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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触角首次伸及庭室
“此前,监督的主要方式仅限于听取‘两院’工作报告。听的都是面上的工作,一般不涉及具体庭室、案件和办案人员,监督的深度和效果非常有限。”金东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坦言,这些业务庭室作为“两院”内设机构,仅接受纪委的纪律监督和上级部门的业务监督,人大很难对其进行监督。
“随着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行政案件量连年加速递增,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经常陷入‘案多人少’的尴尬局面。如果没有外部监督,案件审理容易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司法不公。”时任金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赵东升认为,人大监督不仅有利于办案人员廉洁自律,避免滥用职权现象发生,也有利于促进办案人员提升业务水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金东区人大常委会萌生了对“两院”业务庭室实施精准监督的想法。2014年初,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开始,探索实施“两院”业务庭室专项监督,并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情况开展专题审议的实施方案》。
“专题审议的目的不是‘挑刺’,也不是‘找茬’,而是通过这种监督形式,推动和促进法、检‘两院’依法履职。”在专题审议工作正式启动前,金东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由法、检“两院”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的动员会,明确审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会上,法、检“两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自此,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专题审议、精准发力”,频频出招。
去年5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对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全方位调研,召开了由区政法委、纪委、法制办、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并就该庭工作业绩、接受外界及人大监督、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间,调研组还向执行局、审监庭、监察室及行政审判庭办案法官等法院内部人员,了解他们对行政审判庭整体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半个月后,区人大法工委组织调研组,到部分乡镇、派出所、法庭、村级组织、部分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同时,还抽调公安分局、检察院、交警大队、律所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行政审判庭自2013年以来的部分案卷进行抽查,重点查阅了改判、上诉、久拖不决的27个卷宗。
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其他业务庭室负责人进行座谈,全面了解行政审判庭整体情况和法官个体情况。
6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工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律师旁听了行政审判庭办案法官的庭审情况。
…………
“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多个层面的座谈、调研,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甚至超审限,存在办案拖沓现象;个别法官法律文书制作比较粗糙,存在错误、笔误等情况,案结归档不及时。”一个多月的全面、深入调研,最终形成了一份3445字的调研报告,里面既有该庭和相关法官法律服务意识、审判技巧、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也有个别法官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甚至还有部分法官着装不规范等细节问题。
事实上,这份调研报告既为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实施精准监督聚集了力量,也为专题审议会上的集中“喷发”埋下了伏笔。
一场“坦诚相见”的专题询问
2014年6月27日,金东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庭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这也是金东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两院”业务庭室工作情况开展询问。
“通过查阅相关案卷,我发现去年下半年立案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时间超出法定审理期限,请承办人作出解释。”面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截了当的提问,现场的承办法官稍显紧张,他解释说:“整个审理工作经历了鉴定、邮寄、调解等多个环节,主要因为这些环节安排不够紧凑,造成拖延……”
“行政审判庭工作报告中,有关2014年1至5月行政审判人员工作质效情况的内容显示,××法官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33%,达到了三分之一,请问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4个上诉案件中,只有一个是改判的。但因为案件总数少,百分率就上去了。”
“按照这样计算,瑕疵率应该是25%,这怎么解释?”
“其实是3个案件,后来有一个撤诉了,就没有计算在内。”
与会委员、代表连续追问,其中既有共性问题,也涉及一些具体案例。应询一方字斟句酌,不敢懈怠。“在办案过程中,个别法官确实存在拖拉、对当事人态度生硬等问题。此次审议前,我们已展开相关调查,并及时对涉事法官进行了处理。”“我补充一下,对于该案件法律文书中出现的文字错误,我们将逐一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一问一答间,双方坦诚相见,不回避,不绕弯,句句直击要害。询问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金东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金东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该次会议对金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一场“大考”。
两场“大考”之后,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下发了“成绩报告单”:《关于金东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金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并附上“限时作业”:分别于当年8月底和12月底之前,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两院”管理生态悄然生变
卢静是金东区法院一名法官,研究生学历的她虽然已有7年工作经验,但在审判、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她却一点也不敢马虎。“去年下半年,院里出台了详细的考核制度,要求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不但要求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而且要求仔细校对,避免裁判文书出现瑕疵和低级错误。”对于区法院提出的这些要求,卢静都严格遵照执行,她认为,这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基础。
在金东区法院,专题审议带来的改变不仅仅停留在文书制作上。自收到人大专题审议意见书后,金东区法院针对所发现的诸多问题“对症下药”,开出了数张“药方”,包括完善超审限案件预警和层层报告制度、对未结和已结未归档案件实行抽查制度等。“上个月,我们检查发现超审限案件4件,虽然有相关鉴定结果未出等客观原因,我们还是对办案人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推动这些案件尽快结案。”金东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章敏表示。
今年2月,金东区检察院出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检察机关职能宣传力度不够和司法规范问题。
人大对“两院”业务庭室的专题监督成效已经凸显,“两院”管理生态正在悄然改变。可金东区人大创新司法监督的脚步没有停止,对“两院”业务庭室开展专题审议的探索仍在继续。2015年6月29日,在金东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金东区人大打响了对“两院”业务庭室开展专题监督的第二场“战役”——审议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情况。7月初,区人大常委会还启动了对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的专题调研工作。
“对‘两院’业务庭室具体工作情况开展专题审议,有利于把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对事对人的监督三者统筹兼顾,使人大司法监督的渠道更加畅通、机制更加健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金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认为,将司法监督的触角伸及“两院”业务庭室,实现司法监督“一杆子捅到底”,既保证了人大监督的深度、力度,也使人大监督产生了应有的成效。接下来,他们仍将进一步探索和实践更有效的司法监督,推进人大司法监督向纵深发展。
“此前,监督的主要方式仅限于听取‘两院’工作报告。听的都是面上的工作,一般不涉及具体庭室、案件和办案人员,监督的深度和效果非常有限。”金东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坦言,这些业务庭室作为“两院”内设机构,仅接受纪委的纪律监督和上级部门的业务监督,人大很难对其进行监督。
“随着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行政案件量连年加速递增,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经常陷入‘案多人少’的尴尬局面。如果没有外部监督,案件审理容易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司法不公。”时任金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赵东升认为,人大监督不仅有利于办案人员廉洁自律,避免滥用职权现象发生,也有利于促进办案人员提升业务水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金东区人大常委会萌生了对“两院”业务庭室实施精准监督的想法。2014年初,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开始,探索实施“两院”业务庭室专项监督,并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情况开展专题审议的实施方案》。
“专题审议的目的不是‘挑刺’,也不是‘找茬’,而是通过这种监督形式,推动和促进法、检‘两院’依法履职。”在专题审议工作正式启动前,金东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由法、检“两院”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的动员会,明确审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会上,法、检“两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自此,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专题审议、精准发力”,频频出招。
去年5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对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全方位调研,召开了由区政法委、纪委、法制办、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并就该庭工作业绩、接受外界及人大监督、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间,调研组还向执行局、审监庭、监察室及行政审判庭办案法官等法院内部人员,了解他们对行政审判庭整体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半个月后,区人大法工委组织调研组,到部分乡镇、派出所、法庭、村级组织、部分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同时,还抽调公安分局、检察院、交警大队、律所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行政审判庭自2013年以来的部分案卷进行抽查,重点查阅了改判、上诉、久拖不决的27个卷宗。
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其他业务庭室负责人进行座谈,全面了解行政审判庭整体情况和法官个体情况。
6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工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律师旁听了行政审判庭办案法官的庭审情况。
…………
“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多个层面的座谈、调研,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甚至超审限,存在办案拖沓现象;个别法官法律文书制作比较粗糙,存在错误、笔误等情况,案结归档不及时。”一个多月的全面、深入调研,最终形成了一份3445字的调研报告,里面既有该庭和相关法官法律服务意识、审判技巧、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也有个别法官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甚至还有部分法官着装不规范等细节问题。
事实上,这份调研报告既为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实施精准监督聚集了力量,也为专题审议会上的集中“喷发”埋下了伏笔。
一场“坦诚相见”的专题询问
2014年6月27日,金东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庭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这也是金东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两院”业务庭室工作情况开展询问。
“通过查阅相关案卷,我发现去年下半年立案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时间超出法定审理期限,请承办人作出解释。”面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截了当的提问,现场的承办法官稍显紧张,他解释说:“整个审理工作经历了鉴定、邮寄、调解等多个环节,主要因为这些环节安排不够紧凑,造成拖延……”
“行政审判庭工作报告中,有关2014年1至5月行政审判人员工作质效情况的内容显示,××法官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33%,达到了三分之一,请问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4个上诉案件中,只有一个是改判的。但因为案件总数少,百分率就上去了。”
“按照这样计算,瑕疵率应该是25%,这怎么解释?”
“其实是3个案件,后来有一个撤诉了,就没有计算在内。”
与会委员、代表连续追问,其中既有共性问题,也涉及一些具体案例。应询一方字斟句酌,不敢懈怠。“在办案过程中,个别法官确实存在拖拉、对当事人态度生硬等问题。此次审议前,我们已展开相关调查,并及时对涉事法官进行了处理。”“我补充一下,对于该案件法律文书中出现的文字错误,我们将逐一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一问一答间,双方坦诚相见,不回避,不绕弯,句句直击要害。询问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金东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金东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该次会议对金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一场“大考”。
两场“大考”之后,金东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下发了“成绩报告单”:《关于金东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金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并附上“限时作业”:分别于当年8月底和12月底之前,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两院”管理生态悄然生变
卢静是金东区法院一名法官,研究生学历的她虽然已有7年工作经验,但在审判、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她却一点也不敢马虎。“去年下半年,院里出台了详细的考核制度,要求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不但要求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而且要求仔细校对,避免裁判文书出现瑕疵和低级错误。”对于区法院提出的这些要求,卢静都严格遵照执行,她认为,这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基础。
在金东区法院,专题审议带来的改变不仅仅停留在文书制作上。自收到人大专题审议意见书后,金东区法院针对所发现的诸多问题“对症下药”,开出了数张“药方”,包括完善超审限案件预警和层层报告制度、对未结和已结未归档案件实行抽查制度等。“上个月,我们检查发现超审限案件4件,虽然有相关鉴定结果未出等客观原因,我们还是对办案人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推动这些案件尽快结案。”金东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章敏表示。
今年2月,金东区检察院出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检察机关职能宣传力度不够和司法规范问题。
人大对“两院”业务庭室的专题监督成效已经凸显,“两院”管理生态正在悄然改变。可金东区人大创新司法监督的脚步没有停止,对“两院”业务庭室开展专题审议的探索仍在继续。2015年6月29日,在金东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金东区人大打响了对“两院”业务庭室开展专题监督的第二场“战役”——审议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情况。7月初,区人大常委会还启动了对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的专题调研工作。
“对‘两院’业务庭室具体工作情况开展专题审议,有利于把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对事对人的监督三者统筹兼顾,使人大司法监督的渠道更加畅通、机制更加健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金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认为,将司法监督的触角伸及“两院”业务庭室,实现司法监督“一杆子捅到底”,既保证了人大监督的深度、力度,也使人大监督产生了应有的成效。接下来,他们仍将进一步探索和实践更有效的司法监督,推进人大司法监督向纵深发展。