环,涂着艳红的唇彩,老远都能闻见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
她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纸醉金迷的感觉,颓废却诱惑,很对李凉这种禽兽的胃口。
我站在校保卫处的转角等了一会儿,看见李凉绅士地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晚安吻,林七喜的表情隐在广告牌上闪烁的霓虹灯里,看不真切。
一股莫名的烦躁从心底涌起,我转头就走。
身后响起高跟鞋叩击地面的清脆声音,不疾不徐地跟着,过了两站路、一个十字路口后我终于停下来,转身,林七喜阴魂不散的脸映入我眼帘,她嬉皮笑脸地嘲笑我:“季小然,你就作吧你,有种你不要回头啊?” 我利落地反击:“某些人的眼神都快把我的后背灼穿了,我再不回头说不准会横尸街头!”
她笑得花枝乱颤,不忘兴奋地向我形容今天的收获:“今天我爸爸看见我坐在李凉的车里,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他居然问起我和妈妈过得好不好,你知道,他娶了那个女人后就没管过我的死活。”
“然后呢?”路过自动售货机,我顺便买了两罐啤酒,她很自然地从我的手里接过一罐。
她的手指划过我的掌心,蔓延开一丝凉意,我突然很想握住她的手,在她假装坚强的时候给她最真实的温暖。但我却下意识地缩了回去,就像很多年以前,我渴望拉着那个小女孩的手,可最后只能可耻地拐走她的小橘灯一样。
逃离似乎成了我的本能。即使我现在是季小然,会收到情书能陪心爱的女孩子一起逛街喝啤酒的季小然,骨子里的卑微仍紧紧扼住我的喉咙。
“不管怎样,等他愿意支付赡养费,我就拿着钱和母亲去另一个城市。”林七喜“啪”地拉开易拉罐,仰头灌了一口,然后问我:“到时候你会和我一起走吗?”
她的眼睛很亮,光芒四射地让人不忍逼视,我错开脸,讪讪的:“可是我还有家人呐。”
林七喜陡然跳起来猛戳我的脑袋,咆哮:“你有个狗屁家人啊,季小然,你父母在你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出车祸死掉了!”
我的记忆一下子就复苏了,时光恍然回到一个月前。年轻的男孩子蹲在地上抱住自己的头,哭得撕心裂肺,他的声音因痛苦而扭曲,他说:“我没想到我和黎雪菲看电影她会生气,其实她不生气才好,那样我就不会因失去她而遗憾。人不能太贪心是不是,不,你怎么会懂呢……”
我的心因为他那句“你怎么会懂呢”骤然收缩了一下。
季小然的父母在一场交通事故里丧生,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他而去却无能为力的男孩,在那一刻格外憎恨自己的渺小,现在,他把束缚他已久的仇恨同他的容貌一起交给我,由我来替他手刃凶手。
昏黄的路灯垂头丧气矗立着,像蕴藏着悲伤的童话。我不知不觉就把叽叽喳喳的林七喜送到了家门口,在她说了“再见”转身的那一瞬间,我不由自主扳过她的肩,我想我此刻的眼神是我这漫长人生中最认真的一次了,我问她:“林七喜,假如我……不是季小然,你会舍不得我吗?”
或许林七喜这辈子也不会意识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卑微到连自己的容貌都没有的怪物,无比希望给她温暖的千面君。
林七喜再次用她的超长反射弧击溃了我,她茫然地看着我:“你刚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嘴角抽搐,无力地松开她,往回走。
“季小然!”林七喜突然喊住我,“假如你不是季小然,我也不会和你分开,我们是永远的雌雄双煞!”
她最后那句话威慑力太大,我踉跄了一下,差点没栽进下水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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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雨来临的前兆,风呜咽地划破校园的宁静,铅灰色的云块不知疲倦地堆积,整座学校都笼罩在一片昏暗之中。
物理老师正站在讲台上细致地讲解蝴蝶效应,我腾地站起来,因为用力过猛带倒椅子,“哐当”一声巨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我赶忙解释:“老师,我想上厕所。”
老头瞟了一眼我紧握的手机,怒斥道:“你拿手机当手纸?!”
我顾不了那么多,惊慌地奔出教学楼。林七喜的短信只有一个字母,像是危急时打出的:“H。”
H,HELP,救命。
出了校门就看见李凉的车停在路边,我心中总萦绕着不好的预感,我问门卫车里的人去哪里了。
门卫打着哈欠指指小巷那边,他爱答不理的,却让我顿时放松下来,这说明应该没多大事。
可事情远远没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赶到的时候,林七喜正狼狈地跪坐在地上,被一个打扮妖娆的红皮衣女人揪着头发扇耳光,周围还站在好些个气势汹汹的女人,像是一伙的。
林七喜脸肿得像个包子,嘴角还渗出了血,我知道她此刻一定很无助,可不服输的她眼依然凌冽,紧抿着唇一声不吭。紧接着那女人又一脚踹在她肚子上,她痛得蜷下身子,然后就看见了站在巷口的我。
她坚韧如石的眼神在触到我的那一刹那分崩离析,饱满的泪珠滚落如雨。被同学嫌弃的时候她没有哭,被父亲扫地出门的时候她没有哭,被打得伤痕累累的时候她没有哭,却在看见我的那一刹那她哭了。
是啊,我们是永远的雌雄双煞,我此刻像个英雄一样即将披荆斩棘地带她脱离困苦,给她冰冷痛苦的生活以救赎,如此伟大,就连那些嚣张的女人们也停下手来,怔愣地看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林七喜,她朝我缓缓绽开一个笑容,但很快那个笑容就僵住了。
她眼睁睁地看见我佝偻着腰,灰溜溜地转身走掉了,决绝地消失在她的视线中。
就在转身的一瞬间,我看见红皮衣嗤笑一声,然后更重的拳头落在她身上。
真疼啊,我感觉很多东西在一瞬间都碎裂开来,温热的液体一下子模糊了视线,连脚步也凌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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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七喜一直没料到李凉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李凉的未婚妻是某银行行长的独生女,为他公司解决了不少财务问题,不同于林七喜的小打小闹,这个女人嚣张跋扈到了可怕的地步,因为前些天去马尔代夫度假才让林七喜钻了空子,现在回来自然不会放过她。
当然,她也没料到我很早就知晓一切,却未透露一星半点,甚至在那么危险的时刻,像个孬种一样弃她而去。
我想她永远也不会原谅我了。
我也曾卑鄙地想,在她心中背叛她的是季小然,不是无颜,不是我。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她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连一个替代品都算不上。
至少林七喜一直以为是季小然陪她走过了这段荒草丛生的时光,是季小然充当了雌雄双煞不可分割的另一半,也是季小然在最后给了她最懦弱且沉重的一击,他于她如此重要,我又怎么揭开事实——季小然已经死掉了,你喜欢的男孩子在很早以前就成了空缺。
让季小然失去双亲的肇事者,正是林七喜的母亲。这个在仇恨中挣扎的男孩,最初选择与她做同桌的真正目的,也是为了让她体会到同样的痛苦。
他在爱恨中难以抉择,我却早有了答案。
林七喜与母亲相依为命,现在夺走她唯一的亲人,无疑是将她推入地狱。如此渴望温暖的女孩,为了挽留父母岌岌可危的感情将自己的青春放空,最那些连自己也嫌弃的幼稚的事情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为了引起父亲的重视,不惜违心去与不喜欢的富二代交往,在所有女孩娇嫩欲滴的时候,她将自己炼得如磐石般坚硬。
我又怎么忍心去伤害你。
所以,我不救你,让你恨我,然后忘了我。这样我的消失就不会让你觉得孤单了。
林七喜,我也要离开了,你知道吗?
这就是违约的代价,不履行契约的千面君,将会遭到容颜的反噬,整个灵魂都会被吞噬掉。
我感觉身体越来越轻,最后居然像只氢气球一样扶摇直上,我飞过曾经和你一起走过的林荫道、买过啤酒的自动售货机,最后从你房间的窗户缝里溜了进去。我将一盏风干的小橘灯放在林七喜的书桌上。当初莽撞扑进我怀里的小女孩,如今我真想拥你入怀。
假如林七喜看见这盏灯,在她脑海中浮起的,会是一个带着空白面具的怪物,还是一片空白?
我看见她书桌上摊着一本日记本,上面昭然的几个大字:季小然,你这个混蛋!!!叛徒!!!孬种!!!我再也不要看见你!!!
真好,林七喜,我现在唯一能为你做的事情,就是如你所愿,再也不见。 [小说绘]
我先听见了林七喜嚣张的声音才看见她那张愤世嫉俗的脸。阳光热烈地洒在她身上,她踩着七公分的高跟鞋叉着腰站在二楼走道上,伸出一只手指着某个人的鼻子骂道:“他娘的季贱人,你给我站住!”
风云突变,妖风四起。
本来嘈杂如菜市场的校道霎时安静下来,大家都屏住呼吸想知道是哪个倒霉蛋又得罪了校长千金。
我猜那个倒霉蛋是季小然,高二六班的学生,十七岁,常年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不见天日的位置。不,他并不是一个坏学生,这个白色系的男孩品行端正作息规律,写一手漂亮的字拿最显眼的成绩,很讨老师喜欢。事实上,假如他愿意,他可以坐在教室任何一个位置。
只是他不喜欢前排那些女生,她们总是装模作样在颈后喷浓郁的香水,说起话来嗲声嗲气,看见帅哥一脸脑瘫相,像一群活在泡沫里的人。
天气有些燥热,我扯开白衬衫袖口的扣子,继续往前走,书包带子突然被人拽住了。林七喜像只好斗的公鸡从我身后钻出,眼神刀光剑影地杀过来,“季小然,你今天为什么不解释?”
“解释什么?”男孩的声音带着独有的干净,像新鲜的苹果一样脆生生的,我很喜欢。
我知道她说的是黎雪菲事件。黎雪菲是学校出了名的美女,有一种年少青葱里呼之欲出的带些妩媚的气质。昨天她旁若无人地来到三班,昂着高傲的头穿过走廊,撞开挡在季小然面前询问数学题目的书呆子,用手理了理头发才对上他茫然的眼睛,“晚上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班上响起了起哄的口哨声,很多女生为黎雪菲加油助阵,这并不是因为黎雪菲人缘有多好,而是因为林七喜。
这样说来,林七喜确实是一个讨人厌的姑娘。她抽烟喝酒染指甲油,逃课打架玩台球,往老师茶杯里倒粉笔末的是她。和新同学打架的也是她,这样万夫所指的罪人,却倚仗着自己校长千金的身份,安然无恙地呆在学校里横行霸道,恨得多少人牙痒痒。
大家能做的,无非是费尽心机地孤立她。季小然是林七喜的同桌,也是她唯一的朋友。毫无疑问,假如季小然离开了林七喜,她的星球再华丽,也只剩下她孤单单一个人了。
昨天晚上究竟后况如何没人知道,但今天班上很多人都看见,黎雪菲的父母替她来办了退学手续。
你看,林七喜就是这样阴险,斗不过别人就找老爸开除她,呸!同学们议论纷纷,林七喜路过的地方,犹如病毒入侵,大家自觉呈弧形后退一步。
可此刻的林七喜站在我面前,红了耳根的样子单纯得像个孩子,她的声音很轻,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见,“黎雪菲为什么退学你再清楚不过了,你昨天说的话,不算数了吗?”
“我说过什么吗?”
林七喜显然不敢置信我会说这样的话,她愣了一下,然后飞速给了我一脚,大声喊道:“季小然你别再给我写情书了,我不会喜欢你的,白痴!”
这个爱面子的丫头,她还不知道我并不是季小然,所以我当然不知道季小然对她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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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逐渐转暖,班长为了抓住春天的尾巴自费在周末举行了一场春游,在郊区一所森林公园里烧烤。
大家从家里带来各自喜爱的食材,自由组队,就在场面热火朝天其乐融融的时候,一辆价值不菲的白色宝马车停在了公园门口。车里冒出一张晦气的脸,正是林七喜。
谁也没想到这姑娘脸皮刀枪不入。就在周三,体育老师要求每位同学都必须跑接力赛,四人一组,班上三十七个人,林七喜当仁不让地成了多出来的那一个。体育老师在操场上喊了三遍谁愿意和林七喜一组,甚至把条件降到出来的人可以少跑两百米,也没有一个人肯举手。
最后自强不息的林七喜同学一个人咬牙跑完了四个人的任务,不负众望地晕倒在跑道上,被人抬进了医务室打了三天吊瓶。
大家纷纷猜测这次又是哪个混蛋泄露了消息,让她来折磨大家。
我无语地望望天,这个林七喜,来就来了,居然两手空空,你以为你是来打酱油的吗?
事实上我们都想错了,这座森林公园的另一侧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林七喜不过是搞错了方向而已。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林七喜正在奋力与挂住她高贵礼服的树桩抗衡,果然不出我所料,“嗞啦”一声,礼服的裙摆被勾烂了一大块。
她索性撩起裙摆坐在树桩上,露出一截光滑笔直的小腿。又夺过我千辛万苦烤好还咬过一口的玉米,理所当然地吃起来。
我们已经走出了同学们的视线,周遭静谧,一束束阳光穿过枝繁叶茂的间隙射下来,光影婆娑。
林七喜边啃玉米边问我:“季小然,你发短信告诉我今天野炊,就不怕被他们孤立啊?”
“季小然,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好吧,季小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哦。看在你这么勇敢的份上,我就允许你亲我一下吧!”
说罢,她扬起头,有光落在她脸上,显得唇角那抹笑更隐约了。
“林七喜,没有人会喜欢吻邋遢的女生,特别是当她嘴边还粘着黑不溜秋的玉米粒的时候。”我掏出纸巾帮她擦嘴,她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在空旷的森林里此起彼伏地传出好远。
我该怎么说呢,林七喜,你喜欢的男孩把这张脸给了我,我怎么敢无耻地代替他去吻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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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林七喜一直是个讨人厌的姑娘。
前年雪灾的时候,道路结冰车辆被困,林七喜去青海旅游后回来被搁在路上。附近有生意头脑的村民在公路两旁卖泡面,坐地起价从五块涨到三十。饥肠辘辘的林七喜凑到路边,骂那个卖面的中年男人:“你良心被狗吃了吗?尽赚黑心钱!”周围司机和乘客们一涌而上,林七喜趁机扛起一箱泡面,利索地钻进车里。 市里沃尔玛超市开业那一天,人潮拥挤进退两难,所有的营业员都记得有一个叫做林七喜的孕妇快生了,她们叫来了警察,打了120,层层护送下林七喜是第一个走出沃尔玛的人。而亲眼看见她将两条围巾和一个包塞进肚子里的保安也为她捏了一把冷汗。
还有去年冬天最冷的那个时候,林七喜抱着一只脏兮兮的狗坐在地下通道里,一共骗取了路过的好心人的十七块钱。最后给她钱的那个胖子还好心地帮她将那只狗送到了动物救助站。而林七喜同学,她乐颠颠地拿着人生赚到的第一笔钱去买了一桶劣质油漆,然后在开学的时候,将油漆涂在了她新同桌的椅子上。
我之所以知道那么多,是因为我曾经是那个卖泡面的中年男人,也曾经是那个看见她偷东西的保安,还曾经是给她五块钱的那个胖子。不过那都是曾经了,现在我是季小然,林七喜的同桌,会和她用一副耳机听歌陪她聊天的人。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相信童话,却不相信神话,可没办法,我就是这个世界多余的神话。
千面君,无颜。
作为这个世界荒诞的存在,从我有记忆起我顶着一张光秃秃的脸流浪在浓稠的黑夜里,在荒无人烟的地界,孤独地远离人群。
白天我只能瑟缩起来远远观望孩子们嬉戏打闹,人群拥挤繁忙,这个世界如此热闹,却不容我添一分笑。
这样过了多久呢,或许一千年,或许更久的时间,记忆已经单薄到我忘了自己的存在。在某个星光暗淡的夜晚,寒风呜咽,我孤零零站在广袤的田野里,温暖的橘色灯光突然就点燃了我枯竭的心。
是用橘子皮做的小灯,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提着它在田野欢快地奔跑,然后唐突撞进了我怀里。我下意识地捂住脸。她却天真而兴奋仰着头,赞叹,“哇,我终于找到比我还可怕的面具啦!”
这个无所畏惧的孩子,她将手里的小橘灯递给我,让我在田野里等她回家取彩笔,她说她要帮我把面具画得更恐怖,她要带着我去吓唬山那边常欺负她的坏孩子。
她的眼睛里摇曳着小橘灯灼热的光,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类的眼睛在黑夜里也有如此璀璨的光芒。
心底的某个地方轻轻塌陷了一块,我突然很羡慕人类的世界,羡慕她们肆无忌惮地活跃在阳光下,羡慕她们能遵守约定,我却不能,我狼狈地拿着女孩的小橘灯,按住心底汹涌的渴望,仓皇重复我唯一擅长的事——逃离。
后来,我开始努力寻找那些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人,在他们心脏跳动的最后一秒与他们达成协议,然后换上他们的脸。虽然是以别人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我却前所未有的满足,因为这世上没人比我更渴望阳光,渴望交谈。就这样,我实现他们的遗愿,他们赐我容颜。
很诡异不是吗?
但对我来说,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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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再暖一些的时候,林七喜同学终于不负众望地谈恋爱了,她开始逃课,耳朵后面的头发挑染了一撮紫色,抽烟的样子很熟稔。
高二六班的同学终于有了盼头,他们三五成群地议论,林七喜以这样突飞猛进的速度变坏,等到她的家人也厌烦她的时候,她收拾东西滚蛋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
所有人都希望这个劣迹斑斑的女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至少也得让她吃点苦头。
但林七喜好命地让人嫉妒,她男朋友并不是大家期待的那样,文身、满口脏话的低素质流氓,相反,他家境优渥、举止优雅,就读于名牌大学,刚成年就在家族企业里帮忙打理生意。
于是,又有很多好事的同学磨蹭到我身边,苦口婆心地怂恿我加入他们:“季小然,有人看见你和林七喜偷偷约会,是真的吗?”
我含蓄地笑了笑,又有人迫不及待地叫道:“季小然,你有点节操好不好?!人家林七喜很明显都没把你当盘菜,她已经有男朋友啦!”
“那又怎样?”我无所谓地继续笑,运筹帷幄的神情让同学惊得下巴都脱臼了,他们啰啰嗦嗦叫起来,“季小然,你怎么笑得这么……阴险!”
他们都不知道,我和林七喜已经喜结连理,不,是喜结拍档,林七喜为我们这个组合取了一个牛逼哄哄的名字——雌雄双煞!
我们无数次在月黑风高的晚上偷偷摸摸地跟踪小富二代李凉,披星戴月地研究人家的兴趣爱好、人格缺陷。我们甚至为了他的一颗痣长在左眼角还是右眼角大打出手。
最终终于确定李凉属于重口味,那些贤良淑德的女孩子根本吸引不了他的注意。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大凡活得太规矩的男生都欣赏洒脱自由的女生。于是林七喜同学义无反顾地演起了叛逆女生的角色,或许是她表演太有天赋,顺利将李凉一举拿下。
而我之所以这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因为我知道林七喜不会喜欢李凉,她要的不过是挽回父亲的一点怜悯而已。
坏小孩林七喜,她已经穷途末路了。那天在森林公园另一侧的婚礼,是林七喜的父亲和另一个女人。林七喜判给了母亲,以林父的手腕,她和母亲几乎净身出户。那个时候林七喜才终于明白,就算她在学校再折腾也已经于事无补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为自己和母亲争取更多的生活保障。林七喜第一时间想到父亲常常送礼的那家人,两家虽有生意往来,可每次见面,林父总是唯唯诺诺的,像是有求于人。
那家人只有一个儿子,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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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七喜上课的时间屈指可数,晚自修下了后,我有幸在校门口看见她。她正从李凉的豪车下来,戴着夸张的复古耳环,涂着艳红的唇彩,老远都能闻见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
她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纸醉金迷的感觉,颓废却诱惑,很对李凉这种禽兽的胃口。
我站在校保卫处的转角等了一会儿,看见李凉绅士地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晚安吻,林七喜的表情隐在广告牌上闪烁的霓虹灯里,看不真切。
一股莫名的烦躁从心底涌起,我转头就走。
身后响起高跟鞋叩击地面的清脆声音,不疾不徐地跟着,过了两站路、一个十字路口后我终于停下来,转身,林七喜阴魂不散的脸映入我眼帘,她嬉皮笑脸地嘲笑我:“季小然,你就作吧你,有种你不要回头啊?” 我利落地反击:“某些人的眼神都快把我的后背灼穿了,我再不回头说不准会横尸街头!”
她笑得花枝乱颤,不忘兴奋地向我形容今天的收获:“今天我爸爸看见我坐在李凉的车里,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他居然问起我和妈妈过得好不好,你知道,他娶了那个女人后就没管过我的死活。”
“然后呢?”路过自动售货机,我顺便买了两罐啤酒,她很自然地从我的手里接过一罐。
她的手指划过我的掌心,蔓延开一丝凉意,我突然很想握住她的手,在她假装坚强的时候给她最真实的温暖。但我却下意识地缩了回去,就像很多年以前,我渴望拉着那个小女孩的手,可最后只能可耻地拐走她的小橘灯一样。
逃离似乎成了我的本能。即使我现在是季小然,会收到情书能陪心爱的女孩子一起逛街喝啤酒的季小然,骨子里的卑微仍紧紧扼住我的喉咙。
“不管怎样,等他愿意支付赡养费,我就拿着钱和母亲去另一个城市。”林七喜“啪”地拉开易拉罐,仰头灌了一口,然后问我:“到时候你会和我一起走吗?”
她的眼睛很亮,光芒四射地让人不忍逼视,我错开脸,讪讪的:“可是我还有家人呐。”
林七喜陡然跳起来猛戳我的脑袋,咆哮:“你有个狗屁家人啊,季小然,你父母在你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出车祸死掉了!”
我的记忆一下子就复苏了,时光恍然回到一个月前。年轻的男孩子蹲在地上抱住自己的头,哭得撕心裂肺,他的声音因痛苦而扭曲,他说:“我没想到我和黎雪菲看电影她会生气,其实她不生气才好,那样我就不会因失去她而遗憾。人不能太贪心是不是,不,你怎么会懂呢……”
我的心因为他那句“你怎么会懂呢”骤然收缩了一下。
季小然的父母在一场交通事故里丧生,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他而去却无能为力的男孩,在那一刻格外憎恨自己的渺小,现在,他把束缚他已久的仇恨同他的容貌一起交给我,由我来替他手刃凶手。
昏黄的路灯垂头丧气矗立着,像蕴藏着悲伤的童话。我不知不觉就把叽叽喳喳的林七喜送到了家门口,在她说了“再见”转身的那一瞬间,我不由自主扳过她的肩,我想我此刻的眼神是我这漫长人生中最认真的一次了,我问她:“林七喜,假如我……不是季小然,你会舍不得我吗?”
或许林七喜这辈子也不会意识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卑微到连自己的容貌都没有的怪物,无比希望给她温暖的千面君。
林七喜再次用她的超长反射弧击溃了我,她茫然地看着我:“你刚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嘴角抽搐,无力地松开她,往回走。
“季小然!”林七喜突然喊住我,“假如你不是季小然,我也不会和你分开,我们是永远的雌雄双煞!”
她最后那句话威慑力太大,我踉跄了一下,差点没栽进下水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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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雨来临的前兆,风呜咽地划破校园的宁静,铅灰色的云块不知疲倦地堆积,整座学校都笼罩在一片昏暗之中。
物理老师正站在讲台上细致地讲解蝴蝶效应,我腾地站起来,因为用力过猛带倒椅子,“哐当”一声巨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我赶忙解释:“老师,我想上厕所。”
老头瞟了一眼我紧握的手机,怒斥道:“你拿手机当手纸?!”
我顾不了那么多,惊慌地奔出教学楼。林七喜的短信只有一个字母,像是危急时打出的:“H。”
H,HELP,救命。
出了校门就看见李凉的车停在路边,我心中总萦绕着不好的预感,我问门卫车里的人去哪里了。
门卫打着哈欠指指小巷那边,他爱答不理的,却让我顿时放松下来,这说明应该没多大事。
可事情远远没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赶到的时候,林七喜正狼狈地跪坐在地上,被一个打扮妖娆的红皮衣女人揪着头发扇耳光,周围还站在好些个气势汹汹的女人,像是一伙的。
林七喜脸肿得像个包子,嘴角还渗出了血,我知道她此刻一定很无助,可不服输的她眼依然凌冽,紧抿着唇一声不吭。紧接着那女人又一脚踹在她肚子上,她痛得蜷下身子,然后就看见了站在巷口的我。
她坚韧如石的眼神在触到我的那一刹那分崩离析,饱满的泪珠滚落如雨。被同学嫌弃的时候她没有哭,被父亲扫地出门的时候她没有哭,被打得伤痕累累的时候她没有哭,却在看见我的那一刹那她哭了。
是啊,我们是永远的雌雄双煞,我此刻像个英雄一样即将披荆斩棘地带她脱离困苦,给她冰冷痛苦的生活以救赎,如此伟大,就连那些嚣张的女人们也停下手来,怔愣地看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林七喜,她朝我缓缓绽开一个笑容,但很快那个笑容就僵住了。
她眼睁睁地看见我佝偻着腰,灰溜溜地转身走掉了,决绝地消失在她的视线中。
就在转身的一瞬间,我看见红皮衣嗤笑一声,然后更重的拳头落在她身上。
真疼啊,我感觉很多东西在一瞬间都碎裂开来,温热的液体一下子模糊了视线,连脚步也凌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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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七喜一直没料到李凉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李凉的未婚妻是某银行行长的独生女,为他公司解决了不少财务问题,不同于林七喜的小打小闹,这个女人嚣张跋扈到了可怕的地步,因为前些天去马尔代夫度假才让林七喜钻了空子,现在回来自然不会放过她。
当然,她也没料到我很早就知晓一切,却未透露一星半点,甚至在那么危险的时刻,像个孬种一样弃她而去。
我想她永远也不会原谅我了。
我也曾卑鄙地想,在她心中背叛她的是季小然,不是无颜,不是我。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她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连一个替代品都算不上。
至少林七喜一直以为是季小然陪她走过了这段荒草丛生的时光,是季小然充当了雌雄双煞不可分割的另一半,也是季小然在最后给了她最懦弱且沉重的一击,他于她如此重要,我又怎么揭开事实——季小然已经死掉了,你喜欢的男孩子在很早以前就成了空缺。
让季小然失去双亲的肇事者,正是林七喜的母亲。这个在仇恨中挣扎的男孩,最初选择与她做同桌的真正目的,也是为了让她体会到同样的痛苦。
他在爱恨中难以抉择,我却早有了答案。
林七喜与母亲相依为命,现在夺走她唯一的亲人,无疑是将她推入地狱。如此渴望温暖的女孩,为了挽留父母岌岌可危的感情将自己的青春放空,最那些连自己也嫌弃的幼稚的事情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为了引起父亲的重视,不惜违心去与不喜欢的富二代交往,在所有女孩娇嫩欲滴的时候,她将自己炼得如磐石般坚硬。
我又怎么忍心去伤害你。
所以,我不救你,让你恨我,然后忘了我。这样我的消失就不会让你觉得孤单了。
林七喜,我也要离开了,你知道吗?
这就是违约的代价,不履行契约的千面君,将会遭到容颜的反噬,整个灵魂都会被吞噬掉。
我感觉身体越来越轻,最后居然像只氢气球一样扶摇直上,我飞过曾经和你一起走过的林荫道、买过啤酒的自动售货机,最后从你房间的窗户缝里溜了进去。我将一盏风干的小橘灯放在林七喜的书桌上。当初莽撞扑进我怀里的小女孩,如今我真想拥你入怀。
假如林七喜看见这盏灯,在她脑海中浮起的,会是一个带着空白面具的怪物,还是一片空白?
我看见她书桌上摊着一本日记本,上面昭然的几个大字:季小然,你这个混蛋!!!叛徒!!!孬种!!!我再也不要看见你!!!
真好,林七喜,我现在唯一能为你做的事情,就是如你所愿,再也不见。 [小说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