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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学者Iones和Smith于1937年首先描述了胎儿酒精综合征,以后各国纷纷研究。但尚有许多问题至今还未解决。其中最重要的乃是酒精损伤胎儿的病理机制问题。目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可归纳为两方面:酒精对胚胎和胎儿的致畸作用;及孕妇自体免疫成分的作用。许多学者认为酒精致畸的作用不同于其它的致畸因素(如细胞毒性药物、X线等)。酒精对细胞膜、间接核分裂以及DNA的合成均有严重的影响。酒精损伤的严重性与宫内胎儿发育的阶段密切相关。动物试验表明,在受孕时和胚胎发育第一周时,注入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