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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作为各级工会组织在推动企业改革、促进发展、大力帮扶职工,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企业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显得尤为重要。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作为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工会干部要与时俱进,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国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推动工会生活保障工作创新发展,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工会组织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职工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服务群体是广大职工群众,最终工作的效果如何,发挥的作用如何,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如何,对工会工作的评价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工会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关系到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党和政府在职工群众中的地位,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会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注重解决好困难职工群体遇到的就业、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等最现实的具体问题。要着眼于建立工会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从实际出发,以改善和提高困难职工的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把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才能调动他们热爱企业、关心企业、发展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强化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必须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做好新时期职工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就要求工会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必须有所作为。就要有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高素质工会生活保障队伍。要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贯穿于工会工作实践中。要把关心职工、服务职工群众作为第一要务,要与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紧密相连。
工会保障工作是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每个工会工作者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工会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精神,要了解职工、贴近职工、服务职工、心系职工。要始终做到心里装着职工群众,凡事想着职工群众,工作依靠职工群众,一切为了职工群众。要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等形式把从事生活保障工作的干部培养成为熟知制度政策、善于沟通协调、工作有成效、得到职工群众信赖和认可的行家里手,从而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三、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正确处理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要将送温暖活动与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对困难职工群众体现人文关怀
工会组织是“职工之家”,就应该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关爱。近年来,包钢工会组织不断深化送温暖工程、创新送温暖内容,对困难职工加强档案管理,做到针对困难职工群体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的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因人施助、分类帮扶,采取送资金、送物质、送岗位、送培训、送医疗、送助学、送政策、送文化等措施实行帮扶救助。把节假日帮扶向平常化、日常化转变,不断推进送温暖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要不断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协商共决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一线职工、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实现在企业增效的同时,使职工收入不断增长,确保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继续实施好“金秋助学”“帮困助学”活动的开展,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为缓解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包钢工会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已形成品牌工程,它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体现。它为确保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得到资助,完成学业,圆他们的上学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针对女职工开展 “医疗救助”,增强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包钢工会着眼于特困女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问题,全面推行实施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保护了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定期为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交纳生育保险,为在职的女职工购买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为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构筑了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这些好的做法分担了患病女职工因大病致困的后顾之忧,为她们构筑了一条医疗保障线。
四、以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在建立职工生活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增强企业工会活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整合资源,扩大帮扶力量,困难职工与低保工作相结合,构建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完善多层次的生活保障体系
依托帮扶中心,将送温暖工程、再就业工程、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工作纳入困难帮扶站,围绕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重点帮助职工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突出的问题。要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保护职工工资、休息休假、社保、医保、劳动安全卫生的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要为职工创造良好愉快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二)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群、农民工的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做好就业帮扶,以创业带动就业
工会组织要针对下岗失业群体及农民工,加强对他们的技能培训和自主创业能力的提升,引导和扶持他们自主经营和发展自主经济,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就业机构、职业介绍所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工,监督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落实,督促用工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生活保障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践行党的“十八”重要思想,以我们自身的作为,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国梦而作出贡献。
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工会组织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职工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服务群体是广大职工群众,最终工作的效果如何,发挥的作用如何,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如何,对工会工作的评价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工会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关系到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党和政府在职工群众中的地位,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会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注重解决好困难职工群体遇到的就业、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等最现实的具体问题。要着眼于建立工会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从实际出发,以改善和提高困难职工的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把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才能调动他们热爱企业、关心企业、发展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强化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必须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做好新时期职工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就要求工会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必须有所作为。就要有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高素质工会生活保障队伍。要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贯穿于工会工作实践中。要把关心职工、服务职工群众作为第一要务,要与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紧密相连。
工会保障工作是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每个工会工作者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工会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精神,要了解职工、贴近职工、服务职工、心系职工。要始终做到心里装着职工群众,凡事想着职工群众,工作依靠职工群众,一切为了职工群众。要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等形式把从事生活保障工作的干部培养成为熟知制度政策、善于沟通协调、工作有成效、得到职工群众信赖和认可的行家里手,从而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三、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正确处理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要将送温暖活动与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对困难职工群众体现人文关怀
工会组织是“职工之家”,就应该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关爱。近年来,包钢工会组织不断深化送温暖工程、创新送温暖内容,对困难职工加强档案管理,做到针对困难职工群体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的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因人施助、分类帮扶,采取送资金、送物质、送岗位、送培训、送医疗、送助学、送政策、送文化等措施实行帮扶救助。把节假日帮扶向平常化、日常化转变,不断推进送温暖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要不断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协商共决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一线职工、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实现在企业增效的同时,使职工收入不断增长,确保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继续实施好“金秋助学”“帮困助学”活动的开展,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为缓解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包钢工会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已形成品牌工程,它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体现。它为确保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得到资助,完成学业,圆他们的上学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针对女职工开展 “医疗救助”,增强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包钢工会着眼于特困女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问题,全面推行实施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保护了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定期为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交纳生育保险,为在职的女职工购买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为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构筑了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这些好的做法分担了患病女职工因大病致困的后顾之忧,为她们构筑了一条医疗保障线。
四、以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在建立职工生活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增强企业工会活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整合资源,扩大帮扶力量,困难职工与低保工作相结合,构建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完善多层次的生活保障体系
依托帮扶中心,将送温暖工程、再就业工程、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工作纳入困难帮扶站,围绕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重点帮助职工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突出的问题。要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保护职工工资、休息休假、社保、医保、劳动安全卫生的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要为职工创造良好愉快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二)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群、农民工的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做好就业帮扶,以创业带动就业
工会组织要针对下岗失业群体及农民工,加强对他们的技能培训和自主创业能力的提升,引导和扶持他们自主经营和发展自主经济,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就业机构、职业介绍所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工,监督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落实,督促用工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生活保障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践行党的“十八”重要思想,以我们自身的作为,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国梦而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